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朱谊汐雪娘妙仙>第七十四章两广总督
  “瞎了你的狗眼。”

  俗话说得好,皇帝不急太监急,一旁的刘阿福立马就横眉怒目:“钱,咱少爷有的是。”

  说着,他就从怀中掏出了一叠银票了。

  “这些钱,能够教你整个书肆都买下。”

  “好了。”朱谊汐制止了其聒噪,他对着惊诧的几个读书人也拱了拱手,保留下体面。

  横眼瞥了一眼刘阿福,后者立马畏畏缩缩起来。

  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您尽管看,您看着!”

  伙计缩了缩脖子,知晓是个大人物,立马恭敬异常。

  对此,朱谊汐倒是摆摆手,继续看将起来。

  除了物理小识外,其余吸引眼球的,莫过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文集了。

  虽然明朝几次禁水浒,西游,但却没用,越禁越流行,甚至官场上也习以为常,以至于形成了俗语。

  科举的盛行,让通俗文化越来越流行,市井小民们不爱诗词歌赋,而喜。

  在大明朝,流行志怪鬼神,史书演义,现实通俗三种,其中鬼神就是如西游记,东游记,南游记,北游记等。

  而史书演义则是杨家将,狄青传,皇明英烈传,隋唐演义;通俗现实,则是金瓶梅、冯世龙的三言等。

  而的鼎盛时期,莫过于嘉靖、万历年间,这是商品经济发展,市井文化盛行的结果。

  但这是表因。

  朱谊汐抚摸着书籍,搓了搓,心思百转。

  而细究盛行之根本,还是生产力的发展。

  明朝被誉为封建巅峰时代,并不是虚假的,其丝绸业、陶瓷业、冶铁业等,远迈唐宋,抵达了手工业的巅峰。

  例如造纸业,宋时一张纸普通的要七八文,最差的也得三四文,而到了明朝,其价格直接被打下,一张纸均价在0.3文左右。

  哪怕是官府御用的公文纸,一张也不过0.8文,是宋时十倍之差。

  竹纸在明时,成为主流,麻纸退出历史舞台。

  宣纸,就是在明朝大成。

  像是《孟子》一书,三万六千来字,十四卷。

  在唐太宗时,为鼓励读书,官方请人抄写,仅是抄写一卷就要一千文,十四卷不计算纸张,光是工本费就是一万四千文。

  宋时,一卷低至一百文,孟子十四卷,合计要一千四百文。

  到了明朝,万历、天启末,苏州金闾书坊舒冲甫刊印《封神演义》,共20册,带50副插图,约70万字,每部纹银只要二两。

  而带朱熹注释的《四书章句集注》,大概1-2两银子一套。

  宋朝的一本《孟子》能买一套明时带注解的四书五经,何其夸张。

  在这种情况下,天底下的读书人何其多也,文官势力怎能不盛?

  “《薛平贵与王宝钏》?”

  拿起这本书,朱谊汐一愣:“难道这故事就是在此时就流行了?”

  “客官,最近京里大大小小几十作戏楼,都在排唱着这戏呢,从去年热闹到现在,别提多火热了。”

  伙计感慨道:“大家伙都痛骂薛平贵,爱怜王宝钏,连带着咱们书肆中的话本也卖将起来,大家伙都爱看。”

  “不是有戏楼看吗?”

  “这戏足有十三场折呢,闹窑降马,花园赠金、三击掌、误卯三打、彩楼配、别窑投军、鸿雁修书、母女会、赴三关、算军粮、银空山、大登殿……”

  伙计如数家珍,回味无穷道:“这一通下来,哪怕最便宜的站坐,也得几毫钱了,划不来的。”

  “您想,有时候错过了一场,或者忘了前遭的,不得买本书回味一番?”

  “那倒是。”

  朱谊汐恍然。

  这就像后世的电视剧改编成功了,就能带火原书一样,形成了联动。

  他会心一笑,莫名想起了前世,这本书倒是好啊!

  伸手将书拿起,随意地翻阅了了下,他就直接扔给了刘阿福,继续在书廊中徘徊。

  寻觅了一番,《金瓶梅》倒是有几本,但有插图的精品则影子都看不到。

  他不禁摇摇头,果然是思想松弛,这种书正大光明的销售,根本就没人管。

  朱谊汐有心想设个机构管束一番,但旋即又作罢。

  这玩意,一管就死。

  到时候出版业萧条,可就不知道砸了多少人的饭碗了。

  寻觅了一圈,过去了两刻钟。

  “可惜,《红楼梦》这玩意再也见不到咯!”

  摇了摇头,朱谊汐离开了书肆,踏步将跨过门槛。

  忽然,街道上行人匆匆,交头接耳。

  打探一番,刘阿福才道:“爷,是会试放场了。”

  “终于结束了。”

  朱谊汐叹道。

  三日一场,连考九天,对于读书人来说是极其折磨的。

  待在小小的方块屋中,精神和体力遭受极限。

  但朱谊汐想要改变时,朝廷的文官们纷纷反对。

  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等,数不胜数。

  但在朱谊汐看来,这群人纯粹是自己吃苦了,不想让后来者好过。

  他转念一想,这种艰难某种意义来说也是在筛选那些体力孱弱的人,毕竟是选官,而不是选文学家。

  所以,皇帝只是修缮扩建了贡院,如茅舍,雨舍等场外因素,都被排除,尽量让其一致。

  上了马车,虽然皇帝没说什么,但刘阿福还是贴着贡院走了一圈。

  掀开窗帘一角,朱谊汐就见到一圈脸色苍白,脱力难行的举人,在仆从的搀扶下缓缓而行。

  “多亏了我这个仁君啊,把时间改到了四月,不然在二月初,料峭春寒,足以让他们大病一场,呜呼哀哉咯!”

  感慨了一句,朱谊汐放下了帘子,马车很识趣地加快了速度,抵达了京城。

  这般贴心的宦官,谁不想要?

  迎着黄昏的余晖,工部右侍郎于成龙登上了马车,缓了口气。

  凭借着那条泄洪渠,他成了绥远的归化知府,再之后,连续三年考成凭优,升任河北布政使司左参政(从三品)。

  再之后,考评为优,在去年顺利升迁至工部右侍郎(正三品)。

  一路上极为顺畅,看上去朝中有人。

  但实际上,只要官品达到四品,官员的升迁基本不被吏部掌控,在内阁和皇帝心中。

  尤其是圣恩宠眷,不得有丝毫之差。

  四品以上的官,才是真正的国之重臣。

  为何?

  因为他们随时都可以被皇帝拔擢入阁,成为人人羡慕的阁老。

  所以,四品以上根本就没有升迁路径,要么内阁有人,要么皇帝圣眷。

  “我呢?皇上恩宠吗?”

  他放下耳朵上的眼镜,揉了揉眼睛,叹了口气。

  工部这些年来从不消停,主抓两件事:官道和河堤沟渠。

  其中,官道最重,每年同时数十万块,已经从北京修到了甘肃,料想过两年能修到了乌鲁木齐。

  左侍郎亲自来抓。

  而作为右侍郎,他只能负责河堤沟渠,黄河,辽河,淮河,珠江,汉江。乃至于高昌府(吐鲁番)提出的坎儿井方案,他都要监督审查。

  案牍劳形。

  他有时候真想去地方,执政一方,惠及百姓。

  至于如阁,他身上没有进士和庶吉士头衔,希望极其渺茫,阻力也是相当大。

  “外面怎么那么吵闹?”于成龙忽然道。

  “回老爷,是贡院放场了。”

  马夫随口道。

  “真好啊!”于成龙面露羡色。

  或许他爬上了许多进士都难以企及的位置,但他一生只能是同进士,而且还是皇帝赐予的,不是正经考上的。

  在他心里,某种自卑的情绪一直在。

  路边的举子们,见到故意迁就且走远的马车,一时间有些好奇。

  “这马车准时不错……”

  “甚好,不知道是哪家显贵——”

  旋即,又一架略显寒酸的马车路过,没有引起举子的关注。

  但又一人,则投入了些许目光。

  “张兄,可是遇到什么熟人?”

  一旁的举子问道。

  张英脸色略白,但声音依旧有力:“看样子,好像是工部右侍郎于公的马车。”

  “听闻其一向简朴,马车在官场中也是颇为寒酸,看样子还真是。”

  同乡举人们纷纷说将起来。

  对于安徽、江苏两省百姓来说,泄洪沟将淮河水引到了长江,惠及淮河两岸,于成龙是值得他们一生铭记的。

  张英所在的安庆府虽然位于安徽西南,但依旧深受影响,对于成龙颇为仰慕。

  入京时,两省举子特意拜访其府邸,以示尊重。hτTΡδ://WωW.sndswx.com/

  “好了,还是回去吧!”

  张英苦笑道:“这九天,真是让人折腾够了,我要回去睡他个三天三夜。”

  “哈哈哈!”

  众人纷纷笑之,然后被搀扶着上了马车,回到客栈,或者会馆。

  张英乃安徽安庆府桐城人氏,家中世代都有官场中人,乃是一等一的大族,钱粮不缺。

  故而在京时,为了避免打扰,他索性就租赁了个小院子,主仆几人安心读书,不受各种宴会、文会打扰。

  名声这东西,他看得明白,只要入得二甲,其不请自来。

  “公子,这鲸油蜡烛真禁烧,而且也没怪味道,还有些香味呢!”

  至家中,天已经微黑。

  书童点起了蜡烛,感叹道。

  “那是里面放了香料。”

  张英从容地吃着饭,几次落榜让他经验丰富,绝不能暴饮暴食,只能和着小米粥调和胃。

  “不过,这蜡烛确实白。”

  粗长且浑白色的蜡烛,婴儿手臂粗细,只要三十文,省点用能点两三天。

  这在南方,是很少见到的。

  “这玩意,今个竟也没用上。”

  打开书箱,卷成一捆的黑色皮袍也被拿出来,紧绷绷的,一看就是很防水。

  “少爷,这是鲸鱼皮做的?”书童道:“这鱼该有多大啊,皮都能当被子了。”

  “听说比船还大。”

  张英舒展了下腰肢,感慨道:“本来以为会被分个雨号,这个皮袍就能派上用场,不曾想号房倒是齐整。”

  “就连臭号也无了,变化太大。”

  “这便好,少爷必定能高中。”书童自然知道臭号,雨号的意思,这可是影响考场发挥的,如今都没了,真切是大喜事。

  “哪有那么容易?”

  张英叹了口气,摇头不言。

  其实考中了进士,本来可以巴结提携的考官,也不过是一群将要致仕的老人,根本就算不得靠山。

  日后的观政和下放,又该如何呢?

  想到这些,他就不免头疼。

  双脚泡入木盆,热水一瞬间席卷,浑身一松,眼皮就不自觉地沉重许多,根本就无法抬起。

  “呼呼呼——”

  将熟睡的少爷放置在床榻上,书童则摇头晃脑起来:

  “戏本里唱的书童穿针引线见红颜,可惜我这少爷早就成婚,为人也着实冷静,不似常人……”

  翌日,整个京城的酒楼人满为患,到处都是喝醉的举子。

  直到放榜前,这些举子们就轮流举行宴席,吃喝无算。

  谁要是高中了,这些账都算在其头上。

  故而,许多进士还未当官,就已经背了一身债。

  这等陋习,张英是看不惯的,但谨小慎微的他并没有反对,随波逐流才是常态。

  毕竟能用钱来沟通一群举子,也算是值得的。

  “于侍郎,陛下有召。”

  这天,于成龙继续忙活着河堤事,内廷的宦官突然前来,让整个工部热闹了。

  宦官打量着于成龙干瘦的身躯,目光中带着审视。

  官吏们则满脸羡慕,能得到皇帝的召见,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幸事。

  于成龙放下文卷,紧随其后。

  旋即就见到了在修剪枝叶的皇帝。

  不是说皇帝喜欢钓鱼吗?怎么又爱剪枝了?

  心里头带着疑惑,他脚步却不慢:“臣,工部右侍郎于成龙,叩见陛下。”

  “起来吧!”

  皇帝放下手中的大剪刀,屁股坐在竹椅上,斜撇了其面容,倒是一如既往的清瘦干净,满脸精神。

  他也没废话,直接道:“自景泰以来,广西的垌、瑶民乱就不停歇,虽经百般教化,但到底是泯顽不灵。”

  “土司在云、贵渐渐消散,广西自然不能例外,所以朕将重设两广总督,节制两省兵马。”

  “卿家可有信心?”

  广西,民乱,两广总督。

  这三个词汇在其心中荡漾。

  于成龙咬了咬牙:“老臣绝不辜负陛下隆恩。”

  “好!”皇帝高兴道:“两广朕就交给你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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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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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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