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求贤若渴。
雄才伟略的大汉皇帝刘彻,自然不例外。
于是,一首为表求贤若渴的短歌行,便在李欢笔尖龙蛇起舞般游走而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完全照搬不是太大的问题。
可问题就在于最后两句气势太强,容易让人误会李欢自己有谋反的心思。
一旦改成“吾皇吐哺,天下归心”后,意境和境界,瞬间就发生了逆转。
我李欢啊!
就是响应陛下求贤的心思,这才来到长安城的。
有感而发,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这完全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嘛!
你最多就说我李欢马屁拍的太狠罢了。
可我拍皇帝的马屁,有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
这样一首意境雄浑的佳作,便是霍去病这样的满脑子都是冲锋陷阵,如何斩将夺旗的人,看完后都忍不住拍手称快!
“好啊!写得真好!欢哥,这是我看过最好的诗作了!”
李欢把毛笔交给了边上的翠花,看着霍去病一脸兴奋的样子。
感情他还没回过神来,这纸上是用来做什么吧?
“有感而发。”李欢清楚接下来说的话,都会一字不差的出现在皇帝刘彻面前,便使劲猛吹了一波:
“这纸张作为新的文字书写载体,制作成本低廉,且非常容易。
尤其是相对于笨重的竹简书而言,不论是读写,又或者是文字传播,都更为方便。
听闻吾皇兴办太学,要大兴教化,我便想以此献给陛下!”
“对啊,这纸张用来书写,当真绝妙!单独看起来,也比竹简书美观得多、轻巧得多!”
霍去病捧着李欢写下的诗作,眼角满是喜色。
这就像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达成了一样。
李欢打了一个哈欠:“去病,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啊——”
看着打着哈欠,疲惫离去的李欢,霍去病却越发精神:
“带兵把这边围起来,现在没有我的命令,除欢哥以外,任何人等,不得进出,违令者斩!”
“喏!”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披盖在微黄白纸上的牛皮。
霍去病身上的铠甲正在往下滴水。
皇帝刘彻看了一眼霍去病这副模样,眼中闪过一抹愠怒,边上的宦官非常懂皇帝的心思。
立刻帮着霍去病卸甲,擦干上头的露水,温热的酒水,火焰升腾的火盆,一并送到了霍去病跟前来。
至此,霍去病也觉得舒服了许多,半眯着眼睛,靠在软榻上沉沉睡去。
随行的官匠人们,开始为皇帝刘彻介绍起来了这个对于大汉帝国很新鲜的玩意儿——纸!
还有,李欢的那首乐府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皇帝刘彻越看,脸上的笑容越是浓烈,想到了那种新酒。
在他身后,正是李欢的老熟人张骞。
这些时日,他不止一次向着皇帝请求去见李欢,可全部被拒绝。
眼下看着皇帝脸上那从未见过的浓烈笑容,张骞心中已经开始盘算起来,见到李欢后,该怎么说话好呢?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刘彻忍不住笑出了声:“才能有,人情也有……张骞,这纸对于我大汉而言的改变,能说得上是惊天动地了吧?”
“回禀陛下,抛出微臣和李欢的亲疏关系而言,甚至都可以说这是开天辟地的创举!”
刘彻捏着微微发黄的白纸,心中火热万分,迎着初升的金色太阳,双眼微眯:
“传闻,昔年仓颉创造文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
但此刻的天地,一片平静。
唯独有刘彻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黄金,显得神圣威武,如神帝亲临人间。
“张骞,你说朕该怎么重赏他?”
“纸于我大汉而言,无比重要,微臣不敢妄言。”
刘彻转过头,看着躬身顺从的张骞,眼中流露出一抹笑容:“你去看看他。
他想要什么,朕自无不许。”
“微臣遵旨!”
张骞抵达骊山的时候,李欢正领着一群军卒,在属于自己的千亩土地上勘查。
如同此前的温泉一般,李欢发现什么地方可以做什么,就立刻让人来做。
这些官匠人非常卖力,也有着很强烈的整体协调观念。
就算是李欢提出来的想法很突兀,他们也可以根据周边的一切,做得非常和谐。
“张兄!”李欢很激动,甘夫也到了。
“先生。”
张骞同样很激动,但克制得非常好。
李欢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拉着他,开始介绍起来一种新的食物。
这种食物,唤作豆腐。
但制作豆腐之前,需要官匠人中的石匠,开凿石磨。
按照官匠人高超的技艺来看,最多一两日,甚至今天晚上,石磨就能制作出来。
张骞不曾在李欢的言谈举止中,听到分毫责怪自己为何不早些来找他的感觉,内心越发觉得愧疚。
“先生,你在此处,还需要什么吗?”
“需要什么?”李欢乐了,他伸手指着远处那些大大小小的工地:
“张兄,你看我还缺什么?
有了这些官匠人,数月时间,我想要的东西,都会变成实物,你若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那不如留下来,一块儿在此处吃豆腐!
我的豆腐又白又嫩,保准你吃一口,终生难忘!”
“先生竟再无所求?”
张骞又问了一遍,暗示的意思,已经有些过分。
李欢心中只想说:陛下没让你来给我封侯的吗?
不封侯,随便给个低一些的封爵也行啊!
可这样的话,怎么能是高人问出口的?
“想当初,我不过是在一处山脚草庐长大,跟随恩师研究世间万物的道理。
而今有千亩良田,供我一展心中所学,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李欢激动的拉着张骞的手腕:“张兄,甘夫,你们随我去那边,我发现了一处温泉水。
一旦引流成功,便是到了冬日大雪皑皑的天气里,也能吃到嫩绿的新鲜蔬菜啊!”
“啊?”张骞越发吃惊,甘夫也是瞪大了眼睛。
冬日怎么可能有嫩绿的新鲜蔬菜?
正在这时候,一群军卒飞马而至,为首一人翻身下马,兴奋的向着李欢禀报道:
“先生,我们抓到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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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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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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