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无双庶子女主>第一百二十四章 月光下的影子
  李信以为不会骑马,多少会被这些内卫嘲笑,但是实际上并没有,王默等人甚至都没有露出诧异的表情,就开始教授李信骑马。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古代人都会骑马,马这个东西在任何时代很贵的,别说寻常人家养不起,小康人家也未必能养的起,就连两卫之中的许多人,也没有骑马的机会。

  不过身为天子禁卫,王默等人都是会骑马的,而且各个都是专精的高手,这个身材高大的校尉,先是把李信扶到了大黑马上,然后把缰绳递在手里。

  大黑马并不是怎么温顺,就连经常骑马的清河公主也有些驾驭不住他,此时被李信坐了上去,就开始躁动起来。

  王默伸手拍了拍这个一人高的大黑马,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马!”

  这个时代的马,与后世的车地位大致等同,一匹好马,与后世的超跑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还要更引人注目一些。

  九公主牵过来的这匹马,是她从魏王府里顺出来的,乃是魏王殿下最心爱的几匹马之一,身上有大宛马血统,通体乌黑,没有一丝杂色。

  它有一个名字,叫做乌云。

  良马往往都脾气不是太好,因为脾气温和的马都跑不快。

  在王默等人的教导下,李信花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才勉强可以驾驭这匹大黑马,不过坐在马身上的时候,仍然有些摇摇晃晃,不是特别娴熟。

  平南侯李慎和平南侯府的家将,自然没有耐心等李信学会骑马,事实上他们看到李信开始练马的时候,脸上就纷纷露出冷笑,一路朝着西南去了。

  等到李信学会骑马的时候,才发现李慎还有他那一百多个家将,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一旁的王默见李信差不多学会了,便翻身上马,沉声道:“李校尉不必慌张,我已经让一个兄弟跟上李侯爷,他会沿路做标记,咱们跟上就是。”

  李信这才发现,原本五个内卫,只剩下了四个。

  李信在马上勉强坐直了身子,对着王默抱拳道:“拖累王大哥了。”

  王默微微摇头:“王某初入禁卫的时候也不通马术,当初为了学骑马,很是吃了一番苦头,李校尉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学会驭马,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他说到这里,看了一眼西南方向,沉声道:“李侯爷身边的都是精擅马术的好手,此时估计已经跑出了不近的距离,咱们快跟上去吧,不要走散了。”

  李信微微点头。

  他这趟去南疆,目的很是复杂,那位柱国大将军肯定是不太想让他跟着的,如果他自己跟不上队伍走丢了,李慎绝对不可能等他。

  至于皇帝的圣旨,一句话就可以揭过去。

  南疆余孽作乱,军情紧急,本侯爷急着赶路,没时间等一个不通马术的少年人。

  只这一句话,李信连还口的机会都没有。

  当下,王默一马当先在前面带队,其余三个人护在李信的左右还有后方,四个人把李信围在中间,朝着西南方向奋起直追。

  这一追,就是一整天。

  到了太阳落山,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王默才在一个驿站面前停了下来,他去看了看驿站门口留下来的标记,回头对李信抱拳道:“李校尉,李侯爷他们今晚上应该是住在了这家驿站,咱们也进去把。”

  李信勉强点了点头,从大黑马上跳了下来。

  跑了一整天,这匹大黑马仍旧精神奕奕,但是李信却有些萎靡不振,任谁刚刚学会骑马就狂奔一整天,都会受不了的。

  他刚刚跳下大黑马,就觉得两腿发软,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

  这是骑马磨的。

  常年骑马的人,大腿上都会磨出一层茧子,但是李信显然没有,他骑了一整天,大腿上的皮已经被磨破了。

  大个子王默,伸手扶住了李信,不至于让这个少年校尉跌倒在地上。

  李信苦笑了一声:“给羽林卫丢脸了,王大哥莫要见笑。”

  王默低着头,轻声道:“李侯爷这一个白天,最少走了二百里路,这么远的距离,一个常年骑马的人都有可能吃不住,李校尉这个样子,再正常不过了。”

  二百里路,大概是普通马匹载人的体力极限,如果想跑的更远一些,就要换马才能够完成。

  刚才下马的时候,除了李信的那匹大黑马游刃有余之外,王默等人的马匹都在不住的喷白气,再跑下去,就会伤马了。

  王默扶着李信,走到驿站的门口,低声道:“就算南疆的事情很急,也不至于这么个跑法,而且今天跑了这么一天,明天马儿可就跑不了多远了,李侯爷……是想甩开李校尉。”

  王默是个武人,他都能看出来的事情,李信自然不会看不出来。

  事实上,李信还挺想被这位平南侯甩开的,这样他就能回京城里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了,但是李大校尉很清楚,如果他连追都追不上李慎,回了京城之后,或许七皇子会仍旧用他,但是承德天子那里,就不会对他再有任何圣眷了。

  承德天子今年才四十五岁,天知道他能够活多久。

  李信可不想等个一二十年,等到七皇子登基的时候,才有应付平南侯府的能力。

  况且,那位七皇子能不能登基,还是未知之数。

  所以,他必须要把握住承德天子。

  想到这里,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轻声道:“不管他想干什么,咱们跟着他就是了,不管怎么说,陛下既然吩咐了,咱们就必须到南疆去。”

  王默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我们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怕李校尉禁受不住。”

  “都是大男人,吃些苦有什么禁受不住的?”

  李信咬了咬牙:“王大哥莫非是看不起我们羽林卫?”

  两卫之间的矛盾,持续了三十多年了,不过两卫同属天子禁卫,这矛盾并不尖锐,顶多算是兄弟之间的小打小闹,此时李信说出这句话,倒让大个子的王默哈哈一笑。

  “李校尉好样的,不愧是我们禁卫的人,今天晚上早些休息,到明天才是你受苦的时候。”

  他说的受苦,是李信大腿上的伤,今天刚刚受伤,还不会特别疼,但是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就是最酸爽的时候了。

  李信在王默的陪同下,勉强吃了几口饭之后,就进了驿站的一个房间里休息。

  这驿站的环境很不好,有蚊虫不说,还有一些不好的味道。

  李信睡到半夜,就被蚊子咬醒了,醒来之后,大腿上就传来了火辣辣的疼痛。

  如王默所说,这疼痛,比睡觉之前,疼了十倍不止。

  李信“嘶”的吸了一口凉气,再也睡不着了。

  他从自己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想去院子里透口气。

  月华铺洒下来,把这驿站的院子照成了月白色,同时,也照出了一个削瘦的影子。

  李信抬起头,看向了这个影子的主人。

  平南侯李慎。

  月光下,李慎静静的站在院子里,似乎已经等了李信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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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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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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