“我就在你旁边,别叫了。问题是你得让开,我好检查呀。”原来煞风景的家伙就是余清华。
“废话,是我不想让开吗?“若羽觉得太委屈了,”猪,你放手,你临死想拉个垫背滴呀。抱那么紧?余快来瞧瞧。”
朱权一笑松开了手,余清华的徒弟赶忙上前扶住他,余大夫则迅速除去朱权外衣,解开绑得严实的布条,手法熟练的摸着朱权渗血的部位,半晌,才欣慰的说:“还好,没有再次骨折,只是颠簸太过,又用力过猛,创口全部裂开了,无碍的。”边说边敷上止血的粉末,换好新的布条。
朱权只是是笑眯眯的望着若羽,一声不吭,好像流血疼痛的是别人似的。全不在意。
此时,被当成透明的两个“木头桩子”才得空开口了“中原人,原来你还是全身带伤和我比赛的?怎么不早说?你还冒险救了我,叫我如何谢你才是呢?”原来是阿木耳。他被朱权借力抛开,只要没落在乱马蹄中,他皮糙肉厚的,倒是安然无恙。特地过来感谢的。
还有一个是巴图,他一改往日的阴沉,朝朱权一抱拳:“朱兄,好汉子,赢得精彩漂亮。今天所有的蒙古人都服了你。小弟以往错待了你了,还请见谅。”
朱权赶忙还礼:“首领言重了,不是还有一场吗?怎么就说我赢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阿木耳哈哈笑着摇手:“不比了,再比也还是我献丑,中原人有伤,我们还是喝酒好好结交结交才是。”
众人齐声叫好,簇拥着一起坐到一起。喝酒划拳,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若羽喝得有点醉了,酡红的面庞,双眼迷离。她摇摇晃晃站起来,高声叫着“小女子不才,我给大家唱个歌助助兴可好?”也不管人家答应不答应,挥手叫了一个拉马头琴的老这过来,“大叔只顺着我的歌拉你的长调就行了。”
“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北归还。带上我的思念,歌声远琴声颤,草原上春意暖。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这首(鸿雁)本来就是内蒙民歌,蒙古人呼斯楞唱得尤其的好,若羽嗓音柔美,在马头琴呜咽的婉转里,唱的荡气回肠,别具一番风味。
一曲毕,所有的人都疯了似的鼓掌。此刻。草原上的风似乎都带着酒意,空气里都是热闹欢乐的气息。
巴图站起来敬朱权一碗酒“朱兄,你好福气,娶得好女子,一点没有汉家女子的矫揉造作,很对我们蒙古人的脾气,爽朗明丽,聪明坚强。做兄弟好生羡慕啊。”
阿木耳也豪笑道:“对,我也很喜欢,这样的女子谁会不喜欢?来,中原人,我也敬你一碗。”
朱权拿起酒碗和二人干了后,深深注视着已经醉态可掬的若羽,心道;“是啊,谁会不喜欢?以后我的麻烦可不少哦。”
蓦地,又一只酒碗举到眼前,朱权抬眼一看,是余清华。月夜下,他的身影被拉得老长,他在笑,笑得似糊涂似清明,平静的对朱权说:“朱兄,我也敬你。”说完,一饮而尽。
朱权眼里也有些许了然,恭敬的端起碗,也是一饮而尽。酒入喉,两个男人心里都是淡淡的苦意。一个为相见晚,一个为争者众。
PS——说句题外话啊,*同志们都听下(鸿雁)啊,个人觉得这首歌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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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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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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