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太阳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说也奇怪,诺大的茶园里,颂娴竟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身材高大,穿着背心,皮肤被晒成小麦色的身影。
这是她第一次看他干农活的样子,此时韦桀正背着个药箱在打药,汗水从他脸上流下来,滴到起伏有力的胸膛上。
他没戴帽子,迎着太阳,棱角分明的脸上被镀了一层金色,在这群山包围绿叶围绕的背景中,他用胳膊随意抹汗的样子,肌肉随着他的用力时而舒展时而绷紧的样子,都有种说不出的野性。
颂娴看着这幅画面,竟然莫名想到了人猿泰山?
“他们在那。”红梅姐说着,朝兄弟俩喊了一嗓子。
韦桀像是有感应似的,在嫂子喊之前就先转头看了过来,立马就看到了嫂子身边的颂娴。
两人视线撞在一起,颂娴来不及躲闪,直接被抓包,竟然有些了瞬间的尴尬。
他看到她们,她以为他会过来打招呼,没想到他只是看了她们这边一眼,便转过头去继续打药,像是没看到她一样。
红梅姐看颂娴有些不自在,她笑着给自家小叔子解释说:“他们身上背着药箱,那些味道刺鼻,对皮肤也不好,他们要一次性打完了才能洗手过来。我们先找个阴凉位置坐着,他们也快打完了,一会就能过来吃早饭。”
颂娴看着韦桀身后的药箱应了一声,帮着红梅姐把东西从车上拿下来,不再去看那个打药的身影,转而去看这满园绿色的金花茶树。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种植物,茶树高度到她腰部左右,绿色的叶片是狭长的椭圆形,大的叶子的甚至有她手掌那么大。
“等这金花茶七八月结蕾开花了,才能用它的花来制茶是吗?”颂娴问。
红梅姐笑说:“其实这金花茶不仅花能制茶,叶子也能用来做茶。听我家公说,这叶子煎汤还有清热解毒的功效,能治痢疾和疮疡呢。”
“是吗?”颂娴没想到这棵金花茶树竟然全身是宝,她拿着手机仔细拍了好几张,要把这个发给她林爸看看。
林爸对这些稀奇事物也很感兴趣,当初她说要自己来这边旅游散心,林妈担心不安全,林爸却很支持,说让她多去外面看看,感受异地的风土人情和事物的多样性,心就自然宽了。
现在看来,相比起之前在家每天煎熬着想办法治病的日子,她在这边过得的确挺丰富多彩的,每天都有新发现,面对新朋友和新环境,她连郁闷心焦的时间都没有了。
颂娴全神贯注拍照的时候,根本没留意远处一道目光正一直追随着她。
今天的她穿了件粉藕色的长袖真丝衬衣,麻灰色长裤,这种纯度极高又极嫩的颜色很挑肤色,稍微黑点的人穿在身上都会显得又土又黑。而颂娴是天生的冷白皮,这个颜色把她衬得如同芙蓉出水,白嫩得发光。
尤其她背后又是一片绿色茶海,韦桀真是无法形容自己刚才看到她时的那一刻感受。
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已经不受控制,整个人不由自主的被她吸引。为了不尴尬,他只能硬生生的转身,物理隔间眼睛和她。
但即便是这样,他背后就像安装了雷达,还是能感应到她的方位,还是忍不住要去偷偷看她。
蒸腾的热气和毒辣的太阳让他汗流浃背,但此时的他已经感觉不到热和累了。直到不远处的韦民朝他喊,让他不要在同一片区域打太多药,韦桀才醒过神来。
韦桀有些暗恼自己,明知道她和他不可能,他就不能有点出息,不去关注她?
虽然道理他都懂,但身体却依旧很诚实。他就算不想关注她,身体的雷达也会自动搜索到她,他也很无奈啊。
韦桀就不明白了,这女人到底是有什么魔力,为什么能让他每次见她,都觉得她比上一次惊艳?他又不是真的对女色无动于衷,再这样下去,让他如何忍住不去接近她?
那头的颂娴完全不知道韦桀此时的想法,她只觉得这男人有些反复无常,昨天明明还好好的,甚至还对她英雄救美。怎么今天看到她就摆着一张臭脸,连招呼都不跟她打,她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又惹到他了。
颂娴不想触他眉头,只能故意忽略他,就算兄弟俩都打完药过来吃饭了,她也只跟韦民说话。
兄弟俩也是饿了,埋头吃了早饭,这才舒坦了。
“小娴,今天谢谢你帮着过来送饭,要不然你红梅姐一个人估计也拿不了这么多东西。”
红梅姐也在旁边夸:“对啊,平时就你韦大哥在这干活,我就拿他一份就正好。今天阿桀也来,我一个人的确拿不了这么多,今天阿桀的东西都是小娴拿过来的。”
颂娴:……
她刚才随手提的东西,真不知道谁是谁的,现在被大家一说,好像是她特意来给他送饭似的。
她不想韦桀误会,赶紧摆摆手说:“都是红梅姐出的力,我就跟在后面拿了两瓶水而已。”
韦桀看到她脚上的单鞋已经沾上了泥巴,裤子上还有不少灰,但她毫不在意,没有一点城里姑娘的娇气,似乎对这里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看她的脸被晒得通红,他拿起一次性杯子给她倒了一杯凉白开。
颂娴正跟红梅姐说话,冷不丁一杯水递到她面前。大家都看着,她只能硬着头皮接过来,道了声谢,小口慢慢喝。
其实她不渴,但韦桀递水过来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说,他这人的脸长得太刚,不说话的时候就会面无表情格外严肃,所以她下意识的就接了。
颂娴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心说自己怎么也是个姐姐,竟然被一个小狼狗给拿捏了,这哪行,她好歹要拿出点姐姐的样子来。
这么想着,她喝水时用余光瞥了他一眼,不得不说,这男人不说话的时候压迫感也太强了,看着他身上的气场,她再次认怂,算了算了,人在屋檐下,低低头也没什么。蜀南文学
颂娴只是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只过了一晚上,他好像就又跟她生疏了不少?她只是想跟他像正常朋友或者普通熟人那样相处,但他一天一变的性子,真的让她很无语唉。
他要真不想搭理她,那就一直保持距离,这样她也能拿捏好分寸。可他刚才偏又多此一举给她递水,难道是因为刚才韦大哥他们说他的食盒是她带过来的,所以他要还她人情?
呵,男人心,海底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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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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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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