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丁一去>第六十四章 用快乐种出快乐
  “啊!”

  戈曼惨叫一声,一道真正的闪电迅然落在他的头顶,这道“掌心雷”是夹杂在雷山电海里面击来的。

  它被漫天如山海一般的雷霆盖过,让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

  等到戈曼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杀手锏”时,已经晚了!

  砰!

  雷击中了天灵盖!

  戈曼的头发根根炸起,整个头都变成焦黑的一块!

  焦黑得如同幽冥鬼火焚烧过的土地一样。

  “不........”

  戈曼痛嘶着,拼了命地想要睁开双眼,他居然还没死。

  丁一去仔细凝视而去,他的双眼紧紧看着戈曼,想看他在搞什么名堂。

  戈曼不但睁开眼,还在努力张嘴,似乎是要说话。

  但是他却已没有力气在挥动他的烂木魔杖。

  魔杖上的剩下的四团幽冥鬼火也随之而消散。

  洛斐惊讶又小心地问道:“他还没死?”

  她在刚才亲眼看见“掌心雷”击中戈曼的头顶之后,认为他必死无疑。

  但是戈曼此时还没死,令她觉得匪夷所思。

  查尔德观察了半天,才缓缓道:“是死亡魔法的元素使他存活了下来。”

  丁一去道:“死亡魔法的元素?”

  查尔德道:“真正练就死亡魔法的魔法师,极其难以死去!他们会活得无比苍老,无比久远,牙齿掉光,四肢萎缩,但却还是能苟延残喘在世上。”

  “他虽然并不能掌控死亡魔法,但却沾染了一丝死亡元素,所有他现在还能勉强存活。但是......但是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戈曼在经过几番努力之后,终于张开了口,但是一张口,他的牙齿便纷纷落下。

  “查.....查尔德.......你果然有见识!”

  他没有了牙齿之后,虽还能讲话,但却语气模糊,咬字十分不清楚。

  查尔德看着戈曼,目中露出不忍。

  此时的塔楼中终于渐渐安静了下来。

  塔楼的顶端仍在燃烧着,但由于四周人不断地用水扑灭,火势已变得很小。

  剩余的一点火焰烧得木架发出一点点的“吱吱呀呀”的声音,除此之外,便只能听到丁一去的《蚂蚁蚂蚁》的那首歌的歌声回荡在外面。

  戈曼盯着查尔德,又看了看丁一去和洛斐。

  他看向丁一去的时候,丁一去大声问道:“你还不死,更待何时?”

  戈曼道:“我是要死的!但我还有.....还有句话要对你讲!”

  丁一去道:“对我讲一句话?”

  戈曼道:“是,这句话......专门要对你讲!”

  丁一去道:“讲什么?”

  戈曼道:“你唱的那首歌,我听到了。”

  丁一去道:“是,全爱豆之城都能听到!”

  戈曼道:“你唱得不错!但是歌的立意却错了!”

  丁一去道:“哦?什么意思?”

  外面的歌声正在响:

  “冬天种下的是西瓜和豆粒,”

  “夏天收到的是空空的欢喜。”

  “八九点钟的太阳照着这块地,”

  “头上有十颗汗水就是没脾气。”

  “·········”

  戈曼道:“你这首歌歌颂的是蚂蚁辛勤劳动,在太阳下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价值,在土地中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种出东西。”

  “但是你错了。”

  丁一去道:“我哪里错了?”

  戈曼道:“我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在炼金室里做了三十年的实验,最后还是没能.....没能制造出魔法卷轴,没能拿到那本《一炬焦土》。”

  “所谓天道酬勤,蚂蚁劳苦,全是骗人的鬼话!”

  戈曼的双眼已不是双眼,他眼眶燃着的鬼火已将他的眼珠焚化。他干张着一张嘴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世上根本不配有勤劳人,只有俊美不用努力的爱豆,权力滔天敛财的查尔德,天才出世,超越凡人的魔法师!哪有我们的活路!!!”

  丁一去等他笑完,才慢慢说道:“我没有错。”

  戈曼道:“你.....你怎敢说你.....没有错?!”

  丁一去道:“因为这首歌歌颂的不是勤劳,也不是辛苦。”

  戈曼艰难地问:“那......那这个歌,要歌颂的到底是什么?”

  丁一去道:“这首歌歌颂的是快乐。”

  戈曼道:“快乐?”

  丁一去道:“勤劳也许不会有所收获。但是快乐一定会有收获!因为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收获。”

  戈曼已渐渐地,越来越说不出话:“快乐......快乐从哪里来?”

  丁一去道:“从土地里种出来。”

  戈曼道:“种?怎么........种?”

  丁一去道:“用心去种,用热情去种,用快乐去种!”

  戈曼迟疑道:“用快乐......在土地上去播种快乐,然后.......然后再收获快乐?”

  丁一去道:“这岂非正是人生的真谛?”

  戈曼喃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懂了,我懂了.......”

  他双目中的幽冥鬼火暗淡了下去,然后熄灭。

  当火熄灭的一刹,他随即也倒在了地上。

  ·········

  ·········

  大火被扑灭了。

  许多建筑被烧毁得不成样子,但是人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里会建造出更加高大、华美的建筑。

  魔法塔楼的明珠之中,所有的技能书果真已完全被焚毁。

  戈曼认为,他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能让任何人得到。

  选举还没到结束的日期。

  洛斐和朱志忠还在城中苦苦拉选票,攒人气,做演讲,演节目。

  他们的票数上升得的确很快。

  ——而丁一去才是这一场竞选的最有力的竞争者!

  不仅仅是由于查尔德对他的重视和青睐,更是因为他在那一场对抗戈曼的战斗中,展现出了惊人的魔法威力,以及临场应变的智谋!

  虽然最后,那颗“海市蜃楼珠”被戈曼挥出的那一道“幽冥鬼火”所击碎,化进土灰里,令人感到有些可惜,但是它所发挥的价值却仍是值得爱豆之城广泛传颂的。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丁一去最终退出了竞选。

  对于别人来说,大家认为这是丁一去不慕名利,急流勇退,甚至有人说他是经历了“爱豆风波”之后,看破了红尘。

  但丁一去自身的理由却很简单。

  ——因为魔法塔楼里面已经没有任何魔法技能书了。

  他就算当上明星剧场的场主,获得许多贡献点,也兑换不了太多东西。

  所以他索性省了麻烦,懒得去当了。

  他只是坐在被幽冥鬼火烧毁的建筑中、土地上,一遍一遍地读着那本C级火系技能《一炬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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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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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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