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福妃名动天下米花花>第七十六章 县城之行
  温暖看着雷氏跑出去,知道她一直在偷听。

  对于雷氏,温暖从原主的记忆里也是知道她爱扒娘家,甚至偷夫家的银子去给弟弟还债,这还是外婆在自己的娘亲面前哭诉,她无意中听到的。

  温暖看着她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温家瑞也看见雷氏跑开了,他才拿出了十两银子:“爹,我这次来是想多订一些砖瓦,还有买些大陶缸回去。这是定金,你收着。”

  吴老头生气的将银子推了:“不用银子,都是我和你大哥做的!出一把力气罢了,又不花银子,你收好!那些大陶缸根本没有人买,都堆在那里几年了,你有用就带回去!”

  自己的女儿盖房子,他出点力气帮忙,还收银子,那是什么事!

  吴啟华:“妹夫,银子收好,你这样,不是没将我们当兄弟吗?”

  吴啟业也道:“对啊,一家人不需要银子,也就是互相帮忙。”

  温暖见他们再三推辞便道:“外祖父,大舅,二舅,银子收下吧!这些年你们帮了我们家这么多,不是用银子能衡量的。大表哥和大表姐也到了说亲的年纪了,家里正需要用银子。这银子也不是工钱,就是我爹娘的一点心意,你们拒绝了,他们会心不安呢!再说一家人不是应该互相帮忙的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吴氏:“爹娘,难道就不当我是女儿了,给你们一点孝敬银子也不收?”

  “老头子收下吧!”张氏听了便开口道。

  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念恩着呢!

  吴老头听了这才收下了,家里的确需要银子,至于说亲,有老二媳妇在,都没人敢向他们家提亲。

  张氏又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动土?”

  温家瑞便道:“十九那天就是动土的日子。”

  “那快了,咱们得赶紧将砖和瓦做出来。到时候你爹带着你大哥二哥过去帮忙。反正家里的作坊也没生意,闲着也是闲着!”

  然后大家又说了一会儿话,午饭也没留下来吃,温家瑞便告辞了,说他们要去县里一趟。

  吴老头知道他们有事忙也没留他,在他们离开后,才让两个儿子将两车砖送过去温家村。

  温暖又悄悄给了张氏塞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外祖家日子难过一大半原因是因为雷氏,但也有原主的原因。

  以前只要他们知道原主需要贵重的药材,没有银子买,两位舅舅都会及时送过来。

  他们一家也在竭尽全力的帮助自己一家。

  这恩情,给五十两远远不够,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她已经想到怎样让外祖家富起来了。

  温暖和温家瑞去县里,因为吴啟业两兄弟帮忙送两板车砖到他们家,吴氏便先随自己两个哥哥回家。

  温暖一家离开后,雷氏才回来。她马上进屋想看看那些礼品,张氏却让叶氏全部搬进她屋子里,锁好了!

  雷氏撇了撇嘴,心里不高兴:“防贼一样防着我呢!”

  她有些后悔刚才太高兴,一下子就跑回娘家了。

  张氏没有说话,心道,她可不是贼?

  那几匹布料料子那么好,她打算留给孙女压箱底,绝不能被老二媳妇偷拿回去给她娘家弟弟还赌债了!

  只是张氏想不到,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

  温暖和温家瑞来到县城,己经快到正午了。

  今天是县城的集日,街上热闹非凡,每间小的面店和饭店都坐满了人。

  县里的拍卖行在午时三刻开始,接收拍卖品的截止时间是拍卖开始前两刻钟,快到时间了。

  温暖见此便道:“爹,咱们买几只包子吃吧!省点时间。”

  “好。”

  温家瑞在街边最多人排队的包子铺买了三只肉包子。

  肉包子很大,用料足,却没有温暖做的好吃。

  “这包子没有家里的好吃!”两只肉包子,温家瑞几口便吃完了,评价道。

  包子老板听了不乐意了:“老兄,不好吃你能吃得那么快?我家的包子可是全县城最出名的,大家都说好吃!连县令大人也说好吃!我每天能卖出几千只呢!”

  温家瑞抱歉的笑了笑:“老板,抱歉,你家的包子好吃,比别家的都要好吃!可是我觉得我家闺女和媳妇做得更好吃啊!闺女,对吧?”

  温家瑞说完还问了温暖一句。

  包子老板听了便没计较了,他将温家瑞的话脑补成:原来这位兄弟一定和自己一样,有个母夜叉当媳妇!

  随时随地不忘赞赞媳妇,不能说媳妇一句坏话,不然就得跪搓衣板,他因为感同身受,就不和他计较说自己的包子不好吃了!

  温家瑞甚至觉得,就算是酒楼的菜也没自己女儿做的好吃,继续道:“若是我娘子和闺女开酒楼,生意一定很好!”

  包子老板摇了摇头,这人到底是有多惧内!

  句句不忘在闺女面前夸媳妇,然后传回媳妇耳朵里。

  他也应该学学:“我媳妇做的饭菜也好吃极了!”从来不让她做,做出来猪食般!

  温暖心中一动,或者他们应该在镇上开一间点心铺,至于酒楼当然也要开,不过镇上的人消费能力有限,要开,温暖打算在县城和府城开。

  ——

  填饱了肚子,温暖拉着温家瑞去客栈租了一间下房,只租半个时辰,不用退房那种。然后两人一前一后的去房间换上了一身衣服。

  温暖还拿出了路过胭脂水粉铺子时,顺手买的胭脂水粉,给温家瑞化了个妆,将脸上的刀疤都遮住了,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翩翩公子,温润如玉。

  温家瑞看着镜中的自己,目瞪口呆。

  她也将自己化成了富家少爷。

  温家瑞看着女儿变成儿子,傻眼:“暖姐儿,我们为什么要易容?”

  “我那幅画比我作的曲子值钱,县里太乱了,财不可露白,我觉得还是化个妆让人认不出我们比较好。”

  “原来如此!还是暖姐儿想得周到。”温家瑞点了点头。

  等等.....

  暖姐儿上次那首曲子卖了五百五十两,暖姐儿作的画比曲子还要值钱,那到底能拍下多少两?

  温家瑞后知后觉的风中凌乱了。

  ——

  拍卖行,温家瑞是一路飘过去的!

  温暖暗暗庆幸,进城前,将牛车寄放在城门口了,不然绝对会撞到人。

  拍卖行,位于整个县城的中心,每到拍卖日,均热闹非凡。

  温暖和温家瑞去上交拍卖品的时候,因为时间有点迟,要拍卖商品的人都已经上交完拍卖品了。

  两人进去也不用排队,并且正好看见了温玉和祝镇轩两人交完拍卖品转身向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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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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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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