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杀马特学霸请矜持一点 [穿书]>第 2 章 第 2 章(修)
  蒲渝双手撑在墙壁上,稍微低头看着这个矮自己十公分的人,有点不知所措。他脸上闪过一丝的讶异、惊慌,明显认得此刻被自己壁咚的人。

  这个姿势维持了许久,蒲渝依旧没有动静。

  冉溪望进他的眼睛里,明亮的眼眸死死盯着自己,竟令他感到一丝的害羞。

  视线移到别处,高挺的鼻梁,性|感的薄唇,线条明显的下颚线……视线最后回到眼睛,因为他的眼睛实在太好看了。眼尾虽是往下长,但眼角很开,眼形将眸子衬托出一丝透彻明亮,明显的双眼皮加上浓密的粗眉,显得炯炯有神。

  帅。

  太帅了。

  简直是世上难得一遇的帅哥。

  他的骨架很完美,个子又高,目测能有一米八三,肩膀又宽,脖子也长,肌肉看着也挺均匀的,头肩宽比例也刚刚好……

  攻。

  太攻了。

  简直攻死了。

  一想到面前这个大帅攻是自己未来的男朋友,兴奋得快去世的冉溪又活了。

  “快呀!”某人在不远处催促,蒲渝瞟了一眼,眼神有些闪缩。

  那个人满脸是伤,校服也脏兮兮的。

  冉溪记得那个人,那是刚刚在厕所里被摁在地上磨擦的学生,是蒲渝的猪朋狗友之一,暂且叫他猪朋吧。

  不过对方视乎不认得冉溪的样子,他只是双手环胸,一脸愤世的样子盯着这里。不认得也不奇怪,毕竟那两个猪朋狗友看也不看他就离开了厕所。

  “……”蒲渝深呼吸了一阵,薄唇微张,“你有钱吗?”

  冉溪又死了。沉醉死了。

  第一次听见蒲渝的声音,没想到如此富有磁性,说话的气音也比较重,令人听了觉得舒服。是那种治愈人心的声音。

  冉溪心脏剧烈跳动中,怔愣了有一会儿才忽的回过神。他迅速拿出钱包,“你要钱吗?我有我有!给你!全都给你!”

  因为兴奋,掏钱包的手不由自主颤抖起来。他将钱包扒开,把里头的钱都掏了出来。

  被狂拽酷炫的未来男朋友要,不管是身体还是钱,都让冉溪高兴不已,当下就想扑上去任他要,但想到循序渐进的剧情,他还是忍了下来。

  “虽然不是很多,但你可以把我的卡拿去!”冉溪看着手上那叠几块钱的钞票,有点儿嫌弃地翻出银行卡,全都给蒲渝递过去。

  蒲渝看着那叠钞票和卡,眼神略显复杂,想接过的手有所顾忌地收了又张,张了又收。

  “咕……”忽然,肚子打鼓声悄悄响起。冉溪害臊地捂住肚子,憨憨一笑。

  蒲渝开口,冷声道:“只有这些?”

  冉溪急忙推销他的卡:“还有卡啊!里面应该会有挺多钱的!”

  蒲渝眉头微蹙,终于收回摁在墙上的手,接过冉溪的钱,却把卡抽出来递回,“卡不需要,我也没密码。”

  “我可以告诉你啊,密码是……”说到一半,冉溪顿住了。

  密码是……?

  “不用。”蒲渝没等冉溪的答案,把卡插|回了钱包里。然后手往裤兜里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了两颗鸡蛋。

  蒲渝把鸡蛋递给冉溪:“给你,这是食堂给的,熟的,可以吃。你就当用这几块钱买了两个水煮蛋吃吧。”

  暂且先不吐槽为什么蒲渝会有两颗鸡蛋,反正冉溪又惊又喜地接过,像宝贝似地珍惜着这两颗鸡蛋,“谢谢。”

  他又活了。

  短短的时间里反复去世,冉溪觉得自己快挺不住了。

  看着冉溪馋一脸的样子,蒲渝的神情有些微妙。

  半响,他问道:“你是冉溪?”

  冉溪愣了愣,点点头。心脏噗通狂跳着。

  这问名字是因为引起他的兴趣,想要展开追求了吗?!

  那此刻是不是要再清冷傲娇一点,以推动剧情呢?!

  想要说些什么傲娇的反话,但冉溪此刻实在太兴奋了,脑子没办法好好运作,嘴巴碎碎念了一会儿,脱口而出:“你不要喜欢上我,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蒲渝眼底闪过一丝讶异,眉头微蹙。他怔了一会儿,冷冰冰道:“放心,我不会的。”

  冉溪:????

  难道不是笑着说“别啊,我挺喜欢你的,我们从朋友做起好不好”吗?!

  而且这人怎么冷冰冰的!主角攻不是又热情又阳光吗?!

  猪朋见蒲渝手上拿着一叠钞票,便高高兴兴过来验收,一把夺过。数了数,满脸的得意渐渐转变成不满:“不是吧?才几块?车费都不够呢?玩我呢吗?”

  猪朋不高兴,伸出手想要推一推冉溪,手却落在了蒲渝身上:“?”

  蒲渝不知何时挡在了前边。

  “咋的?想英雄救美?”猪朋不屑地嗤笑。

  英雄救美?冉溪双眼“噌”的一亮,躲在蒲渝身后悄悄探出头。手也悄悄地捏着蒲渝的衣服。

  感觉真好。冉溪心里再次狂喜。

  “钱已经拿到了,走吧。”蒲渝没有多做解释,只想赶紧打发走人。

  “等等等等。”猪朋火气来了,他按住蒲渝,不让他走,然后盯着冉溪,“他不可能只有这点儿钱,再要要,看有没有卡什么的。”

  冉溪攥紧钱包,犹豫了一下,没有上交。因为他可是要被蒲渝英雄救美的,可不能傻了吧唧地破坏吧?而且人蒲渝也说了不要。

  “没卡。”蒲渝说。

  猪朋不相信,欲绕过亲自讨,却被蒲渝揽住肩膀拖走,“真没有,走吧。”

  “嘿,你咋了?”猪朋忽然甩开蒲渝,脸上的不满又多了几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你是真的英雄救美来了吗?为了这个小个子?”

  猪朋指向冉溪,冉溪仿佛被什么刺激到了,愣在原地,目光呆滞。

  “没,走吧,大不了酒钱我出。”蒲渝不耐烦地把猪朋拖走。

  “算你幸运!小个子!”猪朋往回威胁性地一指,然后气呼呼地被蒲渝拖着走。

  冉溪目送他俩离去。镇定的身影下,双拳却紧紧攥着,甚至因用力过度而颤抖起来。

  “小个子”,他听了太多了。

  脑袋嗡嗡的,几年前的回忆也渐渐涌现。

  恐怖,反胃,可恨。

  冉溪深呼了一口气,攥紧的双拳才缓缓放开。他摊开手看了一眼,掌心里全是指甲印。

  再瞟一瞟眼前已缩成点的蒲渝,一直紧绷的心才渐渐舒缓。

  【狂拽酷炫】书里是如此形容主角攻的。

  书里的主角攻常常挥舞拳头,一而再再而三用拳头解决各种纠纷。这也是冉溪喜欢主角攻的根本原因之一。

  因为在他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

  冉溪伏在课桌上,从臂弯中露出半截脸。望着桌上的两颗鸡蛋,表情虽然呆滞,脑子却在飞速运转。

  他在努力回想,回想小说里的内容;在思考,思考主角攻为什么和小说里的有所偏差。

  【那天,继母再次把我叫去了她的理发店。】

  【说是为了练习新设计的发型,要我当模特。】

  【所以,我第一次出现在蒲渝面前,顶着的是一头红色的刺猬头。】

  【继母说这是最近风靡东亚的非主流文化,有些人不喜欢,有些人喜欢,但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席卷这个时代。】

  【然后,蒲渝就是其中一个喜欢的家伙。】

  【因为这一头红色刺猬非主流,我的身边从此跟着一只忠犬,怎么甩也甩不开了。】

  【明明是个不良少年,明明和我这种年级第一不该有任何关系才是……】

  模糊回想到这,冉溪抓了抓额前那长得挡视线的留海,“是因为我还没弄杀马特发型的缘故吗?”

  书里的主角攻对主角受一见钟情,就是因为主角受的那头杀马特,所以只要自己也弄一个,说不定就……

  冉溪下意识环望一番班级,发现各个发型正经,都是当今主流的发型,要是自己弄个杀马特……

  艹,也太像傻子了。

  但是只要主角攻能喜欢上自己……

  可恶,为什么偏偏穿进了十年前年的古早文啊!

  《鱼儿与小溪》是一本十年前,发表在晋江的网络小说,冉溪在几个月前无意间使用洛阳铲,把它从千万本网文中挖了出来,虽然一开始只是抱着“耽美文”是怎样的好奇心点开了它,却因为主角受和自己同名而不知不觉陷了进去,从此在坑底躺平。

  书里讲述的是一段发生在二○○八年的青春校园故事,在那个翻盖式手机风靡校园的时代,杀马特洗剪吹席卷东南亚的时代,LGBT群体还未普及的时代。

  这本小说披着轻松的文名,内在却埋了地雷,小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当年盛行的古早文风,描述充满浓重的忧愁沧桑感,是一本看了后会陷入其中久久无法自拔的严肃文学——现称之为青春疼痛文学。

  要说为什么是青春疼痛文学,那就要归功于故事的BE了。冉溪看完结局后心脏可是连着抽痛了一个月,差点儿进院吊点滴的那种。

  要是别人看了还好,但因为与主角受同名,冉溪总是将自己代入,又因为主角攻实在太狂拽酷炫、耀眼迷人,自己甚至爱上了即使只是个书中角色的他,和他BE实在太令人唏嘘了。

  主角攻狂拽酷炫,性格放纵不羁爱自由,与主角受受重组家庭的桎梏而导致的自闭性格完全不同。

  就算前期主角攻拼死追求主角受,主角受都不愿意施舍他一眼,一心只有学习,考上清华北大,改写人生。

  奈何在主角攻的强势追求下,主角受还是敌不过他闪闪发光的存在,接纳了他。

  然而,好景不常,高三结束时,主角受考上了首都的大学,主角攻为了不成为阻碍他大好前程的污点,向他提出了分手。

  他深深明白,自己是在他们这座小城市腐朽的人。主角受努力了那么久,应该没有任何污点地成为上流社会精英,闪闪发光,而不是在这个同性恋严重不被看好的年代被他这种人拖累。要是他们仍旧在一起,一个不小心,主角受就会被人撰写文章,大肆谩骂。

  主角攻的这份心意,主角受自然不知道。因此主角受也只是坦然接受,悄然离去。

  小说的最后甚至用了主角攻的视角来结束:【假如你是小溪的话,我就是小溪里的鱼儿。我没了你虽然会死,但你没了我,更加清澈透亮。】ΗtτPS://Www.sndswx.com/

  当时看完结局的冉溪可是躲在被窝里哭得撕心裂肺,恨不得立刻穿进去骂主角攻这个一昧为主角受着想的笨蛋。

  ·

  冉溪托腮,长长叹了口气,但转念又想起些什么,咧嘴嘻嘻笑了两声,大大的狐狸眼被挤成月牙儿。

  虽然《鱼儿与小溪》的结局是BE,但,我一定会把他变成HE!!

  冉溪如此想着,双手握拳捶了一下桌子,为自己打打气。

  但是吧……

  前提是主角攻得开始喜欢上他才是!!

  难道真的得顺着剧情,做个杀马特发型吗?!

  弄了主角攻就会变回书里那个热情阳光又缠着他不放的忠犬吗?然后和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吗?

  冉溪想了想,又下定了一个决心。

  要是自己就这样回不去现实世界了,那就放弃清华北大,和他呆在这座小城市,小两口高高兴兴生活,甚至结婚。

  糟糕,想想就兴奋。

  “冉溪同学,你实在是我们二中的骄傲!”忽然,一把浑厚的中年男人嗓音把冉溪从庞大复杂、纵横交错的思绪里拉了回来。

  冉溪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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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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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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