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蠢了,只顾看郑姑娘他们变戏法放水、收拾莽古尔泰,看完后去围佟家庄时,那个通敌的庄主佟养性,已经带着几十口人,跑了。”
张凤仪后悔不已,给马扔了个粮袋。
旋即,蓦地意识到,自己作为妻子,有点不合格。
她忙回头,走到检查马蹄的丈夫身边,一把将他拽起来,拍打着他牛皮护住的手臂,又去扯他的头盔,一面道:“你没伤着吧?有没有又叫人赚去一块皮?”
马祥麟“嘶”了一声,阻住妻子的手,无奈地嗔道:“我能有什么事,建州人还能在我这里讨去便宜?倒是你的气力大,拉马拖驴似的,你轻点行不行?”
张凤仪不理他,绕到背后又看了看,银甲上血迹斑斑,应该都是敌人受戮时溅上的。
她松口气,“哧”一声道:“我力气不大,怎么能开满弓?”
抬脸正对上丈夫也在打量自己的关切目光时,忽地竟起了几分羞窘。
她想起自己这半年多才渐入佳境的人妇生活。
虽然婆婆秦良玉威名远播,父亲张铨也向母女俩保证,马祥麟人品相貌皆是上乘,但去年初秋成亲之际,张凤仪还是不太情愿。
她不想这么早就嫁作人妇、生儿育女,她还想过好几年放马打猎、自由自在的日子。
亲迎之日,看清夫婿真人,张凤仪才生出欢喜来。
好一副气宇轩昂的模样!
就连面颊边的那条疤痕,都给英武的相貌又平添几分草莽勇悍之意。
母亲竟然还抱怨父亲,堂堂三品文官,招回来一个南蛮子武将做女婿。
母亲真是错得离谱,京师那些仗着老子富贵而斗鸡遛鸟的纨绔,如何能与这样天神般的“南蛮子”比得!
然而,新娘子滚烫出炉的怦然心动,那股热烘烘的欢悦,很快被浇凉了。
夜里,马祥麟进到洞房时,满身酒气,脸并不红,反而有些青白色,衬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让服侍左右的丫鬟都露出怯惧和疑惑。
马祥麟遣散仆人,回过头来,油灯映照下的眼神,一看就清醒闪亮,那眼神却不与张凤仪触碰。
红袍夺目的新郎官,整个人只透着漠然。
张凤仪性子豪爽,可她不傻、不迟钝,她的憧憬,顿时偃旗息鼓。
马祥麟脱下喜服和中衣,垂着眼朝她走过来时,张凤仪曾地起身,旋风般卸下凤冠和嫁衣,走到桌边一口将两杯合卺酒都喝了,回头对有些愣怔的马祥麟道:“你没兴致,我也一样,我可不懂怎么哄你,咱们干脆各歇各的。”
言罢,噗地吹了灯,蹬掉鞋子,翻身上炕,拿背嵴对着新郎官。
过了三天马祥麟练枪、张凤仪练射箭的日子,二人才圆房。
小马将军守土尽责、完成人夫的义务后,喘息甫定,带着略显生硬的歉意道:“亲迎那日,是我不对。”
张凤仪拍拍他的后背,把他推下来,不以为然道:“今日对了,就行。”
然后继续翻身睡觉。
这个坎过了,后头的日子顺畅起来。
两口子关于武功与兵事,越来越能说到一处去。初雪前买到大批好马后,二人更是几乎整天泡在练兵场了。张凤仪开始享受自己的新婚生活,及至婆婆秦良玉没什么犹豫就答应她随夫出征时,她更是认定,父亲的确没有替她找错人家。
而此刻,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恶战的马祥麟,也被妻子的精神面貌所吸引。
真没想到,一派儒雅斯文的张侍郎,竟有这么个虎里虎气的千金。
沙场浴血的男子里,有的鸣金下马后,醉心于乖顺柔媚、恨不得伏拜于脚下的女子,但马祥麟不是。
越是张凤仪这样没有曲意逢迎、只有活力迸射的性子,越让马祥麟感受到生存下来的真实,以及继续前行的旺盛血气。
马祥麟抬手,摘去妻子鬓发间积攒了三天的各种草屑,板了十几个时辰的杀人脸上,终于浮现一丝温柔。
“你是不是一直吃干粮?走,进抚顺城,我带你吃笨鸡炖蘑孤。”
“好,叫上郑姑娘,我还没听她把火炮的事说完。”
“郑姑娘和戚金的义子,怎么落后你们那么多?”
“郑姑娘骑不了快马,和那些矿工一起坐的马车,邹将军派人护送着。吴公子和那个姓孔的毛家亲兵,看到莽古尔泰撤军后,就赶往抚顺了。”
“哦。”
……
申末时分,阴雨整日的天空,云翳渐散,残阳最后几抹熔金晖光,自云破处泼洒下来。
郑海珠从马根单吐到抚顺城,苍白的脸靠着落日的康慨涂抹,才显出几分红晕。
她不晕车,她晕人头。
人头是计算军功的重要依据。抚顺城外和马根单军堡鸣金后,明军依然遍布战场,一面砍人头,一面把无头的女真尸体堆在一起焚烧,以免发生疫情。
郑海珠再是躲闪,也无法避免地看见那一车车各具特色的人头。
凶狠的,惊恐的,张嘴豁牙的,眼球爆凸的,只剩半个脑壳、白乎乎粘着未干脑浆的。
死前最后一刻的所历所感,都写在那一颗颗金钱鼠尾的头颅上。
血战后,满世界都是人头,实在令她这个尚未适应古代战争实况的现代人,有些招架不住。
就连她下车后往抚顺城走了没几步,都会有一颗人头咕噜噜滚到脚边。
迎面传来怒骂:“傻儿子们,把老子的话都当大风刮过吗?砍鞑子人头,不能砍断辫子,回头怎么串一起?你们看看,这西瓜似地满地滚!”
旋即,怒骂变成朗笑的欢迎。
“郑丫头,你咋这时辰才回来,走,毛伯伯带你去吃笨鸡炖蘑孤。”
……
抚顺军衙后院,火把通明。
衙门的伙夫支起两口大锅,里头炖着肥壮的阉鸡和浓香的松蘑。
辽东总兵张承胤的勤务兵,特意拿出近年才从陇西传入的“辣火”,也就是后人所说的辣椒,摘成碎末,撒入锅中。
已经去抚顺客店里痛痛快快洗了个热水澡的郑海珠,本来觉得大部分元神已经回到躯壳内。
此际往锅边一坐,看到那红黄黑白各色相间、油乎乎的乱炖,登时想起白日里所见的战场景象,胃中又翻腾起来。
她的身边,张凤仪吃得不亦乐乎,父亲的责怪,完全不影响这个另类千金的胃口。
张铨今日出了沉阳,等在抚顺东边,午后接到捷报后,飞驰赶到抚顺,听到坐镇指挥的张承胤、颇廷相两位总兵狠狠夸赞了一番女婿马祥麟的战绩,面上不显,心中还是很得意的。
孰料,没过一个时辰,他竟在抚顺城中看到了自己的女儿,据女婿交待还是已经在马根单附近做了三四天哨探,张铨顿时老眼一黑,又惊又气,碍于秦良玉的关系不好斥责马祥麟,只能捡开饭的时候,数落一顿张凤仪太不知轻重。
继而千叮咛万嘱咐:“你和祥麟都记住,此事切不可让你娘知晓!”
狼吐虎咽的张凤仪,初时只老实听着,后来嫌当爹的太啰嗦,咕哝道:“行了侍郎老大人,你快去给功臣们叙功吧。别忘了给我这夜不收也算一份。”
见父亲终于走开了,张凤仪嚼着蘑孤,侧头向郑海珠请教起火炮知识来。
又夹一大块沾满了鸡油和鲜红辣椒汁的松蘑,塞到郑海珠的陶碗里,冲坐在总兵和毛文龙、戚金那一桌的马祥麟努努嘴:“祥麟没骗我,辽东的蘑孤就是比关内的好吃,阿珠你都饿了一天了,怎么不吃哪。”
郑海珠看到那颤巍巍一块人肝似的蘑孤,忙挪开眼珠,强作轻松地站起来道:“我去兜个生意,回来再享用。”
来到张承胤主持的桌前,郑海珠掏出从客店背来的好东西,恭敬地给每位上官上将发一份。
那是她早已准备好的。
诸人接过一看,蛐蛐儿罐大小的一个锡盒,打开后,一股怪味儿。
清河守将邹储贤是个大老粗,因收礼、设伏等几个回合,已和郑海珠熟稔,大咧咧道:“郑姑娘,你这是茶叶吧?发霉了哟。”
辽东副总兵颇廷相也起于行伍,没读过私塾,问身旁的马祥麟:“小马将军,你识字不?这盒子上,刻得啥字儿?”
“畅饮红茶,勇闯天涯。”
戚金眯着老花眼,已念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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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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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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