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1840印第安重生>135 【金属探测器】
  方便流通确实是原因之一,与金币相比,银币、铜币无疑更适合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马哨之所以需要更多的银币,主要是为了实现一项发明。

  带着一千支崭新的勃朗宁转轮手枪,以及马哨传授的游击战口诀,查维斯离开了眠熊城……

  马哨则带着银币,先是找来几瓶硝酸,将银币里的银提纯了一下。

  这些西班牙银元的含银量并不高,也就百分之九十左右。银币一般都不是纯银,往往需要加入一些其它金属,主要是为了提高硬度,以使其更加耐用。

  然后他将提纯之后的银交给一个铁匠,吩咐其将银制作成银线,还有一些小零件。

  拿到这些银线和零件,马哨就可以正式展开他的发明创造了——金属探测器。

  严格来说,他已经发明出了金属探测器,毕竟这玩意原理又不复杂,主要就是一个涡流效应,还是高中物理的内容,他当然可以做出来。

  但问题在于,他之前发明的金属探测器性能太差了。最开始的时候,甚至只有把金属贴上去才能有反应。

  可能是设计得不够好,也可能是他的手工水平不行。

  当然更可能是前置技术有点不够,电池是改进之后的伏打电堆,电压不够稳定,指示装置是一个小风扇,也不太直观。

  总而言之,不管他怎么改进,金属探测器的性能始终不甚理想。所以最终他打算把导线都换成银线试试,看看能不能再提升一下。

  毕竟银是导电性最好的金属,虽然相比铜也没有强出太多,但总归值得一试。

  再过不久,他就要去加利福尼亚寻找金矿,有个金属探测器作为辅助,哪怕是最简陋的,效率也比用肉眼高得多。

  马哨将金属探测器里的导电部件全都更换成了银质,然后重新进行实验。

  这个探测器是如此简陋,而且有些笨重,首先是一个方方正正的木箱,里面装着的是伏打电堆。

  木箱有个开孔,被牛皮包裹的银质导线从中伸出,连结在把手上,把手以下是指示风扇和线圈。

  线圈和把手当然也大部分被木壳保护起来,指示风扇上则扣着一个玻璃杯,以防受到外界空气流动的影响。

  对于一般人来说,装有电池的木箱可能需要背在背上,但以马哨的体型,拎在手里就足够了。

  酋长大厅里,地面上放着一些金币。

  马哨一手拎着电池箱,一手握着把手,从远处缓缓靠近这些金币,同时观察着风扇的变化。

  在他的精心调试下,风扇的转速还算比较稳定,至少以肉眼的标准来看是这样。

  随着金属探测器和金币的靠近,金币产生的感应磁场改变了其中的电流,风扇的转动随之也发生变化,先是变慢,当马哨将探测器稍稍收回,风扇的转速又变快。

  与金属时远时近,风扇便在快慢之间反复横跳。

  准确度还不错,但是探测距离依旧不远,只能探测身前的金属。

  看来只能到这种程度了。

  这时,下雨天从外面进来,随即就看到马哨手里的东西,问了句:“这是什么?”

  “金属探测器。”马哨说道,将木箱放在桌子上,然后将把手递过去,“你要不要来试一下?”

  下雨天好奇地接过把手:“要怎么用?”

  “把这个靠近你想探测的地方,如果那里有金属,风扇的转速就会告诉你。”马哨指着探测器的线圈所在。

  “真的假的?”下雨天惊奇不已,说着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拿起探测器,向旁边的金币靠近。

  果然就像马哨所说,探测器一靠近金币,上面的风扇立刻开始变慢。

  在金币周围,距离的每次变化都会带来风扇转速的变化,而一旦远离金币,风扇就恢复了稳定。

  “这……这真是不可思议!”下雨天不由睁大眼睛,然后又用铜铁试了试,发现铜铁一样可以被探测器发现。

  “怎么做到的?”他将探测器翻过来,看着并未被木壳包起来的银线线圈。

  “你应该能想到,我在数理进修班上讲过一点它的原理。”马哨笑着说道。

  下雨天有点头疼,显然他对数学和物理并不是很擅长:“是法拉第的……电磁感应定律吗?”

  “差不多。”马哨点头,“具体来说,这个探测器应用的是一种我称之为‘涡流’的效应。当然,其他人对这个效应可能还没有充分认知。”

  “包括法拉第。”他又补充了一句。

  法拉第这会还活着呢,是一位享有崇高声望的科学家。

  “听上去很厉害。”下雨天摸了摸下巴,“不过这东西似乎没有太大实际意义吧,你打算用它来探测什么,铁矿吗?”

  马哨:“它探测不了铁矿,事实上几乎什么矿它都探测不了。毕竟它是金属探测器,而不是金属矿产探测器——除了金矿之外。”

  “为什么?”

  马哨继续解释道:“因为黄金在自然界经常以单质的存在。”

  下雨天想了想:“所以你打算用它来找金矿?”

  “嗯……也不是。”马哨想了下,“毕竟金矿总是很稀少,北美那么大的地方,这个小小的探测器要探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金矿。”

  他其实就是为了探测金矿。

  虽然这个探测器的性能不怎么样,但比肉眼强是肯定的。

  探测的区域也不算太大,萨克拉门托附近而已,应该比较容易就能探出成果。

  但现在直接说出来显然不合适,毕竟现在这么早……他就说萨克拉门托附近有金矿,难免会给人一种钦定的感觉。

  而如果不指定一个比较小的区域,用这个玩意在全大陆范围内寻找金矿,就太傻缺了。

  “既然如此,这个东西有什么用?”下雨天又问。

  “……”马哨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终只好搬出法拉第的名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能有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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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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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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