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海心情突然有些低落,这段时间他经常去小鸟驿站帮忙,就是为了追求王欣怡,可惜却备受打击。
除了礼貌性的问候,王欣怡基本不搭理他,对于他吃饭逛街的邀请,也是再三拒绝。
这样的态度已经很明了了,他的爱情计划,再一次破产了。
张金海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只好无奈的放弃。
对于一个油盐不进的女生,他这种恋爱小白一点办法也没有。
面对张金海的提问,秦歌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追求张轻容的时候,也没遇到太大的困难,基本就是一路平推过去。
没办法,长得帅的男生就是如此的受欢迎。
张金海的烦恼,他体会不到。
“这我没法给你建议,我追女孩儿都很轻松。”秦歌耸了耸肩,两手一摊双眼无辜的看着他。
这样的回答让张金海气的牙根儿痒痒,你这还不如不说呢。
周杰也在这时插了一句:“秦歌那是长得帅,你没看到最近楚青天天黏着他么。”
听到这话,张金海更加自闭了,被女孩儿倒追,他做梦都不敢想这事儿。
哪像自己,舔了半天一个没舔上,姜婷如此,王欣怡也是如此。
秦歌也有些头疼,自从上次自己答应对方三月之期,楚青就好像吃了兴奋剂,天天在他眼前晃悠。
去教室跟着一起上课,去驿站她也过去帮忙,如果不是男生宿舍不太好进,秦歌怀疑她能追到宿舍来。
现在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新的女朋友,而且质量不比之前的张轻容差,一双大长腿馋哭了多少男屌丝。
在加上他创办小鸟驿站的事情,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不知不觉间竟然成了2011级土木系新生中的风云人物,话题热度排名系内第一!
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说上两句。
“看,那就是秦歌,刚上大学就创业的那个。”
“挺帅的嘛,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
“有,而且已经是第二个了。”
“呸!死渣男,刚上大学换女朋友就这么勤,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秦歌:“......”
看见张金海情绪不高,秦歌只好转移话题道:“阿杰,你那个宿舍小卖部现在生意怎么样?”
周杰晦气的摇了摇头:“别说了,一地鸡毛。”
说到这事儿他就有点生气,好不容易开个小卖部,生意刚有点起色,却不想被人给举报了,宿管阿姨三天两头来查寝,害的自己都快做不下去了。
现在天天半死不活的吊着,还要跟宿管阿姨斗智斗勇,钱没挣几个,糟心事倒是不少。
哪像秦歌,天天在店里一坐,舒舒服服钱就来了。
“你那个小鸟驿站到底挣不挣钱,我也想弄一个。”
周杰这句话在心里憋了好久,一直没好意思问,今天借着酒劲儿,索性说了出来。
秦歌放下酒杯,看了眼有些醉意的周杰,心中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自己一个人毕竟精力有限,做一家学校的快递业务还算凑合,再想着做其他学校的业务,光靠他自己一个人肯定不行了。
要是能拉一些有志于创业的学生一起做,那样也能更快的吃下快递驿站的市场,自己只需要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就行了。
像周杰这样头脑灵活的学生,各大高校里其实不在少数,只是受制于时代或者个人眼光的限制,只能做些小生意挣点零花钱,发不了什么大财。
自己要是把这些人聚拢起来,让这些人尝到甜头,不愁市场做不起来。
市场一旦做起来,只要有一条切实可行的盈利增长点,不缺资本过来高价收购。
到时候自己转手一卖,那可比累死累活收发快递强太多了。
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饿美了的创始人张小豪,创业五年卖了600多个亿,瞬间实现了财富自由。
一想到这儿,秦歌浑身一震。
外卖!
自己真是昏了头了,竟然连这么大的风口都给忘了。
现在才2010年,饿美了应该才刚刚起步,几个创始人还在求爷爷告奶奶,想着法子让商家入驻自己的平台。
自己要是记得没错的话,饿美了第一笔天使投资才10万元,最奇葩的是这笔投资竟然是一家寺庙投资的,说出去都没人信这事儿。
如今自己有了小鸟驿站和小说这两个还算稳定的现金流,可比这时候的张旭豪强多了。
等到后面市场扩大,不愁没有风投进来投资,到时候热钱一进来,直接开启互联网终极绝招--烧钱!
等到最后市场抢占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准备上市了,只要一上市,秦歌瞬间就能实现财富自由。
到时候就算自己没有张小豪那么成功,只要有他十分之一、百分之一,那也是妥妥的亿万富豪了!
想到这里,秦歌赶紧对周杰说道:“我这儿倒是有一个不错的创业项目,就看你愿意不愿做了。”
周杰一听这话儿,顿时眼前一亮,赶紧催促道:“别卖关子了,快说说吧。”
“不急,先吃饭,我再好好想想。”
秦歌也不是故意卖关子,而是确实需要理清一下思路。
外卖这个行业肯定能做,但是怎么做却是一个大问题。
要知道外卖平台真正兴起,依赖于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个人支付业务开放,现在水果4在大陆发布才不到两个月,移动互联网才初现端倪。
号称价格屠夫的小米,也是在2010年底才发布了自己的第一款手机,所以外卖平台的疯狂扩张还需要再等等,最少要等到智能机普及开来。
既然不能进行病毒式扩散,那么现在的经营策略就要变一变了,订餐模式也需要相应的调整。
网络平台订餐显然是最适合秦歌的选择,包括饿美了现在也是这种模式在运营。
既然只能进行网络订餐,那么客户群体就要进行甄别筛选。
首选自然是学生,他们对新鲜事物有更强的接受能力。
其次就是城市白领精英阶层,各大商圈就是秦歌需要着重发展的地方。
这些人消费水平高,也没有时间去做饭,点外卖自然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可是每天都是楼下那几家餐馆,想必早就吃腻了。
自己现在把配送范围扩大一下,也不必像后世那样周围5公里,只需要大概2公里到3公里,他们的选择就会大大的增加,吸引这些人并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这里,秦歌心中更是振奋,这样看来,这个事情还真有搞头。
真要搞成了,想必百度百科里面也有自己一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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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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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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