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齐,如此大尺度的书籍,在禁书的行列。沈清宁曾经看过禁书清单,对此有些印象。
因为世面上找不到,《灵犀一指》的价钱被炒成原来的几十倍,即便是这样,仍旧一书难求,否则吴善才也不会在逃家之时带着。
“小姐,奴婢这就去烧了!”
玉鸳的脸比屁股还红,拿着书很烫手,她咬咬嘴唇,这件事只能交给她来办。
她家小姐看禁书,这若是传扬出去,那还得了,小姐的名声要不要了?
“可别。”
沈清宁把书抢过来道,“玉鸳,禁书代表什么,代表着银子啊!”
一本薄薄的书,价值可以几十两银子,可以住好几次天字甲等的客栈,让主仆在路上过得舒适。
退一步说,不住客栈,这银子留下来干什么不好,千万别和银子过不去。
“至于名声,你家小姐还有名声吗?”
沈清宁不在意,反正她没做错,错的是吴狗,她凭啥为此承担后果。
“可是您将来怎么嫁人?”
提起这个事,玉屏更是对吴善才恨得牙根痒痒,没有男子会不介意女子被退亲过,而且她家小姐还是在大婚之日惨遭抛弃。
再开明的人家,心里也会有小疙瘩,这个疙瘩或许短期内看不到,埋藏下来,迟早是个隐患。
在衢州,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您还记得知州家的姚小姐吧?”
玉屏不想提起小姐的伤心事,而她家小姐现在,的确不能再做有损名声的事了。
“记得。”
沈清宁想起来了,姚小姐曾经是原主的小姐妹之一,经常走动。
某次赏花会上,姚小姐掉入湖中被男子所救,因为当初从湖水中捞出来,姚小姐衣衫不整又是被救人者搂抱,定亲的夫家认为她不洁,当场退亲,姚小姐没了名声,此后如隐形人,再也没能出现在聚会上。
后来,听说姚小姐低嫁,夫家仰人鼻息,可即便是这样,每次婆媳置气,婆婆都会拿姚小姐失节说事,极尽侮辱。
世道如此,名节有损的女子,要么投缳自尽保留名声,要么剪了头发做姑子,若是娘家心疼的女子,找个不如自己的门户低嫁,然而也未必有好日子过。
“玉屏,你饿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你面前被人扔了一个馒头,你会为了风骨,而不去吃馒头活活饿死吗?”
沈清宁了解当下女子的不易,不过,她排除在外,只因为她内心无比强大。
当你强大到一定程度,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不重要。
“奴婢当然要吃馒头了,要脸面何用?”
玉屏不明白小姐的意思,还是如实回答。
“脸面,风骨和名节,都是外人强加于自己的东西,而人首先要活着,吃饱肚子,才有心思去想别的问题。”
假设主仆几人上路,身上没有银子,他们想的是如何赚钱,而不是有的没的。
女子的一辈子,不是靠男子来成就,而是靠自己。
“嫁人看缘分,再说了,有点本事的男子三妻四妾,众多女子抢一块豆腐,说不得豆腐上都是别人的口水,你再吃下去,不恶心吗?”
不仅女子要有名节,男子也要有。
男子要求女子是黄花大闺女,很不巧,沈清宁看上的男子,必定得是个黄花大闺男,还要守男德。
“小姐,您……”
玉鸳和玉屏瞪大眼睛,二人的脑子好像被敲打开,灌进了一股不知名的液体。
“小姐,奴婢认为您说的有道理。”
玉鸳率先发表感言,如果男子要求女子那些,自己做不到,那就是个人渣!
“对,咱们不要人渣,如果女子都能如此清醒,不知道多了多少光棍。”
玉屏嗤笑,一般人配不上她家小姐,别说什么名节,思想上高度不一致,她家小姐是有大格局的人。
“没错,你家小姐精通医术,有美貌和头脑,普信男就算了。”
沈清宁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人嘛,就要自信,不然两个丫鬟总是挺不直腰板,低人一等。
“小姐,啥叫普信男?”
玉鸳和玉屏没听明白,求知若渴。
“普通而又自信。”
沈清宁耐心解答,心中琢磨总算把两个丫鬟忽悠过去了。
门口处,佟德呲牙咧嘴,无法形容自己的震惊。
洛云斓面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这个沈二小姐,有点意思。
“主上,啥叫众多女子抢一块豆腐,豆腐上还有别人留下的口水?”ΗtτPS://Www.sndswx.com/
有点本事的男子娶妻纳妾,让沈清宁一形容,咋这么恶心呢!
还有男德,佟德只得知有女德这个东西,他一直为自己是男子而庆幸。
“沈清宁真可怕。”
沉默许久,佟德发出心底最深处的感慨,以前是他年幼无知不懂事,把沈清宁当成无辜的弱女子,是他眼瞎。
“不是可怕,是有趣。”
破天荒的,洛云斓纠正了手下。
佟德头皮发麻,嘴里嘟囔,“啥叫普信男?”
“你这样的。”
洛云斓听了沈清宁的解释,精准地用佟德举例。
佟德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他委屈啊。
房内,主仆三人正在讨论禁书的处理问题,沈清宁提议,先留在手中,等到了下个城池兜售出去。
“小姐,奴婢替您来销赃。”
玉鸳跺脚,她有经验,让她来。
小姐说的分外有道理,出门在外,吃喝都得花钱,只顺了吴狗二百两银票,还不如佟德得的多,银子这东西,多多益善。
“好。”
沈清宁又看向包裹里的衣物,琢磨怎么废物利用。
“小姐,吴狗的衣物咱们还是挖坑埋了吧,就当他的衣冠冢。”
玉屏这么一说,瞬间感到很解气,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挖坑首先要选地方,还要用铁锹等物。”
沈清宁认为处理吴狗的衣物,给她增加麻烦不值当。
“要不烧了,再烧点纸钱给他?”
顺着这个思路,玉鸳不甘落后,抿嘴笑道。
沈清宁看了看,吴狗的衣物有几身还没穿过,料子不错,烧了可惜。
成衣因为被身材限制,换钱有些麻烦,不如全部给车夫周贵改做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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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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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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