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枣红色马车,在街道上缓缓而行,赶车的马夫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路上的坎坷,避免让车内的主人受到颠簸。
但,就算是如此,范文程的心情也格外的烦躁。
自去年一败,汉军旗也就罢了,北方有的是汉人,但唯独数千镶白旗,却让满八旗受损严重,一时间竟然缓不过来。
还是多尔衮以每户百两安葬费,并且再圈地百亩作补偿才算了事。
当然,范文程对于金银并不在意,关外多年来入关掳掠,钱财太多。
实在不行还有八大皇商的支持,目前来说,大清是不缺钱的,但对于粮食,却是渴望。
无论是辽东,还是北直隶,山东,都不是盛产粮食的地界,瘟疫加灾害,让这些地方一片狼藉。
“该怎么弄来粮食呢?”
范文程陷入了思考中。
“老爷,皇宫到了。”
马夫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他的思路。
“嗯!”
范文程起身,下了马车,注视着红墙碧瓦,不由得跨步而前。
侍卫们都熟知范文程的身份,一路上几无阻拦,他很顺利的入了皇城。
“摄政王在哪?”
入了勤政殿,却没发觉人,范文程好生奇怪。
但侍卫并没有回答,眼观鼻,鼻观心,仿若木头一样。
对此,范文程无奈,只能作罢,喝着茶等了起来。
良久,接近半个时辰,多尔衮才一身便装的走过来,神清气爽,眉眼都带着一股轻松。
范文程明白,此时的摄政王心情很不错。
这个方向,好像是慈宁殿……
心中叹了口气,范文程对此无可奈何。
反而,他对于这个女反而有一丝敬佩。
目前不知道多少人暗地里上书,请求多尔衮继位,但摄政王却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显然,此女的手段了得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到了这个地步,能够保住顺治皇帝的性命,并且安稳皇位,就是最大的了不起,别的都能将就。
多尔衮见范文程等待良久,也不墨迹,直接道:“洪承畴传来消息,他已经花重金,很是收买了一些人,江北四镇不堪一击。”
“并且,他沟通了李自成,可以拖住那个朱谊汐!”
说到这,多尔衮忍不住骂道:“什么狗屁名字,绕口的很,老朱家就喜欢瞎起名。”
“这真是太好了。”
范文程忽略了后一句,拍手叫好:“洪承畴果然不负众望,如今明军中能打的就只有朱谊汐此人,拖住他,就能各个击破。”
“关键是引诱其与闯贼狗咬狗,这就大快人心,洪承畴对于人心的把控果然了得。”
多尔衮也露出笑容,旋即又愤怒道:“可惜多铎被杀,若不是不能出京,某恨不得生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
范文程当然明白多尔衮的恨意。
多铎可以说是多尔衮的左膀右臂,乃是不可多得助手。
但范文程心中还是极为解恨,欢喜。
夺妻之恨,可谓是不共戴天,死了也好。
这让范文程大半年来精神爽利,干事都有力气。
同样,也正是缺了多铎的支持,顺治皇帝的位置才稳如磐石,多尔衮才坚决的拒绝称帝。<spanstyle>谷</spanstyle>
“王爷,既然江北四镇犹如筛子,何不花点钱财买些军粮?以明军贪鄙的个性,绝对能行。”
范文程忽然想到了什么,建议道。
“哦?不错!”
多尔衮大笑道:“到时候再抢回来就是,顶多让他们身上保存一段时间。”
“待到粮食具备,就能彻底灭了南京,占据大明最肥美的一块肉了。”
无论是江南的漕粮,还是锦绣丝绸,亦或者赋税,都是大清紧缺的。
多尔衮之所以放弃陕西,实在是吴三桂等人说的明白,陕西贫瘠粮草不足,若不能速决,就只能拖下去。
深刻意识到江南的重要性后,多尔衮毅然决然地调转方向:
“南方湿热,十月份就出发吧!”
多尔衮模样轻松,仿佛吃饭喝酒一般容易。
王者气息扑面而来。
范文程不由得感慨,摄政王才是最合适的皇位人选,可惜,时也命也。
无论是他,还是两黄旗贵族,都不会允许非皇太极的血脉继位。
……
豫王的提醒,被南京束之高阁。
在他们看来,这些时日虽然豫王在破坏,但两方的谈判却一直进行的很顺利,甚至可以说是各取所需。
短暂的妥协换来积蓄力量中兴,这是值得的。
甚至,他们还瞒着豫王,准备将多铎的头颅送还给满清,作为谈判的礼物。
就在谈判形势一片大好之际,郑森告别了钱谦益以及一众同学,登船而出京,逆流而上去往湖广。
钱谦益觉得有些胡闹,叛贼豫王地方怎么安全?
就连一众同学也不断地劝说,但郑森终究是选择西去。
“不亲眼看看豫王的跋扈,我实在心有不甘。”
这是他的理由。
但实际上,内心深处却极为嫉妒。
一样的年纪,怎么他就打下来两省之地,成为南京朝廷的心腹大患,甚至比建奴还招人恨,与闯贼不分上下。
忌惮越深,代表着实力越强,郑森这点还是明白的。
长江波涛汹涌,但对于熟悉了海船的他来说,这点风浪着实不算什么。
数不清的船只在江面行过,虽然不及海船宽大,但却安稳,不用担心海贼及大海的波涛巨浪。
“这条线,比父亲手中的航线还是赚钱的多。”
郑森感慨万千。
随着时间推移,不过数日,就来到了九江。
此时的九江,就是江西的桥头堡,大量的物资由这里进出,由此催生了许多的船运,商贾,使得其繁华日盛。
可惜,这座城池,已经被豫王占据,朝廷夺回来的希望很小。
简单入城休息一阵后,他还得去办理入楚的路引。
整个大明的路引制度几乎废驰,唯独湖广锱铢必较,要求所有的来客,必须在九江办理路引,才能入境。
花费两钱银子,或者说是一银毫,才能置办好。
九江城内竟然见到弗朗机人样式的货币,这让郑森大开眼界。
豫王,越来越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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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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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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