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闻,这一切对李明军这个生活在后世城市的人来说都很新奇。
路上一些没有在田里的村民三三两两,一边聊着天,一边往田地赶去
“军娃子,城里回来了?”
“哎,大山叔,刚回。”
“大军,城里好玩不?”
“还可以,还可以......”
一路上,遇到的村民都和他打着招呼,李明军也按照记忆从容不迫的回应。
他是木匠,平时村里有人家修补或者打造座椅板凳的他也会去免费帮忙,因此在村里的人缘比较好。
路过村中心的槐树,李明军停下脚步打量了一会。
这可槐树很大,需要四五个人才能将它抱住,树叶葱郁,每到夏天这里便是村里老人的避暑圣地。
当然,也是村里的情报交流中心。
这颗槐树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相传李家村的先祖逃难到此,饿的受不了的时候一朵槐花落到口中,于是先祖便招呼族人采集槐花吃了一顿,之后便决定在此地不走了。
当然,这也算因为再往前走就是北方的原因,那边打仗跑过去也是被抓壮丁。
南边洪涝,北边打仗,几百年前的先祖便只好在这山坳中建村。
“军娃子,回来了?在这干啥呢?”槐树斜上方的坡上便是村委会,刚和村里几个干部开完会的村长走出门看见李明军于是喊道。
“哎,村长,这是这次去县城的钱,这是票据。”见村长说完话就要走,李明军连忙上前,将六块钱和证明赚了多少钱的票据递给村长。
“嘿,我还信不过你吗?你爷,你爹,你都是村里出了名的实诚人,要什么票据?”村长嘿嘿一笑,停下脚步,接过李明军手里的毛票后一边数一边回到。
没办法,村里穷,一年到头粮食分了大家也只能吃个半饱水饱,他们村的小孩比起其他村的小孩都要廋一大截。
一年到头分的钱也都是卖粮食的钱,可他们卖的粮食价格压得太低了,买和卖完全不同。
就这六块钱,他们就得卖上百斤的粮食。
到了年底,也差不多相当于一户人家分的钱的十分之一了。
“信我就别数别看啊......”看着村长那皱成菊花的笑容李明军暗暗吐槽,但脸上却堆出憨厚的笑,“那可不成,挣了多少钱得让村里知道。”
不知道不行啊,他在村里人缘好是因为他经常帮村民修补座椅板凳,对村民有利。
对村民而言,就算你打他娃,他也可以看在关系好的份上不计较,但要是触犯到他们的利益,特别是粮食和钱这两样,那再好的关系都要闹翻。
“嗯,行,上工去,今晚到我家咱两喝一杯,有事和你说。”李大民将钱收下。
说完,又转身走进村委会,他得趁会计没走去把这六块钱交给会计,入了账再说。
公家的钱在自己身上总得提心吊胆,还是早点交上去的好。
“哎,好。”李明军回了一声,便朝村外走去。
李家村坐落在一处谷中,如山路十八弯的道路上坐落着村里的所有人家,最底下便是那颗大槐树,至于村里的田地,则大多在河的那一边。
河这边也有田地,但是少,而且石头多,因此一般用来种些菜,河对面才是主要种的粮食。
沿着河道,前走几百米,拐弯,上了大路,便是之前李明军被许杏拉进的玉米地。
李家村共有八十多户人家,方圆三里和山谷上的山都属于李家村。
在红星公社,随山坳第一穷,是个山村,那李家村便是第二穷,因为耕种的田地太少,偶尔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还要公社接济。
李家村有两个大队,一大队队长是村长大儿子李卫国,二大队队长是支书侄子刘彦杰。
他们代表了村里的两个大姓,李、刘。
虽然是两个姓,但都是沾亲带故,李姓来自建村的先祖,刘姓则来自先祖建村后娶的邻村媳妇。
到了村外,李明军远远的便看见一个方正脸,短寸发的青年正在挖田松土,不时抬起头看自己的队员是否偷懒,如果有偷懒的,便和呼喝几声。
然后一些大老娘们就会打趣那个偷懒的,使偷懒的村民不敢偷懒。
这正是第一大队的队长李卫国,李明军和村里姓李的几乎都被分在了这一队。
“队长,我回来了,你看给我安排什么活?”
在一旁,李明军看了几分钟,才上前询问自己的活。
他回忆原主,身体健壮,木工活不错,农活也是一把好手,不去县里找活的时候干的也都是满公分。
“明军啊,这次去县里怎么样?”听见声音,李卫国站起身打量了几下李明军,用布擦了下脸上的汗,摘下头上的帽子扇着风。
“我技术没有哪些老木匠好,挣不到什么钱啊......”李明军简短的说。
并不是虚伪,而是来自国人传统的谦虚。
而且,在他看来,几块钱真的没必要骄傲。
“啊行,你今天刚回来,就不给你安排重活了,去施肥吧,给你记七个分。”李卫国感觉稍微凉爽了,便在田地间看了一圈,给李明军指了个活。
“行。”看了眼几十米外的粪桶,李明军应到。
这粪的味并不是很臭,甚至还有一些青草的香气。
李明军怀疑,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的人少油水的原因,在加上猪粪牛粪什么的混合在一起,所以没有后世的粪臭。
当然,泼粪这种事对来自后世的他而言也是有些恶心,但好在这具身体对这些味道早已经适应,他也只是心理有些呕吐罢了。
他强忍着恶心,没有露出呕吐的表情。
毕竟,一个从小在田间野地长大的农村小伙又怎么会因为一些异味而嫌弃滋养大地,使粮食丰收的好东西呢。
一瓢瓢的将发酵过的粪水泼在刚被翻过的田地上。
这些粪水浇在地上后还得过一两天才能载苗。
到了傍晚,李明军感觉自己已经被粪水腌入了味。
将桶里的秽物洗涮,把水也泼在地里后,这才将东西放入了库房准备回家。
“啊~啊~妈妈~”
“呜呜呜~”
这时,不远处传来小孩的哭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大人正一手提溜着一个男孩走来。
“这咋回事?”
“这不是李大柱家的小儿子和王寡妇家的小崽子吗?”
“啧,这是偷东西被抓了啊,偷谁的不好,偏偏去偷李老三家的。”
走近了,大家也看清了来人的样貌,七八个还没离开库房的村民见此停下脚步议论纷纷。
看着这一幕,李明军想起,这是《幸福合家欢》的第二集开头。
李大柱家的三儿子,王寡妇家的儿子和几个小孩组团去偷村东头李老三家的吃的。
当时李老三家的儿子李明东正在追求知青徐倩倩,于是弄了一只卤鸡和一瓶醪糟,就出去叫徐倩倩的那点时间,就被几个孩子吃光了。
其他几个孩子醪糟喝的少,一溜烟的跑了,就剩下这两个孩子贪甜,多喝了些,就晕乎乎的没跑得掉。
被放了鸽子的徐倩倩十分生气,直接回到了知青站,李明东为了尽量挽回损失便提着两个小孩去找他家赔偿。
李明军因为干活干的快,所以在路上就遇到了李明东,因为白天许杏把他拉到田里说的事,虽然李明军当时拒绝了,但还是上了心,便和李明东求了情。
李明东和他是从小长到大的伙伴,而且沾亲带故,算是族里的一支,于是看在李明军的面子上没有计较,放掉了两个小孩。
至于王家寡妇,李明东也没有想过要她还钱的事。
王家寡妇原本姓吴,名字叫什么大家已经忘了,是村里的猎户王二狗从山那边带回来的。
结婚后没几年,村里组织队伍去山里打野猪,王二狗为了救几个村民,被野猪獠牙刺破了脾脏,还没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了。
因为村里觉得是他们欠王寡妇家的再加上这时候集体的传统,一家负责点粮食,一家负责点菜也就将王寡妇母子两养了起来。
王寡妇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平时也经常帮村里人干这干那,还对小姑娘们不藏私,将一手好的针线活悉数交给他们。
而李明东的爸爸李老三,也是王二狗救的人之一。
现在,李明军倒要看看,没了他求情李大柱家该怎么做。
啧,李大柱可是将大儿子的前途看的比他自己命还重,如果家里出了偷偷摸摸的事情,这可是会影响前程的。
“明军回来了。”到了近前,李明东和李明军打了个招呼。
“这咋回事?”虽然知道怎么回事,但李明军还是上前问道。
“这倒霉孩子偷吃的,那可是一整只鸡和一瓶醪糟啊,花了我六七块就这么没了。”李明东一脸的晦气。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孩子根歪了啊。”
“还不是吃不饱......”
“唉~”
“得了吧,你家孩子就不偷别人家的东西,我家的孩子也不偷,咋就他们在偷。”
“王德柱多好的孩子,现在怎么也学坏了。”
几个村民乐的看热闹,一边跟着李明东往李大柱家走去,一边议论着什么。
听着村民们的话,李明军眼珠一转。
差点就忘记了这个小细节。
原剧情中,原主把李海越送回李大柱家后看见李海桥和李海越做着什么小动作,还拍了这怀里。
当时他看电视的时候还以为是小孩之间的炫耀,但后面白天吃饭的时候,李海桥却吃的比平时少的多,还引起了许杏的心疼,以为是懂事的二儿子将饭省下来给父母爷奶呢。
现在看来......
他往前几步,走到李明东身边,往他手里的李海越看去。
小孩脸色俊红,散发着甜甜的粮食酒香,从褶皱的怀里仔细看,是有什么东西在怀里。
鸡腿。
果然,这小孩是受别人指使。
当然,这并不是说李海越就是个好的,他也坏,只不过胆子很小,没人在背后撑腰和指使的话,他也只敢干一些小事。
就像前世,李海越刚开始开KTV只敢正常的做生意,等他大哥发达后,立即就膨胀起来,逼良为娼,打骂他人无恶不作。
现在李海峰在县里读书,那就是......李海桥教的。
看电视时李明军看的很明白,李家的几个孩子。
大儿子李海峰读书多,明事理,性情淡漠,大女儿贤惠逆来顺受,小女儿聪明有主意不受父母管辖,小儿子李海越属于混混的那种,大坏事不敢干,小坏事干不断。
也只有二儿子李海桥,在他看来是最坏的。
教唆李海越做自己的黑手套,为他带来资金流,将李海越的事情扩大化,要挟李海峰当他的靠山。
虽然电视剧的结局很圆满,但李明军可以想象,真正的结局一定不好。
毕竟,李海桥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早晚会栽在自己的胆大妄为上。
嗯......或许他啥事没有。
毕竟,他可聪明得很,从没有亲自沾染任何的坏事,在电视剧的大结局中,李海桥可是市里有名的慈善家。
但,现在他来了,他就要一层层的揭开李大柱一家伪善的面容。
很快,一行人便到了李大柱的门前。
李明东身后已经是跟了一大串人。
没办法,这个时代没啥娱乐活动,到了晚上除了睡觉造人也就只剩下这些东家长李家短的热闹事可以看了。
“李大柱,你给我出来。”李明东提溜着李海越,上前拍门。
至于另一边的王德柱,早就被他放了。
毕竟,他虽然冲动,但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
王寡妇对他家有恩,他的气稍微消了后也就不计较王德柱的事情了。
至于李海越,凭什么放?
不说偷他鸡的事,就说前些年村里组织猎队,要不是李大柱先杀了巢里的野猪崽让野猪暴怒,他爹也不会导致现在左手使不上劲,王二狗也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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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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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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