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桂花想去的地儿就是清河镇,闻言就想阻止,就被王秋凤拉住了衣袖,王秋凤凑到赵桂花耳边,小声道:“大嫂,别慌,先听听娘咋说的。”
赵桂花不甘心地点点头。
“你一次能带多少?”追月问。
小伙子指了指她们身边的背篓,“像这种的至少得装满六篓子。”
赵桂花和王秋凤顾不上小声嘀咕了,齐齐瞪大眼看向那小伙子。
“啥时候要?”
“我后天上午差不多能办完事,下午走。”
追月点点头,“我们家里还有些存货,再赶赶工应该能做出来。”
之后就是谈价钱,追月也不多加,蝴蝶结发卡和发圈儿每个成本上多加2分,小花花发卡和发圈儿多加1分,啥都不带的那种,是三个才多加1分。
可以说全靠蝴蝶结样式的挣钱,其他的等于跑量。
但小伙子要的货统计下来,一共能挣八块,且是纯利润。
小伙子先给了五块钱做定金,追月去旁边卖米饭的摊子那里借了纸笔。
为啥卖米饭的摊子会有纸笔,因为卖米饭的老板娘爱记账,每次忙完一阵,她就会把打出去的饭菜数记个大概,这年代没有一次性饭盒,来买饭吃的,都是拿着自家的饭缸,所以只能记个大概。
老板娘还会把好卖的菜记上,等下车再出摊方便做调整。
追月觉得这是个好习惯,每次从家里出发前都会盘点下带走的头花,让孙子帮忙记账,自己则在一旁装着样子学,方便为自己认识字打好基础。
看来以后她也得随身带着纸笔,万一再碰上今天这情况,她也不用再借别人的。
拿到纸笔后,追月用歪歪扭扭的字记下小伙子要的头花的种类和数量,也给对方一个对货的条子,方便拿货时盘点。
追月又把自家地址告知了小伙子,免得对方担心她们跑了。
直到小伙子走远后,赵桂花和王秋凤才回过神儿。
赵桂花道:“娘,就……就给钱了?他不怕咱跑了?”
王秋凤也道:“虽然咱不会跑,但这小伙子胆子也太大了,就这么痛快给钱了?一次还要那么多,就不怕东西卖不掉?”
追月道:“他说已经观察咱们两天了,咱们卖多少货,想必他心里有数,知道咱们不可能为了这五块钱就不做生意。”
两人点点头。
赵桂花想起那小伙子要摆摊的地方是清河镇,哭丧着脸道:“娘,咋办,那小伙子要去清河镇摆摊,我再去就不合适了。”
“挺好的,省的你跑那么老远去卖头花了,也省得你去亲戚家借住,让人家家里因为你生气闹矛盾就不好了。”
“娘,说了咱给她家粮票,咋可能还生气?”
“你自己也说又得给人家粮票,你又得带粮食,还有来回的路费,你在那儿人生地不熟的,还得亲戚照顾你,耽误人家的时间也得算在成本内,你想想是不是还不如咱们一次性卖给别人省时省力,咱们能腾出时间干别的。”
“是娘你说的那啥咱们这里饱和了,先不摆摊了。”
“摆,以前我是没想批发这回事,现在看来即便以后生意没之前好,咱也得往摊子上留个人,万一再有人想像这小伙子这般大批量进货,也能有个人接待。”
王秋凤道:“娘,你的意思是要让大嫂做这个接待?那我呢?”
“你不是要去你表姐家借住卖头花?”蜀南文学
“娘,你刚才还说大嫂那啥不划算,咋到俺这儿,就说这?”王秋凤不高兴地嘟囔。
追月道:“情况不同,清河镇既然有人进了咱家得头花卖,咱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你表姐那个镇子没有卖家,这生意还是能做的,如果有人看上了跟你问情况,你就跟人说是在咱家进的货。”
王秋凤恍然,“娘,你是想让我像那个卖米饭的老板娘一样给咱家拉生意?”
“就是那意思。”
“成,娘,到时候我一定好好说。”
趁着不忙的时候,追月又去买了些皮筋和黑棍儿发卡,家里碎布头倒还有不少,够交货的,黄皮筋和黑棍儿发卡没剩下多少了,得补货。
第二天出摊时追月和王秋凤就没去了,得在家赶工做头花,怕赵桂花算错账,是何正华陪着一起去的。
等晚上二人回来时,都垂头丧气的。
王秋凤就问:“大嫂,正华,你俩咋了?”
赵桂花蔫蔫道:“别提了,真像娘说的,今天没啥生意,一共收了不到三块钱,和之前比差太多了,就这还大都是来咱家摊子上买过头花的人介绍的,送出去不老少发圈儿。”
追月笑笑:“有三块就不孬了,咱们第一天就把成本收回来了,之后卖多少都是挣的。”
赵桂花和何正华这才又打起了精神,晚上,两个媳妇和追月就着油灯做了半宿头花,终于把明天要交的货赶了出来。
第三天上午,家里男人帮着往镇上送了一趟货。
刚吃完中午饭,那个订货的小伙子就带着两个小伙子拿着两个麻袋来收货了。
有帮手,小伙子很快就清点完了货物,之后就是付尾款。
等人走后,俩媳妇都松了一口气。
“娘,还是这样好,虽然要赶工,但利索事儿少。”
王秋凤也赞同道:“没错,娘要不以后咱就搞你说的那批……批啥?”
“批发!”
“对,咱就搞批发吧,不用整天在摊子前浪费那么半天口水,耗时间。”
追月:“……”挺有想法。
见两人干劲儿这么足,追月倒没泼凉水,以后她多看着点就是了。
再之后,出现了另一家卖头花的,不过对方的手艺不比追月,卖的便宜,但大面上不露出针脚,图便宜的就去这家买了,把客流分走了不少。
把两个媳妇气得嘟囔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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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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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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