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谊汐对于太医院这种成套的培养体系很满意,就是筛选范围太小了,圈子文化太牢固。
其基本都在医家子弟转悠,撑死能培养几百人,再加上成材率,这对于全国庞大的人口,着实太少了。
当然,当大夫是需要读书的,又有几个读书不想当官,去当大夫?
再加上门户之见,秘方严传,这让好大夫少的稀奇。
后世为什么重用西医,就是因为中医培养太慢,而且自己还内卷,医医可能大批量的培训。
就算治不好,也能吃点药,减轻痛苦,给点心理安慰。
西医的进步,实际上归功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而此时,他怎么能研究出那些药来?
所以,目前西方在采用放血治疗的情况下,只能用中医了。
“太医院此番倒是立了功了。”
皇帝斟酌了一番,开口说道:“但此次也见到了弊端,大夫太少。”
“崇祯年间,陕西,山西,北直隶,多少百姓因为瘟疫死伤惨重,以至于北方糜烂,从而贼乱四起。”
“这大夫,也事关朝廷利害,更是百姓们渴求的。”
“陛下?”太医院令一惊,这话怎么越听越不对劲。
我们太医院可是为皇帝服务的,难道还要下乡给普通人服务?
这两年种痘,可把他们给焦虑坏了,没有了太医院,皇帝生病了怎么办?
还好老天庇佑,皇帝也没什么事,他们也没什么事,一切恢复正常。
“《绍武医书》这几年一直在编撰,若是成功了,倒是利国利民的一场大事,但有医书也得由大夫来看才行,总不能自己抓药。”
“所以,朕属意,太医院从民间招募学徒,培养大夫……”
太医院令嘴唇直打哆嗦:“可是陛下,太医院是为您设立,若是医生们去带学徒,怕是力有所逮,不利于……”
“为了天下百姓,朕牺牲一些又算得了什么?”
拉倒吧,被你们看病,小病拖成大病,还不如找那些编医书的名医呢!
这般,皇帝一锤定音,太医院无可奈何。
近百人,只能被迫营业。
按照新的章程,太医院十三科,每个太医们强制性都要带学徒十人,每带一人,其俸禄增加一成。
带了十名学徒后,俸禄就能翻一倍,而且永远不变更。
这就是纯粹的利诱了,太医们只能勉强应下。
锦衣卫也来了活,从民间搜罗孤儿幼童千余人,男女七三分,一律先教他们识字三年左右,然后寻觅普通大夫教他们认识药材。
待到十二三岁,打牢基础,就可以正式成为学徒,由太医们教导了,这能节省他们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带大学生和带小学生,这是两码事。
等到这群人成型,考究合格后,就可以授予最低等的医生,留下十来个最出色的,其余的外放至各省。
各省建立医学院,作为官方医院,一边培养大夫,一边治病救人。
省再裂变至府,再裂变至县。
可以想象,这样的传帮带下来,太夫们数量骤升,能够极大的提高百姓们的生存率。
中医有一项好处,就是不怎么费钱。
花费少的事,自然得干。
不过这是长久之计,朱谊汐等不了那么久。
短时间内,他命锦衣卫先搜罗一些识字的少年,给太医们每人分一两个,先带起来。
那些编撰医书而来京的,朱谊汐也没放过他们,直接要求,磨刀不误砍柴工,也得培养起来。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太医院官本位严重,皇帝一声令下,立马就开始行动,不敢有丝毫的耽误。
虽然皇帝没有明言,但不带的后果就是免官去职。
试问这天下,哪能大夫有太医院威风?
这边忙活太医院的事,另一边,皇帝从天津得到消息,金鸡纳树来了。
没错,早在去年,朱谊汐就让中国的传教士,以及那些商人们,尤其是英国商人们,为了获得贸易利益,争相鲜殷勤,历经一年多,终于弄来了金鸡纳树的种子。
原来,西班牙人发现金鸡纳树的疗效后,迫不及待的就封锁垄断。
此时作为欧洲捣蛋鬼,英国人早就偷偷摸地把种子弄到了国内,进行培育。
所以西班牙封锁,而英国人则开放些。
“很好!”
朱谊汐很高兴地看着二人:“如果真的培育出金鸡纳书,我将给予你们各自一千匹丝绸。”
“多谢尊贵的皇帝陛下——”
两人大喜过望。
金鸡纳树的种子珍贵,朱谊汐也不敢耽误,直接命人传至海南、广东,云南,分批次种植。
只要能够存活一批,就能源源不断的输送金鸡纳霜。
这可是治疗疟疾的神药。
疟疾,就是通过蚊虫传播,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打摆子,高烧不退后,指定完蛋。
对于云南、台湾的开发为何不到位?就是因为疟疾等疾病的困扰。
他此时竟然是无法研究出青蒿素的,金鸡纳霜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可以说,如果金鸡纳霜普及开来,日后南下定然是后顾无忧。
历史上也正是西班牙人将金鸡纳树移植翻南洋,才那么容易建立起了统治。
兴奋之下,皇帝在后宫中难得来了一把炸弹,四人齐飞。
第二天腰酸背痛中,他继续忙活起来。
“陛下,乌斯藏传来消息,李自成南下后,不敌固始汗,被迫东去,占据了康巴地区,与青海连成了一一片。”
理藩院尚书堵胤锡求见,开口就是以件要事。
“四川证实,茶商们确实见到一股汉人占据了甘孜,其自称康王,乃是李自成的三弟,李自敬。”
“康王?”
朱谊汐一楞。
甘孜、康巴他都没什么印象,最大的印象,反而是民国时期设立的西康省。
估摸着,康巴地区就是在那一带巴!
“李自成果真是死了。”蜀南文学
从传闻李自成死了,到如今,真切得确定了。
这对于大明来说,可真的是松了口气。
李自成太会跑了。
“四川奏请,可要派遣兵马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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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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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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