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主殿下老大不高兴,轻哼道:“你家里出了事,也不告诉我,回了京城也没有来公主府看我,真是一点良心也没有!”
因为这件事与她无关,所以一直没有人知会她,就连七皇子也在四下奔忙,忘了去通知这位公主殿下,所以一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李信回来过。
李信这几天,满脑子都恼怒,也没有心思去清河公主府,所以还真把这位公主殿下抛在了脑后。
此时钟小小安全了,李信心情也好了不少,当下对着这位公主殿下微笑道:“回来京城是有急事,忙完了就要立刻回北边去,而且也怕殿下惦念,就没有通知殿下。”
“谁会惦念你啊!”
九公主怒哼道:“碰到事情,就把本公主抛在了脑后,你派人来跟我打个招呼,公主府的人也能帮你找人啊……”
直到现在,她还以为只是李信的妹子走丢了。
李信摇了摇头,也没有细说,只是淡然一笑:“殿下,这事说来复杂,一时半会说不清楚,等我从北边回来,再跟殿下细说。”
九公主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些什么…
李信抬头看了看天色,开口道:“殿下,这会儿是早上,天气凉爽,还可以赶路,过一会儿热起来,可就不好走了……
”
姬灵秀虽然有些刁蛮,但是却不是不讲道理的人,闻言轻哼了一声:“等你回来,我再要你好看!”
李信笑了笑,对身旁的沐英打了个招呼。
“沐兄弟,我们走了。”
沐英点了点头,两个人一起离开大通坊。
为了赶上队伍,李信花钱在西市街给沐英也换了一匹还算不错的好马,通体枣红色,看起来很是强壮。
只是一下子花去了好几百贯钱,让李大校尉颇有些心疼。
不过想想沐英要跟在自己身边好几年,自己也不算太吃亏,就当是给他配了个车,方便工作了。
把缰绳递到沐英手上的时候,李大校尉神色不善:“沐兄弟,这是我借给你的,你以后回南疆去的时候,这马须得还我。”
黑脸的沐英有些无奈的看了李信一眼:“李校尉,你都混到这个地步了,怎么还如此小气?”
此时,两个人已经渐渐熟悉了起来,已经可以开始互相开玩笑了。
小气?
李信一边翻身上了乌云马,一边怒视了沐英一眼:“大半年前,老子连一百文的棉衣都买不起,在寒冬里冻的瑟瑟发抖,现在一下子给你花了几百贯钱,你还说老子小气?”
这个自称,还是李信从沐英身上学来的,不过沐英在李信身边极力克制,已经很少再说出这个称呼了。
“再说了,老子现在还是个七品官,你去打听打听,京城里的七品官一个月只六石米,算起来三贯钱还不到,这一匹马,就要我十年俸禄才买得起!”
沐英也熟练的上了枣红马,憨厚一笑:“李校尉,我虽然没有来过京城,但是我不是没有见识,这个世上,可没有能把皇帝请出宫的七品官!”
沐英说的很对,整个京城里,恐怕只有李信这么一个七品官能够把承德天子请出皇宫,就拿昨天在皇宫门口求见天子来说,换作别的七品官,恐怕跪一天也见不到皇帝。
倒不是说承德天子架子大,只是京城里的官太多了,如果每个人要见他他都出来见一见,那么也就不用处理政事了。
寻常的七品官,见天子一面都是难如登天,更不要想像李信这样,把天子请出深宫了。
昨天承德天子出宫的时候,李信为了防备沐英乱来,特意没有带他,免得他脑子一热,把承德天子给捅了。
李信现在已经是个熟练的骑手了,他一扯缰绳,回头瞥了一眼沐英:“就你话多,快上马赶路了,已经落下了三天路程,估计要一整天才追的上王师父他们。”
王钟他们大多都是步行,又带着几个大车,一天能走三四十里就算了不起了,三天时间他们最多也就走出了一百里左右,以乌云马的脚程,到了傍晚应该就可以追的到他们。
沐英满意的拍了拍枣红大马的脖子,也上了大马,一扯缰绳,哈哈笑道:“李校尉,这马以后可就是我的了,大不了以后出钱买你的就是。”
这个时代,有马的人跟后世有跑车并无区别,沐英在南疆虽然有自己的马,但是并没有这匹枣红马贵重,因此见了这匹马之后,向来有些内向的沐英,也是开怀大笑。
两匹一黑一红的大马,出了京城之后,开始在京城北边的官道上狂奔。
不过这匹枣红马,比起九公主从魏王府顺出来的神骏,还是要慢上一些的,李信沿路时不时还要停下来等沐英一会儿,他才能追的上来。
沐英看着李信坐下的这匹乌云马,眼睛都有些发红。
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啊……
到了傍晚的时候,两个人还是没有追到大队伍,李信左右看了一眼,开口道:“再往前走一截,可能在前面的驿站里。”
两个人又往前走了二十里的样子,终于在前面的驿站里交到了羽林卫的五辆大车,两个人松了口气,连忙赶了过去。
这会儿天色已经全黑了,羽林卫的人大部分进驿站休息,有二三十个人在四个大车旁边值夜,听到动静之后,这些人立刻警觉起来,左右环视。
李信的乌云马第一个赶到,翻身下马。蜀南文学
这些人看清来人之后,立刻恭敬抱拳:“李校尉!”
李信对着这些黑衣黑甲的羽林卫点了点头,开口问道:“这几天,没有出什么事罢?”
因为李信平日里没有什么架子,这个羽林郎对着李信诉苦道:“倒是没有什么事,就是王校尉每日让我们赶路,催的太厉害,大热天的很是难熬,李校尉回来了,可要好好劝劝王校尉才成,这几天已经有好几个兄弟中暑了。”
大热天的穿着黑甲赶路,的确有些辛苦,李信闻言心中安定了下来,哈哈一笑道:“这几日兄弟们辛苦了,回头我给你们记下来,一人发你们一贯钱,就当是补偿给弟兄们的!”
李信回京城之后,就会升羽林都尉,到时这四百个人就是李信个人的嫡系,该拉拢的时候还是要拉拢的,而且李信这会儿确实不缺钱,一人一贯钱也才四百贯钱,还不如一匹枣红马贵。
一匹枣红马只能拉拢一个沐英,四百贯钱,就可以拉拢四百个羽林郎,这是再合算不过的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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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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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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