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复空纪>第二百二十二章 变故
  这边王丹刚把楠儿劝得答应好好吃饭,保重好自己了;那边羊流儿又是越发无理取闹,她可着劲儿地作,硬是生生地把王丹逼得每天为了满足她的“当日突发奇想”而不断出去寻找罕见的食材———来给自己争取外出的时间。

  自从来了卫国,羊流儿几乎没有什么社交,这让她有一种快被憋疯了的感觉,孩子不在身边,这初出的**也就渐渐的不再分泌了,她也完全对男人没有了兴趣。而王丹越是对她无微不至,甚至卑微讨好,就越变成了她最为厌倦和嫌弃的事,就连之前从没有嫌弃过王丹的身高甚至比她还要矮过半头,现在连消遣他个子矬,也成了她的笑料之一。

  终于,一看这府里无人了,一时半会儿的,这个天天盯死她的王丹也回不来,她这边就穿戴收拾好,决定出去四处逛逛,好好呼吸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

  其实也真不是王丹有意限制她的自由,多年行走江湖各方行间,多多少少,他都积攒了一些仇家,虽然他王丹已深藏起了那身标志性的彤红的“一点红”专门外裳,变成了一个“流霞宫廷糕点”专卖店的主厨,并且柜面上对外,都是浑夕在替他露面打理,他以为这样低调的潜藏起来,就可以降低被莫名仇家追杀的风险,可谁知道,这么完美的计划,被这个并不安分的蠢女人,给打破了。

  说实话,论起智商和情商,这个羊流儿,真比从从差了不知道几十条街;但没办法,她长得漂亮,这“颜值就是真理”,娶漂亮又傻乎乎的做老婆,远比娶不够漂亮但聪明的要简单许多,最起码,掌控起来,比较容易,不那么费脑细胞;聪明的那款呢,做个“兄弟”就很好,一起合作做事,都是不错的———大多数的男子,都会这么想。

  在择偶这方面,王丹也和一般“好色”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终究是选择了这个“蠢女人”。

  说她“蠢”,是她的“自作聪明”,当时在街道上行走的女子并不多,如果有,也大多数是下人、生意人之类的,于是她就翻出了王丹深藏起的那件红彤彤的“一点红”标志专用上裳,给自己也束发成一个男子的模样,就穿着这一身行头———去逛街了!

  真是,穿哪件不好,她还就专门挑了这件“红彤彤”的标志裳穿,出门前还对着铜镜左右转来转去的自我欣赏,感觉好极了。

  浑夕在店里忙,她就从两匹老马中随便挑了一匹,飞身上马,溜出府去。

  虽然她智力堪忧,可体能是相当不错,为了能陪“高端客户”,像骑马这类技能,她们几个“重点培养对象”从小就被教会了。

  作为一个女人,好不容易上一趟街,怎么可能什么都不买呢?

  在经过一家卖首饰的店时,她看中了一根纯黑的玄玉发笄,在她的首饰百宝箱里,什么颜色的玉都有,纯白的、微黄的、翠绿的、青色的、紫色的,唯独缺少这种纯黑色的墨玉,实在是爱不饰手,于是就向店家下单,确定买这个。没想到的是,这个店家的老板看到她的那一身红彤彤衣裳,已是变了脸色,满头冒汗,似乎连眼睛都不敢正眼和羊流儿相对———这种眼神,被羊流儿理解为,是她的“天姿国色”太过耀眼,令到店家羞于直视。

  店老板把黑色玉笄仔细用红色丝绸布包好,放进一只精美的首饰木匣盒里,低着头,毕恭毕敬地奉上,羊流儿信手接过来,往怀里一揣,问店家:“几多钱?”

  没想到店家双手猛摇,口中连连说:“唔塞唔塞!‘一点红’大驾光临,乃小店荣耀,此区区一笄,不成敬意,敬请笑纳!敬请笑纳!”

  “真系?”

  羊流儿一脸不信,又一脸骄傲,这店家的态度,似乎是在肯定她今天的这身衣服,算是穿对了!她从没想到,被她每天骂出家门的王丹,原来在这卫国都城里的坊间,这么有名!

  她这悠哉游哉的一路溜达,自是欢乐不说,可是“‘一点红’回来了!”的消息,便在这一趟溜达之间,传遍了全城。

  王丹精心谋划的“幸福平凡人的生活”,从此就被彻底打破了。

  回到府中,把各样回归原处,羊流儿在镜前不停变换着自己的发型,好搭配那只新买的玄玉发笄,完全没有意识到她这一趟出行,给未来的生活带来了多少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先感受到变化的,就是浑夕,他发现今天来店里买糕点的人,比平常要多了不知道多少倍,都是一些奇奇怪怪、探头探脑的人,问东问西,似乎他们并不是来买糕点的,而是来寻人的。

  一般要守一天的店,只用了半天不到的时候,所有的糕点,都被抢购一空。

  虽然浑夕是一个直男,可是在大事上,心中可一点也不“浑”,当这些陌生客人打听王丹的消息,提出要见糕点制作师傅的时候,全都一力挡下,说所有的糕点都是他自己制作的,没有其他人了。

  回到府里,浑夕去准备新的食材,顺便去马厩喂一下两匹老马,他明显发现有一匹马状态不对,一副很疲惫的样子,马毛上都被渗出的汗水给粘成了一缕缕,送水过来的时候,它也喝得比另一匹要动作大得多,急迫得多。再一看马缰绳的系法,也和他平常的手法,大不一样。

  他又去察看了一下这匹马的蹄子,明显底下粘了一些只有主街上才有的新鲜蔬菜叶的残渣碎屑。蜀南文学

  一天之内,连连出现两处不对劲的地方,浑夕发间头皮一紧,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袭来,那是和王丹多年相处下来,养成的肌肉记忆,他的右手,已然把身侧的佩刀刀柄,紧紧握住。

  “呼啦啦啦———”

  凭空里,从屋顶,又飞下了两只长尾雉鸡,这可不是寻常能在屋顶出现的鸟类。

  “子翟、子鸾,不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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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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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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