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同类拾七念>103 他念旧情
  艾米丽又问:[Song,你怎么会突然问起陆教授?你也知道她得了心肌病的事情吗?]

  宋漪年按捺住狂乱的心跳,一字一句地回复,[嗯。我从朋友那里听说,想了解下我是否能帮忙]

  艾米丽答,[陆教授听说被她在华国的亲人接走,去国外治疗了,我们也联系不到呢。]

  宋漪年想了想,说[那好可惜,想当年陆教授给我们上解剖课……]

  艾米丽:[Song,我想你记错了!陆教授是脑神经科学的,不是我们医学院的教授,我们一起搞公益活动,去给贫民窟送温暖,那个活动的发起人就是这位陆教授]

  说着话,艾丽米还发来一张FACEBOOK上面的旧照片,是一张关于这个公益活动的合照。

  照片里二十多个人,宋漪年和艾米丽站在照片的角落,而照片的那一头,正是站着笑容满脸的陆教授。

  宋漪年这会儿倒有印象,只是那个公益活动,她是中途被艾米丽叫去的,和陆教授没有说过话,只拍了张照片。

  她甚至不知道这位陆教授的情况。

  就那么一面之缘,时隔数年,她如何能记得。

  再算一算时间,那时候陆教授也才刚来波士顿大学任教。

  除此之外,她和陆教授,应当再也没有别的交集,也没有从艾米丽口中问出任何相关的信息。

  艾米丽听闻她在米国,当即邀请她,去参加两个礼拜之后的学校校友会有活动。

  宋漪年算一算时间,找了个理由推脱。

  两个礼拜之后,她应该已经回去云城。

  艾米丽十分可惜。

  这番对话,让她猛然想起来,辛奇还没有为她买回去的飞机机票。

  宋漪年手心又骤然出汗,感觉自己大意了,孤身来到米国,掉入了一个圈套。

  艾米丽又说,[你还记得照片里,那个叫沈钰的女孩子吗?]

  宋漪年答着“记得”,心里却仍盘算着要问辛奇,关于机票的事情。

  艾米丽不无惋惜的说,[沈钰去世都快两年了。]

  心事繁杂,宋漪年并没有太多精力去共情艾米丽的话。

  她只记得,当时他们对那个叫沈钰的女孩,也没有什么好感。

  沈钰刚刚到大学的时候,穿着朴素,还和宋漪年一起去中餐馆打。

  过了没多久,沈钰不再去中餐馆打工,忽然开起了一辆小跑,紧接着,从学校宿舍搬了出去,住在了附近的一处富人区里。

  留学圈里传说,沈钰应该是傍上大款了。

  在国外,或因虚荣心,或因捉襟见肘而傍上土豪的女孩,多如牛毛,他们来米国流血的目标并不是来念书,而是寄希望于寻找各种各样的富二代。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旦找寻到合适的目标,就跟他们谈恋爱,然后迅速搬在一起同居。

  毕业之后,如果双方都留在美国,那通常是会结婚的,因为华人男性在国外不吃香,又容易孤独,很难找女伴。

  如果两个人都回国,那通常女孩子就会被富二代甩了,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比如不少奢侈品包,甚至车和学费生活费。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艾米丽又絮絮叨叨地叙说,勾起了宋漪年的回忆。

  毕业那年,沈钰被枪杀了,据说作案人是一个路过抢劫的黑人,沈钰死在了宝马车里面,这事当时还上了米国的新闻。

  沈钰父母来美国领骨灰的时候,跪在地上,再三恳求美国警察,一定要判那个黑人死刑。

  可惜根据美国的法律是没有死刑的,那黑人被判无期徒刑,至今还待在波士顿的监狱里面。

  宋漪年还记得,当时沈钰父母心愿不得所偿,伤心欲绝地踏上回国飞机的模样。

  省吃俭用送孩子留学,谁知竟领回一个小方盒子。

  ……

  转日,孟修钦还是没个影子。

  宋漪年甚至都快怀疑,孟修钦是不是因为没脸见她,所以避而不回。

  她刚吃了早餐,忽然听到车引擎震动的声音,慌的不行,牢牢摸住手边的抢。

  门打开,进来的人,身影矮了孟修钦半个头。

  宋漪年才放下抢。

  辛奇笑呵呵的说,“宋小姐,我来接您,孟总吩咐带你去波士顿。”

  他们去往机场。

  路上,宋漪年问他什么时候回家。

  辛奇接得极为流畅,似乎没过大脑。“10天后啊,我机票都已经给你订好了,我们坐同一趟飞机。机票已经发给你邮箱了。”

  宋漪年赶紧查询邮箱。

  一封机票预订成功的邮件,躺在邮箱里。

  再看时间,机票确实是十天后,从波士顿飞往云城,中转在樱花国。

  宋漪年内心的恐慌,得到良好的抚慰。

  她觉得辛奇是个好的突破口,旁敲侧击地跟辛奇打听,“棕榈泉的这个房子,孟总经常来住吗?”

  辛奇摇摇头,“不是,孟总很少来,来赌城一般就住在凯撒皇宫了,他是VIP嘛,住酒店免费的。”

  很好,没有撒谎。

  辛奇刚给女朋友买好了包,获得女友远隔重洋的香吻,心情大好,对宋漪年几乎是有问必答。

  宋漪年:“孟总买这处住宅,是为方便照顾陆女士?”

  辛奇一愣,并不知道孟修钦到底告知了多少关于陆女士的事情,而宋漪年又知晓几分。

  他答得很小心,“陆女士是今年才转到这边来的。”转而岔开话题,“这个房子是单纯的度假小屋,孟总在北美其他地方,也有不少房子。尤其在好莱坞的那一栋,真的漂亮,如果宋小姐有机会,孟总会带你去看看。”

  宋漪年但笑不语,察觉出辛奇的防备。

  她想起棕榈泉别墅里那一箱子小骨头,又问,“孟总养猫还是养狗?”

  辛奇倒有点忧伤了,“现在孟总不爱养这些,以前他养过一只狗,养了7年,那只狗后来去世了,孟总很伤心,从此以后不愿意再养狗了。”

  宋漪年答,“所以那别墅里的骨头是那只狗?”

  辛奇点点头。

  宋漪年觉得好笑,“为什么把狗骨头放在这里,而不是在华国?孟修钦是怕睹物思人?”

  辛奇笑着摇头,“那倒不是,只是孟总听说,棕榈泉的风水好,适合放狗骨头。”

  宋漪年一时语噎,她转头看向车窗外风景,貌似不经意地问,“孟修钦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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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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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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