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明军李大柱>第四十四章:国营饭店
  见状,李明军便离开了办公室。

  出了医院大门。

  李明军看着这个年代的街道,心中感慨。

  街道上行人很多,但大多数都是双脚背负东西行走,少数几辆自行车便可以引起众人的注目。

  据传以前的空气特别好。

  深吸一口。

  “咳咳咳~”

  直接被呛的咳嗽几声。

  现在的空气质量是比后世充满尾气的街道好。

  但并不好闻。

  街道上很多菜叶垃圾已经腐烂。

  牲口拉着病人到医院门口又拉下粪便。

  还有些连牲口车都没有,就只能背着病人,散发一身的汗味。

  周围还有人生炉子,熬药。

  各种味道混合。

  闻一口,那酸爽......

  憋了一口气,李明军连忙骑车出了这片区域。

  到了人员稀疏的地方,这才好闻很多。

  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泥土芬芳,和一些人家传来的饭菜香气。

  咕噜~

  肚子响起空城计。

  李明军这才想起自己忙的忘记了吃饭。

  就早上那一顿饭,走了了几个小时,又在车是晃晃荡荡,忙上忙下的早就消化了。

  到了这个年代,怎么不能去逛一逛百货商场和国营饭店?

  后世的食物。

  大多添加了科技与狠活。

  美味倒是美味,就是没有了食材原本的味道。

  现在,李明军倒想尝尝这个年代哪些纯天然无添加的食物。

  白色瓷砖贴墙,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国营饭店。

  进店,人并不多,只坐了五六个客人。

  这年头,能吃国营饭店的大多不是有钱,就是外出办事的干部。

  又或者是些还没成家单身男女或者恋人。

  像一般成家的平头老百姓可不舍得吃。

  毕竟,在国营饭店吃一顿的钱,换成粗粮得够一家老小吃好几天的了。

  都有家庭怎么可能那么浪费。

  在柜台后,一个带着袖套的服务员嗑着瓜子,和另一个没有带袖套的服务员聊着天。

  墙上,写着几个大字:不准无故和顾客打架。

  这让李明军想起。

  诸多影视作品和小说中所描写的,这个年代最豪横的几大职业。

  国营饭店,百货商场,供销社。

  这几个地方的员工真的是抬起头用鼻孔看人。

  偏偏,老百姓还得把他们捧着。

  不然。

  花了钱,他手一抖,自己可能得到的都是些“次货”,那可就亏大了。

  找了个位置坐下。

  “来一份拍黄瓜,回锅肉,两碗米饭。”

  见服务员仍旧嗑着瓜子聊天没有上来问吃些什么,李明军便大声喊了一声。

  这年头,这些人因为是铁饭碗,工资固定,饭店的经营好坏都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再加上工作“高人一等”所以大多比较懒散。

  “稍等。”

  服务员到没有翻白眼或者阴阳怪气。

  只是回了李明军一声后,又和另一个服务员说了两句话。

  这才拍了拍手掌上的瓜子灰,走过来。

  “黄瓜一毛,回锅肉五毛,饭一斤两毛,给六毛加二两粮票。”服务员迅速将钱粮票算清。

  业务倒是精通,就是服务态度没有后世好。

  后世可还讲究什么微笑服务的。

  “给。”

  闻言,李明军有些惊讶。

  他本来都已经准备好花上个几块钱来过下瘾的,没想到这价格这么便宜。

  服务员收了钱,和后厨交代好了后,便又继续和另一个服务员聊起天来。

  过了一会,饭菜弄好。

  好家伙。

  这拍黄瓜是一大盘,花花绿绿的上面还有一些辣椒。

  黄瓜的清香中带着酱油和蒜辣椒的辛辣,闻起来就让人口味大开。

  回锅肉更加丰盛。

  用青椒炒的。

  和后世的全是辣椒肉寥寥无几不同,青椒不多,只借个味,剩下的全是回锅肉。

  一个盘子内,肥瘦相间的猪肉焦卷着,冒着一个尖。

  青椒的辣味,豆豉和肉的焦香味传入口中,让人口舌生津。

  拿过掺了玉米籽的米饭,夹上一筷子回锅肉,带着点青椒。

  一大口下去。

  嗯~

  香!

  又夹起一块拍黄瓜,沾点酱汁。

  解腻清新......

  黄瓜味浓郁带着乡间田野青草的气息。

  后世,饭店中的黄瓜水分很多,十分的脆。

  可惜。

  全是科技与狠活。

  没有黄瓜味,除了多汁和脆以外啥味没有。

  基本上是,调料啥味,黄瓜啥味。

  李明军眯着眼,享受美食。

  门口走进来两个男人。

  走在前面的。

  身高一米八,短寸头,方正脸,戴着副眼镜,腰间夹着个公文包。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后面。

  一个一米七左右的壮汉,皮肤黝黑,头戴西北那边特有的头巾,满脸横肉,一看就不好惹。

  一进来,坐在位置上就东张西望。

  “好吃不?”见李明军一脸的享受样,吞了吞口水,问道。

  李明军看了他一眼,礼貌的回答,“好吃。”

  得到回答后,壮汉又继续东张西望。

  看见墙上“不得无故殴打顾客”的标语时还笑着拍眼睛男的手,“表哥你看,难道这里还打人不成?”

  “别管那么多,服务员点菜,一份回锅肉,一份拍黄瓜,一份肉丸汤,一份白菜,三碗米饭。”叶小军看了眼墙上的标语波澜不惊。

  他比表弟叶小麦早步入社会,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

  自然也明白,这算不得是什么事。

  叶小麦离开座位,走到墙上挂着的价目表。

  “我滴个亲娘!一份菜就要五毛一块?真贵啊~”

  “回你的座位上去!别到处找走,弄脏了饭店!”叶小麦正感叹,另一个没有带袖套的服务员走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道。

  “啊?哦哦哦......”

  叶小麦被满脸通红,十分窘迫的回到座位坐好,藏好带着些许泥土的脚。

  其实,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潮湿,进店的人大多都有些脚印。

  只是这服务员看叶小麦的打扮和表现有所轻视罢了。

  “乡巴佬。”未带袖套的服务员过来收走钱和粮票,末了还嘲讽一声。

  “你!”这下,叶小麦就火了。

  正要拍桌而起,却被一旁的叶小军拦住。

  在这里闹事的话可讨不到好。

  他家虽然不怕,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很快,几盘菜就端了过来。

  砰!

  一看这盘子里的菜,叶小麦便再也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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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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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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