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夙世青雀台>第 15 章 第十一章 两桩命案
  重华让我歇在紫云殿客卧,谬齑闲得无聊吃飞醋,硬把我撵去了紫云殿附近的一处小偏殿,叫百香居。

  是夜,窗外淅沥沥下起了雨。看着屋檐淌下的水珠,我有些茫然。阿桑说,瞎眼仙子离开后,缥缈宫再也没下过雨。今日这场雨,来得有些突然。

  房门没关严实,夜风吹进来,冷飕飕的。我去关门,却见重华撑伞站在雨中,水气湿了袖缘。

  我愣住:“重华宫主,您怎么雨里头站着啊?”

  重华微怔了怔:“缥缈宫十几年没下雨了。”

  他一袭素衣驻在雨中,身子颤巍巍晃了晃,目光微迷,甚憔悴的样子。雨珠子沿伞面淌下来,溅在单薄的袖襟上,又添一层水雾。

  我站在檐下,挥手道:“重华宫主,雨大,要受凉的。”

  重华喉间颤动,行到檐下,他将纸伞立在一旁:“会不会打扰你休息?”

  我满身摸索,摸出一张手帕递给他:“我还没歇呢,不打扰不打扰。”

  接过手帕,重华明显地一愣:“这不是,师叔的吗?”

  关于手帕的由头,说来有些尴尬。大白天流鼻血,谬齑给我擦鼻子用的。这个重华,好毒辣的眼睛。

  “谬齑尊者白天借我用了用,我想着明日还给他,所以提前洗过了。”我顿了顿,又添补两个字,“不脏。”

  重华低眉,很温柔地笑了笑:“脏也无妨,我替子暮洗了,再还给师叔就是。”

  他沉闷半晌,又道:“子暮,我送你一个礼物好不好?”

  我:“礼物?”

  重华摊开掌,变出一串精致的红绳:“今日师叔告诉我,说你在城西遇险,是霍相君救了你。并不是每个危急时刻都会有人出手相救的,所以,我赠你一件防身法器。”

  我凑近些,细瞄那红绳:“它能防身?”

  重华将绳子拴在我手上:“这是手绳鞭,平日当手绳戴着,遇到危险的时候摘下来,它便化作一条赤色长鞭,是你的防身利器。”

  我食指点唇,犹豫道:“呃,我不会使鞭子。”

  重华道:“我既送,就不会送无用的东西。此鞭不用特意去学,使在手上自然就会了。不过,为了让子暮更加得心应手,我需要在子暮身上施一记小小的法术。”

  说罢,重华盖住我的额,掌中生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我紧皱着眉:“宫主,疼,疼……”

  檐外雨势漂泊,夜风拂乱了他的袖袍:“再忍忍,一会儿就好了。”

  我攀住他手腕,想推开,又不敢:“宫主,我不要鞭子了,不要了,好疼啊。”

  重华并没说话,也没撤手,等光芒散去才道:“怎么样,还疼吗?”

  我捧着额,半晌没缓过来:“可疼可疼了。”

  重华蹲下来,在我头上抚了抚:“忍一时之痛,以后有人欺负子暮,子暮就能保护自己了,不好吗?”

  唔,这么说来,好像是我赚了?

  这时,重华撑开纸伞,重新步入雨中:“我回去了,夜里凉,你早点休息。”

  鬼使神差地,我问了他一个问题:“宫主喜欢下雨,可与那位眼睛看不见的仙子有关?”

  重华蹙眉道:“你听谁说的?”

  我深知自己失言,忙道:“对不起,我随耳听来的,冒犯宫主了。”

  重华轻惋了一声:“无妨,往事没什么好提的,你早些睡吧。”

  我与他拜别,正欲回屋休息。忽然,重华背对着我,颤声道出一句话:“她永远都不知道,那一年的时光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我回头呆望了片刻,只觉得这道撑伞远去的背影甚萧瑟。

  安稳睡了一夜,次日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阿桑送来人界的衣裳给我,颜色淡淡的,十分朴素。她说重华昨夜沾了些雨气,恐怕有些受凉。我正想问问严不严重,谬齑便在外头,很凶猛地踹门:“出来!”

  我把门敞开一条缝,鼓着腮帮子道:“有事?”

  谬齑倨傲道:“送你回家。”

  我眸子一挑,轻笑道:“哟,谬齑尊者亲自送我回去?”

  谬齑哼了一哼,为昨日那场翻身仗,他憋了一肚子气:“怎么着,想让重华送?美得你!”

  说完,谬齑凝一朵云,拎着我便往建州城的方向去。

  我扒着云,一点儿也不敢动:“速度这么快,你赶时间?”

  谬齑环胸站着,没理我。

  我又道:“听闻宫主不大好,可是昨夜灌了雨,受凉了?”

  他还是没理我。

  平白讨了个没趣,我索性闭上嘴,不说话了。

  谬齑眉毛拧成结,苦思良久,终于忍不住开口:“昨晚上,他跟你说什么了?”

  我努力拼凑昨晚的记忆:“他给了我一串手绳鞭,红色的。”

  谬齑脸一黑,低眉瞥见我手腕上的红绳,表情有些愤慨:“这是重华刚进缥缈宫的时候,老子送他的。”

  他盘腿坐下来,一只手搭在膝上,遥望天边:“重华的家人都死了,很小的时候,他行乞为生。有一日,他饿极了偷人家馒头,险些没被打死。师父抱着他回飘渺宫的时候,这小子身上压根没一处好地儿,都是被人打的。伤好之后他什么也不说,我们都以为他是个哑孩子。我和师兄看他可怜,便求师傅准许他入飘渺宫修行。至此以后,他成了飘渺宫唯一的凡人,也是唯一最刻苦的弟子。”

  我心里一咯噔,好心酸的过往:“然后呢?”

  谬齑惋一口气,无限神伤:“重华对修行的执念很深,为了变强,他几乎赔上自己的性命。后来我才知道,他家里是遭人灭门的。我说那么多就是想告诉你,普天之下没有谁是容易的,一宫之主也一样。你对妖魔心存善念是你的自由,反正我该警告的警告了,无论你付出什么代价,都和我没关系。但你最好别连累重华,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我嘁嘁道:“仙也好,魔也好,你们都是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我一辈子也就几十年,哪儿活的过你们啊。放心,我们应该不会有机会再见了。”

  谬齑甚苦闷地感叹:“老子也这么希望啊。”

  短暂沉默后,谬齑携我降在秦府外的小弄堂。熟悉的砖墙碧瓦,熟悉的窄小角门,不过一夜未归,竟觉得陌生了许多。依稀间,我又回到了这嫡庶分明的古宅。

  谬齑嗒隆着白眼,慢吞吞道:“你救了重华,到底欠你一声谢,多谢。”

  我瞅他一眼,嬉笑道:“谬齑尊者说什么,我没听见呢。”

  谬齑抬手就是一巴掌,拍的我脑门嗡嗡响:“少得寸进尺,好话不说二遍。还有,提醒你一件事,看见穿红衣的绕着走,绕着走!”

  他丢下这句就走了,留我在原地傻站了半晌,简直莫名其妙。

  回秦府后,我打算先去海棠苑报平安。路上着急,不留神在转角处撞了一个人。

  碧衣大氅,清新俊逸,眉角眼梢尽显儒雅风度。我向他见了见礼:“柳公子好。”

  柳无殃身后跟着秦府的管事,管事说,今日柳公子来秦府下聘,这会儿正要告辞。柳无殃说自己冷,打发管事给他找件御寒的衣裳来。然而,他的氅衣做工细致,冬日里御寒是最好的。蜀南文学

  管事明白他的意思,默默退开了。

  他走后,柳无殃道:“我与子玥的婚事是家父和秦大人定下的,婚姻之事向来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是柳家独子,也不好违拗父亲的心意。”

  一颗樝子没给他,我险些被俩男人给卖了。虽然作孽的是主母夫人,可到底也是因为他的缘故。是以此刻,我对他十分恭敬,生怕再冒犯了:“小姐大喜,柳公子大喜。”

  柳无殃道:“家父与秦大人将婚事定在两年后,子玥的及笄生辰。”

  我半躬着身子,格外谦逊:“小姐生在春分,那时花都开了,处处透着朝气。又贺生辰又贺嫁娶之喜,一定热闹非凡。子暮先恭喜小姐,恭喜柳公子了。”

  柳无殃僵了一僵:“你很高兴?”

  废话,支一个大小姐出去,我少一个主子,当然高兴。

  柳无殃呛了呛嗓子,将话匣一转:“听说二小姐昨日去城西送簪子,一夜未归,无殃好生担心。看到二小姐没事就放心了,城西昨日出命案,到现在还乱哄哄的。”

  我干笑了笑,倒霉催的人贩子碰上了霍相君,可不是一桩了不得的命案吗。

  柳无殃再开口的时候,将我惊得不轻:“京兆尹正着手彻查两桩命案,出事的两个人都是当地的恶霸,百姓称他们为地头蛇。据查证,他们死于不同的地点,身份却都有牵连。一人死于城西街头,是利器割喉而亡。那时,他们正要绑一位姑娘去青楼,同伴出事后,另一个便趁乱逃了。可没想到,他的尸体出现在荒郊,那附近只有一座天妃庙。”

  “两桩命案?荒郊?天妃庙?”难不成我走后,逃跑的那个在天妃庙遇上霍相君,又被霍相君弄死,弃尸荒郊?

  柳无殃看了我半晌:“二小姐似乎很吃惊?”

  “没,没……”我压了压情绪,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死在荒郊的那个,也是利器割喉而亡吗?”

  柳无殃有些犹豫:“还是不要说了,我怕吓着你。”

  虽然我是个丫头片子,可霍相君血淋淋的伤口我瞧过,他在城西割人家喉咙的场面我也瞧过,说来,我也算个见过世面的丫头片子了。打眼睛里瞧的都不怕,打耳朵里听的就更不必怕了。

  于是,我很自然地开口:“柳公子说吧,我不怕。”

  柳无殃细细笑着,伸出手来抚我的发:“你倒是比子玥胆大。”

  诚然,碰过我头发的有很多,我谁都不排斥,唯独排斥眼前这位世家公子。他是主母夫人的金龟婿,是祖宗,是珍珠宝贝儿。珍珠宝贝儿摸我的头,要是被哪个管不住嘴的瞧去了,顺便在主母夫人那儿告我一桩,恐怕就不是雇两个地头蛇卖我这么简单的事了。我估计,她可能会一碗药汤毒死我。

  我退开两步,柳无殃的手僵在半空,十分尴尬。

  好在,他并未介怀:“听说,荒郊的那位是青火灼烧而亡,杀人者一袭红衣,甚鬼魅。”

  红衣?

  霍相君穿的玄青色劲装,既然杀人的穿红衣,那就与他没什么关系,幸好幸好。

  正庆幸的时候,我忽然眼眸子一僵,想起了谬齑临走前的最后一句嘱咐——少得寸进尺,好话不说二遍。还有,提醒你一件事,看见穿红衣的绕着走,绕着走!

  看见穿红衣的……绕着走?

  柳无殃伸手晃了晃:“二小姐怎么了,是有心事还是吓着了?”

  我回了神,干巴巴笑道:“时局动荡,天子脚下出了两桩命案,所以有些不大安稳。多谢柳公子相告,柳公子回府的时候小心点儿,子暮要去拜见娘亲,先告辞了。”

  伏过礼,我急匆匆逃了。柳无殃是朵桃花苞,等花开的不是我,要折花的也不是我。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若被花苞主人瞧见了,凭白又惹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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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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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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