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去买点菜,三天后过来吃饭,我给你们小露一手。”张希爽快地答应下来。
上个世界汪恬馨是国宴大厨,告诉过她很多菜谱以及做菜的小妙招,其中不乏国宴菜谱,手有余粮,心里不慌。
有些菜谱制作起来不仅耗时耗力,还耗钱,张希挑了一道开水白菜,一道佛跳墙,一道酸菜鱼,其他都是特色家常菜和小吃。
三天前张希应下吃饭的邀约,就开始准备食材熬汤,光是这一顿饭的预算严重超标,够他们一家人吃半个月。
若不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她估计都舍不得。
不是抠门,光几个孩子一个月生活费差不多八千,加上伙食费房租,以及一些零零总总的其他开支,一个月万把块钱。
小吃摊勉强收支平衡还有点不多的富余,要留着些钱预备风险。
张希在厨房做菜的同时,计算着吃了这一顿,他们一家人要勒紧裤腰带多久才能省回来。
姚浩宇坐在沙发上抱着娃喂奶,一股香味争先恐后地钻进鼻子,人在沙发坐手里喂着奶,魂已经飞进厨房品尝美食。
穆三比他直接多了,她走进厨房以帮忙的名义打下手,得到张希不时的投喂,美曰其名尝尝咸淡,厨房外的姚浩宇羡慕的口水都流了一地。
毛发哥拥有一个与身材极度不符的名字,他姓方名知书,知书达理,他干的事跟这四个字可谓是毫不相干。
方知书带着兄弟团上门,带了两瓶好酒算是没有空手而来,姚父把酒取出来不停地抚摸,像是摸着心仪的爱人,又不时看一眼厨房等着什么时候开饭。
等张希招呼他们吃饭,方知书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佛跳墙的汤。
佛跳墙醇厚而不腻,舀一勺放进嘴里,顺着喉咙就滑到了胃里,汤里的海参、鲍鱼烂而不腐,入口即化。
他仅仅尝了一口惊为天人,宛如灵魂得到上帝的指引去天堂游历了一番,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菜,忙不迭地问,“这是什么菜?”
“国宴菜做一次就破产的那一种,之前跟你说的小吃店、饭店以及酒楼,每个店都有特色菜。”
“当然我会的远不止这些,这些只不过是其中挑出来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怎么样?要不要跟着我干?”
张希的话淹没在一阵阵对食物的赞叹中,方知书顾不上回答她,加入到抢菜的行列中,还想就着菜喝两杯的姚父,果断地放弃了这个想法,手慢一点菜就没了。
最后一点汤汁沾着面包没入口中,酒足饭饱方知书捂着肚子长叹一声跟兄弟团对视一眼,他们把头点成鼓锤纷纷同意,“好,我们跟着你干。”
方知书不愧是开桑塔纳的男人,出手就是大气,一出手就是20万,他的其他兄弟林林总总,一共凑了20多万加起来差不多50万。
店铺的选址是张希跟方知书共同定下的,位置在学校附近,刚好是在一家小学跟一家中学的交汇处。
学生能支配的钱不多,一份小吃几块钱,正好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薄利多销前期先赚些辛苦钱。
装修以及其他事项由方知书带领他的兄弟团处理,张希专心地准备菜单以及菜谱。
罗列菜单上每一道菜都需要把小样全部做出来,拍成精美的照片,用于制作成品菜单以及宣传使用。
店铺从确定图纸到装修,花了三个月完成,张希利用这三个月空档期给五人团进行培训,还需要把菜谱的做法教给他们。
方知书拥有众多失败经验早就是经验老到的老油条,一些宣传手法以及注意事项,他摸得很清楚就不必多说。
张希的任务就是每个月提供一道新菜给店铺,她就不再过问店铺的事情,经营由方知书负责。
现在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吴杏花的肚子离预产期还有点时间,她要为迎接新的孙子而做准备。
张希刚开始准备,吴杏花就已经在医院待产,医院打电话给姚浩宇,张希赶去医院给她垫付了医药费,让孩子顺利出生。
第二天张希带着饭菜去医院探望她,抱孩子的时候乘机取了孩子一点的唾液。
卢苇薇的事情给她做了警醒,她这便宜儿子傻成这个样子,家里那些孩子,都不一定有多少个是他的。蜀南文学
更何况姚浩宇没有结婚,孩子上父亲的户口必须要做亲子鉴定,反正早晚都是要做的,提前一些又何妨?
这边张希防着吴杏花一手提前取了孩子的样本去做亲子鉴定,而吴杏花就像是张希肚子里的蛔虫。
她生了孩子在医院里留姚浩宇的联系方式,自己提前溜出院,却没把孩子带走,等医院找到姚浩宇要交费用的时候。
吴杏花早就跑得不见踪影,母亲都不在医院,就让他们帮孩子办理出院带回家。
【宿主,这都第几个了,还不让姚浩宇结婚,你该不会可怜这些女孩,不做任务吧!】
“怎么可能,家里这么多孩子,随随便便就结婚,人家能呆多久,说不好虐待孩子的都有,到最后还不是要离婚。”
【宿主你再耗下去,姚浩宇的私生子越来越多,他成了大龄剩男就更加没人要了!】
“放心,家里不是还有一个嘛。”
张希无奈,只能把孩子抱回了家喂养两天,亲子鉴定结果就出来了。
报告显示这个孩子的确不是姚浩宇的亲儿子,张希捏紧了报告,把这件事瞒了下来谁都没说。
姚浩宇刚经历了卢苇薇的事情,并不怎么开心地迎接他的新儿子,家里已经有六个儿子了,再多一个也不多。
孩子无辜姚浩宇把他带回了家,跟着哥哥们排名取名姚佑玖,交给穆三喂养不管不问,穆三早有预料接过孩子。
她看出姚浩宇对这个孩子并无多少热情,跟前面几个孩子的重视截然相反。
穆三把这些埋在心里,并没有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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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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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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