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朱谊汐雪娘妙仙>第三十二章掩藏
  绍武十八年,夏六月。給

  永平府,阳山镇。

  这里比邻府城,虽然属于山区,但却物产丰富,山林中有不少的百姓躲避了兵灾,从而活了下来。

  也算是因为如此,他们迎来了绍武时代,三年的免税期,不仅让他们恢复了生机,更是昌盛繁荣起来。

  在永平府的北边,属于山海关,一个关内关外的要道,永平府也因此沾染了财富,在商人的来往之中日趋繁荣。

  不过,六月却是夏税最紧要的时刻,一辆辆的的牛车,或者独轮车,在大量民夫们的推动下,去往县城。

  永平府在京城附近,他们不需要忍受商人的剥削,用珍贵的粮食来换取铜钱和银圆,只要要将粮食直接送去县仓即可。

  不过,对于各个村落来说,他们需要将粮食先送到阳山镇才行。給

  宽敞的官道上,几十个村民推着独轮车,晃悠悠而匀速的向前行进。

  而在后方,一个面色略显白皙,但眉目清秀的中年人,带着两三个长工,赶着两辆驴车,不急不缓地落在后面。

  “洪老爷,你这样太慢了。”

  这时候,村长从前方走到后方,看着悠哉的中年人,劝说道:“咱们得尽快赶到镇上,然后还要去县城,再晚天就黑了,得等明天了。”

  话语中,颇有几分奉承。

  没办法,这位洪赐老爷不仅是村里最大的地主,而且还是通文识字,与镇上乡长老爷沟通赋税,可都得由他来安排。

  不然的话,一番责难下来,时间倒是算了,还得损失大量的粮食。給

  “好的!”失神状态下洪赐回过神来,露出一丝笑容:“我尽快。”

  说着,他催促了起来。

  不一会儿,整支队伍徒然快了许多,在日中时分,抵达了阳山镇。

  作为附近二十几个村落的中心,乡三老在镇上建立了一座衙门,青砖碧瓦,门口两座小狮子,台阶也不过两三级,甚至比不上普通的财主屋宅。

  且只有十几间房,与县衙相比,更是土得很。

  可谓是云泥之别。

  但对于整个阳山附近,方圆几十余里,万余百姓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政治中心。給

  乡间的诉讼,只要不出人命,都是由乡老主持。

  平常的赋税徭役,则是由乡长主持。

  而抓贼和民兵,则是乡警来负责。

  他们是衙门的触手,从九品的官衔,领着十块钱,十石粮,让他们不再是世袭,而是能上升的流官。

  虽然做到头也不过是六房书办,或者典吏,但也是种盼头不是?

  按照规矩,乡三老,乡长由朝廷下派,县里安排,乡警由知县委任,乡老则是在本乡中选拔乡贤担任。

  毕竟诉讼这件事,没什么比本地人最了解了。給

  而赋税则需要外地人来堪磨。

  夏税五月半起征,截止至八月底,到时候所有的粮食将会从各县运送至府,再至省,然后抵达京城。

  而绍武仁政了减轻百姓的负担,故而百姓们只需将粮食送至县城,其余的路程都将有朝廷的财部主持。

  至于在明朝延续了近三百年的粮长制度,也就此消散。

  要知道在以前,粮乡们可以负责将粮食千里迢迢的运送至北京,毁家为国,家破人亡只是等闲。

  来到乡衙,也就是民间俗称的三老堂,洪赐百感交集。

  所有的粮食在这里汇聚,然后在乡长的带领下,去往县城。給

  从后院而入,四十来岁的乡长满脸精明,他手上端着算盘,一旁的乡老则拿着黄册。

  数只队伍排成了长龙,在这炎热的夏天,不敢有丝毫的怨言。

  哪怕他们只有两人,身上也并没有穿着官袍。

  “赵家村……”

  “西里村——”

  很快就轮到了他们。

  村长忙不迭带着洪赐上前应下。給

  “乡长老爷、乡老老爷安好!”

  “赵二,你们村来得挺早的。”

  乡老抬头,见到他的脸,露出了一丝笑容。

  “哦,洪先生也来了。”

  看到洪赐,乡长、乡老都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对于这位童生,乡里谁不尊敬?

  “两位有礼了。”洪赐也态度亲善地拱手行礼。給

  这样按照他的功名,是可以去县里求取官职的,但他却没有去做,一直在乡里耕耘,教授子弟读书。

  就为他赢取起了诺大的名声。

  “西里村,户一百零三,口七百三十六,土地两千八百三十六亩——”

  乡老随口朗读道。

  “去年病去了五十九口,十九个老人,三十个孩童,不过增丁了八十三人,九户子弟分家出了。”

  村长述说着村里去年发生的大事,对于这些他倒是没有什么隐瞒的。

  因为人口,朝廷并不收取丁税了,如此禀报并没有什么困难。給

  反而对于田地方面,他倒是诚恳道:“土地倒是没错,您老记得准准的。”

  “哼!”这时候,乡正没说话,乡老反而冷哼一声:

  “你们村去年开垦了几十亩地,难道还想瞒报吗?”

  “哪有几十亩,没那么多,顶多十亩八亩的。”

  村长浑身一颤,忙不迭的陪笑,然后从怀中掏出了钱袋,直接送入了乡长的手中。

  似乎他早就已经知道了免不了这一遭。

  乡长微微一笑,掂量了几分重量,开口道:“西里村,绍武十七年,开垦旱地八亩。”給

  “是洪先生家吧?”

  这时候,面对乡长的笑容,洪赐瞥了一眼村长,道:“我家三亩,赵二家五亩。”

  “没错。”村长忙点头。

  “那就对了,记上吧!”

  随即,乡老不急不缓地记上。

  “粮食都带来了吗?”

  “一分没差——”給

  “好,我来算算——”

  乡长开始拎着算盘,哗啦哗啦的打的脆响,吸引了所有村民的目光。

  小小的珠子,一滑一下,其间的数字足以让一户人家忍饥挨饿大半年的,甚至破家灭门也是正常。

  故而,无论是村长赵二,还是洪赐,都目不转睛的盯着算盘。

  “按照朝廷的赋税,地税两分,或一斗粮,西里村合计要纳两百八十三石又六斗。”

  “再加上去皮的一成,二十八石三斗六升,也就是三百零一石六升。”

  村长瞅着那叮当响的算盘,看向了一旁的洪赐。給

  “没错。”洪赐叹了口气,点点头。

  虽然朝廷轻徭薄赋,但却无法亲自来民间收税,依靠的是三老,故而乡里自然是要剥削一层。所谓的去皮,自然就指的是粮袋的重量。

  在三老的话中,在称重后的粮食,这些麻袋占据很大的份量,故而要扣除一成。

  洪赐粗略一算,一百张麻袋顶多五六斗粮重,剩余的全部被其捞走。

  整个乡,一个夏税,三老堂就能捞取三五百石。

  三老每人至少能捞一百块银圆。給

  更别提了,镇上、草市的买卖抽税,三老多有隐瞒,朝廷挺多收上一两成,余者都是三老的。

  这些商税,捞的不比夏税少。

  当然了,他们捞着钱也得孝敬给县衙,不然人家直接抓拿,就会全部吐出来。

  这还是绍武开国年间,吏治清明时期。

  而在崇祯年间……

  洪赐想了想:“在父皇的书桌上,整个顺天府的茶税,怕是都没五百块银圆吧……”

  不知为何,他就是想笑。給

  此时民间的一乡三老,每年贪污的钱财竟然比当年北直隶数百万人的茶税还要多。

  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而他虽然不知道如今朝廷具体年收,但仅仅是这一乡的夏税,就超过了六千多石。

  区区一县,至少也有三五万石吧!

  这是何等夸张的一个数字。

  这样一推算,仅仅是顺天府,就能收百万石粮了,还不加商税。

  “这或许是绍武崛起的根本吧!”給

  作为曾经的太子,虽然改名易姓为洪赐,成了一介平民,但他却对于对于属于自己的皇位分外在意。

  故而对于当今皇帝的发家史,自然是了解颇深。

  而其一开始在汉中腾飞,湖广扎根,就依靠的就是商人手中谋夺的钱粮。

  而设三老,则是对赋税的进一步征收。

  别看那三老贪了一成,

  但在以往,翻倍就算是便宜了。

  缴纳完夏税后,随机查验粮食是否合格,再扣除去皮的,粮食被安置在一间间房子中,预防下雨。

  如果粮食抽到之后不合格,该村不仅要补交,还得赋税翻倍以作惩罚。給

  一群人还不得停歇。

  乡民们带着干粮,人也睡在院中,还安排人值守。

  因为等到第二天一早,这两天缴纳的粮食,他们将会在乡警老爷的带领下,去向县衙交差。

  没错。

  农民们辛苦栽种,挥洒汗水的粮食收割之后,还得选出最好的上交,忍受去皮的多余份额,最后还要送到县城。

  但没办法,千百年都是如此,即使在农税免除之前。

  目送粮食称量,再抵达仓库后,一群人才松口气。給

  这时候村民们也不想浪费这样一个来城里的时间,故而都开始四处张望,搜罗家里,或者村里需要的东西。

  驴车和独轮车,就是最好的运载工具。

  朱慈烺穿着长袍,行走在街道上,耳边目前皆是繁华,让他一时间沉浸其中。

  “得买点花布了,女儿得做身衣裳……”ΗtτPS://Www.sndswx.com/

  “老大的纸耗的多,得买点纸去——”

  忽然,他脚步一转,走向了书铺。

  此时,书铺中,最为畅销的依旧是四书五经,其次则是各种话本小说。給

  但若是最精良的,则是一些乡试、会试的题册。

  秀才的童生试和院试依旧为四书五经,但乡试和会试却是改变了,天文地理,史书典册。

  虽然具体的教材没有,但多年来的题本却是有的。

  “哎!”他暗自摇头,好好的四书五经,咋变样了呢!

  买了一打纸,朱慈烺由买了本三国演义,这才回到家。

  带着长工回家后不久,弟弟朱慈炯、朱慈炤二人就奔赴而来。

  “大哥。”兄弟二人过来,面色犹豫。給

  他们两人同样改姓为洪,分别为洪定,洪永。

  三人在闯贼败退一片石后,在亲近的宦官和护卫保护下,躲进了阳山中,生活了两三载。

  等到大明回来了,他们才抛头露面,改名换姓重新生活。

  依托于才识和亲卫,不消几年间,兄弟几个就已经富贵缠身,成了地方的财主。

  但朱慈烺深刻的意识到,自己作为前朝的太子,无论在满清还是在绍武朝,都会必死无疑。

  所以两个弟弟想去北京找姐姐坤宁公主时,就被他直接制止。

  甚至,他对于功名也恐惧,只是考到童生就止,一切如常。給

  十几年下来,兄弟三人娶妻生子,倒是太平无恙。

  料想等三人将此事带入棺材后,就再也没有危险了。

  “大哥,我家老大想考取功名——”

  老二洪定吞吞吐吐道:“毕竟他也快十六了,在你这读书多年,也该……”

  “休想——”忽然,朱慈烺怒目而视,看着自己亲爱的弟弟,犹如吃人的老虎:

  “你忘了咱们的身份了吗?”

  “这要是有一丁点的闪失,整个家族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給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

  堵住弟弟的言语,朱慈烺胸脯起伏不定,显然是被气到了。

  这时候,老三洪永则走上前,轻抚其背:“大哥,二哥也不是故意的。”

  “他说的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

  “什么道理?混蛋道理。”

  “大哥。”洪永无奈道:“以咱们的身份,在民间就等于是聋子,如果有人去官场,只要爬得越高就能知晓消息。”給

  “通风报信,也好有个准备不是?”

  “况且,咱们自己受苦无所谓,但子孙后代也没个爵位,若不读书考功名,不消几代人就沦落平民。”

  “到时候,甚至能断了香火。”

  听得这话,朱慈烺这才缓了过来,闭目养神,似乎在思考着。

  其他两个兄弟则互相看了一眼,面露喜色。

  “你说的,是有些道理。”

  朱慈烺叹道:“只有爬的越高,才能保障安全。”給

  “所以,咱们要效仿其他人,不能再保守,要兼并土地,经商,只有与其他人相差无几,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

  强行压抑子孙,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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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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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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