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逃课逃课,该打架打架。
只是,他变得更不爱说话了。甚至,到了惜字如金的程度。
有时,别人不得不跟他说话的时候,等来的不是他的漠视就是一顿揍。
打那以后,所有人都形成了一个默契,就是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苏夕的名字。
浑浑噩噩的混到高中毕业,梁逸没听梁老爷子的意见去美国上大学,而是去了B市。
那里是梁老爷子的故土,那边还有梁家很多旁系亲戚,想到梁逸去那边也有个照应,他就由着他去了。
梁逸知道苏夕在哪儿,也知道她生活得还算平静,就没去打扰她,有时太过想她,就悄悄去看看她,看几眼就走。
梁逸从未这般克制过,也从未这样等过一个人。而他之所以没去找她,是因为他知道现在还不能给她一个安稳的家,还不能为她遮风挡雨。
那一年,十九岁的生日,梁逸是一个人过的,没有蛋糕,也没有蜡烛,他只在心里许了一个愿望,那就是——
快点长大,赚钱娶她。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苏夕一边上大学,一边照顾母亲,一直到把李慧澜送走,她也快毕业了。
李慧澜是在一个冬日的凌晨走的,神态十分安详,就跟睡着了一样,只是,这次是永眠。
照顾她的这几年,苏夕已经做好了随时失去她的准备,可是随着她的合眼,苏夕还是哭得一塌糊涂。
那个一跟她生气,就讽刺她是个吉祥物的妈妈,在弥留之际,还是没放过刻薄她的机会——
“你就是个吉祥物,一辈子给你爸爸冲喜的吉祥物……我当年生下你并非自愿,所以你不欠我的,我走以后,不要想我,也别送花给我……”
时隔四年多,苏夕和老苏回到了北城,送李慧澜最后一程。
那天阳光很大,苏夕站在墓碑前,有好几次,都被刺眼的光灼伤了眼睛。
临走前,她对照片里的李慧澜说:“你活着这些年,我好像一直在跟你唱反调,临了你走了,这个毛病我也改不掉了。你不是不让我想你吗?我偏不,我就要日日想夜夜想,每时每刻都想你,不是不让我送花么?我偏送,什么花都送,你生气没用的,实在不行,来世你做我女儿,我做你妈妈,仗着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使劲在我心尖儿上撒野,好好的报复我一次,行不行?”
“苏夕,别说了,让你妈妈好好歇着吧。”老苏的眼睛湿了,拖着苏夕胳膊,就把她拽走了。
“以后爸爸保护你。”
“不,是我来保护爸爸。”
因为李慧澜的病,老苏颓了很多年,甚至把偌大的家业都弃之不顾了,为了苏夕,他决心重头再来一次。
苏夕大学时读的医科,还有半年就毕业了,这次回北城不仅是为了料理李慧澜的后事,也是为了去医院实习。
她在仁爱医院的血液科,主要的诊疗对象都是些儿童。
作为实习医生里的佼佼者,她很快就转正了。
白大褂,蓝色口罩,几乎成了她的标配。
真正做了医生以后,苏夕才知道,原来这世间的不幸千千万万,每个人的遭遇虽各不相同,但是归途都是一把尘土。
能支撑一个人活下去的,不过就是一口气。
也就是“希望”这两个字。
她对生活的希望不大,或者说,是被这些年所经历的悲苦磨没了,她知道这种绝望感,所以她会尽全力给那帮孩子带来一点希望。
比如,她昨天就帮十三号床的家属实现了一个愿望,就是让他们的儿子熬过九岁生日。
还有,十七床的病人,才十六岁,洁白如玉般的小女孩儿,血液却像毒汁一样,蔓延至她的每一根血管,医院已经给她下了病危通知,可是苏夕死活没放弃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稳住了她的病情。尽管,她还会死。
苏夕渐渐在仁爱医院有了名气,许多省外的病患家属纷纷慕名而来,点名要她救自己的孩子。他们把苏夕称作天使,甚至,把苏夕的一些工作照偷偷拍下来,传到了网上。
一时间,苏夕凭借清纯的脸蛋儿,敬业的工作态度,成了“网红医生”。
有关她的帖子,她的照片,一时间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苏夕对此不堪其扰,整天整夜泡在医院里,甚至都不敢出去逛街了。
*
梁逸近来很忙,或者说,他这些年就没停下来过,大学时忙着学习,毕业后忙着工作,一直到忙成了众人口中的“梁总”,他还是没能抽空喘口气。
徐飞宇就不同了,他还和从前一样,每天忙着泡妞儿,做他的“夜店小王子”。
直到徐飞宇在网上看到苏夕的照片,照片里,她一身白大褂,长发随意的绑成一个马尾,两鬓的碎发随风扬起,眸光一如当年那般澄净,却多了一股成熟的小女人味道。
他再次没出息的“舔屏”了。
太好看了。
太仙了。
自己看不过瘾,他还把照片拿给梁逸看,“梁二,快看,你的小姑娘改走‘制服诱.惑’的路线了。”
梁逸连个眼皮都没抬,提起苏夕他就气,当年,他说等她没错,可是她都毕业快一年了,回北城都一年多了,却跟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好像跟他从此天涯陌路,老死不相往来了一样。
其实,他去找过她两次,一次赶上她在加班,一次赶上她出国交流,总之,她想尽办法躲着他。
她就是个没有心的女人。
随她“诱惑”谁去吧,跟他没关系了。
“梁二你看看啊。”
“滚。”
“就那脸蛋儿,就那小蛮腰,就那腿,我的天呐,我要死了……”
为了让徐飞宇死得更快一点儿,梁逸叫来俩保安,大手一挥,把他扔出了梁氏大楼。
开了一下午会,梁逸第一次这么心不在焉,甚至在签字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错写成了“苏夕”。
她果然有毒。蜀南文学
这么想着,夜深人静的时候,趁四下无人,梁逸点开那些照片,目光不经意那么一扫,就移不开了。
有她喂孩子吃饭的照片,有她站在夕阳下回眸的照片,有她在病房查房的照片……
但是每一张的她,眼里都写满了清冷。
没有一张,是笑着的。
这不是他当年的小傻子,这不是。
*
这天,苏夕在手术台上救下一个女童,才两岁,病情不算严重,她本打算跟她父母沟通一下接下来的治疗方案,可推开手术室大门时,她傻了。
女童的父母竟然跑了。
王主任对苏夕说:“做医生久了,你就会发现,爱孩子的父母多的是,不负责的父母也不少。”
一连等了一周,女童的父母都没出现,公安局那边也始终没有线索,想了很久,苏夕做出一个决定——
这孩子暂时她养了。
如果她父母彻底不要她,那她就负责她一辈子。
那孩子的肚兜里写着名字和出生日,她是腊月二十八生的,竟跟她家老李是同一天生日,她的名字叫“许伊人”,苏夕给她取了个小名,叫“一一”,寓意一生平安一生无忧。
一一痊愈后,公安局那边有了结果,原来送一一到医院的男女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当时他们在大街上捡到她,就把她送进医院,代她交了三万多元手术费用后,他们想把好事做的低调一点,就在一一醒来后离开了。
老苏同意后,苏夕第一时间办好领养手续,就把一一带回了家。
就像每一个“新妈妈”一样,苏夕除了工作,就是忙着哄一一,每天累而充实着。
她给一一买洋娃娃,买漂亮的公主裙,给她变着花样编小辫,把她打扮成小公主一样。
在一一开始叫她“妈妈”以后,欣喜的情绪无处排解,苏夕只好把一一的照片po到朋友圈里,时隔多年没发朋友圈,在她冷不丁发完这条状态后,她的好友们都惊呆了。
包括她的高中同学,大学同学,老师,亲友,甚至,梁逸。
照片里,苏夕抱着一一,笑容里透着十足的慈爱,她还不忘在上面附上一行文字——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她叫一一,是个两岁半的小甜心。】
梁逸正在唐会喝酒呢,无聊的时候翻开手机,刚好看到了苏夕发的朋友圈。
什么?
她都有女儿了?
她跟谁生的女儿?
难道她结婚了?
忍住把手机砸了的冲动,他给苏夕打去电话,借着一点酒意,他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的低沉暗哑,别人听着会觉得性感,苏夕却知道,这是梁逸发火的前兆。
“谁的孩子?”
他淡淡一问,是掩藏着汹涌的平静。
“我的孩子,怎么了?”
说这句话时,苏夕只想让梁逸彻底死心而已。
在底层摸爬滚打的这些年,苏夕愈发认清一个现实,那就是这世界是有阶级之分的。有的人可以高高在上的游走在花路之上,亦有人只能在匍匐在泥土里,她是个从云端坠落至泥土里的人,已经够不到他了。
她记得,他说等她。
但是相隔的时间太久了,久到曾经被她奉为真理的话,到最后成了一句玩笑。
梁逸也快要被苏夕气死了。
这些年他勤勤恳恳,奋发图强,就为了有朝一日变得强大起来,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可是她不仅忘了他,甚至还和别的男人生了孩子。
房间里寂静无声,除了钟表的滴答声,苏夕清晰的听到了梁逸的呼吸声,仿佛他近在咫尺,“你结婚了?”
“结了。”
“明天去民政局把婚离了。”
“不去。”
没想到,梁逸倒显得十分平静,他是这么对苏夕说的:“不去也没关系,一会儿老子就去你家,跟你们一家三口过幸福的小日子去。”
“你混蛋。”
“能同时享用两个男人,明明是你赚了。”
今晚,梁逸根本没醉,就是被苏夕给气得有点儿上头了,他再也顾不上跟她置气了,丢下一众狐朋狗党,一路狂飙到苏夕家。
苏夕都睡着了,穿着睡衣,迷迷糊糊打开门的时刻,就看到了梁逸的脸。
时隔多年未见,再见到梁逸,苏夕不免有些恍惚,他的脸不似少年时的清冷,而是冷漠,看着你的时候始终淡淡的,略微一个抬眼,却充斥着一股骇人的气势,用网上流行的词儿来形容就是——“A爆了”。
苏夕眼中眸光流转,在对上梁逸有些灼热的目光后,才缓过神来,微微把头埋低。
梁逸抬起她的下巴,嗤笑一声,说:“看够了?看够了我们聊聊正事。”
“好。”
“你请我进屋说。”
苏夕死死守着门,略带着一丝不自然的回他:“不太方便,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
梁逸笑,眼底的光晕却是冷的,“我就一个问题。”
苏夕把眼睛别到墙上,“你说。”
“你老公呢?”
“哦,他……他出差了没回来。”
“那正好,他走了,我来顶替他的空缺。”
把苏夕推到一边,也不管她是否在大呼小叫,梁逸一个箭步,迈进了她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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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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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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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烈风与玫瑰更新,第 37 章 第三十七章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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