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们的印象里,罗晨属于是很能跳,倒是唱功一般般的人。他肯定会带来一首舞台表现力很强的歌曲。
可是谁能想到,今晚的罗晨不过是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衣服,头发也打理得很清爽,背着个吉他就上台了。
看到他这个形象,不熟悉他的人,绝对想不到他是个爱豆。
倒像是一个在校园十佳歌手舞台出现的乖学生。
“这是谁啊,长得挺好看的男生。”
“罗晨啊,顶流呢,你不认识?”
“这是罗晨?我的妈,他今天这打扮,好素啊!不过还挺适合他的,所以说嘛,爱豆也不一定非得浓颜才行啊!罗晨这种清清爽爽的帅哥他不香么!”
罗晨坐在椅子上,把吉他抱在胸前,在唱歌之前先试了下音。看得出来,他是专业的。
这时候大屏幕上出现了这首歌的名字,以及它的词曲作者。
《成都》。作词作曲:周弋阳。
华夏人都知道,成都是蓉城的别称。
现场观众几乎都是蓉城人,看到这个名字顿时觉得亲切极了,连带着罗晨都顺眼多了。
“这是啥歌啊?该不会是一首歌颂我们城市的歌吧?那得多不好意思呀!”
“说不定是歌颂咱们的啊!不过这算不算是投机取巧啊?”
唐玥看到这个歌名有几分恍惚,还以为自己看错了:“阳哥,这歌真是你写的?”
“怎么?”周弋阳反问道。
“估计是觉得,”汪星蕊开口道:“看到这个歌名,根本想不到它讲的是什么吧?”
林萱儿还是一如既往地信任周弋阳:“不管如何,阳哥他创作的歌,肯定很好听,而且也很适合晨哥唱。”
“这首歌会不会介绍蓉城美食的?”苏音说着自己都流口水了:“我最近种草了一个美食up开的卤菜店呢!”
“你就知道吃!”唐玥用手指戳了戳苏音的脸蛋:“不过谁让你是我宝贝儿呢,明天给你买!”
“要排队哦!”苏音提醒她。
果不其然,唐玥立刻变了脸:“那还是算了,爱是会消失的。”
罗晨嘴对着话筒,开始了他的演唱。
旋律和人声出现的那一刻,现场安静了下来。
罗晨的唱功虽然一般,可音色不错。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拿到选秀冠军。
他的声音里有着颗粒一样的质感,唱起歌来,天生就带着情感。
是很适合唱情歌的。
更不要说今天他唱这首歌之前,可是酝酿了很多情绪的。
那些情绪此刻都从他的歌声中释放了出来,刹那间把观众们都带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简单的旋律,却是一把骗掉眼泪的大杀器。
光是这个开头,就已经勾起了不少人的回忆。
一句句口语化的歌词,瞬间拉近了歌唱者和听众的距离。
那是他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一对表面风平浪静,可实际上已经波涛汹涌的恋人。
他们手牵着手,是那么恩爱,却相对无言。因为离别早就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蜀南文学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
当罗晨饱含着深情唱完了这段的时候,现场几乎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的歌声,他的故事吸引了。
这是一首极其适合在酒吧里听的歌,那种细腻的,复杂的感情,在伤心人遍地的酒吧,是那么常见。
共鸣往往只是一句歌词,它恰好击中了你心底柔软的一隅。
情感的力量,在顶级设备的加成下,仿佛化作了最尖锐的刀子,插进了听众的心。
一个女生已经泣不成声,她将脸埋进了双手,任由泪水从指缝滑落。
她忘不了那个男人。
她还穿着他买给自己的大衣,耳边仿佛回荡着男人羞涩又自豪的笑。
“阿玲,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你买的。你穿着它去上班,一定不会冷了。”
转眼间,五年过去,她已经不用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上班了。
可她还穿着大衣,只因为那个男人。
可惜,她留在了二人相遇的城市,那个男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汪星蕊听得眼睛都红了,这是一个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舞台。
除了打光,没有任何舞台效果,没有伴舞。有的只是一个歌者,一把吉他。
然而音乐的力量却比任何舞台设计都要强大。
周弋阳是诧异的。
他把这首歌给罗晨是纠结过的。
这首歌对他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他曾经在成都呆过一段时间,认识过几个人,有过几段故事。
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本该尘封的往事便自然而然地重现眼前。
他是担心罗晨唱不好这首歌的。
这种民谣歌曲,难的从不是技巧,而是情感。
所幸,罗晨完成得很好。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酒吧的老板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钱花的也太值了吧!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这一刻终于是红了眼睛。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容许他在公共场合嚎啕大哭了。
可他还是想到了那个人。
他们之间的爱似乎只存在了一晚上。
从酒吧里相望一眼,再到爱火燃烧。他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因为他清楚,她只是个过客,她不会留在成都。
很多人的爱情都像这首歌一样,明明很相爱,却因为客观的原因,不得不分离。
很多人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一座特殊的城市。它或许不是故土,却在你睡不着的那个夜晚,出现在你的回忆里。
爱上一座城市,或许不是它有多么美好,只是它有一个你喜欢的人。
三百位听众们听着罗晨唱这首《成都》,更像是在唱他们心里的那座充满了回忆和遗憾的城市。
是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分别。
是一段过客的爱,是命中注定的分别。
是曾经的相濡以沫,如今的天涯两别。
有人哭了,也有人泛起了幸福的笑。
他们是幸运的那群人,在这座城市遇到了一生所爱。如今或许还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可听到这首歌,当年的激情又涌上心头。
原来爱不是被生活磨灭了,只是它被磨成了粉,悄悄地融进了生活。
今夜的小酒馆,对很多人而言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当歌曲快要结束的时候,罗晨放下了吉他,两个小女孩登上了舞台。
罗晨蹲在她们身边,拿出口哨,为她们伴奏。
两个女孩用她们纯真的童声说了最后两句歌词: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那一刻,四个女生都没抗住,泪水夺眶而出。
她们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感动的点儿在哪里,可却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还是唐玥找了个理由:“大概这就是民谣的感染力吧!”
罗晨站起来对着观众鞠了一躬,便离开了舞台。
对于这首歌而言,无言应该是最好的拉票方式了。
可惜的是第四个嘉宾,当他唱歌的时候,明显发现观众们都不在状态里。
他们很多人都还沉浸在上一首歌的情绪里。
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不认识罗晨的,准确说听过罗晨的名字,却因为他的顶流身份,从没关注过他。
可今晚听了他的这首歌之后,很多人都开始查询他的资料。
“晨哥这首歌应该会大火吧?”林萱儿的声音都有些哽咽:“应该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肯定啊!”唐玥不住点头:“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都听得这么感动,就不提别人了。”
“别忘了我们阳哥的功劳,”汪星蕊很清楚,没有一首好歌,再好的歌手也难以发挥:“他写的太容易让人共鸣了。”
“可能是我感情经历比较丰富吧!”
说话间,罗晨已经找到了他们这儿来。
这是酒吧老板专门给他们安排的包间。
“谢谢你啊,阳哥。”罗晨过来给了周弋阳一个结实得拥抱。
如果不是周弋阳给他这首歌,罗晨相信自己今晚不会有这么精彩的表现。
“这么快就过来了。”周弋阳笑了笑:“都不等票数公布啊?”
“忘了。”罗晨吐了吐舌头,他是真忘了还有票数这件事。就刚刚唱这首歌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是个酒吧唱歌的歌手。
“出来了!”苏音看着票数,发出了尖叫声:“270票!哇,晨哥你破了我们的记录!”
“好像多了一票哎!”唐玥替罗晨开心起来:“可以啊晨哥!”
罗晨也很开心:“那还是阳哥他歌写得好!”
而这个票数,毫无疑问地替罗晨锁定了今晚的第一名。
不过周弋阳并没有急着离开这座城市,他还要和白杨羽去拜访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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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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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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