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大明英华>157章 抚顺保卫战(五)
  农历四月上旬,相当于后世的五月初,恰是辽东最舒服的季节。

  黄昏时分,榴红色的晚霞燃遍整个天空,暮春时节的晚风,一丝寒意也没有,温柔地抚过人们的面颊。

  大明抚顺东南的要塞,马根单堡垒外,马郡河有一段河床不窄的支流,隐没于暮光笼罩的森林里。

  郑海珠站在新垒的大坝前,映入眼帘的满当当的河水,令她心花怒放。

  吴邦德带着孔有德和几个矿工,从更远些的山坡上,走回河边。

  郑海珠折转身,对他们道:“今天炸石头的这几次,动静很大,附近的村民,有什么反应?”

  孔有德道:“小老百姓最怕咱抗军旗的,又有马郡的守将吓唬过,他们轻易不敢靠近。只有佟家庄的几个壮丁摸上山来看热闹,我们说是朝廷开矿,老远就把他们给轰走了。”

  吴邦德在一边补充道:“这个佟家庄,庄主确实叫佟养性。”

  郑海珠点点头。

  佟养性,是历史上在抚顺之战后带着族人投靠努尔哈赤的边境富商,后来为皇太极造出过很可一用的红夷大炮。郑海珠在赫图阿拉,从那个笔帖式佟养定口中套出佟家所在的位置时,就开始考虑如何处置掉佟养性。

  但肯定不是现在。

  从兵部侍郎张铨到辽东总兵张承胤、副总兵颇延相,从新晋游击毛文龙到浙、川两支客军的统帅,从临时被起复的将门继承人李如柏到清河守将邹储贤,郑海珠和这些人一样,如棋盘上谨慎移动的棋子,按照正月底定下的方案,各司其职地完成自己的步骤。

  而行动的前提都是,尽量不打草惊蛇。

  努尔哈赤和他的儿子们、八旗军兵们,都是猎人出身,比狐狸还狡猾,比野狗还嗅觉灵敏。

  明军一方所有针对这次战役的行动,都要同时披上伪装。

  实在无法偷偷进行的,就像李如柏那样,卡着时间点,堵在新安关。

  所以,郑海珠他们到了马郡河支流的上游后,由孔有德等十余名精锐家丁封锁了一定区域,让开原调来的强壮矿工秘密地筑坝,对外宣称是朝廷开铁矿。

  今日,吴邦德和孔有德,在山坡背风处,用孙元化和弗朗基人配伍的火药包,试炸了几次模拟坝体,郑海珠的心就更定了。

  她和吴邦德年前侦查抚顺时后,向张铨提出了一个与决水相关的作战方案。

  抚顺一带到了四五月间,雨水充沛,马郡河支流甚多,都来自附近山川。郑海珠选了地形复杂的一条,让孔有德从老家开原招来二十余名青壮矿工逐级筑坝,抢在四月头上完工,果然,三天前的四月初十,开始下大雨,直到今天未时才停。

  在大坝边休息的矿工,看着满天艳丽的鱼鳞云,向郑海珠等人道:“东家,后头准定还憋着一场大雨哩。”

  郑海珠心道,越大越好。

  然后冲矿工们和气地笑笑:“弟兄们辛苦了,再过三天,咱就发赏银,让有德骑马给你们家带回去,然后咱往山东走,挣大钱。若是给大东家干得好,明年老婆孩子也都过去!现在都去吃肉吧,安心睡一夜,攒足力气,明日还有大活儿。”

  矿工们欢呼着往伙夫那里涌过去。

  郑海珠将孔有德招呼到一边:“一共二十三个,夜里都看好了,解大手都不许离开你们的视线。莫要功亏一篑。就算每个都是你穿开裆裤时就认得的同乡,这种时候也不能全信。”

  孔有德低声道:“明白。他们里若有人走漏风声,就算姑娘饶了我,毛将军也会毫不犹豫地砍下我的脑袋。”

  入夜,虫蛉低鸣,十四的月亮几近浑圆,银晖洒在河面上。

  此际的音画本应动人,奈何周遭鼾声如雷。

  吴邦德走到石坝边,在郑海珠身边坐下:“莫说是你了,我也被吵得睡不着。”

  郑海珠盯着水面:“今夜睡不着的人,肯定多了去了。方才有一刻,我很想骑上马,连夜赶回抚顺城,明天就能亲眼看看我们弄来的火炮,威力如何。”

  吴邦德道:“听张侍郎和毛将军的,你留在此处还是安全些。”

  郑海珠笑笑:“当年我在匪寨遇到马将军,正碰上他要和悍匪干仗,他与我说过,没有哪一仗,在开打之前就是定了胜负的。此番我们已经尽人事,明天的结果,听天命吧。此处打起来,也未必就一定是建奴输。对了,穆枣花说你教他们用匕首近战,练的是一刀刺入心脏,你准头如何?”

  吴邦德侧头盯着她:“你要说什么?”

  郑海珠道:“虽然毛将军的夜不收回来说,努尔哈赤在关外分兵了,但万一明天来打马根单的女真人翻了倍,而邹将军没有及时赶到,此地就比抚顺城还危险。倘使我们没跑掉,你就一刀扎了我,给我个痛快。”

  回答她的是沉默。

  良久,吴邦德才开口道:“你蛮聪明的一个人,不要在此事上犯浑。你又不是领兵的,也不是当兵的,跪下来求饶都不应该觉得丢人。鞑子对女人,抢比杀多。万一,万一你陷于敌手,不要反抗,就装成是百姓,乖乖地顺着他们,先活下来。”

  顿一顿,他用双手来回地揉了几遍面颊,嗓音越发低沉:“腊月里我到抚顺的时候,看着城外那片河滩,忍不住一遍遍想,如果不是什么失不失贞的念头裹挟了阿梅,她会不会就不去撞李永芳亲兵的刀口,她是不是就能活下来。我知道,我知道不能怪她,但每回梦到她,我都去追着她说,活下来,活下来顶重要,无论她经历过什么,我都仍当她是最好的女子。”

  郑海珠静静地听着伙伴的自陈。

  人跟人就是这么不一样。在后世人看到的史料笔记中,清军南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中,许多为人夫者的汉人,留下文字,明晃晃地记述自己叮嘱妻妾,若城破,务必自裁,绝不可受异族玷辱,妻妾若有畏惧犹豫之色,他们会先于敌人杀了她们,然后带着儿子设法逃出城。

  此刻再细品吴邦德的话,真是令人感慨。

  郑海珠轻叹一声,拍拍他的肩头道:“我明白了。去歇息吧。”

  她刚站起来,忽然滞住身形。

  密林外,有道剑出鞘的仓啷声传来。

  吴邦德也倏地跳起来,面向出现动静的方向,侧耳倾听。

  在他们不远处,孔有德和几个毛家兵卒,同时抽刀,疾步而去。

  就在郑海珠觉得心快要跳到喉咙口时,林外的不速之客已然策马冲了进来。

  京师官话口音的女声响起:“自己人,自己人!石砫秦良玉帐下。”

  ……

  张凤仪翻身下马,大步流星地走到郑海珠等人跟前。

  孔有德举起的火把照着她的面容,摇曳的火光映出她方颐广额、浓眉凤眼的五官。

  一股杀伐果决的英气,在这张面孔上流淌。

  张凤仪的目光,直接投向郑海珠:“你就是郑姑娘吧?我是张侍郎的闺女,唔,现在是秦良玉的儿媳妇。”

  郑海珠闻言,吃惊不小,她原以为对方只是秦将军麾下女将。

  “那你就是,马将军的……”

  张凤仪爽朗一笑:“说是秦良玉的儿媳妇,我很乐意,说是马祥麟的媳妇,我可不怎么爱听,他枪法凑合,射箭的准头可着实不如我,凭啥他有名有姓的,我就是什么马家娘子,马家少奶奶,马将军的浑家。”

  吴邦德和孔有德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位从天而降的姑奶奶,又瞄瞄郑海珠,显然,郑海珠也不知道,张侍郎的千金、秦将军的爱媳,竟也会出现在辽东。

  张凤仪看出众人的心思,也不再寒暄,转身揪过来一个被塞住嘴巴、捆住双手的人。

  “三日前,我带一支哨骑离开祥麟,南来此处游弋侦测。今夜运气好,果然抓到了个奸细。”

  说着,她一把扯出俘虏口里的布条,将他凑到孔有德的火把下。

  那俘虏委顿在地,一叠声道:“各位将军饶命,我也是全家老小的命都在庄主手里,才不得不做些报信的营生。”

  郑海珠盯着他:“你是佟家庄的?”

  俘虏点头。

  张凤仪打眼望了望从帐篷里出来看热闹的矿工们,又瞧瞧河上的石坝,对郑海珠道:“郑姑娘借一步说话。”

  走远些后,张凤仪细说缘由:“我们在十里外的小山坳里看到生火的烟气,潜过去一探,是三个鞑子,还有这个没剃头的。他们吃完东西,三个鞑子上了马,往东走。我们抓了这个汉人,路上审他,他说自己是今早去与鞑子的哨探接头,报知马根单一切如常。郑姑娘看看,可有破绽?”

  郑海珠盯着张凤仪:“抹额上绣的什么?”

  张凤仪一愣,旋即明白过来,笑了,笑意中透着佩服:“郑姑娘,你连我是不是张铨的女儿、秦良玉的儿媳,都怀疑?怪不得他们都说你精。抹额上绣着海棠,云肩上绣着石榴,抹额是天青色,云肩是水绿色,江南韩家的绣工,堪比天工,多谢韩小姐和郑姑娘给我的婚仪贺礼。”

  行,测试过关。

  核实过身份,对方又是直接寻到了林中支流,开口就叫出自己的姓,应是抚顺那边过来的没错。

  郑海珠亦展颜一笑:“大敌当前,不得不疑,向凤仪小姐告罪。凤仪小姐也来助战,月前与张侍郎在沉阳分别时,他确实未告知。”

  “我爹爹现在也不晓得,”张凤仪口气透着得意,“祥麟先也不肯顺着我,是我婆母点的头,我才能一起来。”

  郑海珠约略知道情由了,继续道:“你没杀那三个鞑子是对的。若杀了,建州大军没见到他们归队,定会起疑。那个佟家庄的奸细,应也没有告知他们此处有异,否则,三个哨探不会还有心思生火吃东西,吃完才上路。”

  张凤仪会心地抿嘴。

  她和郑姑娘,想到一块去了。

  她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火把下的俘虏,冷冷道:“建奴的哨探也不怎么样,竟然烤兔子。我们这三日游走,都是吃的干粮,哪敢生火。”

  郑海珠道:“没白吃苦,揪出了卖国的佟庄主。”

  张凤仪笑道:“好,明日看完你们的戏,我就带人去围了那庄子。”

  ……

  同一个夜晚,抚顺城中,就没有马根单外的森林里那么凉爽。

  原本还算宽敞的城厢,挤满了各地来的商贾。

  整个城池,都被喧沸的人声、牲口的嘶鸣,以及人畜散发出的汗臭、尿骚臭、粪便臭,塞得满满当当,令人烦躁的闷热,仿佛翻了倍。

  范文程拧着眉头坐在窗下的油灯边。

  不开窗难受,开窗更难受,这还让人怎么好好读书?!

  再过几个月,他就要赴沉阳参加“秋闱”。

  作为举城皆知的大宋名臣范仲淹的后代,他范秀才若不在功名之事上更上层楼,岂不是要让抚顺城里那些同年看笑话?

  更关键的是,他实在受不了呆在抚顺这个破地方了。

  来做生意的鞑子越来越多,守将李永芳来者不拒,统统迎进城来。

  今年这次马市,竟还把文庙和书院腾出来给这些野蛮人住。

  不成,一定要赶紧中了举人,再中进士,离开辽东。以自己大宋名臣之后的家世渊源,朝廷怎么也能给个京城某部衙门“观政”的安置吧?

  范文程思及此,努力让自己适应今夜抚顺城的聒噪,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他将一篇制艺文章做完,听到外头更鼓,才知已过丑时。

  城中终于安静下来。商人们大约也已沉入梦乡,养足精神,待明日的马市开幕。

  范文程走出陋室。

  他家离东面城墙不远,读书疲累的深夜,来到屋外,仰望中天明月下城墙的剪影,颇让他这个自诩有怀古之好的读书人,感到解乏。

  然而很快,他望见城墙上出现了比平时更多的守卒,并且似乎在运东西。

  好像是檑木?

  范文程正纳闷间,忽然听到文庙方向,传来更大的动静。

  他初时以为是走水了,再侧耳倾听,才觉得不对。

  是兵戈发出的令人牙酸的碰撞声,以及此起彼伏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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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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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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