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光二年,清顺治三年,大顺永昌三年,大西大顺二年。
土城高不过一丈半,夯实而成,两纵两横的街道乃是城中最热闹的所在。
而就在城中央,井之中,占整城四分之一的皇宫,又建起两丈高的宫墙,由特有的红色颜料沾染,显得格外的庄严。
此地,就是大西皇帝,张献忠所居之地,也是整个建昌数十万熟、生蕃的政治中心。
围绕着宫墙,则是两千余座土砖房,黑瓦片片,模式整齐,这里住着张献忠的亲卫,以及家属。
另外的部分,则住着大量的头领、熟蕃,与亲卫相当。
小小的建昌城,约莫两万余人,乃是整个四川行都司最繁荣的所在。
每逢十日,就会有大量熟蕃、生蕃来赶集,粗劣的大顺通宝,成为他们最为欢喜的东西。
而借此,张献城这几年来,源源不断的汲取财富,从而养活军队,过上了奢侈的生活。
此时,他的后宫已经膨胀到了五十之数,服侍的女仆更是三四百,令那些孤陋寡闻的酋长们瞠目结舌。
四月初七,在这座沾染数万蕃人血泪的小城,此时并无春天的生机,反而陷入到一场诡异的寂静之中。
三千亲卫封锁了建昌城,并且守卫着宫墙,不准任何人靠近百步以内。
大统殿与建昌的建筑一样,由一条条高脚铺垫,随即建立起高数丈的竹制宫殿。
本来想用木头的,但张献城发觉竹子散热快,最后用中原的方法,使用竹子搭建,成本倒是减了不少。
殿外,赤脚的女仆身着白色布裙,脖带金铃,脚系银铃,微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耀,一个个恭敬地候立着,低眉顺眼,胆颤心惊。
在她们的身旁,数十名文武大臣汇聚着,一个个交头接耳,不时的扭头观望,神色紧张。
其身上的官袍,倒是与明朝一样,乌纱帽,黑靴,官补,外加环腰带,只是考虑到建昌的天气,衣袖所见了些,显得精神。
“也不知如何了!”
“陛下如此年轻,太子又年幼……”
一时间,唉声叹气不断。
良久,刷着黄漆的殿门被打开,一个宫女施施然而来,道:“诸位,陛下让你们进去。”
众人恭敬地回礼,才入了殿中。
宽敞的宫殿显得很阴凉,同时大量的草药味一时间又散不去,有些呛鼻。
床榻上,一位头发斑白,面容憔悴,头发略显干枯的中年人,正躺卧着,双目依旧有神,看着众人。
一旁的大夫,则皱着眉头,不发一言。
见到了所有人,张献忠才开口道:“大病一场,朕多年来的创伤并发,已然是时日无多了。”
哗啦——
一瞬间,所有人大吃一惊,满脸的惊容。
要知道,按照张献忠的年龄,其不过四十,正当其时,不料竟然到了如此境地。
所有人都慌了。
太子不过十岁,如何统御数十万蕃人?这可不是像中原那样的顺民,而是欺软怕弱的蕃人。
这个建昌城,可就难保了。
“咳咳!”
张献忠咳嗽了一声,杂乱的声音立马没了。
所有人凝神屏气,不敢多说一句话。
这位大顺皇帝虽然只是草台班子一般的皇帝,但掌握着数千军队,几可决定任何人的生死。
“我还没死呢!”
张献忠眉头一皱,气温瞬间下降。
“建昌城解除戒严吧!”
他眯着眼睛,平缓地说道:“这些时日,就由太子监国,尔等好好辅佐就是。”
“遵命!”众人唱喏,不敢有丝毫的反对。
“退下吧!”
见皇帝摆了摆手,众人忙出殿中,不敢有丝毫的拖延。
而大夫则跟在他们身后,没人敢上前问询,甚至不敢多看一眼。
等他们走后,张献忠才睁开眼,吩咐道:“盯着他们。”
“是!”阴影中,露出一个身影。
他这才叹了口气,呢喃道:“就算我死了,但老张家,毕竟出过皇帝,即使在建昌这小地方。”
望着花纹漂亮的殿顶,张献忠不知何时,想起了远在昆明的孙可望。
这个义子,倒是雄心勃勃,想要吞掉云南,比自己有本事。
昆明。
沐府两百余年的积累,泰半都归了孙可望。
在拥有巨大的财富之后,他大肆收买人心,轻徭薄赋,打击土司,很快就安稳了统治。
尤其沐天波离开了云南府,甚至最后远走贵州,彻底的断送了许多人的期望,不得不安生下来。
孙可望迅速地结束了暴乱,接盘了明朝的官吏,并且拉拢军户,统治日趋安稳。
由此,他去年就暗地里向张献忠谋取王爵,最后获得滇王之爵。
虽然不是什么大国,但好歹是亲王爵,孙可望满足了。
“滇池的沟渠还是多修,整个云南府还有许多的荒地,得开垦起来。”
孙可望身着王袍,板着脸,缓步而行在滇池堤坝,轻声道。
“是,殿下。”
一旁的官吏忙应下,迫不可待地持笔书写,记录下来,一副认真模样。
微风吹拂,孙可望王袍轻卷,他不以为意,眼眸中散发着光亮。
相较于建昌,陕北,云南府几乎皆是膏肥之地,可以说汇聚了云南省一半的精华。
掌控了这里,基本上等于云南省了。
难怪省、府同名。
忽然,一骑突来,送来了书信。
孙可望一愣,这是从建昌传来的。
“我那义父,又闹什么幺蛾子?”
打开一瞧,则是其并未的消息。
内容则很简单,不断地鼓动他回建昌,继承义父的基业。
“基业?”
孙可望大笑,望着广阔的滇池,仿若大海一般浩瀚。
建昌所在,不及云南府辖下的一个县,无论是产出还是人口,完全无法让他提起兴趣。
即使产出大量的沙金,白银,但云南的玛瑙,象牙,草药,贵木等,又何曾不值钱?
奔袭数百里,为了一个建昌,根本就不值得他跑一趟。
“写信給陛下,就说儿臣愿守云南,一如沐氏。”
孙可望对着一旁的幕府文吏说道,不由得笑了起来:“再送去铜钱、香木、玛瑙等若干,也算我的心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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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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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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