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凝洁出现在面前,她就恨不得要把自己隐身似的,总是把头垂得很低。她披肩的长发,乌黑如瀑,倾泻而下,在脸颊两边跟乌黑的锦缎一样晃来晃去,左掩右挡半遮面,丁黎平根本就看不到她完整的一张脸。
这天一大早,丁黎平似睡非睡,还懒懒的趴在床上,忽电话铃响,他接起,是一个温柔的女音,轻声问道,“丁师傅,您好!请问你们的车到应店街大酒店大概是几点?我有一点东西要托运!”
丁黎平分外敏感,知道这个声音绝对错不了,百分之百是凝洁。
这些日子,丁黎平好像害了相思病,凝洁的笑貌,不时浮现眼前;凝洁的声音,余音不绝,时时萦绕耳边,他一个人走路,都会产生幻觉,老是恍惚听到她的声音,蓦然回首,众里寻她,又杳无影踪。
当下,他连忙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对着电话,激动的有点结结巴巴说,“您,您好!大,大概七点二十左右吧!…”
凝洁说,“好的!那我提前在那里等!”
…
该说的都说完了,丁黎平的手机还一直贴在耳边,竖着耳朵,仔细的聆听,等凝洁的电话确定挂了,他马上放下手机,赶紧起床,就连刷牙洗脸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无比的利索。平时,他不怎么照镜子,这时不由对着镜子,左右打量,刻意修饰了一下。
在路上,丁黎平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就是马上要见到凝洁呢!车渐渐驶近应店街,丁黎平的心跳都变得加快。快到那个站台,车缓缓减速,丁黎平老远就看见凝洁手里拎着包裹,立在站台,脸上微微带着笑,朝车来的方向轻轻的挥了挥手,车不前不后,刚好停在凝洁跟前。
车门一开,丁黎平就跳了下去,迎着凝洁,接过她手中的包裹。
凝洁每次都是这样,两人相对,她从不敢直视,心慌意乱的把脸撇向一边,羞答答的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总之是浑身不自然,她把包裹交给丁黎平,马上急着伸手到口袋里掏钱。
丁黎平笑着说,“你别掏了!我们都这么熟了,就跟朋友一样,举手之劳的事情,就不用拿钱呢!”
凝洁哪里肯依,脸颊飞红,掏钱的动作无比果决,不容分说,也不问价钱,掏出五十块钱强塞在丁黎平手中,二话不说,掉头一溜烟就跑了,任千呼万唤她都不回头。
丁黎平追出两步,凝洁已经走远,他自言自语道,“按正常收费,也要不了这么多啊!凝洁出手也太阔绰了吧!”
丁黎平瞅着手里崭新的五十块钱,从凝洁手里再到他手里,似乎还留有她的温度,他把它放在一边的口袋里,收藏起来。
丁黎平此时并不知道这个女孩是她的养女,他想,凝洁对女儿真的是太好了!隔三差五,大包小包的往昌南寄,对女儿的关怀无微不至。
偶尔,凝洁会亲自去趟昌南,每次定是在应店街大酒店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候车,身边必定又是大大小小的几个纸盒和泡沫箱,肯定装的都是女儿吃的和用的。她每次去,都是来去匆匆,头天去,第二天又与丁黎平同车回来,若要问,她此行又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非得亲自跑一趟。无非又是捎几样吃的,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生活用品,昌南又不是没的买。
丁黎平看在眼里,问凝洁道,“为什么每次来去匆匆?傍晚才到,就过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走,一路多辛苦!既然到了昌南,为什么不多呆两天,到处玩玩!”
这时,凝洁显得局促不安,两只手又不知道朝哪里安放,好像自己的女人心事被看破一般。
丁黎平隐隐约约觉得此情与自己有关,但是,埋在心里,不敢唐突。
人生的这个阶段,邂逅这种情缘,真的无能为力,心中有种好感,不会去表达。每次期待的邂逅,都要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
丁黎平和凝洁就这样平静的相逢,安静的坐在一起,静静的不交一语。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心中纵有万语,却无法倾诉一句。内心排山倒海,表面却要假装平静自然。尽管一个微笑,一个转身,一个眼神,意味深长,但是,仅此而已,到此为止,爱在心里口难开!
有一次,凝洁又是只身前来昌南,傍晚快到昌南,车快要进站,丁黎平发现凝洁突然猛得起身,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弓着腰,退到廊里,一脸着急,低头慌张的满地找寻什么。
丁黎平不由赶紧走了过去,轻声问道,“怎么?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凝洁双眉紧蹙,五指叉开,把手一抬,翻弄着手掌,沮丧的告诉丁黎平,说,“是的!你看,我手上的钻戒不见了!”
丁黎平听了大惊,道,“啊!怎么这么不小心!”说着,赶忙躬身下去,帮忙寻找。
丁黎平在凝洁所坐的座位前后左右,走廊过道,周围的边边角角,仔仔细细的找了好几遍,都一无所获。
凝洁的身边,过道里摆放了个垃圾桶。
丁黎平想,“该不会掉到垃圾桶里了吧?”
于是,等车到了站,丁黎平就把凝洁身旁的垃圾桶拿到了车下,在宽敞一点的空地上,一股脑儿都倒了出来。
垃圾桶里乱七八糟,脏兮兮的,装的都是弃物,口水浓痰,污秽不堪,什么都有,叫人避犹不及。
丁黎平不怕脏,不怕呛人的气味,把垃圾全部摊开,因为钻戒小巧,容易被掩盖错过,所以丁黎平一寸一寸,慢慢的翻,仔细的寻找。
此时,凝洁虽然心急,可是,当她看见丁黎平为了她,弓着腰,埋着头,专注的一寸一寸的翻着地上又脏又臭的垃圾,心里就很感动!
这一幕便深深的烙在了她的脑海里,很多年后,凝洁脑子里老是会浮现丁黎平弓着腰,忍着刺鼻难闻的气味,埋头翻垃圾,替她找钻戒的样子。
凝洁心中掠过一丝安慰,自语道,“怎么我丢了钻戒,他看起来那么着急!”
一桶垃圾,摊开在地,有一大片,丁黎平找来找去,早弄得满地狼藉,翻了个稀巴烂,终还是未找到。
丁黎平不死心,又要从头翻找一遍。
凝洁泄气了,把丁黎平劝住,说,“算了!肯定是没有了!”
说着,凝洁叹气道,“那钻戒是结婚的时候,老公送的。刚刚,在服务区上了个卫生间,洗了个手,因为手湿漉漉的,鬼使神差居然把钻戒卸了下来,用卫生纸包着,晾在了旁边的座位上,只顾用卫生纸擦手,等快到昌南的时候,慵懒的伸了个懒腰,五指叉开,挡在眼前,忽然惊觉,手指上空空,不见了钻戒,不由大吃一惊,赶忙去身边的座位上去找,几个湿漉漉的纸团都打开了,急急忙忙翻了个遍,里面哪里还有。我估计自己一时大意,掉到地上,被坐对面中途下车的那个乘客捡走了。”
丁黎平听了惋惜不已,这么贵重的东西,丢了怎不心疼!
他着急的,重新又回到车里,到凝洁的座位上俯身,又找了找,地板上刚被打扫过,空荡荡的,一目了然,哪里还有钻戒的影子。
丁黎平一脸无奈,叹道,”恐怕是找不到了!你把结婚的钻戒都丢了,估计回家,老公要骂的!“
凝洁一脸失落,苦笑了一回,说,“奇怪死了,怎么戴在手上的钻戒都会掉!我也太马虎了!不该从手上取下来!“
丁黎平把她送到了车站门口,临走的时候,脸上挤出了点笑容,安慰道,“不要难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凝洁冲丁黎平一笑,说了一句,“谢谢!”
这一晚,丁黎平翻来覆去,辗转难眠,他想给凝洁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呢!几度拿起了手机,犹豫难决,不敢冒昧,又把手机放下了。
丁黎平躺床上,睁着眼睛想,“凝洁今天在车上丢了一只钻戒,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说掉就掉了呢!钻戒珍贵,象征的意义非凡,可是男女之间的信物啊!常言道,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钻戒代表的是婚姻和爱情的永恒…”ΗtτPS://Www.sndswx.com/
下半夜丁黎平有点走火入魔,忽有点兴奋,脑洞大开,想,“既然凝洁在车上把她自己的结婚钻戒都丢了,那是不是预示着她和她老公的婚姻即将到头了。或者,将由我与她翻开崭新的一页……”
第二天傍晚,凝洁回到了家,神色黯然的告诉老公说,“这趟我去昌南,在车上不小心把结婚的钻戒丢了!”
老公一听痛惜不已,那只钻戒已经戴了很多年了啊,当时可是花了血本的啊,那是结婚的时候,自己一咬牙,花了五万块,在第一百货商店托熟人从外面调的货。
黎钧倒是很疼老婆,他怕凝洁伤心,说“没事的!既然掉了,有什么办法!下次去商场,我再给你买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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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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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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