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贫道就要当影帝>第二百三十二章,醉酒当歌,以舞剑谱史
  台上的干冰烟雾还没散去,还有一点点时间让舞台上的众人们调整心态。

  当这些目光投射注视在自己身上的时候。

  有一种莫大的压力。

  那种压力投射到个人上面,是很极限的。

  那些什刹海武校的舞着们同样感到紧张。

  更别说主将了。

  此时,李清站前一步,随后对着身后微笑,眼神带着笑。

  ‘没关系的,就像往常一样就好’

  这个眼神,让这些舞者们安心不少...

  咱们主将都不慌,咱们这些做小兵的慌什么。

  咱就是要在这。

  春晚大舞台之上,展现出自己这些日子的训练成果...

  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这到来的舞曲。

  有着《象王行》的珠玉在前,这《秦王破阵乐》到底能不能超越前人,还是说,就此平稳过度。

  而当伴舞们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种感觉。

  好铁血,好肃杀。

  前奏也响起,有一股军庭之中的肃杀感觉。

  这是一首来自古代的军歌战曲。

  然而当摄像机给到舞台正中央特写的时候,出现的却是一位白衫少年郎。

  我去,这和《秦王破阵乐》的气质那么不搭?

  俊秀的脸庞,扎起来的长发,眼神中还有一点迷离和醉意。

  这是...喝了酒?

  在给秦王李世民献的曲里,你喝酒了?

  戏说不是胡说啊!改编不是乱编啊!

  《秦王破阵乐》作为考古复原的古代礼乐,还是有人听过的,也有不少大型节目上表演过。

  只不过很小众,但小众...却不代表有人不知道啊。

  这白衣少年郎的领舞,就不太搭调。

  虽然吧...这白衣少年的形象,确实是很帅...

  特别是那迷醉的桃花眼神,勾人!

  在帅气这方面确实是拿捏住了。

  “呼...要开始了。”当李清听着破阵乐的前奏节拍倒数。

  5.4.3.2.1.

  此时。

  醉剑于手中起,长剑于手中轻荡。

  铮。

  指尖弹剑。

  然后起势。

  荡漾起波纹和轻鸣。

  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如笔走龙蛇,又如洪流激荡,浩浩荡荡。

  挑,疾,刺,砍。

  轻重有别,快慢有别。

  这一套舞剑之下,许多人都看错了。

  “这...”吴老和于明蕾看着大屏幕里,白衣少年舞的剑。

  错了。

  许多人都猜错了。

  包括于明蕾,包括吴老。

  以为这剑舞。

  舞不出军曲的威势和霸气来。

  事实证明,李清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和旁边手持长戟的军阵舞比起来,丝毫不逞多让。

  天地良心,那可是剑,那可是君子之器!

  看着大屏幕的吴老心中只有震惊。

  他....

  真的可以做到!可以编纂出,用剑也能表达军势威仪的剑法来。

  不仅能舞出威势和霸气来,还有属于剑本身的气质。

  君子有威仪。

  随着剑的起舞。

  和歌曲的荡漾。

  这一次,春晚节目组里,包括于明蕾和吴老在内,都没办法去质疑李清编舞的能力。

  这一套剑法,已经能够证明这一点,将曲,和意融合在一起的视觉盛宴...

  视觉上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不说。

  而那剑如笔一样,仿佛能够讲故事...从剑舞的招数里,呈现出来的故事。

  带着观众一起,随着这美妙的曲和舞,回到了那李世民治下的贞观之治。

  那文明遗珠之中,文化与武力都达到巅峰的朝代。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真的不输《象王行》。”吴老眼神有些复杂,又有些欣慰。

  好在他自私的决定没造成什么不好的结果。

  这《秦王破阵乐》的表现,出乎意外的要好。

  起码是和《象王行》同一级别的作品。

  这个李清还真是妖孽啊...不仅自己能够舞出那么亮眼的剑舞,还是自己编纂出来的。

  然而,此时,舞台的场面陡然变。

  随着李清的舞动,眼神刹那之间由迷醉转化为了清醒,由刚才充斥着自信和飘逸的舞曲,变成了凌厉的,凶狠的。

  和旁边那些兵士们的铁血战阵,又好像...有些不一样。

  所演绎的方向,似乎,相当的不同。

  似乎更有冷血肃杀的感觉。

  大唐盛世,献与秦王的曲,到底什么事情,能让舞的基调产生变化呢?

  残烛冷灯金簪绾白发,珠屏色褪席落尘。

  盛世大兴,不过人声鼎沸流火喧嚣,幕幕皆可入画,君王举杯笑不忘勤政。忽而转摇曳灯前杀意现,石墙朱门,野火入城,铁蹄银甲颠簸阵阵响却,长戈冷剑,数石重弓一羽箭破。

  好似春初入秋枯叶哭也,立冬乍雪覆甲,掩腥盖色又转入春日,仅仅旧人闻故,余下皆赞好景更盛。

  一幕幕的景象,在眼前呈现。

  是玄武门之变!

  他,在用剑,用舞。

  谱画历史的余响。

  .....

  此时此刻,在电视机前的刘以菲,看着这一轮美轮美奂,波澜壮阔的舞曲。

  心中却也残留激昂。

  刘以菲手舞足蹈道。

  “李哥他舞的是大唐贞观盛世,也是宣玄武门之变,天啊,我感觉我眼前都有画面了。”

  “我也听出来了。”老道士也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道:“秦王受天命,大唐从此昌。惜时破阵乐,犹响镇四方,大唐盛世的瑰丽壮阔,还有无情冷血,都拿捏住了。”

  “嘿。”

  老道士的老脸上满满的都是骄傲。

  看啊,这是咱儿子。

  咱家李清!

  刘以菲也是这样。

  这是咱家男人。

  有一种小小的骄傲情绪在蔓延。蜀南文学

  曲舞谱写历史的瑰丽。

  另一边的刘晓则是低着头呢喃道。

  “也就这样吧。”

  嘴上这么说。

  刘晓所知道的秦王,一直是嬴政,从不知道,秦王也能指的是李世民,也不知道宣武门之变的历史。

  刘晓此时此刻看着电视机里的白衣少年郎。

  他的剑舞,还有澎湃的曲。

  在谱写的历史和画面。

  就连她这个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也能感受到画面。

  白衣少年舞剑。

  清澹雅致。

  确实唯美。

  以剑为笔触,将一段恢弘的历史谱写出来。

  泱泱华夏,三千年历史。

  我们的文明,我们底蕴。

  我们的骄傲。

  刘晓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女儿一定要留在华夏演戏,不去好来坞发展。

  这是来自一个文明的壮美。

  她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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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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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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