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乱我佳期>第一百四十六章 宿醉清吧老板
  岳琳超回金穗阳:“我们之前有点误会。”

  “误会?我可不觉得你讹钱是误会。”霍颂羡直接帮杨宝露唱红脸,自然收到金穗阳的质疑。

  金穗阳:“讹钱?三哥话可不能乱讲,尤其是对女孩子。”

  霍颂羡瞥了一眼岳琳超:“你要不要跟金穗阳讲讲我们之间的误会?”

  岳琳超不以为然道:“本来就是误会,跟你女朋友道歉是蔡晓男叫我去的,我也没想到他是想搭顺风车。我和蔡晓男来临江总被人瞧不起,我觉得你们的冷漠也是瞧不起我们,当时就怒了,才想到碰瓷让你们难堪的。我为我当初的莽撞向你们道歉。”

  岳琳超弯腰鞠躬九十度。

  杨宝露看了她整个过程,陈述倒是真情实感,不像是装的……

  难道真的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霍颂羡看了一眼杨宝露,似也觉得岳琳超说得没问题,征询杨宝露的意见。

  杨宝露觉得岳琳超是无效社交,也没必要这么斤斤计较,便说道:“行吧,那就当一场误会吧。”

  误会解除,最为开心的是金穗阳,他赶紧招呼岳琳超坐下,要她入伙。

  杨宝露他们看在金穗阳的面子上,也很友善地接纳。

  金穗阳给岳琳超点完菜之后,在一旁一直看戏的鞠晓艺终于说话了:“金穗阳,看不出来你打架这么厉害,那个男的……嗯,岳琳超的男朋友叫什么来着?”

  “蔡晓男,前男友。”岳琳超回答。

  “哦,蔡晓男肌肉很发达呀,你居然能把他打趴下?当真是看不出来呀?”鞠晓艺朝金穗阳竖起大拇指。

  金穗阳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偷瞄一眼岳琳超,对鞠晓艺说:“我跆拳道黑带,加上体重加持,他在我眼里就是个弱鸡。”

  鞠晓艺一脸嫌弃地看着金穗阳娇羞的模样,突然发问:“岳琳超,你喜欢胖子吗?”

  岳琳超一怔,还来不及回答,金穗阳便抢答:“鞠晓艺,你喝醉说什么胡话呢?”

  鞠晓艺却看着岳琳超,似在逼迫岳琳超回答。

  岳琳超也不含蓄:“我喜欢身材好的男人,可以和胖子做朋友。”

  杨宝露大为吃惊,本想着岳琳超是钓系海后,没想到这么豪爽耿直?话虽伤人,但是真诚。

  金穗阳显然也没料到岳琳超如此干脆拒绝,脸一下子通红起来,拿起面前的鸡尾酒一口饮尽。蜀南文学

  始作俑者鞠晓艺似乎早有预判,朝岳琳超敬了一杯:“胖子都是潜力股,你等着。”

  岳琳超看了一眼埋头吃东西的金穗阳,拿起面前的鸡尾酒回敬鞠晓艺:“我等着。”

  杨宝露和霍颂羡对视一眼,怎么感觉气氛如此怪异?

  “对了,你之后有什么打算?”金穗阳突然问岳琳超。

  “当然继续在这里工作,这里工资待遇比市区还要高。再说像我这种没有学历的人找工作太难了,来临江快半年了才找了一份像样的工作。”

  “可是我感觉蔡晓男会来找茬?”金穗阳担忧道。

  “他不敢我了解他,他挺怂的。再说,我跟他分手正好如他的意了,他最近有暧昧的对象,现在可以正大光明对接那个女生了。”岳琳超自嘲地笑了笑。

  霍颂羡说:“我觉得他就是故意打架想让你提分手。”

  “我同意。”鞠晓艺附和。

  金穗阳不解:“想分手要这么麻烦吗?”

  霍颂羡道:“当然,分手需要理由。没有人会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不爱了,尤其是男人。”

  杨宝露此时正举杯喝鸡尾酒,因为霍颂羡这句话,顿了顿。

  “那是你吧?我要是不爱了,我会利落地承认。”金穗阳不以为然。

  “……”

  期间岳琳超上台再唱了三首歌之后,来他们桌前没直接坐下,而是看了一下手机时间,抱歉地说道:“我得先回去收拾东西搬家,就先失陪了。”

  岳琳超和蔡晓男之前住一起,现在分手搬家。

  金穗阳起身积极道:“我帮你。”

  “不用了。”岳琳超推辞。

  鞠晓艺以手杵着自己的脸庞,闲闲地说道:“让金穗阳帮你吧,要是蔡晓男再对你动粗怎么办?有个男人好保护你。”

  岳琳超看了一眼积极的金穗阳,点了点头。

  两人离开后,霍颂羡开口:“鞠晓艺,我怎么感觉你在撮合金穗阳和岳琳超?”

  “怎么?听你的语气,你好像不满意岳琳超?”鞠晓艺挑眉看霍颂羡。

  霍颂羡点头:“金穗阳为人单纯,也没谈过恋爱。岳琳超混社会这么久,我怕金穗阳吃不准她。”

  “放心吧,他俩是良配。”鞠晓艺斩钉截铁地说道。

  霍颂羡皱眉:“又是你那该死的预知梦?”

  “嗯哼。”鞠晓艺笑了笑。

  杨宝露默不作声,而是拿起手机给余巧老师发了一条微信。

  杨宝露:老师,十一月七号你不要穿高跟鞋哦。

  老师很快回复了杨宝露。

  余巧老师:为什么?

  杨宝露:因为今天星盘里说你十一月七号不能穿高跟鞋,身体会抱恙。

  杨宝露知道余巧老师比较相信星座。

  余巧老师:啊,明白了,那天我不穿。

  重回十八岁,杨宝露深刻地明白,只要做出不一样的抉择,以后的事情就是未知,所有的预知,都是荒诞。

  鞠晓艺深信她的预知能力,那她就搅碎她的信念。

  或许,她也是在试图搅碎霍颂羡以后不爱她的未来。

  突然,轻音乐环绕的清吧有人吆喝起来,紧接着掌声响起。杨宝露东张西望,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在台上看见了霍慕。

  霍慕坐在高脚椅上,手持话筒,面带微笑地开口:“大家晚上好,我似是宿醉清吧的老板,慕名。”

  显然不止杨宝露一人惊讶,坐在一桌的霍颂羡和鞠晓艺也是惊讶得下巴要掉下。

  霍慕在讲他在加拿大做“鬼火少年”的故事,喜欢开着摩托穿梭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马力开到一百以上,像他这样的摩友,不是断胳膊断腿就是盖了白布,特别刺激。

  杨宝露是真的看出霍慕很兴奋地在讲刺激又残忍的故事,她甚至能感觉到他的热血沸腾,甚至跃跃欲试。

  这还是她认识的霍慕?

  怎么如此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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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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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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