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明军李大柱>第二十八章:去赵伟民家
  看完信。

  又听到赵伟民这样说。

  见李伟民有些上不来气。

  刘秀梅连忙上前,搀扶住赵伟民,拍着他的胸膛给他顺气。

  “你可不能这么想

  你要是没了,我怎么办?”

  想到自己的处境,刘秀梅悲从心来。

  她这个儿媳好吃懒做蛮不讲理。

  儿子是娶了媳妇忘了娘。

  从小她把儿子惯坏了。

  儿子不怕她,只怕会打他的爹。

  要是丈夫走了。

  她不得被吴月嫌死?

  “我不管!

  怀平的工作不能丢

  要是丢了

  你们家就别想要这个孩子!”

  吴月从赵怀平怀中伸出脖子,梗着头说道。

  她从小就得不到重视,没有零花,弟弟有的她没有。

  在几个姐妹的团体中一直靠拍马屁跑路,当小弟才得到些吃的和绢花这些。

  现在,她嫁了个有工作的好老公可算是扬眉吐气。

  外出逛街聚会。

  平时都是她对别人溜须拍马,现在被溜须拍马的对象换成了她。

  她这才知道。

  原来这种感觉是这么的好。

  现在。

  要是丈夫的工作没了,那她准得被她们嘲笑。

  “唉~”

  刘秀梅长吁短叹。

  放开李伟民。

  走到一边的沙发上坐下。

  拿着信看了好几遍,又看向儿媳已经显怀的肚子。

  突然感觉老了好几岁。

  “怀平去把工作辞了吧,还给明军

  总不能别人找上门我们还硬抢吧......”

  她刘秀梅是喜欢算计,可她不是坏人。

  摊上这么一个儿媳。

  儿子又这么喜欢。

  她不算计的话,日子还怎么过的下去......

  现在李明军找上了门。

  她总不能把信撕了,硬抢这份工作吧?

  信能撕。

  可老赵心里的信不能撕。

  刘秀梅了解赵伟民的为人。

  当初她不也是看中他的为人才嫁给他的么。

  这件事不解决。

  这封信就会一直嵌在赵伟民的心中。

  吸他的精气,吸他的血。

  直到死亡......

  直到刚刚,儿媳吴月目无长辈,儿子不由分说的向着她。

  风风火火半辈子的刘秀梅才看明白。

  自己的下半辈子在自己的丈夫身上......

  “我明天就去办退休,工作让给小月

  你们搬出去住,我给你们找房子

  这日子啊,还是分开过的好......”

  刘秀梅沉默了很久,方才说出这句话。

  “真的!”

  顾不得婆婆说让他们搬出去住的话。

  吴月惊喜的探出头。

  你有不如我有。

  丈夫有不如她有。

  要知道,她那个小姐妹团体中可没有一个是有工作的。

  要是她有了工作......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想到她坐在高处,下面一群曾经看不起她的人满面堆笑的溜须拍马。

  她就浑身舒爽。

  “行了,事情就这样吧

  地你们自己打扫

  明天上午去把工作的事弄完,下午你们就搬家

  我们困了。”刘秀梅起身,搀扶着李伟民的手,往卧室走去。

  才四十多岁。

  他们便已经像七八十岁的老人那样迟暮......

  “妈......”赵怀平嘴角嗫嚅,想说些什么。

  “过好自己的日子吧,有事无事都不要来找我们了......”刘秀梅摆了摆手。

  “怀平,去把地扫了,我得好好的睡一觉,明天去上班!”

  吴月倒是兴高采烈的回了屋。

  赵怀平看了看父母的卧室门,又看了看自己的卧室门。

  沉默的起身。

  拿起扫帚打扫地上的狼藉。

  打扫完后。

  发现柜子上的鱼。

  刚刚他净顾着给吴月剔鱼刺,自己可还没吃饭呢。

  肚子有点饿,便搬了个凳子,坐到柜子边。

  用锅里残留的打了半碗饭,夹起鱼吃下。

  “呜~呜呜~”

  吃着吃着。

  哭了起来。

  这么好吃的鱼,他......

  他可能再也吃不到了。

  都怪他。

  气到了他妈,伤了她的心。

  都怪李明军。

  自己好好的带在农村不好吗?非要来打乱他的生活。

  父亲为什么这么迂腐。

  向着外人......

  ......

  黑夜中。

  李明军踏月而归。

  叮铃铃~

  自行车的响声响声在黑暗中响起。

  这时候生态还很好,夜间野狼野狗时常出没。

  他按铃可不是按响它们的晚餐铃。

  这自行车的铃声代表,这是人类,让它们离远点。

  砰!

  突然,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田野山林间一阵扰动,夜间的动物们四散而逃。

  “拦路抢劫!”

  李明军立刻停下动作,眺望了下方向。

  连忙把自行车放倒,拖着它钻进一旁的高粱地里。

  那边是安宁县的县道。

  沅江市。

  处于五省的交界处,沅江也可容纳大船直通大海。

  这里交通发达,下面的各县也经常有货车通行,将五湖四海的货物运送到各地。

  因此,也催生了一大批的恶匪路霸,拦截过往的车辆,谋财害命。

  没过一会,一辆货车往这边开走,货车后,跟着几辆自行车。

  “这次的收获不错,交给上面出手后,一个人起码能分上百。”

  “有粮哥,上面传来消息,说隔壁东山县明天有货路过,你要不要去?”

  “不去,我家里说是要给我找个媳妇,我回去看看。”

  “哟,那时可得喝喜酒了。”

  “到时候买些喜糖给你吃吃得了,还喜酒。”

  一行人聊着天,从李明军面前路过。

  “有粮?”

  听到这一行人中的讨论,李明军动了下身体,接着高粱地的缝隙和月光。

  一辆自行车上坐着一个二三十岁,包着头的青年,腿边挎着一把长管猎枪。

  这人,正是和李明军同村的刘赖子!

  刘赖子本名刘有粮。

  只是因为小时候生了病,长了一头赖子,这才被称为刘赖子。

  时间久了,大家就都忘了刘赖子的本名。

  就像侯国良他未来后娘。

  本来姓吴,后面就被叫做了王寡妇,原名反而没多少人知道了。

  至于李明军为什么知道刘赖子的本名。

  这完全是因为他们从小在一块玩。

  后来各奔前途。

  李明军当了木匠,侯国良跟他爹学医,张三去了煤矿,李四娶了妻在家务农。

  他们都要光明的前途。

  只是。

  没想到,这刘赖子原来是干这个的。

  难怪村里总在议论。

  他十天半月不在家,一回家就大包小包的,拿钱回去数目还挺多。

  村里有长舌的和红眼的就说他在外面准没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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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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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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