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福妃名动天下下载>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 特别的迎亲队伍
  喜嬷嬷拿着勺子在冒尖的白米饭上最尖的地方勺了一小勺。

  安亲王妃没有意外,宁王妃脸上露出一抹诧异。

  她刚想说什么,却见安亲王妃没有什么一样,她便闭嘴了。

  钟鸣鼎食之家,皇家是钟鸣鼎食之首,所以嫁入皇家的媳妇,才出嫁前都会吃五谷饭,而且均是在冒尖的地方挖一勺来吃的。

  但是这挖一勺的地方也不能在最尖的地方,因为那是代表最尊贵的皇后才成吃的。

  宁王妃心里震惊极了,脸上却是不显。

  温暖对这些也没有研究,她理所当然的吃下了。

  吃完了五谷饭,接着便吃一些寓意好的水果,吃一口苹果,代表代代平安,吃一口金桔,代表吉祥如意,吃一口寿桃,代表福寿双全,.吃一口甘蔗,甜甜蜜蜜,节节高升,吃一口柿子,事事如意,吃一些石榴,多子多福,儿孙满堂......

  单是吃东西,温暖便吃了半个时辰!

  除了五喜汤圆,其他倒是吃一口便行了,但是架不住量多啊!

  她是彻底吃饱了!

  喜嬷嬷看了一眼日晷,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帮郡主开面和梳头。然后看看郡主需不需要如厕,如厕后,沐浴过香汤,便可以上妆和穿嫁衣了!这穿上嫁衣后,就不能如厕了。”

  温暖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接下来,喜娘给温暖开面,梳头,她自己给自己化了个妆。

  温暖花妆的时候,不忘叮嘱紫菀帮小白和小笨也打扮好。

  在温暖化完妆,戴上凤冠,接受了大家一番惊艳的眼神和赞美后,她隐隐约约听见了喜乐的声音。

  温暖笑了笑:“迎亲的队伍快到了。你们可以准备拦亲了。”

  温然闻言立马跑了出去:“快,快关门!”

  林庭雅,温倩,温柔和吴婧美均纷纷跑出去的跑出去,藏东西的藏东西。

  而此刻大街上,两边都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整个京城家家户户都挂上了大红灯笼,张灯结彩,举国同庆!

  纳兰瑾年身穿一身大红色喜服上面修满了金龙,五彩凤凰和祥云图案,尽显修长高大身姿,棱角分明的轮廓,英挺的剑眉,细长的冰眸,削薄的微扬,脸上挂着平日难见的笑容。

  他孑然独骑在迎亲队伍的之前,比之平日的一身银衣的他,少了几分冷傲孤清却依然散发着盛气凌人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hΤTpS://WWω.sndswx.com/

  他一手扯着马缰,一只手捧着一束捧花。

  粉色的牡丹,搭配几朵浅黄色的朱丽叶玫瑰和白色的带花蕾的康乃馨和一些绿色的叶子。

  那束花的柔美,削弱了一些凌人的盛气,平添了几分如玉的温润柔和,让他整个人看上去俊美得近乎妖孽!

  大灰今天身穿一套黑色的西装,脖子上绑着一只红色的领结,四条腿,踏着优雅的步伐,。嘴巴叼着一朵它从瑾王府的花园里采摘下来的红玫瑰,意气昂扬的跟在白马身边走着!

  大灰的身后,跟着一支狼队伍!

  那些狼身上都穿着威风凛凛的盔甲,脖子上洗着一条红色的小领带。

  嘴巴都叼着一朵红玫瑰,步伐齐整,训练有素的跟在大灰的身后。

  大灰看着街道上两边的人,对自己投了惊艳的眼神!

  它的头抬得更高了!

  今天,它要娶小白回家啦!

  就是这花有点小气,主人也不帮他准备一束大一点的!

  天空上,一只苍鹰在蓝天上盘旋。

  这只苍鹰的身上也穿了一间马甲背心,脖子上系着一只和大灰一模一样的红色蝴蝶结,爪子上抓着一朵红玫瑰。

  从下面抬头看上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抓着一条蛇呢!

  小黑的身后,跟着一群鸟类。

  有喜鹊,有百灵鸟,有鹦鹉,有大雁,......就是没有乌鸦。

  街道上,两便的百姓都被这一迎亲的队伍弄得呆了!

  大家议论纷纷,说什么都有!

  “天啊!瑾王原来长得这么俊美!”

  “瑾王的狼也很俊美!这些狼穿着衣服,也太可爱了吧!尤其是最前面那一头狼,看它那嘚瑟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今天也娶媳妇呢?”

  “可爱是可爱,可是带着一群狼接亲,这万一出意外了怎么办啊?”

  “对啊,毕竟动物不通人性!”

  “你们有所不知,这就是传说中的狼大军!那可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人家是有品阶的狼,狼将军,怎么不通人性?慧安郡主真的是有福气啊!瑾王娶亲,竟然请来了狼大军来接亲!”

  “你们看,瑾王手中为什么拿着一束花?”

  “废话,一定是送给新娘子的!”

  “这还是第一次见新郎迎亲的时候,手中捧着一束花呢!好漂亮啊!”

  “是有什么寓意吗?我也希望我成亲的时候,新郎是骑着白马,手捧一束美丽的鲜花而来的!虽然也有想有狼大军,但是还是算了!有点怕怕的!”

  “对啊!要是有男子拿着这么美丽的花来找我,我一定立马便嫁了!太美好了!”

  “你们看,天上,天上有许多小鸟,它们在唱歌呢!”

  “天啊,真的好多小鸟,这些鸟类怎么回事?这个时节它们不是已经南飞了吗?怎么还出现?”

  “这一定是瑾王养的小鸟,瑾王这是放出一群小鸟迎亲呢!我听见喜鹊的叫声了!还有百灵鸟,黄莺!”

  “天啊,这迎亲的队伍和阵仗真的特别啊!瑾王也太会了!慧安郡主好幸福啊!”

  “真的是羡慕死人了!”

  ......

  纳兰瑾年听着众人的话语,嫌弃的看着手中的花束,他的手握过锋利的剑,拿过百步穿杨的弓,还真的没有拿过花束!

  但他想到温暖昨日让人带话他明天得骑着白马,捧着一束花来迎娶她,少了一样她都不嫁!

  他不由失笑。

  小丫头虽然聪颖过人,心智比寻常女子都要成熟,但到底还是个小姑娘!

  这一笑更是让那些花痴的女子都忙了呼吸了!

  一刻钟过后,迎亲队伍便来到了安国公府,纳兰瑾年姿态利落的翻身下马,手捧花束,昂首阔步,气宇轩扬的走进了正门打开的安国公府,他先来到正院前厅,拜见了岳父岳母大人,然后再带着迎亲的兄弟,浩浩汤汤的往后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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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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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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