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精致哦,我都不忍心把它切碎。”小金属勺片里映出秦见月清澈的脸与浓黑的发。她举着餐具,悬起不落。
无情的叉尖嵌入浑圆的冰淇淋,顷刻搅碎。程榆礼两根长指夹住叉柄,旋了一周,将奶油递送到见月的唇边:“尝尝。”
秦见月顺势含住那一片冰淇淋,香草的味道混着苦咖的涩,她没有嚼,只用舌头将它裹成液体:“好甜呀,我给两百分!”
程榆礼将叉子放在餐盘之中,托腮看她,“好了,少吃一点,很凉。”
“不行不行,都快化了。我要赶紧把它吃完。”
他嘴角轻掀,笑得清润。
秦见月用完精致晚餐,想起程榆礼的公司落实之事,于是问他道:“你买楼了吗?”
“在南岭街。”
“听说那里寸土寸金。”虽然在他面前提金钱,影响并不大。
他果然大方地说:“小数目。”
两人交谈还没几句,后院传来狗叫声,秦见月用湿巾擦干净手,忙急着去宠幸她的狗儿子。咕噜咕噜又更了名,程榆礼嫌四个字唤起来复杂,干脆就叫它咕噜。
咕噜摇头摆尾冲着见月,笼子一打开,飞快地扑到见月的身上。
“好香啊。”秦见月摸摸它干燥的毛发,嗅了嗅。
程榆礼悠闲倚在一边,说道:“叫林阿姨带它去洗了澡。”
咕噜对秦见月表现得不是一般的热情,粘人地扒在她的身上半天不肯下来,吐着舌头往见月的脸上舔。她哭笑不得地把它扯开:“我不在的时候它粘你吗?”
程榆礼苦不堪言地点头:“一样。”
两只玩具球,一只小足球,一只网球。
“来逗逗它。”秦见月把网球塞到程榆礼手里,“看它去捡谁的球。”
揉揉狗头,她鬼使神差抛出个问题,抓着咕噜的耳朵说:“这样,爸爸妈妈要是离婚了,你捡谁的球,今后就跟谁,好不好?”
咕噜晃着身子,热情吐舌。不知是听没听懂。见准两个同时抛到远处的球,四只蹄子就飞快地蹬了出去。
一分钟后,程榆礼的网球被捡回。
他拨开咕噜的嘴巴,从中取出球,幽幽说道:“跟爸爸,爸爸不会问这么泯灭人性的问题。”
“……”
她还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反驳,那人手上的球又被掷了出去。
秦见月是晚上睡之前收到齐羽恬的消息。
齐羽恬在微博发了一条秦见月演出时的彩排照片,附上一张二人合照。没有太张扬,她发在超话里面,粉丝纷涌过来喊老婆,也有不少在夸见月——
哇好漂亮的小姐姐,是剧照吗?
这是哪个小演员?好像没见过哎。
齐羽恬回复:是我的朋友啦,人家是京剧演员哦~~
粉丝:太漂亮啦!好有气质!
果然!老婆的朋友也是大美女!
美女贴贴。
齐羽恬:到时候节目上了,大家多多支持宣传!!
粉丝们: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
尽管很多人都是在卖一个面子,秦见月还是看得心底愉快开花。
“乐什么,让我也高兴高兴。”程榆礼在一旁瞧着她,慵懒开口。
秦见月把手机塞到枕下,侧过身去抱住他,亲亲他的嘴巴。
结婚快一年,她已经不像初识那般羞赧跟拘谨,与他相处自如起来,有人还会恶劣拱火,颇有老夫老妻的趣味。秦见月此刻眼神颇有几分惆怅意味地看着他:“你说我们的戏会有人看吗?”
程榆礼笃定说:“当然。”
她撅起嘴巴:“你在哄我是吧,你明明都没有看。”
他说:“我看好你的才华。”
程榆礼手臂揽紧她,手掌托在秦见月的腰腹,将她往上托一托,低头吻一下。
秦见月笑着说:“你这样盲目支持会让我迷失自我的!”
窗户外边,春夜乍现。雾锁东南,催花雨落。程榆礼敛眸看她绯色的颊,余光里是飘摇的山茶花瓣,两相映红。他低头与她对视,不知道秦见月心里在打什么算盘,她就这么看着他,不出半晌,竟不觉间脸越发变红,她握住他的手往上挪。
程榆礼的掌下是她胸前睡衣口袋上质地绵软的小浣熊。
升腾的体温之下,心跳微微扑腾。
她说:“我给你那个好不好?”
他略显意外地扬一下眉,笑问:“感激一下我的‘盲目支持’?”
秦见月羞涩低头:“今天我高兴,过期不候。”
他纤长手指挑住她的衣襟,自然不拒:“来吧,享受一下老婆的恩赐。”
平淡又不平淡的夜,春雷滚滚在耳边,秦见月躺在程榆礼怀里倒是睡得意外甘甜。她总算不再噩梦缠身,再厚重的闷雷也不惊扰她的幸福,而化为梦境里奏乐的锣鼓。
睡得不踏实的人变成了程榆礼。
他不做噩梦。但频繁做梦这事本身对他而言就足够吊诡了。程榆礼绝不是夜长梦多的人,不论是考试失利或者与家人隔阂,从没有任何困惑能够震荡到他最深处的安宁。恐惧、不安、焦虑,这类词汇离他遥远。他多么六根清净一个人。
程榆礼也没有料到某一天他会半夜三更从梦里惊醒。
是梦到有人替他看手相,指着他的婚姻线说三道四。
虽说梦境大都不可信,但涉及到命理的一些内容,听起来颇为玄学。
想必是那梨让人吃坏了,程榆礼大半夜不睡觉,盯着自己手掌看了会儿,可惜他丝毫不懂。只会显得行为古怪。
于是又挪眼看向窗外,那朵飘摇的山茶于无声处让春雨打落了。
翌日,秦见月起床时,程榆礼竟还躺在身侧,难得一次见他睡过了头。
空气清新,她想感受晨光沐浴,转而去到院落里洗漱,瞥见那只从沈净繁那里被带回来养的鹦鹉。
含着一口沫子,秦见月冲它起调:“月——”
鹦鹉梗着脖子:“月月,我老婆,月月,我老婆!”
秦见月失笑,学着程榆礼的动作,敲它脑壳:“笨死了。”
程榆礼一边步子懒散往外面走,一边低头执着看着自己的手心。
“程榆礼,”秦见月刷完牙齿,回眸问他,“你觉得自由很重要吗?”
他手插裤兜里,什么也不做,只站在门口看着她:“当然。”
“那你为什么要结婚呢?”
“自由和结婚并不相悖。”
她又指了指那只鹦鹉:“那你为什么要养鸟呢。”
程榆礼被噎了下,想了半天,只抛出来一句:“回答不上来。”
秦见月不敢置信地笑了下,竟然还有让他吃瘪的问题。
他转移话题说:“快来吃早餐吧,小哲学家。”
吃完早餐,程榆礼送秦见月去排戏。这无波无澜的婚姻,如他向往的一般温馨。一起度过平平静静的夜,平平静静的早晨。一起用餐,逗鸟,遛狗。两人就这样平心静气相处过来这些时日,程榆礼此刻却无端觉得心中空落。
不知是为他捋不清的掌纹,还是为落地的茶花,抑或是囚笼里的鹦鹉。
宇宙是个信息场,一旦汲取到一些外界的信息,心头便会开始缠乱作祟,成为搅人心神的某种心理暗示。
程榆礼手肘撑在窗框,不动声色地揉了揉僵硬的眉心。
秦见月下车时,听见他说了句:“晚上我来接你。”
她说:“我不知道几点结束。”
程榆礼说:“不管,我等你。”
“你不要不耐烦就好。”
他笑了下:“怎么可能。”
秦见月欣然一笑,他从不会对她丢失耐心。
-
连着几天秦见月都在排戏,有时孟贞会过来看一下,给他们一些指点。
孟贞认为他们这部《兰亭问月》的剧本不够出彩,原因出在题材的选择上,剧目的教化意义太过鲜明,但出于其中的腔格、板式、表现手段都可圈可点。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很新颖,有突破性,也有明显缺点的本子。
但对于这帮年轻人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实属不易。
她便没有再泼冷水,只对唱词做了一些精进。
排了半个月有余,到后期进入剧场排演,孟贞请来专业的舞美设计老师帮他们进行舞台策划。
秦见月见到了节目的制片人彭总。这位姓彭的先生是一个中年男士,孟贞的朋友。
如孟贞所言,他不是专业戏曲界大师,只是一个戏曲迷,想要创办这个节目的目的是为了推广京剧。
彭总上来便友好地和几个年轻人谈天,不谈剧本创作,谈做节目要遭遇的种种,举手投足之间还有商人做派。
秦见月哪儿懂这节目里面的条条框框,她属于一心唱曲的那类人,因此听得一知半解。
只要说这节目对文化推广的作用有几成,她就点头表示高兴和认同。
一切谈得到位,彭先生的想法很开阔,听得各位都充满信心。于是只等项目落地,秦见月那时并没有多想什么。
她的生活里,除了排戏之外,还有一件要紧事——家长见面。秦见月抽空和秦漪出行了一趟。
秦见月开了几回她的小二手车,就得心应手多了。没再在路上出过岔子。她开着车带妈妈去购物。
“我们去高级商场看看吧,买点好的衣服鞋子,别让人看笑话。”秦漪坐在副驾,这样对见月说。
秦见月说:“好。”
“对了,你哥正好也快回来了,他说要一块儿去。”
秦见月闻言,细眉轻蹙:“你怎么这么着急跟他说呀。”
“咋了,我嘴快你又不是不知道。不想让你哥去啊?”
“不是的,我有点怕他惹事。”
“不能,不能。”秦漪摆手说,“到时候我看着他,再说咱们婚礼上不是都见过吗?我看对方也挺和气的。”
秦见月想说,婚礼是婚礼,婚礼是要给足面子的。那种喜庆日子,谁能不和气呢?
但她一想,妈妈的话也有道理。秦见月现在已经能够尽可能铲除掉心里那层晦暗得发霉的部分,不让它再出来作祟。
她拧巴又阴暗的小心思,被自尊心驱使着时不时冒出来刺一下身边人的锋利刀刃,已经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之下离她渐远。
连齐羽恬都说,秦见月变得开朗了很多。
她拒绝让磨损自己人格的那些卑劣再一次出现。
秦见月转移了话题,和妈妈聊一聊衣服风格,说着说着没几句就到了商场。
秦漪去试了一双鞋,是长筒靴,秦见月安静坐在外面等候。
手机有消息进来。秦见月点开看,是名为“春春春”的群聊。
孟贞:孩子们,还在排练吗?
陆遥笛:没有啦,今天周五!下班早。
孟贞:行。
孟贞:通知个消息,彭总刚刚联系我,说了一个事情。他个人很看好我们的表演,也想办好这个节目,只不过到目前项目还没有正式进行策划,一直处在拉投资的阶段,而且情况不是很乐观,投资人对节目备案不大看好,毕竟他们出钱,还是以赚钱为主,彭总之前没有提过这个事情是因为,他也想尽可能为我们争取一下。
孟贞发出来这段话像是没有结束的话。
有好半天,她没再发言,不知道是不是在打字。
秦见月反复读着这里面的信息,她觉得此刻的大脑和心脏都有点麻木,感官迟钝。比情绪先到来的是手心的汗液。
花榕:什么意思啊?????不办了??????那我们练这么久算什么???
孟贞说:他说得比较模棱两可,我也不大明白具体的情况,不过彭总给我提了一下,说他的节目还是要办的,可能会改成一个说唱节目。我认为,他的意思多半是要放弃我们了。
孟贞讲话一直比较柔和折中,“放弃”二字实在刺眼。秦见月加重呼吸,想顺一顺气。但喉咙口阻塞着,实在难以通畅。
花榕:既然最后要放弃我们,那他那时候吹得天花乱坠干什么。微笑/微笑/不给人希望就不会失望,糟老头子坏得很。
孟贞:注意言辞。
花榕:我就说了,他又听不见。微笑/微笑/
孟贞:彭总也是不得已。
南钰:是啊,老师都说了彭老师已经努力过了。
花榕: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陆遥笛:好无语啊,白练那么久了。通宵改本子我都要吐血了。
南钰:算了,只怪我们没本事吧。人家也想挣钱啊。摊手/摊手/
秦见月想说些什么,但指尖发抖,打不了字。
“月月,这双怎么样?”
秦见月闻声,抬头看去。
秦漪似乎对脚上的鞋很满意,她笑得春风满面,看向见月。这样的笑意不禁让秦见月想起二十年前秦漪在台上唱戏的光景,那时她才四五岁,坐在戏馆的客席,脚凌空荡着,直愣愣看着台上唱曲的妈妈。
那穿云裂帛的唱腔,优雅至极的身段,华丽精美的戏袍。让她生平第一次对美有了隐隐约约的意识。
然而眼下,一场车祸造成的伤痛让秦漪的走路姿势变得很难看。
她扭一下脚,靴子的光面就随之弯折一下。妈妈穿着展示柜里崭新的靴子,就这么朝她一跛一跛走了过来。秦见月用余光捕捉到店员眼里不加掩饰的嫌弃烦躁,下一秒转变成对鞋子的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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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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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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