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瑞也跟着来了。
“爹,雪停了后马上让人将稻田里的雪清走,麦田的不用。”
现在稻田盖着一层雪会有保温作用,但雪融化前不清走,那时候变成雪水,早晚温差大,雪水会结冰,就很有可能冻死稻苗了。
她得尽最大的努力培育出冬水稻!
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
“好。”其中的道理温家瑞自然也明白。
两人又回到家,去养生园那里看了那三分稻田和其它蔬菜瓜果。
然后便匆匆的回屋里换衣服,准备去祠堂祭祖了。
吉时,祠堂的大门打开。
村民一个个的穿上新衣或者家里最干净最好的衣服,挑着一担祭品来到祠堂大门外的空地上,等着人齐了便进去拜祭祖先。
这种时候,女人是不能进祠堂的,都是男人进去,女人只能在外面拜祭。
村里的人来得差不多的时候,朱氏带着大房一家,有说有笑的缓步走过来。
温家祥和田氏在后面挑着一担子祭品,走在几人衣着光鲜的几人身后,给人的感觉就像下人一样。
大房一家,今日每个人都穿戴一身,华衣锦服,穿金戴银的走到了祠堂的最前面,每个人都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的。
村里的人的视线都不由落在他们身上。
今天下着雪,天气有些冷,温玉身上还披了一件鹿裘,整个人看上去娇俏明艳,贵气婉约。
二房一家早就从镇上回来了,温玲看见大房一家来了,忍不住凑了过去。
她在寒风中冷得有点发抖,看着温玉身上的鹿裘不由有些羡慕:“二姐,你这件披风真好看。很暖和吧?”
“那是,这可是鹿裘,一件就要五十两银子。”温玉摸了摸身上的鹿裘,脸上难掩得意。
“你这衣服是去年流行的款式吧?”温玉看着温玲身上的衣服,一脸嫌弃。
温玲拢了拢身上的新衣,因为今年被赶出了谭家,娘亲为了省点银子,就买了去年的旧款,比较便宜。
现在被温玉这么说,她有点难堪,本来穿新衣的喜悦都没有了,她站在边上没有再说话。
永福婶子看着朱氏头上的金钗,手上的玉镯子,还有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滑溜溜的,心中羡慕得不行。
“嫂子,你这一身衣服真好看,这料子我在镇上的布庄没有看见,你在县城里买的吗?这种布一尺得好几两银子吧!”
朱氏一身暗红的万寿纹新衣,微微一笑,白皙红润的脸,越发显得她像一个养尊处优的老妇人:“不是,这可是有银子也买不到的散花锦,是婉姐儿在皇上面前得了赞赏,才有的赏赐。那孩子孝顺,都寄回来了。县里可没有这么好看的花色,听说京城富贵人家多数都是穿这种料子的衣服的。”
语气难掩得意。
村里的人听了都纷纷赞美:“婉姐儿真的太厉害了,居然连皇上的赏赐都能得到!家富他娘,你真的太有福气了,有这么厉害的孙女,下一年咱们该不会都得给你行礼吧?”
“说不定还真的会,婉姐儿给她攒个诰命夫人回来,咱们就得行礼了。”
“哪能啊!”朱氏脸上一脸得意,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王氏一家认识贵人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自己成为贵人啊!
“家富,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教得真的太好了!个个都是才子才女!”
“小朱氏,你这发钗上面的是红宝石?这么大一颗红宝石得值不少银子吧?”
“听说亮哥儿今年功课考核又得了个优,太厉害了!在麓山书院那样的书院都能得优,再过一年说不定咱们村就多一个状元了。”
“这是亮哥儿的媳妇?长得真好看,这容貌十里八乡都是头一份了!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
村里的人都围着大房一家搭讪,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的说着赞美的话。
一家人如众星拱月一般,满脸笑容,面对众人的追捧,他们亲切而谦虚的回应着大家的话。
朱氏很享受这种被众人追捧,羡慕的感觉,越发觉得认识贵人不如自己做贵人来得爽。
这时,王氏带着儿孙来了。
王氏由温柔和温馨搀扶着,后面跟着温家瑞等人。他们身后冯安和贺平一人挑着一担子祭品,走在最身后。ΗtτPS://Www.sndswx.com/
王氏今日同样穿了一身暗红的新衣,因为下雪了,她还披了一件深紫色妆花云锦拼接白色貂毛做成的披风,整个人看上去雍容华贵。
不仅仅是王氏,一家人都披了披风,都是用珍贵的狐狸毛或者貂毛做成的,整件披风里面的毛色没有一丝杂色。
男的全是黑色的貂毛,女子的全是白色的狐狸毛,只是外面缝制的那一层布料的颜色不一样,温暖的是红色白狐披风,肤白貌美的她,在皑皑白雪中,婉如人间精灵。
温柔的是玫红色的披风,里面穿了一间浅粉色的褙子,艳若桃花,美丽迷人。
温馨的是深紫色的,里面穿的是浅紫色的褙子。她的容貌和温柔极其相似,只是嘴角多了一颗小痣,笑起来多了一丝调皮感。
温然的是粉色的,小姑娘粉雕玉琢的,可爱得不行,就像年画里走出来的,善财童女。
四周都是银装素裹的世界,一家人有说有笑的走过来,看上去简直就像仙人下凡。
待到一家人走近,村民看着王氏一家人的衣服,又看看朱氏一房的衣服,只觉淡了.....
村长的女儿温筱筱看见温暖几姐妹穿的披风,喜欢得不行:“娘亲,然姐姐的衣服很漂亮!我也想要哦!”
村长媳妇轻轻拧了一下温筱筱的脸蛋:“我的心肝,买一件那样的披风的银子就可以盖一座房子了,娘亲可没银子给你买!给你做一件棉布披风就行。”
有人听了好奇的问村长媳妇:“那叫披风的衣服很贵吗?那比起朱氏他们一家身上穿的衣服呢?”
村长儿子温书霖看了一眼大房那一家人的衣服:“温亮他们一家人的衣服全部加起来,也不够家瑞叔那一件披风贵吧!”
一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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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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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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