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明军李大柱>第三十六章:动心
  她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很好。

  可惜,走路一瘸一拐,右脚有些毛病,使得这个女孩变得有些残缺。

  她走进厨房,熟练的开始煮饭。

  过了不久。

  院子门打开,一个相貌和女孩有几分相似,但皮肤粗糙和黑很多的女孩进来。

  “呀,你醒了?咋样,手还疼吗?”她进来后关心的问道。

  倒是和那位看书的女孩是两个性格。

  走到厨房。

  “巧儿,你鸡汤热好了就端过去啊......”

  依稀传来她对看书女孩的说教。

  片刻,她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过来。

  “喝!”

  递给李明军。

  “我妹不爱和人说话,别见怪。”

  女孩歉意的说,然后开始收院子里的衣服。

  “没事。”

  李明军接过鸡汤。

  肚子疯狂的翻滚,不断的发出求食的信号。

  他似乎饿了很久。

  小小的抿了两口,等胃适应了温度和油腻后再缓缓的喝下整碗鸡汤。

  前世,作为小有名气,需要保持身材相貌的艺人,他对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对于读书女孩,他也理解。

  前世,有很多残疾人便是这样,或许是外人的嘲笑,或许是类似盲道轮椅坡度的缺失破坏,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出门。

  在长久的呆在家中,使自己和社会脱节。

  越来越内向,不愿意和人交流。

  这个年月,这个女孩无疑是幸运的。

  她的家人愿意养着她,不让她做什么累的家务。

  对于一个农家而言,这已是难能珍贵了。

  喝完鸡汤,读书女孩的姐姐过来把碗收走。

  又呆了一会,觉得无聊,太阳又大了,不适合晒太阳。

  李明军便又回到了房间。

  坐到床上,李明军心中复盘这两天的事情。

  好奇害死猫。

  他要是听到刘赖子的名字不好奇的探头看,不晃动高粱,他或许就不会中枪。

  还有第一食品厂的事。

  他太不小心了,居然把后世的思维放到现在。

  现在可还没禁枪。

  等回村,一定要叫侯国良从他未来后娘那里弄把枪。

  这年头,普通村民打鸟都有猎枪,更何况专门靠山吃饭的猎户?

  如果有了枪的话,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的容错率就要高很多,至少不会呆在原地只有挨打的份。

  枪这玩意,在这个年代。

  我可以不用,但我不能没有。

  还有就是不要走夜路。

  凌晨两点半还不回家,准没好事。

  当然。

  最重要的一点是。

  回村找刘国粮问清楚开枪打他的人是谁,家住那里。

  他第一次中枪,想送些土特产给他......

  又过了不久。

  在田里务农的这家人便都回来了。

  “爸,人醒了。”

  外面传来读书女孩姐姐的声音。

  片刻。

  又高又壮的熊弼走进房间,声音粗犷:“咋样?伤口还疼不?”

  “没事了,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以后一定报答。”李明军站起身,很认真的说道。

  他这人向来有恩必报。

  这熊弼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面容却并不粗犷,反而显得有些秀气。

  看来,那读书女孩的相貌继承自他。

  “多大点事,你这个咋回事?”熊弼问道。

  虽然看到了李明军的介绍信,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多问了一句。

  “从市里回来,不小心碰见劫道的,被发现后中了一枪。”李明军简短的说道。

  “知道了,马上吃饭,你是过来和我们一块吃还是我姑娘给你端过来。”他问道。

  “不用了,我过来吃。”李明军连忙说道。

  别人救了他,他现在又不是不能动,怎么能让别人端给他呢。

  那不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

  他可没有那么不识好歹。

  跟着熊弼到了饭桌,上面已经坐下了人。

  经熊弼介绍。

  他老婆叫冉秀桂,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大女儿熊灵,25岁,已经结婚。

  大女婿是沅江市第一食品厂的工人,前些年分了房子,现在一家人住在市里。

  二女儿熊敏,22岁,也就是那个黑黑的女孩。

  也已经结婚,结婚的是同村的钱大伟,和熊敏也算是青梅竹马。

  平时跟着钱大伟住公公婆婆家。

  这两天因为有了李明军在这边,为了减轻妹妹和父母的负担(防止李明军使坏)便过来住几天。

  三女儿熊巧,19岁。

  小时候因为一次摔跤,家里人没有在意。

  毕竟现在的人大多认为小孩皮实,摔一下也没什么。

  当时熊巧也只是走路摔了一跤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直到过了一段时间,走路有些异样时,他们这才发现不对劲。

  到医院一检查,脚腕的骨头已经形变,纠正不过来了。

  这下,让他们后悔莫及。

  村里人倒是不嘲笑熊巧。

  这年头因为各种意外伤残的人太多了,家庭压力也大。

  没有人吃饱了撑的去嘲笑这种事情。

  只是,这件事使的原本就有些内向的熊巧更不愿意出门了。

  他们也怕熊巧再摔跤,所以也没有强迫她出门。

  久而久之,便成了现在这样。

  小儿子熊岳,15岁,正在读高一。

  性格沉稳,很看护他的几个姐姐,尤其是巧儿。

  倒也没有辜负他名字中的那个岳字。

  “小兄弟是那里人?”

  饭桌上,刚坐下,熊弼和李明军聊起天。

  “李家村,就安宁县最边上的那个李家村,翻过山就出省了。”李明军夹起一块鸡肉,塞入口中。

  估摸得有一两天没有吃饭了,肚子饿的很。

  鸡的味道很香,看起来是用小火炖了很久,非常的软,都不用啃骨头,一抿就下来了,里面似乎还放了些药材,微苦回甘。

  他的饭和熊家其他人的也不一样。

  其他人都是玉米茬子稀饭加野菜,而他缺是白米饭加鸡肉鸡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吃着饭,李明军很感慨。

  这年月,各家各户都很困难。

  但遇到客人,大多数都会热情招待,将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拿出来招待他人。

  人心淳朴啊......

  “是那个李家村啊,你们村今年的收成怎么样,缺水不?

  我们随山坳就缺水,今年看样子又要减产。”熊弼喝了一大口稀粥,不经意的问。

  “我们李家村倒是不缺水,地下有水脉,就从李家村中间流出来的,就是路有点陡,平时种地得跳水。”

  得益于木匠这个半工半农的身份,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虽然只是在周围几个县和沅江市转悠,但见识也比普通农人要多得多。

  李明军知道随山坳。

  距离李家村大概有二十几里路,是一个山村。

  百年以前是被土匪占领的山寨。

  后面土匪打没了后,一些村民到了这里。

  随山坳土地贫瘠陡峭,为了保证民生,上面给他们在山下划了地。

  平时种地都得走几百米下山,家家户户都是猎户,安宁县鸽子市大多的猎物都是随山坳出来的。

  随山坳穷,依靠打猎才勉强走上了正轨。

  因此,县里也不敢惹。

  毕竟,这群人不仅有枪,还有炮,身为猎户火气还重。

  反正卖些猎物也能方便他们平时吃肉,因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看样子,他藏身的高粱地就是随山坳的地了。

  李明军若有所思。

  “吃鸡腿,这可是巧儿学书里用中药熬的。”

  这时,坐在李明军对面的冉秀桂夹起一个鸡腿,又顺势夸了自己女儿一句。

  冉秀桂相貌被晒的黝黑,但眼睛很有神,生机勃勃。

  依稀可以看出不黑的话一定很白。

  身高一米六左右,典型的农家妇女形象。

  她早就在一边观察李明军了。

  不为别的,只为了她那可怜的小女儿。

  这年月,劳动力才是根本。

  一个不能干重活,不愿意出门,还带残疾的女孩在婚嫁市场是很难有收获的。

  城里人他们高攀不起。

  同村也无人问津。

  因为随山坳太苦了,女人都是当男人在使。

  她女儿......

  她可舍不得自己女儿去别人家吃苦。

  这个李明军倒是不错,会木匠,算是农村比较吃香的类型。

  相貌也好。

  她可是很自豪自己家几个女儿的相貌。

  要是女儿和李明军结合,以后生出来的孩子一定不丑。

  他家对李明军有救命之恩,看起来也很有礼貌。

  总不能嫌弃她女儿吧?

  当然,为了避免自己的话太过自白,引起李明军的剧烈应对,伤害到女儿的自尊。

  她得把话说的委婉一点,再旁敲侧击的多问一些情况。

  万一这人已经结婚生子,那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平白惹得别人看轻她家。

  这些话和想法可都是她这些年的经验总结......

  又或者李明军听不出她话语中的意思。

  那就是这人太过蠢笨,这样的人是不能让巧儿过上好日子的。

  既如此,那便算了。

  当做救命恩人和报恩的来处就行。

  不愿报恩也算了,不强求。

  只要他们问心无愧就行。

  毕竟她虽然担忧女儿的婚事和以后,可也并不是随便一个男的都能娶她女儿。=

  “谢谢。”李明军礼貌的用左手拿起碗,让冉秀桂把鸡肉放进碗中。

  “多少岁了?”冉秀桂又问,就像后世公园相亲角那些替儿女相亲的人。

  “你问别人那么多干嘛?”熊弼不满的看向妻子。

  身为枕边人,自己的脑子也不像身体一样五大三粗。

  怎么会不明白妻子的意思。

  但是。

  他家又不穷,可以养巧儿一辈子。

  这些年,一遇到好点的青年她都要搞这一出,弄的现在村里都有人说闲话了。

  有的说他家不愿意养残疾女娃在家里,要拿她换一笔彩礼给儿子娶妻。

  有人说女儿想男人想疯了,见到个男人就想嫁。

  前者只是八卦。

  后者,却是那些被他媳妇“相过”的青年的老婆或者岳母发出来的。

  弄的他这个队长想发气都不好发。

  毕竟,冉秀桂真的“觊觎”过他们的丈夫姑爷......

  “又不是啥国家机密,还不能问了?”冉秀桂不以为然。

  面子?

  面子值几个钱,他们顶多在背后说两句。

  怎么比得上她女儿?

  继续看向李明军。

  吃个饭也斯斯文文的,不像别的农村男人。

  他和女儿。

  一个斯文,一个文静。

  这样两个性格生出的孩子一定很好。

  知书达礼,身穿白衬衫,带个眼镜,小小的,却像个大人一样,站在他面前喊外婆......

  不会像大女儿儿子骏骏那样像个皮猴子,每年来就会把家里弄的乌烟瘴气。

  每次骏骏一来。

  鸡窝不再有鸡蛋,因为不是被他趁热吃了,就是他把别的鸡下的蛋放在了另一只鸡的窝里,然后蛋被鸡啄烂。

  村里也一样。

  丈夫是队长,书记,村长一起当,村里人也愿意让小孩陪着骏骏玩。

  在骏骏的带领下,整个村鸡犬不宁。

  狗不再回家,因为骏骏会和其他小孩把狗当马骑,还和狗摔跤。

  土狗都通人性,遇到这种情况总不能像咬外人一样咬吧?

  咬一口,保证当晚自己就上了饭桌。

  惹不起那就躲。

  几乎是每次骏骏回村,村里的狗就会全村出走,直到骏骏离开才会回来。

  因为到了那时,村里其他的小孩群龙无首,大多都又被拘着在家里干活。

  少数一些孩子,在他们狗狗大军的威势下根本不敢靠近。

  “25了。”李明军回答道。

  “25岁,大了巧儿六岁......”冉秀桂低声念叨,又说,“都25岁了,你和你媳妇生了几个孩子了?”

  “我还没结婚呢。”李明军回答道。

  这一下,他听出了饭桌上熊弼夫妇和他对话的意思。。

  毕竟,要再不明白,怎么对得起前世在娱乐圈各种暗藏玄机中小有名气的自己。

  熊弼问他,是为了了解他的身份。

  毕竟,这年头交通不便,大多数人都是在自己村和县镇来往,对其他村的情况并不了解。

  要是李明军说不出李家村的大概,那熊弼就会把他当成路匪,报案抓走。

  而冉秀桂的意思......

  悄然看了眼安静吃饭的熊巧。

  熊巧也恰好抬头看了眼李明军,然后又低下头安静用餐。

  她很聪慧,也听出了母亲的意思。

  这种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从刚开始的尴尬到淡而处之。

  村里品行好的年轻小伙,母亲都打过主意。

  她很怕他们死了后自己就没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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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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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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