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大明英华>第四十六章 原来姓张
  郑海珠不施粉黛,一头盘起的乌发裹在靛蓝头巾里,通身素色衣裤,走在月河熙来攘往的艳妆华服女子中,比背景板里的群众演员还没存在感。

  如此甚好,她跟着陶公子登船,就像个寻常婢子,完全不惹眼。

  陶公子今日包下的游船,论形制,乃是一艘“仙舟”,比画舫、灯船小许多,却也是雕柱绮窗、装饰不俗。

  郑海珠用本地吴语和船家交谈几句,转头向陶公子道:“城北确实有个九莲庵,小妇约略知晓该怎么走了。此去航程不到一个时辰。”

  陶公子微笑致谢,折身进到小舱里,和自己的僮仆在案几上捣鼓了一会儿,提出一个小小的铜炉。

  郑海珠闻到一股清甜的馨香,但见铜炉隔片上,红褐色的粉末聚成一个曲折连环的福字。

  这是打香篆,宋明士大夫和千金小姐喜爱的风雅游戏。

  “这香,莫不是用荔枝壳碾的?”郑海珠好奇地问道。

  她在韩府,常见到奶奶小姐们打香篆玩,但都是些昂贵的原材料。郑海珠自嘲如牛嚼牡丹,实在闻不出什么境界来,反倒不如眼前这个荔枝果香的好闻。

  陶公子展颜道:“正是用荔枝壳蒸煮后,晒干碾成齑粉做的,此乃家母的独门手艺。我出门游历时,总会带着荔枝香,什么沉、檀、龙、奢的,都比不上它。”

  他颇为放松地吸了吸鼻子,又举目四望两岸街镇景象,由衷道:“南直隶各府甚是繁华,来年定要陪母亲重游。女子嫁人后便囿于后宅,若非夫君儿子赴外地做官,她们只怕一辈子也踏不出本县,实在可怜。”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郑海珠闻言,颇有些惊讶。

  这陶公子对茹韭儿表现出大度与回护,郑海珠原本只以为是多情文士追求才妓的老套剧本。

  今日察言观色,却发现他对茹韭儿的安慰,带着无所图的质朴纯粹,连道别时的眼神,也明净坦然。

  此刻听他自然流露的慨叹,更没什么矫作,纯然出于对女子境遇有感而发的悲悯。

  郑海珠瞄了一眼陶公子头上的方巾。

  明代只有获得生员资格的男子,才能戴方巾。戴方巾的陶公子,至少是个秀才了,从衣料质地和用度之讲究来看,家世应也不凡。

  如此身份,没有纨绔相,且还怀有同情心,更是难得。

  “冒昧一问,公子仙乡何处?”

  “哦,浙江山阴。”

  原来是绍兴人,口音不太重,说的是南直隶官话。

  郑海珠露出真诚的神往之色:“好地方,兰亭集序啊,还有沈园。”

  陶公子温和地笑笑:“是的,我们山阴颇多古迹。”

  一个小小婢女竟知道书圣王羲之,以及陆游与唐婉的故事,陶公子倒不觉得奇怪。

  他虽年轻,阅历却不浅,在江南各处游学后,明白不少妓馆女郎和豪门婢女,或受本馆和主人文风熏陶,或原本就出身于读书人家,见识学养,未必逊于那些生员男子。

  冬月未至,申时前的阳光仍有暖意,船舱外摆着几把铺有锦褥的圈椅,彬彬有礼的陶公子让郑海珠莫要拘束,坐下饮茶休息。

  他自己也靠在椅中,捧起一本薄册,安静地阅读。

  郑海珠瞧那书封上印着“山歌”二字,忍不住又道:“公子看的,可是姑苏冯梦龙先生的集子?”

  冯梦龙为后人熟悉的成就,是编了明代话本集《警世恒言》等,但此时离“三言”问世还早,刊印出版的,是他的吴地山歌集,

  陶公子抬起头。

  这一回,他看向郑海珠的目光,明显带着惊喜。

  再是识文断字,能知晓冯梦龙《山歌集》这样的冷门书,也殊为难得。

  郑海珠毫无炫耀之色,婉婉道:“家兄生前读书,涉猎甚广,对冯先生奔走收集曲词之举更是赞叹。家兄曾与我说,浩浩诗文里,不知多少虚情假意之作,但茫茫山歌,却皆为真情流露。因山歌不必像诗文那般,或争荣,或媚上,或为求取功名。”

  “说得好哇!”陶公子脱口赞道。

  喝完彩,陶公子又有些惘然。

  他自幼爱读杂书,却很快就不得不像这个时代的许多男子那样,开始学习八股制艺。

  这种钻营应试的伎俩,杂以科场人情世故,真是镂空文士之肝肠,消磨豪杰之志气,哪里像读史记、读话本、读山歌曲词这般性灵酣畅。

  陶公子没想到,自己时常泛起的腹诽,今日从一位萍水相逢的同龄女子口中,痛痛快快说出来了。

  他于是掩卷,望向郑海珠,语气不知不觉就带上了会心之意,轻叹道:“女子受制于礼俗,男子受制于文章,世间这许多清清白白的好人,皆戴枷锁。”

  怅然之音未落,忽听左岸传来高呼声。

  “阿兄,是我呀,快把船摇过来!”

  小仙舟靠岸,一个长身俊脸、袍衫华美的青年郎君“咚”地跳上甲板,身后跟着的小厮,所穿的布衣也厚实洁净。

  青年冲陶公子嘿嘿一笑,转头盯着郑海珠,大大咧咧道:“咦,这是哪楼哪院的姑娘,怎么穿得如此寒碜。”

  陶公子皱眉,沉声喝道:“胡言乱语!郑姑娘是本府士绅的女眷,萍水相逢,热心为我这外乡人带个路,去庵堂找荷姐。你快向姑娘赔礼。”

  青年“哦”一声,将油滑的神色收了收,向郑海珠道:“告罪告罪,莫怪莫怪。在下误会,也是情有可原,我晓得阿兄这两天在妓院快活,就以为姑娘也是……”

  “二弟,你这么大了还不会说话,干脆闭口。”陶公子愠意更浓。

  青年却不怕,嬉皮笑脸道:“哎呀,我又给大兄丢人了,这就改,这就改。”

  言罢,拿腔拿调地清清嗓子,冲着郑海珠作揖:“在下乃绍兴府山阴县张崮,峻岭之巅如履平地的崮,字燕客,郑姑娘既是我宗子堂兄的朋友,与我张三郎的交情亦自今日始,幸会幸会!若有机会去绍兴府,我必好好尽一番东道主之谊。”

  青年说完,一对灵活的眼珠子瞄瞄兄长,见兄长面露尴尬。

  他又瞅瞅那样貌不俗的郑姑娘。

  咦,郑姑娘的神情怎么突然古怪起来。

  片刻前,她被自己认作烟花女子,容色都没什么波澜,此时却蓦地眸光一闪,好像被触动了什么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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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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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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