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一生数过来,哪怕把结婚包括在内,似乎心动也好,情浓也罢,她总没有太多感怀的念头;于是离婚也好,分手也罢,更没有太多需要感伤的时间。
三年的婚姻生活走到尽头,似乎只是抽离走了她身体里关于爱情和家庭的那一部分本就微弱的期望。
于是离开聂振北,她的生活——至少表面上看,也依旧什么都没有改变。
她仍然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事业上,似乎攒着一股无处使的劲,比任何人都更拼命,因此年仅三十五岁,便成为院里最年轻的副主任医师。后来又变成了师弟师妹嘴里“年轻漂亮、事业有为”的代表。
那几年,她忙于各种复杂的手术,忙于论文、医学会议和带学生,逐渐成了本地知名的外科医生,几次上过电视节目,甚至成了不大不小一个名人。
名气大了,身边自然也不乏些上赶着来求爱的暧昧面孔,只不过,还不用她自己解决,通常已有人挥挥手便赶走“苍蝇”。
下班时总风雨无阻来接她的那辆车,从兰博基尼换成拉风的法拉利,起初是为了惹眼和打发“莺莺燕燕”;三年后,终于也换成低调的黑色宾利——而原因亦无它。
追了快五年,迟医生终于还是心软点头。
于是大灰狼也变乖巧白兔,指哪打哪,该换就换。她说不喜欢那么抢眼,他就换了辆(他认为的)不那么吸引目光的车来。
只是,确认关系第一天,他送她回家的路上。
她斟酌许久。
“……为什么非得是我?”
到最后,却仍然还是抛出这句他都听得耳朵生茧的问句。
如果是聂振北,这会儿大概已经烦了。
迟雪想。
然而叶南生这人却似乎总有用不完的耐心,闻言,仍然在等红绿灯的间隙笑着侧过头来,说因为你是迟雪啊。
温柔却平和的语气。
金丝眼镜掩去眼底锋芒,他看她的眼神,至少这一刻,没有筹谋也没有算计。
他只说迟雪,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从小到大,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家立业赚大钱,想要证明给所有人看我不会辜负他们的期望。但从那天重新见到你开始——
“我想,那个成家立业的‘家’里如果没有你,会是我一辈子的遗憾。我只是想到就去做了,没有什么别的理由。”
“……可我其实一直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
“你的优点本来就有很多,要说起来就说不完了。”
“比如?”
“比如,认真,负责,做什么事都坚持做到底。”
他不打算敷衍她难得的郑重其事,索性把车靠边停。
紧接着,便又一个接一个,掰着手指给她细数她身上的闪光点。
“还有优秀,努力,从来不轻言放弃。”
“做事不会拖泥带水,当断则断,但也很讲义气。”
“有原则,有底线,有能力……当然,长得也很漂亮。”
他真诚的说了一大堆,话如倒豆子一般往外倒。
迟雪却依然听得懵懵懂懂,恍惚间,有个声音在脑子里盘旋——是和当年结婚时一模一样的问题。
她在问自己,也在心里问对方:如果这些优秀的品质从来都只是我应对世界的一种方式,而我也有自私、懦弱、无能的一面,最后也和所有人一样不可避免的老去。那时候,“优秀等于被爱”的等式还会继续成立吗?
“叶南生。”
于是她忽然开口,轻声打断他:“但其实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些所谓的优点,我想在你这样的‘层级’里,一定有很多更好的选择吧。”
“是吗?”
“我想是的。”
迟雪说:“我总觉得我们之间缺了什么。”
“好像……怎么形容?就是那种‘在一起也没什么,可是在一起,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我昨晚的确是喝多了,所以迷迷糊糊说了很多,当时觉得答应你对我们两个来说,某种程度上也是个好结果。但今天想了一天,我又忍不住自己怀疑自己,这种轻率的决定……是不是,也算对你不负责?”
“……”
“我知道三十多岁的人了,再去谈心动有点不切实际。但是,我已经在聂振北那摔了蛮狠的一跤。当时就是觉得心动不心动的,说到底有些飘忽,至少这个人可以过日子,可以让我爸放心,所以就结了——结果你也知道了。现在其实又是一样的情况。我只是在想,如果还是第二次走进同样的困境,而我还没有做好完全的准备,你也给不了我一个安心的答案,这是不是又是个不够谨慎也不负责的决定?对你对我都是。我也不想再因为草率做决定,导致又匆匆浪费好几年。”
她的话虽然残忍,但也的确诚恳,乃至于说得掏心掏肺,不惜自戳伤口。
闻言,叶南生单手托着下巴,似乎也“如她所愿”般沉思良久。
久到迟雪都以为自己终于说服他,在心里悄然松了口气,手亦悄悄摸向安全带的锁扣。
他却突然伸手,手指覆住她的手背。
“谁说一样?”
叶南生说:“迟雪,我对你和他对你根本不一样。他喜欢过你二十年吗?”
“……”
“你对我来说,和所有女人代表的意义都不一样。哪怕如你所说有比你更好的,可是人生有几个二十年?”
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这样郑重其事地说话。
不是试探也不是话里有话,他头一次把话说得这样直白。迟雪愣了一下,下意识想要缩回手,却被他更紧地攥住。
“我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没有风花雪月你侬我侬也没什么,我更加不介意你心里想什么,我只看眼前,迟雪,我要图一个结果。”
“什么才算结果?”
“我会娶你。”
“……”
“我会把徒劳无功的事情做到底。迟雪,你不是流沙也不是空气,至少这一次,我会牢牢握住你。”
不知是不是她的幻觉。
他脸上的表情分明坚毅,四目相对,她却总依稀望见他眼底模糊的晶莹。
他说我知道我是个俗气的坏人。
“没有底线,不择手段,太有野心。我知道你始终也不喜欢我的做事手段,但我答应你,只要我活着,迟雪,我一定会把最好的都给你。我会把脏东西都洗干净才给你,我会记住你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许我还是做不来好人,但我永远不会害你。”
只要我还在。
只要你还愿意在我身边。
你所在的地方,就是我两手拢住,掌心亦撑起荫蔽遮盖的、唯一的一片净土。
他说着,给她看手机上小花伞的锁屏,给她看塞在自己钱包里十几年来没有取下、边角已经泛黄的双人毕业照。又说起自己故意考砸的高考,说起自己被送出国,说起美国留学的那些日子,自己的浑噩与醉生梦死。
“那时候我也觉得,没有你没什么了不起。其实我比任何人都明白,你和我的世界格格不入,迟雪——你不会欣赏我做人和做生意的方式。我觉得不必拥有……也许不必,你只需要存在过就好了,我本来也不打算打扰你的生活。说到底,我不是那种会因为感情放弃事业的人,和你一样,大不了还可以找和你长得像或性格像的人……你说得对,我有无数个替代品的选择。如果不是又遇见你的话。”
如果不是那天在停车场的惊鸿一瞥的话。
纵然只是一个背影,相似的人成百上千,他仍然一眼就认出她,仿佛已然在心里排演过千遍万遍。这一次,他终于不是“只差一步”。
“我想。”
叶南生说:“是天意让我再见到你的,迟雪。”
这段犹如求婚般的话说完。
车厢内顿时一片寂静。
许久过后,迟雪却在失笑中无奈摇头:“但你知道我一直都不太相信……这种玄乎的东西的。”
“我知道。”
“男人的誓言我也听过很多,都不可靠。”
“嗯,”叶南生轻轻点头,“因为真正可靠的,从来都不是说话这件事本身。”
他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
右手中指的位置,还依稀留有上段婚姻的戒指红痕。
“所以?”
“给我一个机会。”
“……”
“我向你证明,迟雪。”
他说:“如果坏人遗臭万年是真的,我愿意少赚九千九百年的钱,和你一起做吃力不讨好的滥好人。十年不够就二十年,我向你证明,我没有说假话……如果你不介意,现在跟我去律师事务所。”
“去那干什么?”
“签婚前协议。”
“……你怕我吞你的钱?”
还没结婚,还在甜言蜜语,就开始想这个了?
迟雪一时间被说得愣住。
“不。”
他却倏然笑了。
笑着重新发动引擎,一脚油门,风驰电掣般驶入大路。
“婚前协议,准确来说,五年前就写好了。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想补充的。”
他说:“但其实也只有一个核心思想——你嫁给我,我把我赚了半辈子的钱都给你,迟雪,下半辈子的钱也给你。如果我有任何原则性的错误,我会自己净身出户——这也是我能给的最重的承诺了。再往下,估计就得写在刑法里了。”
迟雪:“……”
她原本已到喉口的那句“不如我们还是再想想”,在不经意瞄到前视镜里他亮晶晶眼神时,突然说不出口,唯有默默咽下。
不知为何,却又突然想起少年时,曾无数次翻来覆去背的那首《琵琶行》。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在她心里,他的确曾是散漫不经的逐利者,是惯会玩弄人心、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反角”。
但这一刻,鬼使神差的,她突然侧过头去看他:
他的神色中,似依稀还有少年时的利落张扬。恍惚还是许多年前,时隔一年后的再相遇,阴森压抑的教学楼,那少年在楼上,而她在楼下。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他却追出门来、远远叫住她——也是看着她的背影,也是人群中一眼就望见,毫不犹疑。
他说迟雪,好久不见了,你现在读哪一班?
她愣住,抬起头去看他。
少年满脸似笑非笑的神情,掩不去的,却是那过分频繁滚动的喉结。
他在等她的回答,只是她从来不曾认真瞧过他,当然也没有注意到。
只有多年后在回忆里想起,才明白,原来他不是在调笑。
他只是真的错过了太多次。
每次都只差一步。
——他只是,真的等了她太久。
*
迟雪第二次结婚,在自己的三十六岁。
她原本打定主意不要太过大张旗鼓,但叶家这块金字招牌,似乎也容不得她不张扬。
也因此,纵然叶南生再怎么压下消息,嗅到苗头的媒体还是如潮水般涌来医院,在各个出口“围追堵截”。
如此壮大的声势,无可避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作。迟雪心里歉疚,只能请同科室的医生吃饭赔罪——虽然补偿不了全部,到底能“赔”一点是一点。
不料中午,一桌人正吃着,食堂外头却突然传来喧哗声,夹杂着几道惊恐异常的惊叫。
众人纷纷放下碗筷去看热闹,走在前头的刘程最先看到外头的情况,却当机立断、把几人都拦在身后。
“别看了,别看了。”
“什么事啊?刘程你别拦着。”
“是啊,什么不能看的——”
“啊,有人跳楼了?”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而人群之中,已经被护士医生紧紧包围住的身影,残肢断臂,血液混着不明的物什流了满地。
迟雪被刘程拦着,没看清楚细节,也是到了下午、做完一台大手术出来,才知道跳楼的那个原是给医院食堂送菜的梁老伯。而问及跳楼的原因,同事更只唉声叹气、满脸叹惋:“还不是为了他那个孙子。”
“你说小远?”
“嗯啊,都算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孩子了……从小就待在医院……”
名叫梁怀远的少年,小时候因突发心肌炎住院,后来逐渐发展成心衰,成了医院的常客。
迟雪虽不属于相关的科室,带学生查房时也见过他几次,对他最深的印象便是有礼貌,其次是干瘦白净。医院里的护士医生,凡见过他的,没有人不喜欢他。
又因他家中实在困难,父亲据说还是因公殉职,只有一个爷爷勉强靠四处踩三轮车送菜维持生计。医院还组织了好几次捐款,也数度为他减免医药费。
但如今看来,似乎也只是收效甚微。
“小远这孩子,命太苦……真的太苦。”
同事是个年轻而多愁善感的女子。
聊到最后,终是忍不住湿了眼眶,几乎是哽咽着、和她说明了今天的始末:“上午……突然就不行了,抢救不过来,最后还是走了,那么小一个孩子,今年才不到十七,高考还没考呢。”
“梁伯受不了这个打击,我们只能拼命劝他。一开始还以为劝住了,所以让他回去好好休息,结果、结果……”
结果没想到,梁伯只是强装出来的冷静。
取出自己所有的存款、强撑着缴清了之前欠缴的大部分医药费后,老人家随即爬上医院天台,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
没有遗书,没有任何想说的话。
只是小远的死带走了他生活的所有希望。
他已强撑了太久,勉强自己太久,这一刻,终于可以放下所有的担子,追随自己的家人而去。
迟雪静静听着,面无表情。
许久,同事却在自己哭泣之余,也给她递来一张纸巾。
她愣愣接到手中。
眨眨眼,试图缓和模糊的视线,又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脸颊。
这一刻,才发觉自己眼泪亦不知何时落了满面。
明明她和那孩子并不熟才对啊。
为什么……心里却好像被割去了一块肉,那么疼。
那么疼。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疼得无法呼吸。
她是医生,也无法缓解这样铺天盖地的疼痛,只能在同事愕然的视线中,以纸巾掩面,却仍然控制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或许也正因此,两年后,当她生下自己的儿子。
面对老迟和叶家亲属送来的一大堆诸如时韫、时云、时雨等,既考虑到“时”字辈,又考虑到美好寓意的名字,她却自己做主,给孩子选了个远字,取名叫叶时远。
丈夫虽然不解,仍然支持她。
于是,此“小远”虽非彼“小远”,却似抚慰了她某处多年未愈的心伤。
相濡以沫的岁月平静如流水,她逐渐老去,却也见证着时远一天天的长大,眼睛像自己,鼻子像丈夫,嘴巴则综合了两人的优点,逐渐长成个俊俏的小少年。
她和丈夫会轮流去学校接他,周末则规划各种各样的亲子活动,寒暑假更是一次不落,跑遍了全国各地世界各地去玩——丈夫是个典型的精英教育培育“作品”,也毫无疑问,把这样的教育方式沿袭到了孩子身上。
时远十岁时,已经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热衷于和各色人等交流,进退有度,温文尔雅,活脱脱一个“小南生”。
迟雪强调他还只是个孩子,理应有个自由快乐的童年,不需要那么多规则束缚、也不需要早早接触那么多大人世界的法则。
结果,还没等丈夫出来“发言”,时远反而一本正经地“驳斥”她,说是不想输在起跑线上,又说小学里的大家都学了多少多少才艺,还有人同时精通四国语言,将她说得无语凝噎。
她于是逐渐放手了孩子的教育问题,索性一心扑在事业上,把孩子交给他爸去管。
但丈夫是个敏感细心的人,也许也意识到母子之间的小小微妙。
没几天,又“指使”着小远来抱她大腿,求着给讲睡前故事。
迟雪还以为所谓的睡前故事会是安徒生童话或伊索寓言,不料一看书桌,上头却只有全英文版的《小王子》、《月亮与六便士》、《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她看得嘴角抽抽,问他是谁给买的这么些大人才读的书。
“我自己选的呀,爸爸让我自己选。”
时远却满脸天真地“揽功”:“我把看起来很有意思的书都买了一遍——我才不想读那种、什么格林童话之类的幼稚书,那是小孩子才看的。”
“但你还是个孩子。”
“我已经十岁了!”
“……”
“妈妈,听爸爸说,他十岁的时候,已经同时在上英语、德语和日语课,而且都能说得不错了,我还差得远呢。”
小孩子丝毫不察觉自己似乎被卷入了某种内耗的怪圈,反而满心激动,只想追赶“前人”的步伐。
迟雪想劝,又想起上次说起类似事的结局。最终思忖再三,还是沉默,唯有叹息着揉了揉小远的头。
那天晚上,她给小远读了几页《小王子》,哄他睡着,自己却不知为何失眠。
丈夫忙于应酬、还没到家,她便在客厅拉亮了落地台灯,借着灯光,读那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因那本书最薄,文字量最短。果然,很快她便读到尾声,与书里的作家,一同看遍了那个深爱他多年却不为人所知的女人的爱与控诉,泪与悲。却始终没有,也不会有悔。
她被那种心情所感染,看得心焦,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纸页。
最卑微的暗恋或许也不过如此吧。
迟雪心想。
毕竟,还有什么比书里写的、“你没有认出我来,之前没有,之后也没有,在我的一生之中,你永远没有认出过我”——如此简短而哀切的话更能诉说那种卑微到泥土里的爱呢?所求到最后,亦不过是一面的恍然大悟而已。
哪怕只是说一句,“原来是你”,对于那个始终默默跟随、亦步亦趋的人来说,一生的执着,至少也有了一个不咸不淡的答案。
可是故事里,连老管家也能认出那个女人,连无数她不爱的路人也能为女人的美貌而留下或浅或深的印象,她百般万般牵挂的男人,却只把她当做一个妓/女。
一个需要用钱打发的妓/女。
一个逢场作戏、不愿与之纠缠的妓/女……!
迟雪不忍再读,几次合上那本书。
思来想去,最终却还是又打开。
伴着簌簌翻动的纸页,某段许多年前便尘封在脑海深处的记忆,似乎也快要冲破藩篱、跃出水面——
【哎。】
但也不过是轻轻的一声而已。
她于是又想起那颗枝丫伸出红墙的玉兰树。
想起那个衬衫上浸润花香的少年,他与她错身而过的瞬间。
而她隔着三十年乃至更久的岁月,遥遥向他回望,试图看清楚他的脸。
仿佛只要一眼,就能突然回到少时,忘了这么多年的颠沛曲折,关山难越,她还是那个两颊飞霞的少女,在命中注定的惊鸿一面,天真地交付真心,试图跟随他的脚步;她还是那个努力藏住心动努力教会他背书的“小老师”,会在他生日那天,用力的说解凛祝你快乐,不是只有今天快乐,要每一天都快乐——
可是原来,一切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不愿承认啊。
她还能想起他的背影,却再也记不起他的脸。
生活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说,他们之间没有纠缠的故事,没有痴心不改的跟随。
那个随久远记忆一同泛黄褪色的少年,只是永远留在了她不会回来的十九岁。
她长大了。
他却永远不会老去,以一个不回头的背影,长留在她的记忆深处。
迟雪默默合上了眼前的书册。
凌晨三点多。
叶南生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中,进门时才发现,一楼客厅的落地灯竟没有关,而妻子和衣而卧,就蜷缩在沙发的一角。
应当是在等他回来?
他怕吵醒她,小心翼翼换了鞋、走进客厅,见她已经睡熟,却不由失笑。
于是先放下怀里那一束百合花,随即轻手轻脚抱起她、
直到将人放回卧室、仔细盖好被子,这才重新阖门走到客厅。
他已困倦至极,却仍然强打精神,修剪好百合花枝插入花瓶,确认没有花叶浸泡水中。再三端详,心想等妻子醒来,便能在生日的早晨看到她最喜欢的百合花,又不由微笑,将花瓶放回了茶几正中央醒目的位置。
他很快关了客厅的灯,回到卧室、简单收拾洗漱过后,拥着妻子入睡。
却没注意到,客厅的纱窗并未关严。
等夜色更浓,倒春寒的冷风不管不顾沿着缝隙钻入房间,没多会儿,沙发上随手放着那本薄薄的书册便被掀翻在地。
茶几上的百合花,亦被风吹得蔫下脑袋。
地上的纸页胡乱翻卷。
末了,颤颤巍巍,停留在最后一页。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他面前书桌上那只蓝花瓶上。
瓶里是空的,这些年来第一次,在他生日这一天花瓶是空的。没有插花。他悚然一惊: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
她终究永不会知道,那个“从来没有改变的东西”是什么了。
正如那些多年前便化为灰烬的信件。
*
第十七封。
【迟雪:
跳进江里那一刻,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结果最终还是活了下来,算不算是老天爷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过去受过很多次伤,但现在才知道,原来这种杀不死又逃不掉的伤才是最恐怖的。住院的最初一段时间,我几次想到过自杀,精神几乎在崩溃的边缘,痊愈的进度又很久没有进展,最后只能任由右眼被摘去,再接受数不清的手术。
……
你现在应该认不出我来了,因为我看着镜子,也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个什么样子了。】
第二十封。
【在回南方的路上,我在高铁上看到一个年轻的母亲牵着孩子,身形很像你。我想仔细看看,结果她们好像被我吓到,孩子大声哭起来……
我没有再看,大概也不会再想了。】
第二十九封。
【实在太痛!半夜醒来,全身是血,草草整理完,发现是某几处伤口又开裂,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老头又派来两个人,见面发现还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头痛。
似乎烦心事总是不断……不是故意只跟你分享这些,而是除此之外,生活里好像没有其他。我无数次想自己如果死在那天,或许是更好的结局。
但想到活着回来,也许还能再见你一面……心里竟有可悲的窃喜。
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迟雪,你到底在哪里?】
那些触目惊心的字与句。
因手指的伤口握笔即开裂,几乎每张纸上都沾满斑斑血迹。
……他却仍然坚持写着。
第四十封。
【陈的孩子竟然犯罪被抓,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
原本不抱希望的在找你,但今天,竟然在新闻上见到一个很像你的人。】
尽管电视里的迟雪已经不戴眼镜,不梳两条长长的发辫,他的义眼迟钝地转动着,唯一完好的左眼,却仍然在人山人海中,敏感地捕捉到了她瑟缩躲避的侧影。
然而残酷的命运之轮从不停歇。
陈之华的出逃计划、病态的痴念、愈发暴戾而肆无忌惮的搜索如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座一无所知的城市。警方暗中保护,他却仍然不放心,许多个凄冷的长夜,如老鼠一般蜷缩在角落,鬼祟地跟随着她的背影。
他送她回家。
他送她出嫁。
在相隔时间越来越长的信件里,唯一不会少的那一封,必然是出在每年的3月17日。
他写:
【迟雪,祝你新婚快乐,生日快乐。】
【迟雪,祝你生日快乐。】
【迟雪,生日快乐……人生的路很长,不要害怕,你要往前走。】
最后的那个“走”字,因手指颤抖而晃荡出长长“尾巴”。
他想,自己的一生中,似乎总是在送别。
少年时,送别父亲;成年后,送别战友;强弩之末时,他认领雁江桥下的浮尸,认领雁江桥上被压碾的女尸——他说那是他的弟弟和妹妹。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他似乎亦不害怕尸体可怖的模样,反而伸出手,小心翼翼为他们整理遗容。
彼时警方的“春寒行动”已然顺利收网,隐姓埋名出逃数年的大毒/枭陈之华与其同伙共45人,于深城落网。
但数天后,陈之华便被人刺杀于押运路上,死时身中两百余刀,全身几无一块好肉,近乎千刀万剐;运送警员却始终对刺杀者的信息缄口不言,直到七十二小时无间断的审问过后,终于吐露真凶——通缉令亦很快散布到全国各地。
当然。
……他们最终没有能够抓到活着的“凶手”。
因为“凶手”本人,在刺杀陈之华的当天,也同样因对方的反抗而身中数刀,身上旧伤口大面积撕裂,在“逃亡”的路上,即失血过多而死。
那天正是3月16日。
可笑的是。
他竟没有选择逃向国外,逃向远方,而是搭乘着驶向某个南方小城的巴士。
在颠簸的路上,借来邻座学生的笔,用膝盖作垫板,他潦草地写下了此生最后一封信。直到学生察觉不对,忽然惊声尖叫起来,说:“血!!”
“好多血!”
坐垫已然被血浸湿,鲜血在地板上积起血洼。
寥寥数人的小巴上,顿时吵作一团。
学生哪里见过这种恐怖片般的场面?险些被吓晕过去,跳起身来——然而还没来得及远离,那戴着口罩、面容可怖的男人,却眼疾手快紧攥住他的手。
男人的声音刺耳,如卡住的磁带,沙哑难闻。
却是哀求的语气,低声对他说:“不要报警……不要,报警……我是警察……”
“我是警察……”
“我不是,坏人……”
男人掏遍了全身上下,把血淋淋的钞票和信封一起塞到他手里,恳求他能够帮他将信封带到某个蛋糕店,说蛋糕店的店主会知道要把这些寄给谁。
学生将信将疑,最后却也只是眼睁睁看着男人被小巴车主送到医院——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再不知道。
但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也算那男人看人看得准。
因未入社会的天真和学生气作祟,于心不忍的他,最终还是帮忙把东西送到了蛋糕店。
蛋糕店的店主向他再三确认,要寄信的人是不是个“口罩男”、“刀疤脸”。他点点头。
那店主这才“啧”了两声,咕哝着“今年怎么突然早了一天”,收下钱。
又利索地将早做好的蛋糕和一枝百合塞进装满冰袋的盒子,打电话让快递员来取。
结果快递员一来,看到那里头竟有个血迹斑斑的信封,怀疑或许是什么“赃物”,却死活不愿意送。
最后还多亏学生机灵,跑去店对面买了个新的黄信封,又把旧的拆开、把信拿出来——
却实在没想到里头大大小小的、不同尺寸的信那样多,他一只手抓不稳,眼见得一张从手里飞出去,吓得把信往店主手里一塞,又忙伸手去捡险些飞走的那一张——
亦是第三百七十二封。
最后一封,由解凛亲笔写下的信。
【有一天我的肉/体终将死去。
也许死在江河里,也许死在田野上,那都不重要。
但请你相信。
迟雪,河清海晏的那一天总会来临。
如果只能有一个人站在那片天空下。
我希望是你。
解凛。】
信的末尾,绝笔两字曾写上,又被划去。
于是终此一生。
她并不知道他原来早早走在自己前头,也不知他如何离去,何时离去。
生日时的百合花倒是年年常在,又年年凋败。
她也许还会想起他。
……也许永不会再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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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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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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