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名侦探柯南之缺月>第十四个目标【六】
  博士弄坏了爱书,北风其实不生气,他觉得博士使用很得当。

  阿笠没受伤就好。

  而且,北风买书,一般都是按斤称的,家里没有孤本,基本就是,一本外借,一本自留,一本收藏。

  所以没有关系的,以后不借博士看书了。

  主要是,博士保管书的位置,有点不对。贴身保管,也不是…那么个贴屁股的贴身啊!

  他是缺厕纸吗?

  ……

  “嗡嗡嗡!”

  别误会,他北风不是蜜蜂,是手机响了。

  琴酒小朋友,今天终于有记得来电话。

  “喂,酩,接任务。”

  ……

  虽然相隔有些远,两个人。或者说,杀手和死神,他们是立于同一片月光下的。

  夜很美,没有刮风。

  北风觉得,琴,还真是……

  不愧是酒厂子里辛勤的大黄蜂!

  ……

  隔了四条街,是北风与宫野明美初识的八百一夜街,琴酒点着一根烟,忙活了一整天,好不容易闲下来。

  黑衣人站定,苍白的指尖解下风衣一枚扣子。

  狭长的眼睛,在白炽灯下不适的眯起,掩去了或暗绿或铁灰的瞳孔。

  眼中凶光闪动,他没有回头,也不是要去拆家。

  琴酒…只是,迷路了,在自己的地盘。

  他的面前,是墙。

  一整张墙宛如漆黑的显示屏。

  手机显出的白色光芒很微弱,几乎被黑暗吞没。

  黑色,有时候,也会向往白色,就像淡泊的人也会寂寞。

  雷小锋不适合做杀手,杀手的眼里……

  是没有光的。

  “你说,我笔记一个。”北风默默拿起本子。

  “你的任务是…”

  “杀了我。无论用什么办法。”琴酒很淡然的,说着奇怪的话。

  伏特加惊恐的看着琴酒。

  老大…

  他想干什么?

  伏特加只听到,对面雷小锋淡淡的说着:“这个玩笑,不好笑。”

  不是玩笑……

  原本金色的发,已经快要全白了,身体一遍又一遍超过极限,就像运动员有适龄期一样,等到了一定的年龄,杀手的身体素质,也会开始走下坡路。

  他需要一个人来逼自己近步。

  只是琴酒自己一个人,也不是不可以。

  他很自率。

  不过,有猎人和猎物的戏,才算完整……

  本来之前…

  这个位置是留给黑麦威士忌的。

  ……

  “你冷吗?”

  北风问了一句,人类,只有在寂寞寒冷,或者想要表达好感的时候,才会说这种傻话吧……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琴酒看似话不对题的来了一句。

  他才说完,一抹乌云猛然飘过,把月亮遮住了,手机的灯刚好熄灭了,世界重新归于黑暗。

  远处,城市和城市的光,渺小到……难以觉察。

  夜幕降临,人们撕下华丽的外衣,精致的面具,在这包容一切的黑暗中释放心中的恶魔。

  从此,恶魔得到释放,信仰开始发光,黑夜,美丽而可怕。

  ……

  “老大,暖宝宝,要吗?”伏特加从兜里掏出了两片成年人大小的暖宝宝,问琴酒。

  “不要。”男人淡淡的回答,拢了拢披风。

  “酩,换个代号,雷小锋,不好听。”

  北风:“……”

  这个琴酒是老妈子还是包租婆,管什么han(闲)事?

  好吧…

  似乎不只是今天,琴酒一直都很奇怪,就没正常过。

  他大概是太累了。

  北风一向对外国友人态度友好,于是男人暂停了游戏,他问:“为何?”

  雷小锋这个代号挺好的,继承自先人精神,还和大中国有点儿联系,有利于发扬和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

  “雷嗯…锋这个人,英年早逝,我不希望你死太早。”琴酒很梗直的回答。

  “那就…叫小草吧。”北风淡淡的回答,哪怕很擅长使用语文,正经死神是个取名废,这个事实,他依旧是事实。

  这是一个公理,不需要证明的那种。

  “为什么?”琴酒问。

  北风想了一下回答:“小草挺好,今天,你踩在我头上,明天,我长在你坟上。”

  琴酒:“……”

  北风继续补充:“而且,还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觉得不好,有一首歌叫小草,那草挺绿…噢不,挺惨的。”

  这时,伏特加在一边插嘴道:“老大,我觉得,叫搅屎棍,挺不错,或者叫狗子,也可以。”んτΤΡS://Www.sndswx.com/

  难得有他听得懂的话题,伏特加决定好好参与一下,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琴酒狠狠地瞟了他一眼,站远了一点,眼神示意小弟讲点礼貌,不要偷听他们的私人聊天。

  还有,这名字取得……

  取名废,就别出来瞎折腾!

  伏特加于是乖乖站到了天台边缘,离琴八米远。

  但他还能偷听,因为耳朵好!

  ……

  “不用原来的,就叫铭,不是酩悦的酩,是铭记的铭。”

  内涵是:一个能让人铭记于心的人。

  比雷小锋好听多了,琴酒如此觉得。而且,他取的,酩悦不可以说难听,否则他请他吃子弹。

  ……

  北风觉得,琴酒怪怪的……

  说不出来哪里怪,就感觉,看人物介绍,他不是逼话这么多的人。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琴酒都是安静如鸡的。

  ……

  伏特加的耳朵很好,哪怕隔了8米,他也能清晰的听见聊天内容。

  耳朵动了两下,伏特加听到了自家老大,那么“温柔”的说话,他只觉得心头一股子委屈,蔓延开来。

  凭什么?

  明明他才是先来的那个!

  本来上头争宠的雪莉雪糕都没有了…

  这雷小锋,这么条狗子,他为什么要来插一脚!

  想到小树林烧烤夜,那只冤死的狗,伏特加就又想到了,一个手感很好的袜子女。

  她抢过他鸡腿,他还没抢回来!

  听说雷小锋又把她卖给了警察,而且,明天,她就要被打包送回俄罗斯了。

  伏特加心里痒痒,他想去劫狱。

  说干就干,憨憨第一次没被拨动,他自己动了,趁着雷小锋和老大聊天,伏特加一个人走了。

  他要去干一件大事!

  ……

  于是,等琴酒聊完天,准备拨动小弟的钟盘时,他发现……

  伏特加,没了!

  掉楼下了?

  找了一会没找到,琴酒把烟掐了,沉默着走上车……

  他尝试着发动车子。

  “咔咔……”

  踩了半天,琴酒想起来,这个凸起叫刹车。

  再踩油门……

  依旧没有动静,琴酒想起来,钥匙没有插。

  ……

  琴酒:“……”

  琴的思想觉悟很高,他觉得还是小命要紧。

  所以他开始电话召唤北风。

  ……

  半夜三更,刚搬运好尸体,北风就被琴酒召呼过去做苦力。

  半夜不睡觉,到处开车。

  这琴,不乖啊!

  眼神也不好,居然把司机搞丢了!

  但是,作为一个好人,他必须把人护送到家,免得这只琴遇到了人贩子,然后…

  人贩子没了。

  ……

  “其实,我现在,就可以完成任务。”北风转动着方向盘,淡淡的说。

  他们可以一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然后每到重阳节,他再召唤劳模出来遛一圈。

  “你可以试试。”

  “我试了。”

  “别…组织只发了我一辆车。”琴酒坐直,把头撇向窗户外面,思毫没有不好意思。

  铭,这个人,怪哉!太正经了,琴酒不知所措,他直觉自己降不住。

  第一次见着不怕他的,甚至还胆子很大的往他边儿凑。

  哦…

  这是第二个,还一个…雪糕?

  算了,不要了。

  北风并不知道,面瘫心机梗直boy琴酒,在短短半分钟想了这么多,他只是觉得……

  琴酒把穷说得这么理所当然,自己要是任性把琴唯一的车撞没了再补刀。

  有点不太好。

  说起来,苦艾酒那家伙,随随便便拿几千万都没问题,怎么到琴酒这,就……

  这就是受宠和不受宠的区别吗?

  还是说…

  黑衣组织,它…

  富养女人,

  穷养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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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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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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