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从西汉开始摆烂>第十二章 朕该给你什么赏赐?
  任何皇帝,不论是昏庸的暴君,又或者是励精图治的明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求贤若渴。

  雄才伟略的大汉皇帝刘彻,自然不例外。

  于是,一首为表求贤若渴的短歌行,便在李欢笔尖龙蛇起舞般游走而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完全照搬不是太大的问题。

  可问题就在于最后两句气势太强,容易让人误会李欢自己有谋反的心思。

  一旦改成“吾皇吐哺,天下归心”后,意境和境界,瞬间就发生了逆转。

  我李欢啊!

  就是响应陛下求贤的心思,这才来到长安城的。

  有感而发,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这完全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嘛!

  你最多就说我李欢马屁拍的太狠罢了。

  可我拍皇帝的马屁,有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

  这样一首意境雄浑的佳作,便是霍去病这样的满脑子都是冲锋陷阵,如何斩将夺旗的人,看完后都忍不住拍手称快!

  “好啊!写得真好!欢哥,这是我看过最好的诗作了!”

  李欢把毛笔交给了边上的翠花,看着霍去病一脸兴奋的样子。

  感情他还没回过神来,这纸上是用来做什么吧?

  “有感而发。”李欢清楚接下来说的话,都会一字不差的出现在皇帝刘彻面前,便使劲猛吹了一波:

  “这纸张作为新的文字书写载体,制作成本低廉,且非常容易。

  尤其是相对于笨重的竹简书而言,不论是读写,又或者是文字传播,都更为方便。

  听闻吾皇兴办太学,要大兴教化,我便想以此献给陛下!”

  “对啊,这纸张用来书写,当真绝妙!单独看起来,也比竹简书美观得多、轻巧得多!”

  霍去病捧着李欢写下的诗作,眼角满是喜色。

  这就像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达成了一样。

  李欢打了一个哈欠:“去病,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啊——”

  看着打着哈欠,疲惫离去的李欢,霍去病却越发精神:

  “带兵把这边围起来,现在没有我的命令,除欢哥以外,任何人等,不得进出,违令者斩!”

  “喏!”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披盖在微黄白纸上的牛皮。

  霍去病身上的铠甲正在往下滴水。

  皇帝刘彻看了一眼霍去病这副模样,眼中闪过一抹愠怒,边上的宦官非常懂皇帝的心思。

  立刻帮着霍去病卸甲,擦干上头的露水,温热的酒水,火焰升腾的火盆,一并送到了霍去病跟前来。

  至此,霍去病也觉得舒服了许多,半眯着眼睛,靠在软榻上沉沉睡去。

  随行的官匠人们,开始为皇帝刘彻介绍起来了这个对于大汉帝国很新鲜的玩意儿——纸!

  还有,李欢的那首乐府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皇帝刘彻越看,脸上的笑容越是浓烈,想到了那种新酒。

  在他身后,正是李欢的老熟人张骞。

  这些时日,他不止一次向着皇帝请求去见李欢,可全部被拒绝。

  眼下看着皇帝脸上那从未见过的浓烈笑容,张骞心中已经开始盘算起来,见到李欢后,该怎么说话好呢?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刘彻忍不住笑出了声:“才能有,人情也有……张骞,这纸对于我大汉而言的改变,能说得上是惊天动地了吧?”

  “回禀陛下,抛出微臣和李欢的亲疏关系而言,甚至都可以说这是开天辟地的创举!”

  刘彻捏着微微发黄的白纸,心中火热万分,迎着初升的金色太阳,双眼微眯:

  “传闻,昔年仓颉创造文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

  但此刻的天地,一片平静。

  唯独有刘彻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黄金,显得神圣威武,如神帝亲临人间。

  “张骞,你说朕该怎么重赏他?”

  “纸于我大汉而言,无比重要,微臣不敢妄言。”

  刘彻转过头,看着躬身顺从的张骞,眼中流露出一抹笑容:“你去看看他。

  他想要什么,朕自无不许。”

  “微臣遵旨!”

  张骞抵达骊山的时候,李欢正领着一群军卒,在属于自己的千亩土地上勘查。

  如同此前的温泉一般,李欢发现什么地方可以做什么,就立刻让人来做。

  这些官匠人非常卖力,也有着很强烈的整体协调观念。

  就算是李欢提出来的想法很突兀,他们也可以根据周边的一切,做得非常和谐。

  “张兄!”李欢很激动,甘夫也到了。

  “先生。”

  张骞同样很激动,但克制得非常好。

  李欢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拉着他,开始介绍起来一种新的食物。

  这种食物,唤作豆腐。

  但制作豆腐之前,需要官匠人中的石匠,开凿石磨。

  按照官匠人高超的技艺来看,最多一两日,甚至今天晚上,石磨就能制作出来。

  张骞不曾在李欢的言谈举止中,听到分毫责怪自己为何不早些来找他的感觉,内心越发觉得愧疚。

  “先生,你在此处,还需要什么吗?”

  “需要什么?”李欢乐了,他伸手指着远处那些大大小小的工地:

  “张兄,你看我还缺什么?

  有了这些官匠人,数月时间,我想要的东西,都会变成实物,你若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那不如留下来,一块儿在此处吃豆腐!

  我的豆腐又白又嫩,保准你吃一口,终生难忘!”

  “先生竟再无所求?”

  张骞又问了一遍,暗示的意思,已经有些过分。

  李欢心中只想说:陛下没让你来给我封侯的吗?

  不封侯,随便给个低一些的封爵也行啊!

  可这样的话,怎么能是高人问出口的?

  “想当初,我不过是在一处山脚草庐长大,跟随恩师研究世间万物的道理。

  而今有千亩良田,供我一展心中所学,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李欢激动的拉着张骞的手腕:“张兄,甘夫,你们随我去那边,我发现了一处温泉水。

  一旦引流成功,便是到了冬日大雪皑皑的天气里,也能吃到嫩绿的新鲜蔬菜啊!”

  “啊?”张骞越发吃惊,甘夫也是瞪大了眼睛。

  冬日怎么可能有嫩绿的新鲜蔬菜?

  正在这时候,一群军卒飞马而至,为首一人翻身下马,兴奋的向着李欢禀报道:

  “先生,我们抓到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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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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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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