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原来我才是霸总白月光>第 32 章 第32章
  跟变脸似的,前一刻还一脸严肃的霍东瑾,此刻脸上却出现了难为情的表情,吞吞吐吐的说:“你愿意……”

  然而一句话还没说完,就有一个事业部的负责人挤过来急急忙忙打断了他的话。来人身高超过190cm,身高超过90kg,正弓着腰,用一副十万火急的表情说:“老大,有个急事儿找您,能先插个队吗?”

  霍东瑾不太乐意,他看了眼沈见月,心道,如果沈见月对他撒娇说不行,他就把这个彪形大汉赶出去。但现实非常残酷,沈见月毫不在意,他甚至巴不得有人找霍东瑾,还往边上退了几步,好把空间留给这个大汉。

  大汉感激点了点头,连忙道:“是这样的,我刚收到了ABO联合政府的一个合作需求,他们想让我们参与开发军方设备的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

  霍东瑾在iPad上扫了一眼方案,想了想技术,觉得完全可行,于是点头:“没关系,去做吧。”

  大汉又道:“我也知道技术层面没问题,但我担心,这个项目可能会引起和平组织的不满。”

  “他们就没对军方满意过,恨不得全世界都解除武装力量才好,”霍东瑾吐槽,也没来得及细想,只想赶紧让人滚蛋,于是挥挥手,说,“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和军方合作,而且我们不做别的企业也会做,相信你自己,有什么问题放手去做就好了。”

  大汉点头:“好嘞,那我这就和他们对接。”

  霍东瑾点头,示意他赶紧滚。

  此时的霍东瑾正精虫上脑,没细想那个项目背后的伦理和逻辑。他不知道的是,以后这个项目会引起轩然大波,让他恨不得把自己脑子里的精虫全都晃出来。

  但是现在,霍东瑾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想邀请自己的媳妇儿回家的普通男人,他想让沈见月见见他家人,顺便再秀一个恩爱。

  大汉离开后,会议室就只剩下他们二人了。

  霍东瑾捡起刚才说到一半的话头,继续道:“我爸妈想请你回家吃顿饭,你这个周末方便吗?”

  “回……回家?”沈见月瞪大了眼睛,他以为自己会挨一顿骂,但没想到是这种要求,一时间又惊又喜,竟然愣在了原地。

  霍东瑾没得到回答,以为自己让沈见月为难了,以为他胆小的omega小丈夫害怕了,于是补充了一句:“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去拒绝他们。”

  沈见月好一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把抓住霍东瑾的手,连忙道:“没有没有,可以的!”

  霍东瑾“体贴”道:“你不要勉强你自己,我爸妈都是很开明的,你真的不想来也可以,不要有心理负担。”

  沈见月脑袋摇得更凶了:“我不勉强!我可以的!”

  霍东瑾满意的点了点头:“那我周六来接你。”

  沈见月求之不得。

  霍东瑾很欣慰,但又有些心疼,沈见月明显不想和他一起回家吃饭,但依然很礼貌的、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他这个老公难做。哎,懂事的omega,真是让人又爱又心疼。

  日子定的是周六,沈见月嘴上说着不在意,实际上却重视得不行,在穿着上简直绞尽脑汁。这次选的衣服既要把他承托得英俊帅气,又不能打扮得过于隆重,以至于好像他很看重这次会面。纠结了一个晚上,最后沈见月穿了灵犀科技的夏季文化衫。

  这不是他敷衍了事,实际上,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文化衫是白色的连帽卫衣,质量很好,软软糯糯,显得他乖巧又可爱。沈见月下身配了一条黑色直筒牛仔裤,一双配色闪瞎人眼的老爹鞋,又甜又酷。不夸张的说,几万人的公司里,没几个人能把文化衫穿得像他这么好看的,他这一身儿还上过公司文化衫上新画册呢,成了不少人的电脑桌面。

  周六上午,霍东瑾乘着他家里最豪华的一辆车出现在了沈见月家门口。

  虽然现在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普及了,但是这种豪华轿车为了安全起见还是配了一个司机,驾驶室和乘坐区域完全隔离,单层透视玻璃,拥有十足的私密性。这是世界各国领导人、皇家贵族、世界首富的专用车。售价高达1400万美金,车身长达6.5米,配备防弹玻璃,大天窗,脚下是细软的羊绒地毯,极尽奢华。

  不过这辆车实在是太装逼了,而且很不日常,再加上霍家惜财,于是全家仅有一辆,还都是有重大活动装门面时才用上。

  当年,霍东瑾大哥迎娶他们嫂嫂时,就是开的这辆车过去。偶尔,霍东行勾搭新情人也会让司机开这辆车,但是被二老打一顿后不敢再用,只敢开开那些几百万的车。

  现在,终于到了霍东瑾装门面的时候了。

  当霍东瑾从车里下来的那刻,饶是沈见月提前做了许多心里预设,也不由得吓了一大跳。太帅了,虽然他知道霍东瑾一直很帅,但今天实在是帅得太犯规了。男人穿着裁剪得体的三件套,肩宽腿长,左胸口袋里露出半截手帕,对他缓缓伸出手,优雅得要命。

  沈见月还不太习惯霍东瑾这么隆重的打扮,他突然想起自己身上的运动衫和牛仔裤,有些无地自容,人家打扮得跟个王子似的来接他,他怎么能穿得这么随意呢?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次见面这么正式,”沈见月道歉,“抱歉,能等我十分钟吗?我上楼换一下衣服。”

  沈见月偶尔会和父亲参加活动,也有几套定做的西服,只是平日里都不爱穿而已。

  霍东瑾:“不用配合我,你这样就很好了。”

  沈见月:“这怎么行呢,你打扮得这么隆重,我自然也不能应付了事。”

  霍东瑾淡淡一笑,靠在车旁说:“好,那我等你。”

  沈见月被这个笑容秒到了,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好不激烈。就连换衣服时也满脑子黄色废料,还什么都没做就把自己搞得满脸通红。

  十分钟后,沈见月下来了。

  他换了一套浅灰色的西装,同色小马甲,配着一条橙色长颈鹿领带,刘海儿喷了点定型水,撸一半到脑后,露出半个光洁的额头。他冲霍东瑾甜甜一笑,说:“我好啦。”

  那一刻,沈见月清晰的看到,霍东瑾眼中出现了“惊艳”的神色。

  霍东瑾替沈见月开门,声音有些不自在:“上车吧。”

  沈见月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高兴,喜滋滋的坐上了车。

  汽车平稳使出,沈见月的皮鞋踩在羊绒地毯上,不由得叹了口气,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了。不得不说,豪车确实有豪车的好。脚下的羊绒地毯可真软啊,比他铺在房间里的还好,乳白色的羔羊毛,细腻厚实,脚踩上去的一瞬间,就感受到了来自高级地毯细心温柔的呵护,连穿着鞋踩在上面都觉得是糟蹋了。

  沈见月偷偷伸手摸了摸,五指都陷入毛茸茸中,舒服得让他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他偷偷看向霍东瑾,发现男人自从上车后就合上了眼睛,不知是疲倦还是在躲着他。但沈见月没有深究的心思,因为他正偷偷摸摸的脱了自己的皮鞋,打算赤脚踩在毛毯里。霍东瑾现在闭着眼,前面的司机区域被完全隔开也看不见他,沈见月及其大胆地脱下鞋袜,然后……

  他双脚都陷入了绒毛里,柔软得像是天上最柔软的云,触感好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尖叫。

  果然是万恶的资本主义。

  沈见月躺在座椅上,脸上充满了愉悦的微笑。

  霍东瑾本来是假装睡觉,听到隔壁发出了一些声音,他转过头一看,表情瞬间就不对了。

  omega圆润细腻的脚趾陷在柔软的羊绒毯里,白玉似的肌肤,珍珠似的脚趾,霍东瑾喉咙滚了滚,死死盯着沈见月白嫩的双脚,表情骇人。

  沈见月一睁开眼,就对上了霍东瑾严肃又可怕的视线。

  糟了,干坏事被发现了!沈见月吓了一跳,连忙抬起双脚:“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过分了。我立刻就把鞋穿上!”

  不料男人却一把抓住他的脚,沈见月的动作顿时就僵住了,他只觉得有轻微电流,身体不由自主抖了一下,一阵酥麻从男人触碰的地方蔓延至四肢百骸。

  沈见月脸“腾”一下就红了,他怯生生的看着霍东瑾,眼睛变得湿漉漉的,又出现了,那种毫无防备的模样。

  霍东瑾左手握住沈见月左脚,俯身凑了下来。二人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后……汽车经过一个减速带,平稳的车身一抖,二人如梦初醒,连忙拉开距离,两张一样红的脸,均是尴尬得不行。

  霍东瑾终于想起自己要说什么了,耳朵尖有些红:“车里的毛毯不干净,别直接踩上去,你要是喜欢,回头我找他们定做一块送你。”

  沈见月连忙穿好鞋袜,心虚不已:“谢谢你。”

  霍东瑾点点头:“应该的。”

  一路无话,一路尴尬。

  一个小时后,二人抵达了目的地。

  霍家老宅占地足足有5公顷,已经传承了三代人。初建时还处于郊区,但是随着城市的扩展,现在已经逐渐和新区接壤。

  五十年前,全球十大庭院设计师之一的贝拉米·威廉姆斯操刀,亲手设计了这座英式风格的庭院,英式花园讲究自然野生,区域类分布着小型森林,花园,池塘,菜地……

  光是花园和菜地占地面积就有一个足球场大小,打理花园的工作量惊人。早些年还需要请园丁人工维护,但是现在,霍东瑾布上了自动耕作机,自动割草机,再配上三位老园丁,几乎就能把花园照看得很好了。

  尽管过经历了三代人,但时间不仅没有让这座花园颓败,反而让它变得更迷人了。

  此时,乘载着霍东瑾和沈见月的汽车驶过前院的草坪,停在了主楼外。

  沈见月下车,为这座庞大又美丽的花园惊叹不已,只是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见一旁的花丛里突然蹿出一只哈士奇,前腿一张,直接把他扑在了草地上。

  哈士奇粗糙湿热的舌头舔过他的脸,把他逗得咯咯笑。

  霍东瑾很生气,他都没扑倒过沈见月,就被这只蠢狗捷足先登了,他嫉妒得要命,抓住大笨狗的后颈,大声喊道:“滚开!”

  “哈哈哈哈,没事啦,我看它没有恶意。”沈见月倒是心情很好,甚至还伸手撸了撸大狗身上的毛,哈士奇被他摸得更兴奋了,一个劲儿的舔他,沈见月躺在地上笑声连连。平常在家里,小花也经常这样和他闹着玩,现在一只陌生的狗这么扑他,可能是因为他身上带着小花的味道吧,而小花最近又倒了发情期……于是就……

  沈见月突然想起了配种问题,他抱住哈士奇问:“公的母的?多大了?有对象了吗?”

  “啊?”霍东瑾被问住了,顿了顿,他似乎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公的,32岁了,有对象……”

  “32岁了?”沈见月瞪大了眼睛,视线在哈士奇身上扫来扫去,惊讶道,“一般的狗都活不到这么老吧?而且它看起来也不像是老年犬啊……”

  霍东瑾:“……”

  所以不是问他是问狗吗?

  沈见月愣住,两秒钟后也意识到刚才的尴尬了,想笑又不敢笑,憋得快出内伤了。

  霍东瑾尴尬得要命,恼羞成怒道:“谁让你不加主语!”

  “抱歉抱歉,刚才是我表达不清楚,”沈见月肚子都笑痛了,主动解释,“其实我是想问狗,你那次来也看到了吧?我家也有一条哈士奇,快到发情期了,我想给它配个种。”

  配个种……

  一瞬间,霍东瑾又想多了,他们两家的哈士奇配种,四舍五入不就是他和沈见月配种了吗?

  霍东瑾表情实在是太不自然,沈见月以为他还在尴尬中,又体贴的说:“如果不方便就当我没提过吧,本来我也是随便说说。”

  霍东瑾颇为嫌弃的看了一眼吐舌头的蠢狗,心道你存在的价值也就这样了,他回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有空带大黑和小花见见面吧。”

  沈见月点头:“好啊。”

  于是,在二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小花和大黑的终生大事就这样敲定。

  霍家人丁兴旺,单是霍东瑾这辈就有三兄弟,再加上老大霍东龙两个孩子,还有旁系亲属霍启凤这一辈,足足有几十个人。好再今天没有全部过来,只有霍家父母、霍东瑾三兄弟还有霍启凤这个堂姐。沈见月一一见过后,很快就到了午饭时间。

  这周六是个好天儿,众人在花园里支起了餐桌,美味的食物一道道端了上来,高大的树木投下一片绿荫,微风吹动了女士们的秀发和裙摆。

  寒暄过后,众人落座就餐。筷子刀叉碰瓷盘,大家说着霍东瑾的各种糗事,气氛相当和谐。

  霍启凤和霍东瑾在公司低头不见抬头见,知道不少糗事,主动贡献道:“你们知不知道,东瑾前几天被《ABO人权杂志》评为最不友善alpha第十名了。”

  众人纷纷摇头,表示没听过,不在意,不关注。

  霍东行风流一笑:“话说前几天,我还评为了十大黄金单身alpha。”

  当然,大家也不关注霍东行的十大黄金单身汉评选。

  沈见月觉得自己有必要参与到大家的交谈中,于是主动问:“为什么是最不友善啊?”

  霍启凤正等着这一句呢,微微一笑,继续道:“据他们杂志说,上周《ABO人权杂志》收到了12封性东瑾的骚扰邮件投诉,2封来自omega,10封来自bate。”

  霍东瑾怒了:“怎么可能?这完全是抹黑我!我从来没有骚扰过什么omega和bate,我要告这家杂志发布虚假内容,对我进行人生攻击!”

  霍启凤慢悠悠道:“别急,我话还没说完呢,据消息称,那两个omega是在10米外和你对视然后晕倒,那10个bate和你擦肩而过后腿软。”

  霍东瑾看向沈见月,乖巧道:“……我可没招惹他们。”

  总是给他擦屁股的霍启凤忍无可忍:“你是没招惹他们,他们就是被你那32年的alpha处男味儿熏到了而已。”

  霍东瑾:“……”

  “噗——”沈见月没憋住,笑出了声。

  霍启凤突然想起了什么,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改口道:“哎,我错了,你现在结婚啦!”

  霍东瑾:“……”

  而事实上是,虽然他结婚了,但他依旧没有摆脱处男的称号。霍东瑾面上挂不住,借口去厨房找果酱,先躲了起来。

  霍家没人在意霍东瑾的心情,也没人关心他在不在,他们开始转而打听沈见月的事情。他们全家都是人精,突然出现一个沈见月这样的傻白甜,当然得好好逗逗了。

  “见月你多大啦?”

  “你在哪儿工作啊?”

  “你们在一起多久啦?”

  不管是客套也好,事实也罢,沈见月都一一回应了。

  然后,霍妈妈庄桂又问:“见月你喜欢老三什么呢?”

  沈见月叹气,果然,见家长总是逃不过这种问题。一周前还是霍东瑾被他家长问,现在终于轮到他了。

  沈见月抬头,露出个得体的笑:“我喜欢他很多地方,信息素的吸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的外貌,性格,还有专业技能也在吸引着我。”

  如果霍东瑾在这里,他就会发现,这段话实际上有点耳熟,几乎就是他上周在沈见月家里说的那句话。

  听到沈见月这么说,众人的表情都变得微妙起来,庄桂问:“你觉得老三的性格吸引你?”

  沈见月微笑:“是的。”

  “那太好了,你们合得来就好。”庄桂笑了笑,又继续道,“实际上,我没想到你们会这么早就结婚,毕竟当初我把东瑾资料传到ABO智能伴侣系统时,他还生了好大的气,没想到最后还是同意了。”

  “是您帮他把资料传上去的?”沈见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庄桂叹气:“可不是,他也三十好几的人了,平日里就忙工作,也不愿意和别人接触,没办法,我们只能想了这个方法。还好机器比较靠谱,你和他也算投缘。”

  沈见月的笑容消失了,他总算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所以说当初霍东瑾才那么干脆的求婚,又那么冷酷的说这只是形式婚姻。对霍东瑾来说,只需要通过ABO智能伴侣系统找到一个最符合他的伴侣就好了,至于喜欢和爱情之类的……当一个人决定用冷冰冰的数据寻找另一半,又怎么还会渴望感情的温度呢?

  看出了沈见月的低落,霍东行连忙帮腔:“其实东瑾他曾经喜欢一个omega整整十年呢,可他最后也没有和那个omega在一起,而是选择了你,证明他也是很看重你的。”

  “霍东瑾还有一个喜欢了十年的人?”沈见月瞪大了眼睛。

  众人纷纷指责霍东行,你这是安慰人还是打击人呢?

  “额……”霍东行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转口,“当我没说,当我没说,反正你们现在在一起就好了。”

  礼貌的笑容僵在了他脸上,沈见月放下餐具,擦了擦嘴巴,用最后的礼貌对众人鞠了一躬:“对不起,我吃饱了,请允许我先离开。”

  沈见月在花园里找了张长椅坐下,周围风景如画,他心里却是一团乱。太乱了,霍东瑾的过去,还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和霍东瑾结婚了就圆满了,飞升了,没想到,婚姻生活和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早知道有这么多麻烦,他当初就不应该答应对方的求婚。

  餐桌旁,剩下几人面面相觑,沉默着继续用餐。

  过了一会儿,庄桂突然开口:“儿子,你刚才是故意的?”

  霍东行笑了笑:“被您看出来啦?我这不是配合你吗?”

  庄桂抬眉:“配合我做什么?人家第一次来,我可没打算让他不痛快。”

  霍东行摆摆手:“哎,我也就是随口一提。不过没想到那孩子这么单纯,完全经不起折腾。”

  父亲霍宏博缓缓道:“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东瑾要和他在一起,迟早要面对这些问题,如果他们不合适,那也可以趁此机会看清彼此。”

  霍启凤插话:“我倒是觉得东瑾是喜欢他的,你们没看见东瑾求婚时的样子,啧啧啧,那模样,简直了,我真该录下来让你们好好欣赏一下。”

  霍东瑾躲在厨房,觉得自己平复得差不多了,不料刚出来,就发现大家都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霍东瑾被看得莫名其妙:“干什么?”

  大家心照不宣移开了目光,扯着杂七杂八的岔开话题,但是不一会儿,又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霍东瑾简直要被看毛了,又问:“沈见月呢?”

  众人更是心虚,没有一个人回答他,只顾埋头吃饭。只有霍东龙小女儿脆生生答了一句:“哥哥去看fafa啦!”

  此时,沈见月正坐在花园里晒太阳,他刚坐下大黑就跑过来了,陪他玩了好一会儿,沈见月倒也不觉得多伤心了。只是玩累了有些困,再加上今天天气太好,气温不高不低,他忍不住躺在了藤椅上,打起了盹。

  午后微风吹过蔷薇花,沈见月靠在那里,眉头轻皱,美得像是油画里的忧郁美少年。

  霍东瑾不由自主看痴了。

  霍启凤推了他一下:“愣着干什么?你怎么能让小沈睡外面呢?感冒了怎么办?”

  “啊?”霍东瑾有些愣,他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

  霍启凤:“还不带着他进屋。”

  霍东瑾:“可他睡哪儿?”

  霍启凤恨铁不成钢:“你还想让他睡哪儿?当然是睡你的床啊!”

  霍东瑾顿时就慌了。

  霍启凤悠悠看了他一眼:“你都结婚了,怎么还是这种大龄处男的反应,不是丢我们老霍家的脸吗?”

  霍东瑾为了表示自己很行,深吸一口气,大步流星朝着沈见月走去,然而当他走到沈见月面前又愣住了。

  毫无疑问,沈见月是好看的。平日里,他穿着一件很普通的文化衫就已经足够好看了,现在经过盛装打扮后,显得更出彩了。霍东瑾终究还是没忍心叫醒沈见月,只是在他边上坐下,让后者把脑袋靠在他肩上打盹。

  在过去十年间,霍东瑾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和沈见月的重逢,他想,再次见面,他们之间或许有面红耳赤,或许有深深的埋怨,或许还有抑制不住的想念……但从来没有哪一次能够这么平和,这么宁静,仿佛他们能这样坐着直到白头。

  突然间,有一只蜜蜂落在了沈见月头发上,打破了这份宁静。

  霍东瑾顿时就不敢动了,他什么都不怕,就是怕蜜蜂。这来源于小时候吃爷爷刚采摘下来的蜂蜜,结果不小心咬到了浸泡在蜂蜜里的蜜蜂,结果被蜜蜂蛰了嘴的旧事。或许也是因为他小时候调皮捣蛋,捅了马蜂窝,一颗脑袋被无数只蜜蜂扎,肿得像是猪头。

  因为霍东瑾的排斥,花园里的蜂箱都是在很远的地方,只是花境里的蔷薇花开得太好了,引来了远处的蜜蜂。

  霍东瑾死死盯着那只蜜蜂,一动也不敢动。虽然他之前都是跑开了,但唯独这一次他不能走,他一定要好好守护好他的omega。

  “快,快走!”霍东瑾伸手赶蜜蜂。

  然而事与愿违,不但那只蜜蜂没走,又有一只蜜蜂停在了沈见月头发上,发出“嗡嗡嗡”的声响。

  霍东瑾着急了,这些蜜蜂怎么这么讨厌,万一蛰到人了怎么办!沈见月的脸这么白嫩,怎么能让蜜蜂蛰了。

  然而蜜蜂越靠越近,甚至有落在沈见月脸上的趋势。霍东瑾慌了,心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然后,他伸手一抓……

  沈见月睁眼,就看到霍东瑾向他扑来,不过是一眨眼,他就被男人狠狠压在了长椅上上。

  男人的呼吸声近在咫尺,霍东瑾已经脱了外套,身上就剩下一件白衬衫,隔着薄薄的衣衫,沈见月已经察觉到对方的心跳。一下一下,和他的心跳一样急促。紧接着,他又闻到了那种味道……霍东瑾身上所特有的、那种厚重又清新的气味。

  霍东瑾内心就没有这么文艺了,他现在完全是冰火两重天。嘴上又香又软,但蜜蜂又在他拳头里横冲直撞。

  “哎呀,非礼勿视!”霍老大的两个孩子在不远处玩泥巴,大孩儿见到这一幕,连忙捂着妹妹的眼睛。

  妹妹只觉得眼前一黑,下一刻就张嘴哭了起来:“呜呜呜……哥哥把泥巴弄进我眼睛了!”

  同一时间,霍东瑾也忍不住了,连忙大喊:“爸!我被蜜蜂蛰了!”

  小孩儿的哭声,大人的喊叫声此起彼伏,现场简直一团糟。

  霍宏博人还没过来,骂声就先到了:“说了一万次不要去惹蜜蜂,你偏偏不听!你只是肿一下,人家蜜蜂是连命都没了!”

  霍宏博虽然嘴上这么骂,但过来时又手脚麻利的处理着伤口。

  “谁让它要蛰人啊,我这是为了保护别人!早说不养蜜蜂了!”霍东瑾一边吸气一边皱眉,还要维持自己在伴侣面前的形象,别提有多扭曲了。

  霍宏博哼了声:“你吃蜂蜜的时候怎么不说了。”

  霍东瑾:“我决定了,我从今天起再也不吃蜂蜜了。”

  霍宏博才不信,瞪了他一眼:“等你去世的那天再告诉我,看你是不是一辈子都不吃了。”

  霍东瑾咧嘴笑:“我死的那天,您早就入土了吧?”

  霍宏博挑刺的手重重一捏,疼得霍东瑾直吸气。

  霍宏博处理完霍东瑾的事情后,又对沈见月说:“小沈你要不要带一罐蜂蜜回家?都是自家养殖的,纯天然,品质可好了。”

  沈见月心情低落,还没来得及拒绝,又听霍宏博道:“还有,院子里的菜也带点走吧,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绿色有机无污染。你如果嫌麻烦,可以用无人机投送到你家。”

  自从霍宏博把霍氏集团拆分成三个子公司后,他就只在公司挂了个董事名头,基本是彻底退休,和妻子投入到园艺中。华夏人的种植欲简直是写入基因的,即便是这位前首富,在这一刻,也不过只是一个推销自己菜品的菜农而已。

  长辈拳拳盛意,沈见月终是没能拒绝。

  离开时,霍宏博拍了拍沈见月肩膀:“刚才他们说的那些话也别太在意,有什么问题直接问东瑾就好了,他都会告诉你的。”

  沈见月鞠了一躬:“我知道了,谢谢您。”

  回程路上,沈见月情绪开始变得低落,他看了眼霍东瑾,很想直接问,你是不是曾经喜欢过一个omega,那你为什么不找他结婚?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又要找我结婚呢?难道仅仅是因为ABO智能伴侣系统那个鬼玩意儿吗?

  但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能够打听前任的地步。而且霍东瑾都说这次婚姻不过是形式婚姻而已,他更害怕自己表现得太较真,质疑他们婚姻的出发点,那么这次婚姻很可能也不复存在。沈见月难过又慌张,却还要维持着一张笑脸,眼里的泪水越蓄越多,最后染湿了鬓角。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霍东瑾浑然不觉,他还在回味沈见月在他家的场景:真好啊,他的媳妇儿和他家人度过了完美的一天,生活是如此美好,我也终于不再暴躁。

  夜晚的灯光从车窗流过,一人脸上带着笑意,一人眼里噙着泪水。

  沈见月怕霍东瑾发现,连忙擦干眼泪,闭着眼睛装睡。可是心里却越来越委屈,对那个被霍东瑾喜欢了十年的omega在意得不行。

  他也不想表现得这么矫情,他也希望自己是一个洒脱的人,他甚至以为自己能够接受形婚,可是现在心里的痛楚提醒着他,他原来是这么贪心的一个人……

  在此之前,沈见月从来不曾料到,自己会经受这样的感情冲击。他的悲欢喜乐全部系在另一个人身上,对方看他一眼,他就能激动半天,如果还能对他笑一笑,他就觉得自己被浸泡在了粉红泡泡中,如果那人能够吻他……

  被霍东瑾吻,这应该只能发生在梦中吧?

  突然间,嘴上传来一阵柔软的触感,打断了他的思考。沈见月浑身一僵,死死抓住安全带,连大气都不敢出。

  沈见月闭着眼,只觉得霍东瑾的气味突然浓烈起来,仔细听,还能听到衣物摩擦的窸窣声,在狭小的车内空间暧昧得要命。

  这这这……他真的不是在做梦吗?霍东瑾是在吻他吗??

  沈见月兀地睁大了眼睛,就对上了霍东瑾放大的脸,男人闭着眼睛,睫毛轻颤,仿佛在亲吻他最珍贵的宝藏。沈见月心跳猛地变快,心跳声大得几乎能震破耳膜。原来霍东瑾的睫毛这么长,原来他吻人的表情这么温柔。

  直到汽车稳稳停在沈见月家门口,霍东瑾退回到自己座位后,沈见月都没能从恍惚中回神。

  这一个吻像是偷来的幸福,不是说霍东瑾不喜欢他吗?可为什么又要吻他?沈见月好奇得要命,但是男人并没有解释,只是说了句“晚安”,就送他下车了。

  院子里的小花叫了起来,沈见月整个人都晕乎乎的,他突然不想深究了,霍东瑾主动吻了他,对他来说,维持现状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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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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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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