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碧落公寓>第 27 章 玫瑰谣
  收回手时,一条若隐若现的红线出现在眼前。

  庄司捻起没入手腕上的一头,反复摩挲着,可指腹触感却是空无一物,这红线就像是凭空出现的,其上的光芒由朦胧渐盛,颇有种警示意味。

  眼见这红线快要亮得像条荧光带了,庄司生怕这光亮再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引来,只能沿着漂浮的线身缠毛线球似的边走边藏。

  每走一步,红线就越亮,红光曲折于书架之间,最后一端又深埋进秦言的手腕。

  庄司捧着这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红线球站在秦言身边,红光映在对方捧着的一本文册上,依稀可见胡斐两字。

  “胡斐不是妖怪吗?”

  “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秦言抬眼扫过庄司的脸,很快又把注意力放回胡斐的生死簿上。

  “刚刚有人来了,我差点被发现,不过还好我机灵,立马就躲进来了。”

  “嗯。”

  漫不经心的一声。

  秦言看起来比之前冷淡了不少,庄司闭上嘴,嘴角也失落地耷拉下来。

  胡斐在册的所有生平都在这一本厚厚的名册上,秦言咬破手指,鲜血涂抹在那个熟悉的名字上,瞬间便把它抹去。

  随后,整本名册上的字都如同被火点燃一般,从纸上被星火蚕食。翻动书页,每一张都逐渐回归空白。

  “你这是在干什么。”手里的红线光芒愈盛,庄司下意识按住秦言托书的手,“这是胡斐的生死簿……”

  合上名册,秦言面向庄司,垂眼看他:“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胡斐这个人了。现在,有些事你也有权知道。”

  秦言把庄司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你应该也感觉的到,我和你在一起时,我们有共鸣。”

  “是……”庄司突然开始害怕秦言接下来的话了,他有预感,这可能会成为打破现在自己所喜欢的和谐关系的开始。

  “因为你的心是我给你的。”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庄司挣开手,把秦言推开,捧在臂弯的红线球又散开,弯弯曲曲地将两人包围。

  “很早以前我就把心头那块能够生发情感的地方割了下来,没有它,我就不会对任何人产生超脱自我控制的感情。它本应该被封印起来,可是有一天它逃跑了,而现在,它就在你这里——”秦言欺身而上,按在庄司的胸口,那里此刻跳动得无比激烈,像是在疯狂回应着他的抚摸,“你听,它在渴望我,它只是想重新回到我的身上,你对我产生的那些感情都是假的,是它在操纵你,明白了吗?”

  “我知道了。”庄司活了二十年,做人就胜在知情识趣、有自知之明。

  庄司恍然大悟:一切突然就说得通了。难怪秦言对自己的好他都好像特别敏感,也许是没有过感情经历,所以特别向往这种有情可寄的感觉。其实仔细想想,自己也没有什么值得被喜欢的地方。

  庄司喉头深深压了一口气,最后竟然笑了出来,是那种以前时常挂在脸上讨好别人表达歉意的假笑。明明也没有认识秦言多长时间,自己好像就忘记了原本的自己是怎样生活的。

  “没事,秦言,我也不喜欢你。”

  “对不起,庄司,是我太咄咄逼人了。”秦言不喜欢庄司这样笑,明明眉梢眼角都是弯的,但看不出一点感情,“你既然已经喝了忘情汤,回去之后再让它封印起来,就不会再有后顾之忧了。”

  “好。”

  “时间到了。”

  秦言握住庄司的手,庄司失去了回握的勇气。红线光芒大绽,扎得庄司的眼眶没盛住那滴眼泪……

  香炉里只剩最后一点星火,胡斐吹落香灰,秦言和庄司同时醒来。

  “还以为你们要做一对亡命鸳鸯,回来得可真及时。”胡斐掐断引魂香,终于得空活动筋骨,“我腿都麻了。”

  庄司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胡斐:“你怎么还活着?”

  “秦言都告诉你了?”胡斐笑眼依旧,食指按在心口,“连那件事也告诉你了吗?”

  庄司沉默不语,也没有再看秦言一眼。

  “那你能不能和我去一个地方?”胡斐蹲在庄司身前,掏出个仅女人一截小指大小的玻璃瓶,笑容和煦,“就当是我的遗愿,去了就把狐血给你,保管你到死都不会对秦言动心。”

  庄司看着眼前这管橙红的液体,目光闪烁:“好。”

  秦言看着庄司的后背,一言不发地起身回了卧室。

  外头天寒地冻的,庄司线衫外套了件中长款羽绒服就和胡斐出了门。

  “你平时不是穿挺多的嘛?今天这么冷就穿这两件?拉链也不拉上……”

  “以前我总是害怕吃不饱穿不暖,现在想想,我好像还有很多这个年龄该做的事都没有做过。”庄司看着胡斐身上那件带血的大衣,冷风从干结的褐色痕迹上吹过,比自己身上的还要单薄,“比如说像你一样,要风度不要温度。”

  “当心年纪轻轻得关节炎。”胡斐把狐血塞进庄司的口袋,步伐轻盈。

  庄司想开始漫无目的地发散想象:如果这只狐狸在出现森林里,再下点雪,那可太像童话故事了。

  “这东西管用吗?”

  “少说也够一百年,这点你可以放心。”

  “那就好。”

  两人经过花店时,胡斐进了店,留庄司一个人在门外站着。隔着一扇玻璃门,庄司听不见胡斐对着店员说了什么,风声灌满耳朵,他只看见女店员笑得花枝乱颤还递给了胡斐一支红玫瑰。

  “好看吗?”胡斐举着这支系着粉丝带的玫瑰推门而出。

  店里的暖气扑了庄司一脸,他隐约看见胡斐握着门把的手好像在变得透明。

  “嗯,挺好看的。”

  胡斐不肯把花放进口袋里,一路上都用手举着,说是怕花被压坏。庄司猜他是想去找苏萍,但最后停在医院门口时还是有些意外。

  “您好,我是胡斐,今天早上我有来过的,苏萍她现在怎么样了?”胡斐举着玫瑰半个身子趴在咨询台上。

  “请先登记一下。”

  小护士记得这个长得格外好看的男人,听说早上那个被急救的女人是他的朋友,送来时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女人在手术台上心跳几次骤停,所幸医生们都没有放弃,还是转危为安。

  小护士接过胡斐的登记表:“苏萍女士暂时脱离生命危险,各项生命体征较弱,还在icu观察,你们只能在房外探视。”

  这个时节的医院电梯总是挤满了人,大病小病,高矮胖瘦,喜怒哀乐都被困在这小小的立方体里,被搬运来搬运去。

  胡斐走的是楼梯,庄司跟着他连爬十几层,出了一身汗。那朵玫瑰被保护得好好的,一直都是娇嫩欲滴的模样,庄司一抬头就能看见它,明艳动人,像初见的苏萍。

  ICU的病房门上只有一格玻璃窗。

  胡斐趴在窗上,手里的玫瑰此时却不敢举起。

  苏萍静静躺在病床上,呼吸机挡住了她大半张脸,干净的小脸近乎透明。

  庄司坐在过道的长椅上看着胡斐,他手里的玫瑰已经可以透过手掌被看得一清二楚,胡斐的五官也逐渐变淡,好像下一秒就要消失。

  “庄司,你和我来一下。”

  庄司抬头,胡斐的脸已经模糊到无法辨认。

  在厕所外等了几分钟,里头传来冲水声。庄司敲了敲胡斐最后进去的隔间门,门没有落锁,无声地打开,马桶盖上整齐叠放着一件大衣,大衣上摆着那支玫瑰。

  抱着大衣和玫瑰出来,庄司重新坐回长椅上。

  期间有医护人员进行检查记录,庄司一坐就是一天,不困也不累,只是麻木地坐着,只有在手里的玫瑰发蔫时他才会去接点水洒在花瓣上,好让这朵花时时刻刻都保持鲜艳。

  “这位病人家属……”

  庄司茫然地起身,听着医生说了一大堆话,其余的他都记不太清,他只记得医生说“大概三天后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观察”。

  “谢谢医生,那我明天再来。”

  庄司不想回公寓,在医院边找了个旅馆包了几天。胡斐留下的玫瑰被养在矿泉水瓶里,一直没有要凋谢的迹象。

  苏萍转到普通病房后庄司去探望过几次,女人身上的黑气已经没有了,状态也越来越好,三两天就醒了,只是喜欢坐在病床上对着窗外发呆。

  “小同学,又是你呀。”素颜的苏萍比浓妆时更好看,笑起来很温柔,有几分像胡斐。

  庄司还是第一次在苏萍醒后见她,举着那支玫瑰送给女人。

  苏萍接过玫瑰,瞥了一眼搭在庄司手臂上的大衣:“我好像做了一场梦,梦里有个穿这件男人救了我,还答应要送我一朵花。”

  “不是我。”

  “我知道不是你,我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了,还认识了很多辈子,虽然不记得他的脸,但我肯定——不是你。”苏萍想把脑袋趴在手臂上,不小心碰到伤口,只能吃痛地躺回枕头上。

  “你说奇不奇怪,明明是梦,我却总觉得那些都是真的……”苏萍的眼泪斜滑过脸颊,语气还算平和。

  苏萍的下巴和脖子上还有伤口,庄司连忙扯纸给她擦眼泪:“当心伤口。”

  “你不好奇我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就算苏萍不说,庄司也猜到了七七八八。

  “可是我想说,蔓蔓不懂我,讨厌我,我真的找不到别的可以说话的人了。”苏萍自顾自说着,把玫瑰花举到眼前,“我做的不是什么光彩的营生,爸妈走后,我辍学打工供蔓蔓上学,可是赚钱真的太难了,我什么都不会,也得亏有大老板看得上我的姿色,愿意养我。后来,被他老婆发现了,我们就断了,我也不介意,因为有更多的老板知道了我。我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需要更多的摇钱树,总有人会有些特殊癖好,只要加钱,我就做……”

  庄司不敢看苏萍的眼睛,女人的表情实在是太过淡然,又无力又悲哀。

  “……这次说要玩个大的,会给我一万二,我就答应了,直到他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才觉得害怕,我以为我就要死了,我的死状一定不好看,那么多刀疤,也不知道下辈子会不会带着这身疤投胎……”苏萍吻着玫瑰,好像它才是真正的倾诉对象,“后来,我就梦到了那个男人,他救了我,告诉我为自己活,他还说,一直答应要送我花的……”

  女人滔滔不绝地说了很多,直到护士查房强制休息才安静下来。

  庄司走时把大衣留在了病房。

  苏萍问:“你明天还会来吗?”

  庄司答:“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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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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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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