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在山口呼啸,吹得人脸生疼。
被命名为定北堡的棱堡,近千名兵卒,本来列队欢迎豫王殿下的巡查,谁知,突然就被要求离开堡垒。
“这是为何?”
众人纷纷抱怨,大冬天,这也太难受了。
“出来,都出来!”
千总则毫不含糊,直接强行赶人,服从的惯性,让大家不得不听从。
于是,诡异的场景发生了。
数万大军驻足于定北堡前,仰着脑袋,似乎在看什么。
旋即,定北堡人震惊了。
近二十门红衣大炮被推出,斜坡上摆放齐全。
“轰隆!!”
第一波试炮,巨大的响声,直通云霄。
但,令火炮指挥使震惊的场面出现了:火炮,竟然没有一枚命中。
“这怎么可能?”
这么多时日的操作,炮兵们对于火炮愈发的驯服,即使是试炮,也绝不能一炮不中。
“怎么了?”
豫王投来探寻的目光。
炮兵指挥使乃是王徴的徒弟,名唤张火,三十来岁,家丁出身,跟随王徴长久,火炮操作娴熟。
“殿下,古怪的很。”张火自责道:“这角度、药量,都没问题,但就是不准,奇了怪了。”
“哈哈哈!!”
朱谊汐大笑,他跺了跺脚,说道:“你仔细瞅瞅这地,是平整的吗?”
张火惊了,他忙跪下,低头平视,忽然发觉不对劲,这是略微向上倾斜的。
“地是斜的。”张火恍然大悟:“难怪不准。”
除了梯形坡外,城外的地面,都人为造就不平。
当然,这与壕沟、梯坡一样,都是增加敌方的难度,耗费一些时间,足以摆平。
张火立马进行操作。
火炮的准头,取决于三样,角度、装填量、照星照门。
角度一般上仰四十五度角,威力最大;装填量,都有精准的的药升,既是称量火药的量具,又是装填火药的工具。
最后的照星、照门,实际上就是利用三点一线,在火炮上焊接一铁针,然后后面设置U型铁块,进行瞄准。
“轰隆隆——”
第二次,火炮准头大进,二十枚炮弹,近一半落在了棱堡上。
而令人大跌眼镜的事,火炮对于定北堡的伤害,几乎是微乎其微。
从远处看,甚至只是挠痒痒。
“这?”张火恼了,今天怎么都那么古怪:“再给我射,红衣大炮连襄阳都不惧,我不信会被难到。”
“在给我射——”
豫王殿下对火炮部队暗自点头,不愧是真金白银练出来的,火药没白用。
一旁的陈永福惊喜交加,随即又被连串似的火炮震惊了:“殿下,殿下,再炸下去定北堡就没了。”
“不急!”朱谊汐摇摇头。
当年的俄罗斯,可是凭借着雅克萨城,遭受神威大将军炮数个月的轰炸。
这定北堡,可是用土水泥制作而成,坚固更胜往昔,没那么脆弱。
于是,定北堡的兵卒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火炮,将堡垒轰炸了半个时辰,不带停歇。
硝烟四起,灰尘弥漫。
红衣火炮庞大的后坐力,不断地向后,掀起了大量的灰尘。
“停吧!”
上百个炮弹袭去,朱谊汐感觉够了。
“去看看城堡如何!”
豫王挥挥手,让亲卫去查看。
陈永福额头带着细汗,脸色难看。
“传闻,在松锦之战,建奴拿出了上百门火炮,直把锦州城的火炮比了下去,军中丧胆。”
朱谊汐瞥了他一眼,轻声道:“如果连这点火炮都扛不住,整个方城夏道,也就都靠不住了。”
“殿下所言甚是!”
陈永福还能说什么,这位殿下奇思妙想太多,哪个正常人会用火炮轰城来验证质量。
幸亏当时兢兢业业,不然就惨了。
一刻钟后,亲卫跑回来,感觉到身上目光聚集,不由得说道:
“禀殿下,定北堡城墙,只有一些凹痕,弹洞,整体无碍。”
陈永福闻言,松了口气。
“这便好!”
朱谊汐笑了,他对着陈永福道:“陈统制,看来整个方城防线,是稳若金汤啊!”
“托殿下洪福!”陈永福发自内心的说道:“那土水泥,以及奇怪的棱堡修筑方法,着实让末将大开眼界。”
众将闻言,惊叹连连,哪里放过这样的好机会,顿时马屁连连。
气氛瞬间的融洽起来。
“此次,从南京得知建奴南下,意在闯贼时,我就打定主意,必然要让建奴弄个头破血流。”
豫王脸上喜色一敛,双手靠后,气势非凡道:“他不是火炮多吗?那咱们比比!”
说着,他对着诸将,一脸自信道:“我从襄阳,带来了匠营半年的成果——五十门红衣大炮。”
轰——
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嘴巴都合不拢了。
在十门可破城的时代,五十门的威力,难以想象。
在这种情况下,朱谊汐并没有入定北堡,反而绕着数百里宽的山口,不断地巡视。
非得亲眼所见,他才放下心来。
这是他最重要的防线。
十一月三十日,豫王抵达目的地——襄城。
与此同时,受军令来征召的红娘子,不得已前往襄城。
一块容身之地,几千石粮食,让红娘子不得不率领两千,抵达襄城,叩见豫王。
“将军,咱们要不算了吧!”
襄城外五十里,红娘子行人驻扎,并且提前向襄城汇报,等待回复。
吹着寒风,红娘子内着袄衣,外穿一袭铠甲,喜爱的红色披风,迎风而动。
即使是层层包裹,但曼妙的身姿,配合倔犟坚毅的目光,具有强大的诱惑。
亲兵胸脯一挺,抿着薄唇,忍不住建议道。
“不去不行!”
红娘子对于众人的目光不以为意,她握着长枪,冷声道:“闯贼是仇敌,建奴不可取,如今,咱们还有退路吗?”
“虎娘,你别说了。”
虎娘无奈,叹了口气,胸前重大的负担,止不住得颤动。
“将军,若那豫王对您图谋不轨,咱们姐妹,绝不放过他。”
虎娘瞪大眼睛,沉声道。
身旁一排女亲卫,也不由的附和。
“且不说豫王名声不错,就我这人老珠黄,又嫁过人的寡妇,哪有人看得上眼?”
红娘子深受感动,难得的开起了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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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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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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