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烈风与玫瑰>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
  苏夕感冒了,病了一个多礼拜,把药当成饭吃,却还是不见好,甚至更严重了。

  就连江湖鼎鼎有名的“罗一针”都拿她没办法,在苏夕卧床不起的时刻,梁逸提出送她去医院。

  罗医生表示出赞同,“苏夕,你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最近甲流闹得巨凶。”

  苏夕一听“甲流”俩字,顿时觉得肺疼得快要炸开,咳嗽半天,紧张的心情还是没平复下来。

  此时她老毛病又犯了,遇事就喜欢逃避,“我不去。”

  “你这样拖下去迟早出问题。”

  “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了。”

  见苏夕油盐不进,苦苦相劝都不听,梁逸的暴脾气上来了,胡乱给她套上棉衣,也不管她奋力挣扎,把她扛起来,扔进车里。

  此时已经后半夜了,梁逸没叨扰司机,踩上油门,就把苏夕送上路。

  起初,苏夕有气无力的问他:“你行吗?无证驾驶是要被罚款的。”

  梁逸虽然上礼拜刚拿到驾照,但是论起车龄也足足有五六年时间了,尽管之前他只是在自家的度假村里开,但是好歹也算个“老司机”。

  被她这般蔑视,梁逸心里未免有点不爽,但总不能跟一个“病人”一般见识,于是他安慰她说:“没事儿,罚钱也不会让你掏腰包。”

  经他这么一说,苏夕就更害怕了,“不行,我要下车。”

  梁逸把车的速度放慢,安慰她:“别怕,我慢点开。”

  他紧紧攥住她愈发冰凉的手,滚烫的体温贴过来,透着点香皂的清香,竟让苏夕有点想哭。

  都说人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

  这话果然不假。

  苏夕憋了半天,还是没忍住,眼泪“吧嗒”一声掉下来,梁逸就地慌了,赶紧把车停在路边,掏出纸巾帮她擦眼泪,一边擦一边柔声对她说:“都多大的人了,还动不动哭鼻子,丢不丢人?”

  苏夕哭得更惨了,“二哥你说,我不会真得了甲流吧?”

  梁逸捏着纸巾的手僵了一下,原本笑着的脸一下子没了波澜,平静得让她愈发害怕。

  直到他说:“一定不会的,相信我。”

  苏夕摇了摇头,满眼的绝望,“直觉告诉我,这次我中招了。”

  梁逸打小就没安慰过别人,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面对她的恐惧,他只能用看似荒唐可笑的方式安慰她。

  他垂眸望着苏夕,眼中透着前所未有的温柔,“好吧,我就把你当作一个甲流病人。”

  见他的脸朝自己凑过来,苏夕吓得面色惨白,“你要干嘛?”

  他吻住她,任她死命挣扎都挣扎不开。

  直到她浑身再无力气,他终于放开了她。

  发动引擎前,他还不忘帮她擦了擦嘴角的湿润,说:“这下好了,如果你真的中招了,我也会被你传染,要死我陪你一起死。”

  苏夕在闭上眼睛前,使出浑身力气说了两个字——“疯子。”hΤTpS://WWω.sndswx.com/

  *

  结果就是——

  苏夕只是患了普通流感。

  而她之所以吃药打针都不好,就是因为她在数九寒天里穿着单裤,一心想做个苗条纤细的小仙女。

  这可把梁逸气坏了,在她刚睁开眼睛,话都没来得及说的时候,梁逸从袋子里拿出一条厚厚的棉裤扔给她,朝她怒吼一声:“给老子穿上!”

  毕竟,这是他起了个大早,绕了十多条街,在唯一还营业的一家商店买的,为此,他还让店员又在棉裤里塞了二斤棉花。

  苏夕死活不穿,甚至开始装眩晕,装四肢无力,梁逸毫无办法,只好降低音调,坐到她病床前问她:“你每天臭美给谁看?”

  当然是给你看了。

  苏夕虽这么想着,但没直接这么说,而是冠冕堂皇的说:“不是为了给别人看,我只是想取悦我自己。”

  梁逸嗤笑一声,“然后就把自己取悦成一只病猫?”

  苏夕连连向他讨饶,“二哥,我向你保证,回去我立刻穿秋裤。”

  “不行,穿棉裤。”

  “我再添一层保暖裤。”

  “不行,穿棉裤。”

  “……”

  就这样,出院那天,在梁逸的威逼利诱下,苏夕硬着头皮穿上了那条厚厚的大棉裤,颜色还是红绿相间的。

  如果此刻在她面前搭个土炕,她一定会产生一种回到几十年前的小山村的错觉。

  试想一下——

  在一个小山村里,外面天寒地冻,院里两间窗明几净的大瓦房,屋内炉火烧得正旺,土炕冒着汩汩热气,苏夕变成了苏二丫,梁逸变成了梁小柱。

  苏二丫盘腿坐在炕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对梁小柱说:“柱子,这屋还是冷啊,你再去后院儿挖点煤。”

  梁小柱憨笑一声,说:“好嘞,你等我一会儿。”

  然后梁小柱推开门,冬日的暖阳爬进来,苏二丫哼起了欢快的歌——

  “太阳出来你爬煤堆,爬完了煤堆你脸雀黑…”

  想到那种画面,苏夕裹着棉衣,笑出了声。

  梁逸当然不知道苏夕在想什么,见她笑了,说明她身体在恢复,松了口气的同时,他忍不住好奇,问她:“你笑什么?”

  苏夕笑得肚子都疼了,跟个神经病一样哈哈哈了半天,最后回他一句:“没什么原因,就是突然想笑。”

  梁逸不禁转过身,看了眼身后的“精神病院”四个大字,又看了眼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苏夕,强忍住把她拖进精神病院的冲动,把她塞上了车。

  看梁逸车开得这么稳,苏夕彻底放下心来,今天天气不错,气温有回升的迹象,在医院被梁逸悉心照顾了三天三夜,她觉得整个人又活过来了。

  除了棉裤丑了点儿之外。

  她对梁逸说了声谢谢,说完,还不忘补充一句:“我发现二哥对别人超凶,就对我好。”

  梁逸忙着开车,也可能出于一份别扭,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

  苏夕又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知道自己在明知故问,可是她此刻就想听他说点好听的,要是跟她动情的表白一下就更好了。

  梁逸今天倒是挺上道的,全然没了往日里的毒舌,扯过她的手,说:“因为我在追你啊。”

  “那你为什么追我呢?”

  问完这句,苏夕想,赶紧说你喜欢我说你爱我,没准儿我这一心软就答应你了。

  没想到,梁逸回她的却是:“看你没人追,怪可怜的。”

  卧槽。

  苏夕暗骂一句,随即偏过头,咬牙切齿对他说:“梁逸,这么聊天儿的话,你会单身一辈子的。”

  梁逸轻轻笑了一下,唇角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窗外的阳光明晃晃的打在他脸上,衬得他整个人光芒万丈。

  *

  这一天,梁逸的小堂妹梁霏来了。

  梁霏跟随父母在美国多年,最近回国度假,刚在老宅吃过晚饭,就马不停蹄来了梁逸家。

  虽然梁逸打小就跟这帮弟弟妹妹不亲,但是梁霏就是喜欢和梁逸在一起。

  因为她早就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当年她和梁轩都是梁家人从北城的孤儿院领养的孩子。

  梁轩可以为了一己私利,处处针对梁逸,可她不能,因为她喜欢梁逸。

  是那种明知得不到也要去喜欢的喜欢。

  敲开梁逸房门的时候,梁霏已经在门前站了十多分钟,冻得手脚都麻了,但是在她看到梁逸出现在门前时,她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二哥。”

  她朝他热切的打着招呼。

  梁逸没什么表情,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把她请进屋,在梁霏换过拖鞋后,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朝她吩咐道:“以后,你和梁放都别再叫我二哥。”

  梁霏站在玄关处,半天没缓过神来,最后结结巴巴问他:“那……我们该叫你什么?”

  “叫哥或者名字,都成。”

  因为“二哥”这个称呼,他只想留给某个小傻子。

  梁霏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虽然是梁朝光夫妇领养的女儿,但是他们这些年始终待她视如己出,甚至从未让她受过一丁点委屈,没想到和梁逸三年未见,竟在他这儿受了委屈。

  吹干头发后,梁逸从冰箱拿出一罐啤酒,刚喝两口,手机就传来一阵提示音。

  他面无表情的看了眼,随即对着手机屏幕笑了笑,是苏夕发给他的。

  上面说——

  【二哥,我好饿,你过来给我煮碗热乎乎的面条好不好啊?】

  他几乎是秒回的——

  【好。】

  走之前,他嘱咐梁霏:“厨房里还有些剩饭剩菜,你要是不想吃,还有几箱泡面,你请便吧。”

  梁霏快要被梁逸气吐血了,心想哪有这么对待客人的?

  不过仔细想想,她也觉得应该知足,毕竟梁逸的房子,这么多年来,只有她可以不请自来。

  想到这,她赶紧给梁朝光打电话:“爸爸,我最近要在二哥家住了,对,他十分欢迎我。”

  苏夕吃面的时候,几乎是狼吞虎咽的,因为太好吃了,梁逸煮的面,甚至比她家老李煮的香百倍千倍。

  吃到兴头上,苏夕对梁逸赞不绝口的同时,又说了一句:“二哥,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

  梁逸帮她擦了擦嘴,看她鼻尖上沾着酱油,就跟一只小花猫一样可爱,不禁笑了笑,“你说。”

  “你给我煮一辈子的面,好不好?”

  “不好。”

  听他果断拒绝她的请求,苏夕感到失望,“为什么呀?”

  梁逸轻轻戳了一下她的鼻尖,目光里尽是宠溺,“我怎么忍心让你吃一辈子面?那不成了虐待老婆了?”

  听他如此自然的说出“老婆”这俩字,苏夕不禁小脸一红,随即娇嗔的说:“谁是你老婆?臭美吧你。”

  梁逸轻吻一下她的唇,见她脸更红了,索性调戏她说:“都有生理反应了,还嘴硬。”

  好啊,他竟然把脸红说成“生理反应”。

  真是坏到家了。

  “梁逸,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坏的人。”

  “多谢夸奖,我一定再接再厉。”

  外面风雪越来越大,梁逸临走前,从袋子里拿出一枝玫瑰,见苏夕满眼的惊喜,他故作错愕的说:“瞧我这脑子,本想送你一盆仙人球净化一下空气的,结果拿错了。”

  苏夕气得要把玫瑰扔进垃圾桶,却被梁逸制止了,“收着吧,粉玫瑰,和你很像。”

  说完这句话,他一个箭步冲出门去,所以苏夕完全没看到,在冬夜的冷风里,梁逸的脸上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害羞。

  苏夕对着那枝娇艳欲滴的粉玫瑰,看了又看,突然想起粉玫瑰的话语,是——宠爱。

  她嗅了嗅花的清香,脸红心跳的感觉瞬间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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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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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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