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又搬回来了?
是因为......什么?
傅厦想到了今天早上的饭。
他手艺还挺好的,实在是出乎意料。
但再往前追溯,她可是在人家睡了一晚上,人家还没能叫醒她。
真的尴尬......
清闲的时光在胡思乱想里过得极快,一想到下班回家,傅厦又尴尬地挠头。
他的伤也不知道愈合的怎么样了,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倒是可以用一些淡化疤痕的药膏。
傅厦替他买了一支,心想着,晚上见了面,好歹能借此找点话头。
看着电脑右下方的时间数字不停变幻,很快就到了要下班的时间。
傅厦甚至都开始收拾东西下班了,不想,医院接了一个红斑狼疮的转诊病人,病人情况危急,而且有较严重的内脏损伤的情况,傅厦接了病人,又被叫去会诊,这一忙,直到晚上十点半才结束。
白天清闲时间想得那些事,等到晚上忙完,都忘得差不多了。
不巧的是,最后一班公交车错过了。
傅厦住的并不远,步行抄近路回去,也就二十多分钟。
但天太晚了,夜里的风凉飕飕的,更要紧的是,医院袭击医生事件刚结束,傅厦还是被针对的那一个,主任专门叮嘱她打车回去,不许黑灯瞎火地抄近路。
虽然傅厦不觉得有什么黑灯瞎火,但打车有报销,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不巧的是,这会正赶上附近一个互联网大厂的日常下班时间。
程序员们打车扎堆,出租车都往他们那儿去,傅厦站在医院门口和同事们吹冷风,半天等不到一辆。
旁边几个女同事都把医院里的八卦聊了两轮了,尤其肝胆胰的林姐,复交附院婚恋节目的主持人,八卦界的扛把子,冷风里也能聊得热火朝天。蜀南文学
有对象来接的,不多时都走了,最后留下来的,也就剩下傅厦和林姐了。
傅厦终于在手机上打到了一辆车,刚跟林姐说了一声,自己可能也要走了,林姐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
是她女儿打给她的,小姑娘有些感冒,身体不舒服,问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傅厦一听,就叫了林姐。
“一会车来,林姐先走吧。”
林姐连道不用,“我闺女就是感冒了找妈妈呢,我现在赶回去,到家她也睡着了。”
她让傅厦先走,也是考虑上次傅厦被袭医罪犯打击报复的事情。
“你小姑娘一个人住,还是赶紧回家吧。”
傅厦正要再跟她让两句,这时,有车子忽然停到了脸前。
那是一辆磨砂黑越野车,天黑看不清车标,但肯定不是傅厦刚打的出租。
可这车就停在她脚边,她正想着司机怎么这么会停车,就见车窗落了下来。
傅厦抬眼看见驾驶座上,熟悉的黑色口罩和棒球帽的男人。
“呀?你怎么在这儿?”
他眼睛微弯,“顺路过来的。上车一起回家吧。”
这话傅厦听着没啥,连说了两声“也好”,这样就可以让林姐坐出租车回家了。
然而她回头去看林姐,只见林姐两眼扑哧扑哧闪着光。
林姐扯了傅厦一把。
“小傅,什么时候找的?也没给透出点风声?行呀你!前两天你们主任还怕你一个人危险,问我能不能给你介绍个对象呢!这可好了,都住一起了?!”
“不是......林姐别胡说了,没有的事!”
林姐根本不信,用肩膀碰了一下她的肩膀,眉毛飞快地一挑。
“都一起回家了,还说不是呢!”
傅厦要再解释,正好她打得出租车来了。
这次林姐不客气了。
“你有人接了,那我就坐你的出租车了。等明天,你好好跟我聊聊!”
“......”
林姐在八卦的春风里打车回家去了。
傅厦坐进“对象”的车里,觉得自己明天恐怕不好过。
但今天,她眼角扫了扫隔壁的邻居。
昨天刚在人家睡过,今天就......
“呃......我同事闹着玩的,你别介意啊。”
傅厦尴尬地嗓子发痒。
然而驾驶座上的男人,轻笑了一声。
“一点都不介意。”
傅厦:怎么听着这话有点奇怪?
但他及时地岔开了话题,问她下午吃饭了没有。
他发动了车子,握着方向盘的手很稳,车里有一些闻起来暖融融的淡淡香气。
傅厦的尴尬稍稍去了一些,在暖香中放松了些许。
她说吃了,“下午接了个紧急的病人,吃得比较简单。”
她只是随意说说,没想到他说正好。
“我煮了粥,煮多了,等回了家,傅医生帮我喝一碗吧。”
他不说也就罢了,他说了,傅厦还真有点饿。
但她总不能昨天蹭了睡,早上蹭了吃,晚上又蹭了车,到了快睡觉了,还要再蹭他一碗粥吧。
她刚开口说了一句“不用了”。
话音落地,配合的是咕咕噜噜,腹中一阵饥叫。
驾驶座上的男人笑出了声。
傅厦:“......”
......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傅厦还真就去蹭了一碗粥。
她从前也喜欢喝粥,尤其喜欢喝八宝粥,大概是因为用料复杂,家里不经常做,偶尔做一次都吃得很香。
她一路都在想岑林煮了什么粥,但她实在没好意思再问,不过等到进了屋子,她就闻出来了。
“八宝粥?”
他和缓地点头,拿了个白瓷碗走到电饭煲前,傅厦也跟了过去。
他打开了电饭煲的盖子,属于八宝粥的浓郁香气顿时充满了房间。
他弯腰盛粥。
但傅厦看着电饭煲里的粥,愣了两秒。
粥水的各种谷物之间,还有小段小段的山药,这是傅厦知道的普通八宝粥的做法里没有的。
她问了他一个问题。
嗓音中的情绪陡然淡了几分。
“你是南州人?”
......
那年暑假,傅厦又去了南州。
她前脚刚到南州,后脚班主任就打了电话给她爸妈,说了高考前最后一个暑假如何充分利用的问题。
这次老师的态度和上次有了转变。
上次,老实催她回去上学校的强化班,这次,老师给傅厦爸妈两个建议。
一个当然是让傅厦回去上课,另外一个,是老师更建议的那个。
“据我了解,南州和咱们的卷子都用的是全国卷,教材相差不大,如果有可能,傅厦在南州上一暑假的强化班,效果会更好。”
南州是大城市,教育资源和他们小县城,那不是一般的差距。
老师看重傅厦,才会专门给她爸妈打电话,她爸妈接了老师的电话,就让傅厦赶紧做个决定,两个选一个。
傅厦哪个都不选。
“我自己学挺好的,去年没上强化班,我不也没落下吗?不用麻烦了!”
她烦躁,她妈急的要命,“那怎么一样?你明年就要高考了!”
她妈准备直接跟她爸商量。
“要不,给她在这儿报个班?老师也建议在南州,确实要好一点。”
她爸是同意的,傅厦可不同意。
“这边的课贵的离谱,都考一样的内容,要价是我们学校的两倍?你们别报,我可不上。”
“那你就回家,和小静一起上课去!”她爸妈就给她选了另一条。
傅厦不走。
“我在这儿,还能给你们帮忙,我走了,你们又不招人,我妈马上要进医院了!”
她这话把爸妈急得够呛。
但她说得都是实话。
傅厦妈妈从前就有白癜风,这是常见的皮肤病,并不传染。
但因为这两年做生意太累,旧病复发,今年夏天,白斑蹿到了脖子上。
南州那么热的天,她妈妈怕来吃饭的客人误会,还要每天戴着围巾遮挡。
偏他们两人硬顶着,不肯招人做工,傅厦实在看不过去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傅厦爸妈准备给傅厦来一套苦口婆心地劝说。
傅厦最不喜欢别人在耳边唠叨,甩手就出门找清静去了。
南州那么热,清静实在无处可寻,而不太熟悉周边的傅厦,刚走了几个街口,就把回去的路给弄混了。
天热辣辣的,太阳晒在人头顶上,快要把人烤成秃子。
傅厦站在路边,想不起回家的路到底是走左边还是走右边,就被几个小混混缠上了。
“美女,找不清路了?要不要做我们的车,我们送你回家?”
几个小混混穿着五彩缤纷的衬衫,染色红黄蓝紫的头发,开着花花绿绿的摩托车。
傅厦看都懒得看一眼,在要把人晒化的日头下,不耐烦地吐了一个字。
“滚。”
“唉?!”小混混们立刻恼了,说话间要上来拉扯她。
不想就在这时,轰轰隆隆一阵摩托的轰鸣到了耳边,黑色摩托直冲几个人开了过来。
那速度之快,看起来就像真的要冲到他们身上一样。
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纷纷散开了去。
黑色摩托直冲了过来,又在傅厦脚边骤然停下。
傅厦看着熟悉的摩托,轻轻哼了一声。
陈梵从车上下来,倒也不理会那些小混混,先从头到脚地把她看了一遍。
见她神态自若,头发丝都没有乱一根,半挑着的眉毛带着自来的骄傲样子。
陈梵轻笑了一声,这才单手摘了头盔,目光一个不露地将几个小混混扫了一遍。
有个冷了吧唧的绿头发,还叫嚣着吆喝了一句。
“看什么看?!”
陈梵一句话没说,只是目光像他身上定了定。
那绿头发立刻恼了要上前来,可一步都没走出来,就被左右的兄弟拉了。
傅厦见几个小混混不知道跟绿头发说了什么,他们的眼神在陈梵的摩托上转了两圈,又落到了陈梵身上。
绿头发的眼神来回变了好几遍,最后这几个人什么都没再说,却像是泄了气的气球,开了自己的摩托车就走了。
陈梵哼笑了一声,这才把目光从他们身上收了回来。
傅厦瞧了个稀罕景。
她仍挑眉瞧着陈梵,“怎么?小混混遇上你这个大混混了?所以都吓跑了?”
陈梵说不是,“我可是好学生,怎么可能是大混混?最多,有几个有排面的朋友。”
傅厦看了看他的摩托,又看了看他的人。
他穿了件银色圆领,发梢上有细小的汗珠,汗珠凝着短发搭在额前,眼眸里盛着浓厚的笑意......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学生。
傅厦不想理他,转身选了左边的路口往回走。
但身后有人笑出了声,“错了,是右边。”
“......”
傅厦不肯承认自己走错,梗着脖子往前,“你知道我要去哪儿?”
他推了摩托跟在她边上。
“我不知道,不过外面这么热,要不要找个凉快的地方吃点东西?”
傅厦在一阵又一阵的热浪里,这才正眼看了他一眼。
“哪儿?”
他笑起来,抬手指了不远处的一家店。
“就那儿。”
那是一间粥水铺子,店里干干净净地没什么人。
傅厦一眼看见八宝粥,就点了一碗。
只是等八宝粥上来,傅厦吃了一惊。
“八宝粥里还有山药?”
店员说有,“你不是南州的吧?南州的八宝粥里都有山药。”
店员说完就走了,陈梵问她,“南州的八宝粥确实都喜欢放山药。你不喜欢吃山药?我可以帮你吃。”
他说着,勺子伸了过来。
傅厦拦了自己的碗不许他污染。
谁想他又问了一句。
“你想亲手喂我呀?”
傅厦:??!
他还要不要脸了?
傅厦使劲瞪了他一眼。
刚要说什么,他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但手机还没响足一声,就被他直接按灭了。
他脸上的笑意有一瞬的停顿。
傅厦看到屏幕上闪过来电人的名字——邵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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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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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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