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不大,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
李信把车停在路边后,罗斯明下车快速走了进去。
虽然已经分手好几年,但突然看到前男友,老板娘还是显得有点尴尬。
“你来做什么?”
“你这不是花店吗?”罗斯明似笑非笑地问,“我来买点花送女朋友,难道不行?”
李信瞬间就明白了。
这货不是想什么旧情复燃挖墙脚,他是来打脸的!
早知这样,就该再给这货弄个美女陪着。
察言观色、见机行事,是作为一个小弟的必须要有的本领,于是李信上前半步:“老板娘你快点,我明哥忙着呢。”
“哎哟,几年不见,刮目相看哈。”老板娘也不是吃素的,见罗斯明没好语气,自然也不怎么客气,“都带着小弟在我面前嘚瑟起来了。”
“说什么呢?”李信眉头微皱,道,“我明哥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那个闲心?今天不过正好在附近谈个项目,凑巧了而已。你手脚麻利点,我们赶时间。”
说完李信真的很想给自己一巴掌。
太入戏了,哎!
“行,行!什么花?”
李信一看罗斯明不吭声,便又说道:“送女朋友肯定是玫瑰。”
“多少?”
“我看你这店也不大,多了你也没有,那就包个九百九十九吧。”
老板娘:……
“怎么?这点货都没有?”李信露出很惊讶的表情,“那你还开什么花店?”
老板娘一听也有火了,但也不想放弃这个生意:“所有玫瑰都在那儿,你爱要不要!”
这时候李信就不能再说话了。
这种决定性的时刻,需要交给罗斯明。
罗斯明来这里,只想着要让前女友看看,他再也不是以前的罗斯明,但具体要做点什么他还真没想过。
好在小刘懂事。
随便几句话,就让他在前女友面前很有面子。
至于花,不可能买的。
就算他是世界首富,也不会在前女友的店里买花。
“太少了。”
“确实,”李信紧接道,“而且我看品相不太好,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老板娘一听不干了。
说她店小可以,但说她的花品相差,她怎么能忍?
此时此刻,她也大概猜到罗斯明的目的,就是专程在她面前来嘚瑟的。
这她怎么能忍?
“你别走!”于是她大声说道,“你不买可以,但我的花品相那点不好了?今天要不给我说清楚,我跟你没完!”
罗斯明见她气势汹汹,不由露出一丝厌恶的神情。
李信自然看在眼里。
“真要我说?”
“你以为我开玩笑?”
“那我就说了,”李信道,“你这些花,太老了!开得像劈叉似的,你也好意思拿出来卖?这种货色我明哥怎么看得上眼?只有那种含苞待放的,才能配得上我明哥。”李信宛如老戏骨上身。
气得老板娘脸色发青,而罗斯明虽然没什么表情,但从眼神能看出来,此时他爽飞了。
李信担心自己再嘴毒下去,老板娘就要真发飙了,便对罗斯明说道:“明哥,走吧,嫂子还在等着呢。”
“算了,既然来了,也别另外找地方了,”罗斯明道,“有多少就包多少吧。”
“是的明哥。那老板娘,麻烦你了。”
老板娘见状,冷声道:“二十块一朵。”
普通花店一朵玫瑰,充其量也就八块十块,买多了还有优惠。
俗话说,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
这老板娘能跟罗斯明搅和两三年,也不是什么善茬。
不等罗斯明说话,李信就买了:“我明哥缺这点?你快点包就是了!”
李信把几大束玫瑰放在后座,刚要准备开车,副驾驶的罗斯明突然说道:“小刘啊,刚才那些话稍微有点过了。”
过了?
李信心里呵呵一声,刚才是谁那么爽来着?
“对不起明哥,以后我注意。”
“嗯。”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罗斯明的心情是极好。
至于批评一下小刘,不过是又表又立而已。他现在可是有身份和地位的人,必须要有风度以及大度。
“接下来要去哪儿?”
“哦,今天中午我要参加个酒席,”罗斯明道,“不过时间有点早。”
“是什么样的酒席呢?”
“我一个远房亲戚结婚。”
李信心里一咯噔,这又是个装逼打脸的绝佳场所啊!
关键是这酒席一吃,如果再喝点小酒,罗斯明今天就没啥机会花钱了。
刚才买花,也就花了五百块,距离完成任务还远着呢。
“明哥,您要去酒席的话,可不能两手空空的去。”
“这我还能不知道?等会儿包个红包就是了。”
“我不是说送礼,”李信指了指自己的手腕,“我的意思是,您的手上还稍微缺了点东西。”
“手表?”
“不,您这样的人怎么能戴手表,拉低了您的身份。”
“呵呵,那你说我该戴什么?”
“自然是手串儿,木质的,”李信道,“这种手串戴着不扎眼又不失贵气,还能调解气血、安神助眠、延年益寿,好点的还能驱散邪气、改变运势。至于什么材质就看您个人喜好了,沉香最好,黄花梨、楠木、紫檀、绿檀也都不错……”
在李信的安利下,罗斯明很快就动心了。
他有了系统,就有了无尽的钱。
但健康、寿元、气运……这些用钱可是买不来的。
当然,他也清楚一串手链可能没那么玄,但万一呢?
一个手串不行,他还能再买一个,还能再买项链、佛珠、扳指。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再说又花不了几个钱。
“走,去看看。”
“好咧。”
李信立即拐了个弯,朝文玩市场开去。
人越有钱越怕死,古人诚不欺我。
……
就在李信准备带罗斯明逛文玩市场时,小张再次来到了昨天那家茶馆。
业务员已经在门口等候,见她到了便问:“今天不会有问题了吧?”
“不会了。”
小张拍了拍手里的包。
有了昨天的教训,今天她小心多了。
出发前把钱数了三遍,又用纸封好,还选了个特别结实的牛皮包。
而从公司到这里的路上,她没有让任何人靠近自己两米之内。
除非钱长了脚会自己跑,那绝对不会有事。
“那你把钱给我,你就别去了,”业务员道,“昨天那事人家有点不高兴,我怕你去了适得其反。”
小张还不想去呢。
明明她就是个出纳而已,业务员要领现金送礼,也该去她办公室拿,而且离柜概不负责。
结果偏偏老板让她送。
算了,现在吐槽这些也没意义,赶紧给钱走人。
拉开包包,小张拿出包得好好的十万现金,但还没拿出来就傻眼了。
很明显地能感觉到,钱少了!
怎么可能啊!
小张紧张地把钱拿出来,只见她包的封装还好好的,可却瘪了下去。
撕开一看,只有八万了!
小张都要哭出来了。
这些钱不是长腿,而是从封装纸和包包里,直接消失了啊!
但钱都是她一个人经手,她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业务员也是无语,怎么又出岔子?
“要不,你先垫两万?要不今天这事得黄。”
小张心头一哆嗦,她也想垫,但她没钱啊!
不仅没钱,还欠着公司一万……现在是欠三万了。
她可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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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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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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