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从西汉开始摆烂>第一百一十一章 男儿何不带吴钩
  公孙敖身长九尺有余,体型巨魁,势若虎豹,神若奔雷,声似洪钟;手脚粗壮,如牛似蟒。

  这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顶级猛男。

  这,是李欢看到公孙敖之后的最真实感受,丝毫不夸张的说,这人能一根手指头戳死自己……

  本着一家人的原则,公孙敖热情的把李欢迎入府邸,听完了李欢的来意后,他很是激动。

  甚至都没有任何停留,带着一个随从,骑着马,就跟着李欢奔赴军营调兵去了。

  身穿铠甲,公孙敖完全能满足一个人对于古代猛将的任何想象,这人真的毫不夸张,往边上一站,都是一种强大的威慑感。

  李欢嘘嘘不已,总算明白为什么公孙敖在历史上屡败屡战,皇帝刘彻依旧那么信任他。

  有的人,可能真的是运气不好吧……

  当然,不管公孙敖运气好不好,这副卖相绝壁很唬人,也能给人极大的安全感。

  卫青、李息两部已经下令,准备在第二天早上开拔;李欢也随即下达了军令。

  军中将士们,都可以在今天抓紧时间回家和家人作别。

  同样,李欢和霍去病也直奔家中而去,但是公孙敖,亢奋得就跟磕了药一样,直接在军营住下了……

  安阳侯府,翠花和白芷两人竟已经准备好了酒宴,显然是已经有人来只会过一声了。

  李欢看了一眼桌上的虎鞭酒,又看了看左右两边的玉人,要说以前没幻想过?那是不可能的,但凡是个男的,这都肯定想过啊。

  “你们的意思我懂,但是明天还要早起行军……”

  翠花还没开口,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

  白芷声色俱厉:“阿郎出征在即,落泪不吉利!”

  翠花愣是把眼泪憋了回去,为李欢斟酒:“妾身预祝主人凯旋!”

  “万胜!”白芷显然更比翠花懂得这个时候要做什么,她跪在地上,举起酒盏,一半倾斜于大地,一半奉给李欢。

  “哗啦!”

  整个宴会上的人跪了一片,学着白芷的动作,神圣又庄严的冗长山呼:“万胜!”

  李欢站起身,看着黑压压跪了一片的人影,这么一瞬,他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他从翠花手中接过酒盏,高举起来,一半倾斜于大地,一半高举而起,山呼“万胜”,随后一饮而尽。

  整个院落中,都是饮酒的声音。

  一场原本看起来平常不过的家宴,结果还是弄得李欢整个人都热血沸腾,甚至对于和匈奴开战的未知惶恐,竟然都莫名其妙的消散了不少。

  或许,只是因为在那么一瞬,李欢忽然意识到这里是自己的家园,他不守护,指望谁人来守护?

  原来,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久,弄出来了不少发明创造后,他一直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待这一切,直到他真正成为主宰万人生死的将军后,他才开始意识到,这是上万个家庭对自己的无限信任。

  难怪皇帝刘彻,一定要让他带兵出征,这是最好融入这个帝国、这个世界的办法。

  只要这个世界有某种东西,是值得你付出生命去守护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感觉自己生命的真谛所在。

  家人。

  尊严。

  荣誉。

  这些东西,任何一种,都值得大汉的男儿埋骨阴山,血洒塞外。

  翠花、白芷安然的躺在李欢宽大的床榻上,对于一个即将远征,奔赴生与死之间的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表达一个女人的爱。

  只是,李欢却被人叫走了……

  大舅陈须送来了两百精壮族人,二舅陈蟜送来了四百精壮族人,合计六百,皆乃是训练有素之敢死敢战之士,听候于李欢的命令,生杀予夺,李欢一言裁决。

  阿娇也送来了东西,是一句话:别给娘丢脸!

  李欢巡查了这六百敢死敢战之士,接近这些人身边后,他就已经感觉到了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随后让大长腿儿村长兰花安排这些人住下,明日一并到军中分发铠甲,成为自己的亲卫。

  大长秋在月光下陪着李欢,在发芽的地边上走了一会儿。

  “你回去告诉母后,朝臣们自丞相而下,多半都是反对陛下出兵的,让母后在报纸上登陆出去,说是军中各大将领,力求陛下出兵,军中将士血书北征,关中老幼齐呼灭贼血仇,陛下顺应天意民心,发兵北征。”

  大长秋愕然:“我的祖宗,可没有这些事儿啊,这怎么发出去?”

  “你只管和母后说便是,丞相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南越国去来。”李欢抓起一把土,捏在手里:“从现在起,我好好地爱我脚下的土地。”

  大长秋被李欢这个奇怪的动作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点头保证:“我一字不落的禀报贵人,倒是你到了北边,可一定要多加小心啊,贵人现在可是靠着你这半个儿子撑腰的,你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贵人可又要被卫皇后压一头了。”

  李欢把手里的捏成团的泥土丢在水沟里,发出“蹦”的水声:“你的意思,陛下一开始不想让我带兵,是卫皇后、亦或者是卫青这些人的意思,想要让我死在北方战场上?”

  大长秋一张老脸瞬间变成了酱红色:“活祖宗,这话可不是我暗示给你的……”

  “你怕什么?我又没说是你教给我的。”李焕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

  大长秋又道:“大长公主让人送来了一副铠甲,是昔年祖上陈婴所披的战铠,祖上当年在东阳县举义的时候,穿着的就是这副铠甲。hτTΡδ://WωW.sndswx.com/

  大长公主说,后辈无能,没有祖上反抗暴秦的勇气和决心,就只能在你这个外孙身上重现昔日祖辈的光辉,这幅铠甲,不论是留给大爷还是二爷,都只会辱没了他昔日的威名。”

  李欢大吃一惊,这他么给自己送了一幅老古董啊?这玩意都已经百余年了,还能穿着上战场吗?

  “别露出这样的眼神,若不是好东西,大长公主怎么可能给你?”大长秋气结,想变着法的骂人也不敢,毕竟今日之李欢,身份地位与往常已经大不一样,算是他的半个少主。

  “替我转为谢过祖母,就说欢定不敢折辱了这幅战铠的英名。”

  大长秋嘘嘘感叹了一番,忽然伸手拍了拍李欢的手臂:“侯爷,不管怎么说,囫囵圆的活着回来,才是贵人最想看到的。”

  李欢瞬间大为感动,可还不等他说什么,大长秋压低了声音:“卫氏已经让人过来找你五次,都让老奴挡了回去,咳咳……时候不早了,你还是过去一趟吧,实在不行……”

  大长秋做了一个极其猥琐的动作,他居然瞄了一眼李欢的裤裆:“就动动别的想法,只要卫氏一句话,卫青能不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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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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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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