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公子无耻>第319章 1977年,注定是举国欢庆的幸福年
  夏父夏母知道只要有沈家人在,他们就没有机会再霸占着这个属于夏书沫的房子。

  现在只有先收拾东西走人。

  等以后夏书沫气消了,再找机会求她原谅。

  夏书沫心软,肯定会原谅他们的。

  到那时,再想办法将钱财房子要回来。

  夏家人简单的收拾完东西,就拖着依旧嚎哭不止的夏文文走了。

  夏文文死活不肯离开,抓住门框,疯了般的喊叫,“桐文,我是喜欢你的,你不能这么绝情啊!”

  夏父夏母觉得这女儿实在是有些蠢,都这个时候了还在火上浇油。

  为了不再次惹怒沈家,夏父连扇了夏文文五六个巴掌这才让她消停。

  最后,直接带着神不守舍的夏文文离开了。

  夏家人本以为让他们搬出夏书沫的房子,这就是惩罚了。

  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沈家人做事,比他们想象中的更狠。

  夏父去上班被告知他已经被开除。

  夏母也丢了街道扫地的工作。

  就连夏文文原本还在就读工农兵大学也被学校除了名。

  三人彻底落败,回到二十几年不曾住过的老破房子,那一刻,他们想死的心都有了。

  从此以后,他们一家子会在无尽的抱怨中,在饥寒交迫中活得惨不忍睹。

  夏书沫跟沈桐文的婚期定在1977年的正月初六。

  而许正阳跟孙花花的婚期是1977年的正月十八。

  真是好事成双。

  1977年,注定是一个举国欢庆的幸福年。

  ——

  沈老爷子自从穿上自家乖孙女做的棉鞋之后,人一下子就变得和蔼可亲了。

  天天背着手在大院里溜达,逢人就问好。

  “哟,老李,买菜回来啦。”

  老李:“是啊!媳妇让我买了两颗大白菜说是炖猪肉粉条吃。”

  沈老爷子呵呵笑道,“猪肉粉条是不错,说的我都馋了,哎呦我这鞋有点脏了,你看看,这黑色的鞋面就是容易沾灰。”

  沈老爷子说着便蹲下身子,仔仔细细的将鞋面上一点点白色的灰尘给拍掉。

  老李:“你这棉鞋看起来不错,穿着肯定很舒服吧!”

  沈老爷子站起身,满脸的骄傲,“肯定舒服,比我穿过的任何一双鞋都舒服,我告诉你,这鞋还是我乖孙女亲自做的,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的。”

  老李惊讶道,“看不出来娇娇还有这手艺,真是厉害啊!”

  沈老爷子更骄傲了。

  “那肯定啊!我乖孙女别看娇气,人聪明的很,做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

  老李笑呵呵的夸赞了一通,两人就告别了。

  老李回到家,跟家人说了这事。

  “不可能吧!沈娇娇还会做鞋子?她在家可是连厨房都没进过。”

  “可能是下乡建设祖国,改变了吧!毕竟她现在跟以前还真不一样了。”

  “说的有道理,看来这知青下乡还真是个不错的锻炼法子。”

  李爸李妈很有默契的看着躺在沙发上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儿子。

  李家大儿感受到了来自父母的关爱,立即跳下沙发就进了房间。

  并放话道,“别打我主意,我才不下乡。”

  李母捞起擀面杖就去揍人。

  “你看看人家娇娇,再看看你,顿时就觉得你活着就是浪费粮食的。”

  李家鸡飞狗跳。

  而沈老爷子,还在外面继续溜达。

  “哟老张,在外遛鸟呢。”

  “是啊!人老了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养些小家伙热闹热闹。

  你看看我这鸟,还会讲人话呢。”

  老张呵呵笑道。

  沈老爷子看了眼会讲人话的八哥,转移话题道,“你这鞋子不错啊!新买的吧!”

  老张:“是啊!我女儿托人从外面买回来的,鳄鱼皮的,在外面可是紧俏货。”

  沈老爷子敷衍笑道,“这鞋子看起来好看穿着不一定舒服,还是我乖孙女给我做的棉鞋好,又软又舒服,我现在穿了这鞋走路,走一天都不带喘气的。”

  老张:“是是是,还是咱们这种纯手工做的东西耐穿实用,你这棉鞋做的真不错,老沈啊!这真是你孙女做的?”

  沈老爷子又骄傲了,“对啊!一针一线都是我孙女亲自缝的,足足做了三天啊!”

  老张羡慕道,“没想到娇娇那丫头这么厉害了,我就喜欢这样朴实无华的东西,真是不错。”

  老张跟沈老爷子又就棉鞋舒适度、美观度做了一阵讲解后,便回了家。

  等脱下自己的鳄鱼皮鞋,顿时觉得脚又累又疼,一点都不好穿。

  老张跟自家人说起这事后,他的家里人跟李家人是一样的反应。

  最后,老张家的二儿子也遭了殃。

  因为比不过一个娇娇女,被鸡毛掸子狠狠抽了几下屁股。

  不知情的沈老爷子仍旧在大院里炫耀自己乖孙女做的棉鞋。

  此时的大门口,榕树底下,一群人围着沈老爷子夸赞沈娇娇懂事孝顺还能干。

  “娇娇现在可真变了大样了,竟然会做棉鞋了,还做的这么好,老沈你好福气啊!”

  沈爷爷笑的嘴巴都快歪了。

  对于别人夸赞自己的乖孙女,他是一点都不嫌烦躁。

  甚至觉得,这些人叽叽喳喳的也很可爱嘛!

  此时,从外面推着自行车回来的陈老爷子就见到了这么一幕。

  听了个大概,也就知道是这个老沈头在故意炫耀了。

  他本就因为出去办事没办成心情不顺,又看到自己的对头在显摆,自然是气不过。

  推着自行车走过去,嘲讽道,“不就是一双破棉鞋嘛!得意什么啊!我还能弄到王先生给我写的对联呢。”

  围观的人立马震惊了。

  “你说的是那个王先生?号称王羲之后代的那个书法家?”

  陈老头见人群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立马得意起来,“对啊!他已经答应给我写春联了。”

  “天啦,王先生可是很少有人能请得动他写对联的,就算是内阁大领导他也不一定给面子。

  可以说,全国人民都为能得到王先生的字画而感到骄傲啊!若是能让他写一副春联,那这个年绝对红火。”

  “就是啊!老陈你可太厉害了。”

  “这个王先生脾气古怪,老陈你是怎么说动他的,也给我们介绍介绍呗。”

  陈老头立马成了万众瞩目的对象。

  自然,老沈头被冷落了,十分不满。んτΤΡS://Www.sndswx.com/

  哼道,“不就是一副春联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陈老爷子也冷哼道,“反正你弄不来就是了。”

  此时,沈家。

  一家子正在收拾屋子清理院中的杂草。

  就有人跑到院门口喊道,“不好了,你们家老爷子跟隔壁老爷子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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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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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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