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渣前夫总想抢我儿砸不听>第594章:不想做
  孟柏文定定的站在那里。

  原来上次他并没有看错。

  孟柏文的眼尾慢慢变红,他紧紧地盯着安云,很想要冲上去问一问安云。

  但他最后很理智的忍住了。

  现在根本不是时候。

  一首曲子拉完,安云很快又拉起了第二首。

  孟柏文也冷静了下来。

  他找了个地方坐下,静静地听着安云拉的小提琴曲,脑海中想着这件事。

  杨诗诗背上也有个一样的胎记,他查过,那个胎记不是作假。

  也就是说女儿身上的胎记并非独一无二。

  为了避免这一次又弄错,他必须再去一趟h市。

  还有认错杨诗诗这件事,他始终觉得不简单,他总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所以他更要小心行事。

  以免为安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孟柏文只能按捺住激动的心,听着安云拉的曲子,心里平静了许多。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个胎记,他再次看着安云时,便总觉得安云更加亲切了。

  蓝晓晓狐疑的看向孟柏文这边。

  是她的错觉吗?

  总觉得这个儒雅的老男人一直在盯着安云。

  她眉头微微皱起。

  傅时钧和科林一左一右站在蓝晓晓身边,像两个守护公主的骑士。

  安云在连续拉完三首曲子后,便结束了今晚的演奏。

  她把自己的小提琴装好,李哈妮走过来。

  “谢谢你拉了这么好听的曲子,我都听醉了。”

  安云笑着:“过奖了。”

  “我可不可以加你一个微信?”李哈妮拿出手机,亮出自己的二维码。

  李哈妮的爽直让安云很有好感,便拿出自己的手机扫了码。

  李哈妮转头又对蓝晓晓说:“我也加你一个。”

  蓝晓晓无奈。

  两人都加了李哈妮好友,李哈妮端着酒杯:“来,庆祝我加入你们,不对,庆祝我和你们成为朋友。”

  蓝晓晓和安云对视一眼,无奈一笑,跟李哈妮喝了一杯。

  “小云。”蓝晓晓凑到安云耳边,小声的说道:“那边那个男人刚刚一直盯着你。”

  安云看过去,见到了孟柏文。

  孟柏文冲着她笑了笑。

  安云面无表情的转回头:“他是孟柏文,孟云书的大伯。”

  孟家的人!

  闺蜜讨厌的孟家,她也讨厌。

  夜少东过来把李哈妮叫走去陪宾客,没多久,有人过来找科林和蓝晓晓攀谈,蓝晓晓继续被迫应酬。

  傅时钧则始终静静地跟在蓝晓晓身边。

  秦时温在不远处看着,夜少东捅了捅他的手臂。

  “你不过去吗?”

  秦时温:“不去。”

  这种场合,他过去跟傅时钧“争宠”只会让蓝晓晓为难。

  何况,得到蓝晓晓并不急于在这一刻。

  他会用他的方式得到她的!

  夜少东摇摇头,带着未婚妻继续去陪宾客。

  秦时温独自一人坐在一隅,手里轻轻摇晃着酒杯,眼眸半眯,看似在沉思,眼神却一直不着痕迹的落在蓝晓晓身上。

  “安小姐。”孟柏文走了过来。

  安云正在吃点心,听到孟柏文的声音,她身形一顿,想起了那两张照片。

  言知感觉到她的情绪,代她询问孟柏文。

  “孟伯父有什么事吗?”

  孟柏文:“我想问问……”

  “我想回去了。”安云打断孟柏文的话,对言知说道。

  言知:“好,我们一起回去。”

  他又转头看向孟柏文:“抱歉,孟伯父,安云她累了,我们先回家了。”

  孟柏文讷讷的:“好,好。”

  他感觉,安云不待见她。

  似乎比以前对他还要疏离。

  难道在他出国的那几天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安云不想见孟柏文,她一见到他,就会想起自己可能会是孟家千金的事。

  可她不想做孟家人!

  言知让钟宇去跟夜家的人打招呼,安云则快速的推着他离开。

  不远处,吴丽娴看到孟柏文去找安云,她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好在他们并没有多说几句,安云和言知就走了。

  也不知道孟柏文看没看见安云背后的胎记。

  一定看见了吧。

  刚刚她只想着不让宋秋岚看见,却忘了孟柏文也在这里。

  但是看孟柏文的神情很自然,并不像是发现了胎记的样子。

  吴丽娴有点捉摸不清了。

  宋秋岚带着杨诗诗来到孟柏文身边。

  “老公,你看什么呢?”

  宋秋岚顺着孟柏文的视线看过去,什么也没看到。

  “没什么,刚刚在想工作上的事。”孟柏文眼帘垂下,他捏紧的手松开。

  宋秋岚笑着挽住了孟柏文的手,然后示意杨诗诗去另一边。

  杨诗诗不太敢亲近孟柏文,她总觉得孟柏文看似亲切,实则不好亲近。

  订婚宴进行差不多的时候,孟柏文等人也提出了告辞。

  在车上,孟柏文跟妻子闲聊起来。

  “刚刚安云拉的三首曲子很不错。”

  说起安云,宋秋岚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孟柏文没有察觉,依旧在夸安云。

  “她跟言知站在一起,真有点郎才女貌的意思,关键她琴拉得好啊,气质高雅,连你都要比过去了。”

  最后一句他开玩笑的调侃妻子。

  宋秋岚的脸色越来越黑。

  “你喜欢安云?”她阴沉的问。

  孟柏文:“我觉得这孩子很不错。”

  他转过头,这才发现宋秋岚黑下去的脸色。

  “怎么了?”他问。

  他想着妻子不喜欢安云,应该是因为侄女孟云书的关系,但也不至于脸黑成这样吧?

  “你知不知道诗诗差点被混混糟蹋都是拜这个安云所赐。”

  “嗯?怎么说?”孟柏文眉头轻蹙。

  “那天安云跟诗诗一起吃饭,他们去散步时遇到几个喝醉酒的小混混调戏,安云先挣脱了那些混混,她就先跑了,后来那些混混就把诗诗拖到了一个没人的角落,企图玷污诗诗。”

  杨诗诗坐在副驾驶,脸色煞白。

  “不可能。”孟柏文想也没想的说道:“安云是个好孩子,她不可能会做这种事,其中一定有误会。”

  杨诗诗弱弱的开口:“是误会,妈妈,您别再责怪安云姐了,她给我捐献了骨髓,她不可能是那种人。”蜀南文学

  宋秋岚:“就是因为给你捐献了骨髓,她才会以为我们孟家都欠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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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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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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