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朱谊汐雪娘妙仙>第三十二章胜利
  晨曦微露,白霜覆盖了草地,就像是下了一场雪花一样,令人忍不住打起冷颤。

  十月份的准噶尔盆地,拥有着足以让人死亡的温度。

  薄雾渐起,似乎想要遮掩昨日的血雨腥风。

  忽然,从远处传来了马蹄声,一股黑影缓缓逼近,可谓是

  「什么人?」巡逻的岗哨被吓了一跳,连忙呵斥道。

  虽然蒙古人已经败退了,但架不住有回光返照啊!

  「兄弟,自己人。」

  夜不收牵着马,缓缓而来。

  火把的映射下,露出了一副疲惫的身躯。

  他头上戴着毡帽,紧紧的裹着脑袋,上半身则是轻便的羊袄大衣,铠甲被放置在马背上。

  高帮木靴厚实,让他们能够轻易地踏上马蹬。

  仔细一看,眉眼处尽是白霜,想来是呼吸的热气所结,张开的嘴巴,吐露着方言:

  「额是陕西人,延安府的。」

  「哪一支部队的?」

  「第七团,甲营夜不收,赵德柱。」

  「你们的营正是谁?」

  「贾代化。」

  「游击将军叫张什么?」

  「他姓史,叫史鼐。」

  看看他对答如流,岗哨才松了口气,让它逐渐接近。

  「怎么现在才回来?」

  「抓了一条大鱼,忙活到现在。」

  夜不收忙道:「部队还在后面。」

  「快去带路。」

  很快贾代化一行人,就出现在军寨外,排着队陆续而入。

  他们回到军营的第一步,就是狼吞虎咽起热腾腾的肉粥,温暖自己的身子。

  而贾代化刚入门,就见到游击、天山将军等大小数十个将领,匆匆而来。

  「贾代化,鄂齐尔图汗在哪?」

  李定国满眼通红,眼珠子瞪的老大,额头上甚至出现了些许细汗。

  「骑兵将军,这就是鄂齐尔图汗。」

  贾代化丝毫不慌,恭敬地行了一礼,然后向后走了几步,将重重保护的鄂齐尔图汗带了出来。

  老迈的鄂齐尔图汗此时却有些紧张,他听不懂这群人说的什么,感觉明白自己却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

  索性,他也不含糊,就这样站着,抬起头,平视其人。

  李定国对着那几个被俘虏鄂蒙古贵族问道:「他可是鄂齐尔图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大喜过望,看着鄂齐尔图汗哈哈大笑:「老汗,你可是跑得够快的。」

  「李将军本事比我大,我老了,只能服输。」鄂齐尔图汗叹了口气:「只求能够放过我的家人。」

  「待遇问题,还要看你的表现了。」

  在西域待了数年,李定国的蒙语可比贾代化强多了,流利地与鄂齐尔图汗对话:

  「和硕特部还有不少人,正等着您的劝说呢。」

  鄂齐尔图汗这口气叹得越发深了,他明白,这是卖部求荣,但处于如今这个境地,他还有什么法子?

  「希望将军信守承诺。」抬起头,鄂齐尔图汗双目有神。

  「放心,大明圣天子以仁治国,必然会善待你们的,想必京城之中已经开始营造府邸,等候您大驾了。」

  李定国让人将其送下去,然后目光看向了贾代化:「不错,这次捉住了鄂齐尔图汗,省去了咱们不少的功夫,说说,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贾代化强行压抑住心中的激动,一五一十的诉说起来。

  「不错,审时度势,小心谨慎,但却又胆大心细,不畏生

  死,你这样的带兵打仗,是天生的将材。」

  拍了拍其肩膀,李定国对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营正很是刮目相待,赞叹道:

  「此次西北战事,国土扩张还在其次,最要紧的是培养出你们这样的国之干将,实乃朝廷之福。」

  几句话后,李定国不管其心思,就转身离去。

  和硕特部幅员辽阔,占据着北疆的中南部分,尤其是其汗帐所在的乌鲁木齐,聚集了许多汉民、牧民,已然是北疆的中心。

  更别提,和硕特部大小部众数十支,台吉遍地都是,复杂的很。

  这对于李定国来说,是一个考验。

  贾代化激动地离去,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军帐。

  一路上他俘获鄂齐尔图汗的消息已经传开,许多人交口称赞,羡慕嫉妒声不绝于耳。

  贾代化心里明白,这次一个男爵稳了,接下来再表现出色一些,提至子爵也很有可能。

  与区区三百人俘获卫拉特盟主,鄂齐尔图汗,这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若不是受限于年龄和资历,甚至伯爵都很有可能。

  鄂齐尔图汗的余利,足够让他吃上好几年的了。

  「代化,你做得不错。」小舅子史鼐跑过来,激动不已:「我就知道你本事大,没想到竟然那么大。」

  「好,不错,继续保持。」

  史鼐锤了锤其肩膀,忽然紧紧箍住他的肩膀,低声呵斥道:「你小子不要命了?我可不想让我妹妹守寡——」

  贾代化无言以对,只能笑道:「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了。」

  捧着鄂齐尔图汗的手令,明军随着风,开始四处宣扬,要求部落投降。

  其实鄂齐尔图汗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毕竟和硕特部是联盟型部落,虽然很紧凑,但鄂齐尔图汗的威望却不足以让其屈服。

  但那一场战事,直接击破了蒙古贵族的胆子,在大汗搭建的梯子下,纷纷选择借坡下驴,选择了屈服。

  甚至可以说是望风而降。

  而这,却令俄罗斯人失望透顶。

  本来以为是一场势均力敌,互相消耗的战斗,却没想到却是一场大败。

  草原上的局势瞬间颠覆。

  托木斯克。

  在这座城市失陷后,几乎沦为了平地,后来又被俄罗斯人收回,重新经营。

  如此,在托木斯克的骑兵、步兵,就超过了两千人,可谓是实力强劲,惹得准噶尔部和和硕特大为震撼,投鼠忌器下不得不做起来了生意。

  此时总督佐尤什卡,则坐在椅子上,满脸不可置信:「蒙古人也太弱了,平日里看的也是神勇,他们要是能把打托木斯克的毅力留下,明军怎么是他们的对手。」

  想到这里,他不禁以手抚额,叹息不止。

  只是,明人。打败了准噶尔部和和硕特部,如今怎么局势大变,也该想想怎么跟明人沟通了。

  「分食杜尔伯特?」

  佐尤什卡眯着眼睛,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杜尔伯特部是仅剩的一部,位居叶尼塞河下游,是阻碍俄罗斯东去南下的关键。

  而杜尔伯特部,和硕齐台吉,忍不住破口大骂:

  「这老小子,我的数千骑兵就这样耽误了——」

  支持和硕特部的援军,对于杜尔伯特部来说,可是不晓得损失,如今付之流水,怎能不让和硕齐大为愤怒。

  但事已至此,对于杜尔伯特部来说,眼前需要面对的将是一场生死抉择。

  降,或者逃。

  至于投靠罗刹人,这是和硕齐从未想过的。

  毕竟与大明相比,罗刹人

  实力不值一提,甚至杜尔伯特部都能与其争斗一番。

  至于逃,这是效仿土尔扈特部,向西迁徙到伏尔加河下游,在黑海附近游牧生活,这也算是一种选择吧!

  不过长途奔袭的风险极大。

  「到底该如何做呢?」

  而同时,在大明的西南地区——缅甸,阿瓦城,也在进行着一场惨烈的攻防战。

  滇王孙可望先是在木邦建立统治根基,大规模的屯田,然后在绍武五年直接拿下锡波城。

  此城距离缅甸东吁王朝的国都,只有四百里,顺着阿巴河直接南下,就能抵达阿瓦城。

  这对于东吁王朝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随即,孙可望一边在木邦种田,一边在锡波城出兵,不断地骚扰阿瓦城。

  此时的东吁王朝正处于衰落期,国王莽达当道,面对身经百战的滇军,一开始倒是占据地利,能够勉强应付。

  但孙可望却三天两头的来骚扰,对于东吁王朝来说,财政负担极大。

  毕竟他们只是封建主联合体,做不到像孙可望那样屯田,向百姓直接征税,频繁的战争,让缅甸各勤王的封建主苦不堪言。

  试探削弱数载后,孙可望一鼓作气,直领三万汉缅大军,乘坐着数百艘军舰,直接包围了阿瓦城。

  城内的十来万贵族、平民,包括缅甸王莽达(历史上引渡永历)在内,全部成了翁中之鳖。

  只是,阿瓦城毕竟是东吁王朝的首都,历经阿瓦王朝,东吁王朝数百年的经营,早就成了一座坚固的大城。

  这也是为什么孙可望没能早日拿下阿瓦城的原因。

  「大王,一群红夷求见,说是可以解决咱们攻城的问题。」

  孙可望眺望着城墙。

  「噢?把他带过来。」

  早在十六世纪,葡萄牙人就如同澳门一般,占据了飞廉,随后在1627年,荷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在缅甸设分公司。

  虽然东吁王朝收复了飞廉,但这些西方人又卷土重来,建立起了落脚点和分公司。

  如今面对关乎整个缅甸未来的决战,他们也想掺和一脚,获得未来的利益。

  孙可望皮肤黢黑,犹如一个老农,但目光炯炯,散发着前所未有的野心。

  很快,葡萄牙人就来:「尊敬的滇王,我们公司可以提供给您大炮,仅次于红衣大炮的火炮,威力巨大,足够让您攻破阿瓦城。」

  「你们需要什么——」

  「贸易!」葡萄牙人松了口气,能够交流就成:「只要您统一缅甸之后,可以与我们做生意,并且设置港口,这是我们最简单的要求。」

  「到时候您就会像明国一样,收取巨额的关税,充斥您的国库,不再为了钱财而忧愁。」

  「如果您钱不够花了,我们甚至可以给您借贷……」

  孙可望闭上眼睛。

  时间在一点点的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葡萄牙人感觉都已经不耐烦了,这时候终于等来了回复:

  「可以——」

  「轰隆——」

  忽然,炮阵上炮声轰鸣,震耳欲聋,一些炮口已经对准了山坡下的阿瓦城,巨大的铁球纷纷横飞进了。

  缅甸人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

  风驰电挚的铁疙瘩飞过一群人的头顶,高度越来越低,「砰!」一颗脑袋顿时炸裂了!骨头血肉模糊的脑袋猛地向后一偏,脖子咔嚓折断。

  铁球一偏继续飞进人群,「砰!」又是一声恐怖的撞击声,另一个士卒的胸口被撞得肋骨隐隐发出断裂声,身体向后仰倒。

  战场上炮声隆隆,

  对于缅军来说,这完全就是一场浩大的悲剧!

  曾经坚不可摧的阿瓦城,开始出现裂缝,随着炮声的加剧,越来越多。

  莽达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巫术吗?!」

  「不可能,佛祖是庇佑我的,绝不可能向那些明人——」

  城头上,大量的缅军已经丧失了意志力,只能无助的跪倒在地上,放下武器投降,口中不断的念叨着阿弥陀佛,磕头不止。

  转眼间,滇军就攻破了这座曾经坚不可摧的阿瓦城。

  大军鱼贯而入。

  孙可望随着大军入城,这座由夯土、青石搭建而成的城池,之前对他来说满是诱惑,但现在已经索然无味了。

  这并非什么胜利后的感慨,而是对火炮的畏惧。

  曾经多么坚固的城池,在火炮面前都已经不堪一击。

  那么住进这个城池的他,怎么还会安心?

  入城的那一刻,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重新修一座坚固的城池。

  安抚好民众后,孙可望来不及歇息,就看到了葡萄牙人忙碌的身影,他的眼珠滴溜乱转,里面充满着渴望。

  「尊敬的殿下,这座城市遭受了损坏,如果您需要重建的话,只要你以国库为担保,我绝对会说服公司给您借款……」

  「不需要。」孙可望恼了,堂堂的王国,怎么可能像私人借钱,这成何体统?

  撵走这个西夷后,孙可望坐在王座上,心中感慨万千。

  随后,他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登基仪式,改东吁国号为滇,故称作滇国,以示不忘旧国。

  效仿明朝,设内阁、六部,省、府、县,并且建立太庙,祭祀列祖列宗。

  至于年号,则名为「弘武」,即今年(1656年)为为弘武元年。

  从云南落荒而逃数载,他终于建立起自己的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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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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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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