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练小声把献殷勤的婢女赶走,又捡起摔在地上的衣服,把它塞进箱底,另取了一套紫色的衣裳,小心翼翼帮秦思妩换上。
她边帮秦思妩穿衣,还边说道:“要奴婢说,平王妃身上的那件衣服,好看是好看,但那是衣服衬人,另换件衣裳,平王妃不见得还会像今天这样好看。
“不像姑娘,容貌和气质都是顶好的,就是扯块儿破布披身上,都让人说不出不好看来。”
秦思妩被她如此奉承,心情却一点儿也没有转好。
银练只以为,她之所以会发火,是因为觉得穿假的浮光锦,会在秦窈面前丢脸。
但实际上,看见刚才那套蜀锦做的衣裳,她心里想的却是,在秦窈面前,自己同样是个西贝货。
哪怕她是人人交口称赞的京中第一贵女,哪怕她的容貌才情人品,无一不远胜秦窈,假的永远都是假的。
只要秦窈在一天,她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拆穿……
好一会儿,秦思妩才勉强定下心神。
安慰自己道,老天既然让她重活一辈子,肯定不是为了让她再重蹈一遍覆辙,过得像上辈子那么惨的。
她能预知未来,这已是极大的便利,不能自乱了阵脚。
看着满屋子噤若寒蝉的婢女,秦思妩意识到,自己最近情绪失控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她一向以温婉端庄示人,之前从没在人前发过火,最近却变得越发暴躁,连身边的婢女都开始有些怕她了。
这样可不行。
想她一个十分爱洁的人,这么多年来强忍着脏臭,穿梭在穷人和乞丐堆里义诊,辛辛苦苦才积累出的好名声,不能就这么毁了。
她想了想,叹息着对屋内一众婢女说道:“于大今天就要被行刑了,他虽然作了恶,但事情到底因我而起,因而方才我才会有些失态。并不是存心要对谁发火。”
她语带哀伤,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
秦思妩身边伺候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于大的事,有些人还被绣衣卫叫去问过话。
众人见她如此情状,对她的话已经信了八九分。
心道:大小姐果然还是那个心地善良的大小姐,才不会和二小姐一样,仅仅因为一件衣服不顺心,就随意打骂婢女。
众人心里那点儿对秦思妩的负面情绪,早已烟消云散,只余心疼,几个平日里和秦窈比较亲近的,还忍不住劝慰了她几句。
秦思妩耐着性子应付了她们一会儿,才对银练说:“去把丽珠再叫过来,我有几句话要和她说。”
丽珠便是先前那位,在秦思妩面前大献殷勤的婢女。
银练领命而去,丽珠很快便被重新带了回来。
秦思妩挥退屋内的其他婢女,只留丽珠一人单独说话。
丽珠垂着头,忐忑地站在秦思妩面前。
她猜不透秦思妩突然把她找来的意图,十分害怕对方是为了先前的事,要处罚自己,一路上都十分紧张不安。
谁知见面后,秦思妩说的第一句却是:“抬起头,让我好好看看你的脸。”
丽珠意外地愣了愣,但还是听话地扬起了头。
她的长相没有愧对她的名字,在一众婢女里,算是十分情理出挑的。
又天生一副小鹿眼,此刻红着眼睛的样子,显得无辜又可怜,十分惹人怜爱。
就连秦思妩一个女子,都不忍心对着她说什么重话。
秦思妩用目光来回打量了她两遍,才缓缓说道:“二小姐出嫁的时候,身边只有小莹一个陪嫁丫鬟,那丫头年纪又小,不堪大用。
“二小姐这次回家省亲,我打算让你陪她一起回王府,充当她的陪嫁,帮她一起伺候平王,不知你心里是什么打算?”
帮二小姐一起伺候平王,岂不是要她做平王侍妾的意思?
妻子把陪嫁丫鬟充作丈夫的妾室,并不鲜见。
丽珠之前拼命想讨好秦思妩,为的便是,秦思妩出嫁的时候,能选她做陪嫁,这样她就有机会做大皇子的侍妾了。
不论是做大皇子的妾室,还是平王的,怎么都比年纪大了,被主人随意配给某个小厮的好。
这样的好事,突然就落到了自己头上,丽珠心里又惊又喜,自然是一百个乐意。
但又想到自己和秦窈的关系,不由又神色纠结道:“奴婢是大小姐的人,自然愿意听从大小姐的安排,只是我和二小姐之间的恩怨,大小姐你也是知道的,二小姐恐怕不会同意我入平王府的。”蜀南文学
丽珠先前并不是秦思妩院里的丫鬟,而是在秦窈身边伺候的。
那个传言中,整日被秦窈打骂,被逼险些寻了短见的人,便是丽珠。
当初丽珠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便来求秦思妩帮忙,秦思妩可怜她的遭遇,便把她要到了自己院里。
后来秦窈虐待婢女的事,又闹到了朝堂上,连累秦尚书被御史弹劾。
后来,为了安抚补偿丽珠,秦家先是给了她一笔银子,后又把她升为秦思妩身边的一等丫鬟。
只是,她到底是后来的,不比秦思妩院里的老人得脸。也因此,丽珠才会殷切地想要讨好秦思妩。
秦窈因为丽珠的事,受了不少惩罚,却依然不服,还曾放出狠话,等丽珠再落到她手里,必叫她生不如死。
因此丽珠心动归心动,顾忌也是真顾忌。
她不知道的是,秦思妩正是看中了她和秦窈的关系,才选中她的。
一个和秦窈不对付,有心机又颇能引起男人怜爱的人,才能更好地给秦窈添堵。
如果秦窈一时发怒,真把丽珠怎么了,这样更好。
如此,秦窈的名声便彻底毁了,若再有御史追究,指不定还能治她的罪。
秦思妩心里打着算盘,口中却说道:“二小姐那边,你不用担心,老太太会说服她答应的。因为之前的事,二小姐对秦家颇有怨言,老太太也一直想往平王身边送个得用的人,关键时候能帮上秦家,而不是落井下石。
“至于到了平王府,二小姐对你态度如何,已经不重要了,只要平王喜欢你就够了。
“当然,一开始免不了是要受些磋磨的,能忍过去,往后就是荣华富贵,但如果你觉得自己受不住,那便算了,我再另挑旁人。”
丽珠纠结地咬着嘴唇,脸上的神色变来变去,最终说道:“我受得住。什么富贵不富贵的无所谓,大小姐曾经救我于水火,只要能帮到大小姐和秦家,我愿意和二小姐一起去平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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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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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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