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同类拾七念>100 那是什么
  ……

  孟修钦在楼下的酒吧里喝了两杯。

  辛奇说,“孟总,棕榈泉那边的医院已经准备好了,手术后天就可以开始,那我明天带着宋小姐过去?”

  孟修钦摇摇头,“我带她过去。”

  辛奇称,“行,那我自己过去。”

  孟修钦说,“你放半天假,休息吧。”

  辛奇简直怀疑孟修钦喝醉了,居然主动放她假,后来他又反应过来,大概是孟总想让他别做电灯泡。

  他说,“行。我正好帮我女朋友去看看包,下个月她生日。”

  孟修钦抿了口酒,随意地回答,“什么时候结婚?”

  辛奇笑着摇头,“快了,过年就见家长。”

  孟修钦点点头,看着辛奇那一脸憧憬的样子,心里生出点什么别样的冲动。

  那冲动让他想上楼去看看房间里,那个躺在他床上的女人。

  他站起来,正要走,被辛奇叫住,“孟总,孟青岩先生也来了米国,还有那个……”

  辛奇说了个名字,惹得孟修钦深深地蹙了下眉,“我知道了。”

  孟修钦回到房间,灯已经熄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壁灯,发着一点盈盈的光辉。

  他迅速的洗了澡,洗漱之后。钻进被窝。

  孟修钦从背后抱住宋漪年,这感觉到她清浅呼吸一瞬间的紊乱,身体也轻轻的颤抖。

  他什么都没做,就是一直抱着她,手搁在她的腰上,指尖轻轻触到她的肌肤,隔着睡裙,仍然很滑。这样怎么睡?

  宋漪年根本睡不着。

  身体贴得严丝合缝了,宋漪年隔了一会儿,就觉出不对了。

  孟修钦的身体竟没有变化。

  宋漪年一愣。

  有段时间没和他做过了,难道他不行了,还是她没魅力了,就勾不起男人的生理欲望吗?

  她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往后又贴了贴,贴上去了之后,又蹭了蹭。

  很快就有了反应。

  孟修钦他以为宋漪年睡了,没成想她玩得这么起劲,呼吸被挑拨得急促,搂住她的手臂,紧了紧。

  宋漪年的身体一下子僵硬,反而适得其反,引起更大的反应。

  孟修钦哑着声音,“你睡不睡,不睡就滚。”

  宋漪年这才悻悻地闭着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始作俑者毫无顾忌,孟修钦隔了好久,又敞开被子,对着吹了会空调,才把热气给压下去。

  转日孟修钦开车,说要去个地方。

  宋漪年没有多问,吃了早餐,就跟着他去了停车场。

  孟修钦上了一辆银灰色的奔驰SLK.

  宋漪年感叹,“到米国,你变低调了,以前不是开限量版,就是开定制的,怎么拉风怎么来。”

  孟修钦坐进驾驶座,“人离乡贱。”

  他收拾了一下东西。

  宋漪年终于能看见他往侧边放了一个什么东西。

  就看了几秒,才反应过来。

  那是一把手枪。

  宋漪年心里紧张,“我们到底去哪儿?”。

  孟修钦把枪又往里面放了放,只露出一个枪托,“在这边拥枪合法,杀人也是犯罪,我可没事儿,给自己找麻烦。”

  车子开出去,上了大道。

  维加斯赌城地处沙漠地带,道路两边都是沙漠仙人掌,风景很特别

  戴上墨镜,迎着风,宋漪年竟生出一点鸳鸯大盗的感觉。

  更何况身旁这男人真的有枪。

  和赵穆加在一起,是人间烟火,四方食事。

  和孟修钦在一起,是什么呢?

  有刺激,有期待,又总是有泪水,起起伏伏,大起大落。

  其他女人跑了总裁,总上云端呆了会,而她直接就被孟修钦摔了下来,没死没去半条命,但特别疼,还特别伤自尊。

  忽然,前方道路中间,出现一个小黑点。

  一直到孟修钦的跑车逼近,那黑点也没有移动。

  宋漪年才发现,那是一个黑人手里举着一把AK47,正对着他们俩。

  她不由得心发慌,回头对到已经将车速降至平稳的孟修钦,“你钱呢?”

  米国治安不太好,时常会遇到抢劫。

  但被人用AK47指头,是头一次。

  车在离黑人半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黑人举着枪正对着他们两人,慢慢的移到了车边。

  那黑洞洞的洞口像是随时会爆发致命的子弹。

  宋漪年傻了会,还是送孟修钦提醒她,“拿钱啊,傻看着干什么?”

  孟修钦指了指她面前的扶手箱。

  宋漪年打开一看,里面大概有一打绿色的钞票。

  黑人不满两人的话语,直接用英文说了一句hurry(快点)。

  宋漪年赶紧把抽了两张钱出来给了黑人。

  她有经验,在这种情况下钱不能给太多,钱给太多,反而走不了。

  黑人确实拿了钱,也挺满足的,直接把枪收了起来。

  孟修钦小心翼翼地踩油门开了几步,开出几米远之后,嗖的一下直接加足马力,宋漪年没反应过来,整个心差点蹦出来,才发现跑车的加速,原来这么刺激。

  车一路狂飙,直接开到棕榈泉的别墅前。

  宋漪年心有余悸,“我们要在这里住几天。”

  孟修钦早跟没事人一样,“就两天。”

  就他胆子大。

  进屋之后,宋漪年发现冰箱里面空空如也,厨房里厨具什么的一应俱全,房间很大,还有一个大大的中岛台,是典型的电影里面看见的美式家庭的那种风格。

  她一摸,家具上面有淡淡的灰,也好久没有人来打扫。宋漪年这会儿洁癖犯了,虽然只住两天,还是拿着抹布,稍微清理了一下房间,

  然后她问孟修钦,说去买点吃的。

  孟修钦说,“外面就有超市,你开车去吧,”

  把钥匙递给她。

  宋漪年想起刚才在路上被抢劫的事情,她那阵劲儿还没过去,想要孟修钦陪她去。

  孟修钦一口回绝,“我累了,开太久的车,你自己去吧。”

  最后宋漪年没敢独自出门,只好打电话叫辛奇帮忙,从亚马逊上面给送了一些食物和水果。

  米国的物流挺发达,收到水果后,宋漪年切了切装成盘,去寻找孟修钦的身影,转了两圈,才看见他在花园里坐在摇椅上面,似乎在讲电话会议。

  宋漪年自己先吃,吃了之后百无聊赖玩了会儿手机,就去2楼准备洗个澡,路过一间书房。

  鬼使神差地,她打开门,看见里面摆了个很漂亮的中式风格的盒子,摆在这种美式书房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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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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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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